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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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得美人归(2/2)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已过日子;

    为了能与陆小曼结婚,徐志摩这三条都答应。

    既然父亲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但又不放他早回北京,闲在硖石徐志摩马上就开始动手准备他的新房,并把新房取名为“眉轩”。

    在硖石呆了几周后,徐志摩终于回到了北京。1926年8月14日,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海公园举行订婚仪式。10月3日,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海公园举行婚礼。那一年,徐志摩31岁,陆小曼24岁,胡适是介绍人,梁启超证婚。

    徐申如并没有到场参加儿子的婚礼。证婚人梁启超对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也是极度的不满。梁启超当着众人的面,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训斥:“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让他们“勿再做过来人!”事后,梁启超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

    结婚第二天,徐志摩和陆小曼就到清华园梁启超的寓所申谢。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奉徐申如之命回到浙江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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