鲁迅与我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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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与叔叔一家合住
    经过这次失窃,家里发生两个变化。小变化是找铁匠铺装铁栅窗。之后,便再也没有小偷来光顾了;大变化是经母亲的恳求,叔叔周建人一家搬来我家,住在一楼客厅。他们原先住在雷米路颖村的一幢三层楼房里。与叔叔同住这幢楼的还有冯雪峰(一楼)和胡风(三楼),叔叔住的是二楼。这房子是冯雪峰租下的,离霞飞坊不远。

    母亲求叔叔一家搬来同住,一方面是害怕盗贼,同时也考虑到这样可以节省开支。父亲治病和丧事,支出了近6000元,加上新家的押金和房租又要花去千元,以至一时变得手头很紧。叔叔搬来,就能共同开伙,大家都能省去不少日常开销。在佣工上,也可以省去一个人。当时叔叔有个绍兴女佣阿三,阿三个头矮,有鸡胸,想必幼年患过软骨病。

    自从叔叔搬来后,我们的伙食从母亲的半广东半绍兴的菜式,变成彻底的绍兴口味了。记得日常总有霉干菜烧肉、霉千张、霉豆之类。直到母亲晚年,还自己做霉豆吃。还“引申”到自制霉腐乳。

    沪上的豆腐店铺,可以定制一板豆腐,但必须告诉他是做腐乳用的。这种豆腐切成小方块也不倒、不碎、不散,布于竹木托盘里,过几天,每块小豆腐上慢慢长出绒毛,闻着有一股淡香。待坯子开始变软,湿润润的,这时可装入罐子或玻璃瓶中,爱辣味的可放进辣椒面和盐末,再注入凉的花椒水过面,封紧,大约二周后可食。母亲每次做的总不够分配亲友,大家都赞不绝口:“许大姊做的广东腐乳好食”,纷纷前来索取,以至此后每次连做二板、三板也不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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