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然翻阅了宋代魏泰的《东轩笔录》,觉得这一部书虽然对于王安石的新法有片面颂扬过火地方,对于元祐党人也有许多不恰当的责难,但是这一部书毕竟反映了宋代政治方面的不少材料,有一些历史掌故很有趣味,可以打开人的思路。比如,书中记载陈绛和王耿的案件,就是一个例子。
这个案件的情节相当曲折复杂,我不想在这里全部抄引原文,以免一般读者看起来很沉闷。这个案件中有两个主要的人物。一个是陈绛,一个是王耿。而这两人的案件却又暴露了宋代封建政府用人行政的许多弊病。
陈绛是宋真宗咸平年间的进士,官拜工部郎中。他是福建莆田人,后来就当了福建路转运使。陈绛在福建,据就贪赃枉法,声名狼藉。当时临朝听政的明肃太后发觉了他的违法行为,责问宰相王沂公。这位宰相却一再支吾搪塞,最后迫不得已,又采取敷衍的态度,以致一错再错,充分暴露了他既无知人之明,又无料事的本领。
现在我们先听听明肃太后和宰相的一段对话吧。
太后问:“福州陈绛赃污狼藉,卿等闻否?”
宰相答:“亦颇闻之。”
太后问:“既闻而不劾,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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