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其人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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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双语写作,刺激并快乐着(2/2)
    初到美国的严歌苓有一个心愿,就是有一天要用英文写作。2005年,当她的首部英文长篇小说在非洲完成、寄给出版社后,她觉得自己的心愿完成了,几乎没有再想它。然而当收到出版社回信时,她突然意识到,“我的又一个通道打开了。这下我可以用英文写作了,以后我每年要用英文写一部,用中文写一部。人就是这样贪得无厌的……”

    “双语写作让我有具有双重人格”

    “用英文写作的快乐还在于,它让我有了另一重人格,另一个自我。”在讲述完英文写作的“痛苦”和刺激后,严歌苓向听众说起双语写作的体验和快乐。

    她说,我现在已经人过中年了,在中文写作时,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显性的自我,有一个自我审查的意识;但在英文写作时,我想像中文写作那样老谋深算都不行,在英文中,我的自我只有17岁,我是年轻的,自由的,我可以非常鲁莽,语言可以非常大胆,我是在用一个没有自我审视的英语写一个中国故事,这非常具有戏剧性,就像一个分裂的人格。写《thebanquetbug》时,我正在非洲,那是一个非常洪荒的环境,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坐在电脑边看自己前一天写了什么,这是一个40多岁的自我和一个17岁的自我在进行碰撞,非常刺激,这样的刺激让我体会到极端的快乐。

    严歌苓表示,与英文写作相比,自己的中文写作可以说非常省力,几乎两个月就可以完成一部长篇,用铅笔写在稿纸上,一遍便可完成,只需要回头修改一些字词。而在英文写作时,有时为了一个句子就得反复修改很多遍。然而为什么要坚持英文写作、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对此,她说,因为我发现中英文写作是可以互补的。在中文写作的时候,我有时候就下意识地直译了英文的一些表达方法。

    如今,对于严歌苓来说,每天读上一个小时的英文作品成了她的一种养身法;而每天早上起来写一点东西,更成了她的必修功课。不过,无论是中文写作还是英文写作,她认为,简练非常重要,“现在有一些作家写东西不舍得删除,不能够做到惜墨如金,其实如果把当中的水分去掉,含金量提高些,他们的作品会更加传神精妙。”同时,她也强调,知识分子更为重要的是要有独立自由的精神,作家应该永远处于边缘的地位。

    (全文完。请欣赏下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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