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娘亲:腹黑萌宝赖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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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71】小肥仔来啦,阿畏教徒(2/2)

    婶子们的注意一下子让小俩口吸引,乡下人没念书,讲不出文绉绉的话,让她们来说,只觉二人像那年画上的仙子似的,把他们村子都衬得直冒仙气了。

    “阿婉呐!燕姑爷!”白大婶儿冲二人挥了挥手,乡亲们已经知道万公子是化名,人家本姓燕了,据说是个世子,世子是啥玩意儿她们不懂,但比京官儿还大,老厉害了!

    乡亲们不爱唤他世子、公子,就爱唤姑爷,听着多亲热,不是俞家的姑爷,是他们莲花村的姑爷!

    燕九朝客气地应了,清冷的面庞上带着难得一见的笑意。

    这一笑,直把婶子们的心都给看化了。

    “娃他娘……”

    栓子爹与几个扛着锄头的庄稼汉走过来了。

    婶子们集体:“滚!”

    莫名被嫌弃的汉子们:“……”

    莲花村变化很大,哪怕三不五时回一趟家的俞婉也总有这样的感觉,燕九朝就更能感受到村子里的日新月异了,作坊如今可不止做臭豆腐的生意,还有咸蛋、松花蛋、酱菜等各种适合存放远销的吃食,松花蛋是俞婉给的配方,也算独家生意,供不应求。

    矿山也进入开采阶段了,每日山上都能传来叮叮咚咚的声音,本村的劳力不够,打外村招了一两百人,人多了,伙食也相应增加了,俞家人忙不过来,俞峰想了个法子,把食堂承包了出去。

    当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承包也是承包给本村人。

    里正家把这活儿拦下了,就靠每日卖饭菜的钱,都比他一年的进项还多了!

    一些闲在家里的老人家也窥见了商机,他们干不了重活,也不用照看孙子(孙子孙女们都上阿畏家念书去啦),于是在家煮了凉茶、切了凉瓜摆在村口贩卖,卖得不贵,就挣个辛苦钱,可架不住人多,每日都能被下山的矿工以及作坊的小工买得干干净净。

    说白了,也是他们工钱高,不必抠搜这一两个铜板。

    一来二去的,莲花村已经快成为十里八乡gdp最高的村子了!

    “燕姑爷!”

    “阿婉!”

    一路上,遇到的乡亲们都这么叫。

    燕姑爷……俞婉弯了弯唇角,还怪好听的。

    一个三岁的男娃娃追着一只大黄狗跑了过来,扑通摔倒在燕九朝面前,两只脏兮兮的小手下意识地拽住了燕九朝的下摆,纤尘不染的衣料上瞬间多了一双黑乎乎的手掌印。

    俞婉可真怕这个有洁癖的家伙会大发雷霆,然而燕九朝什么也没说,只是探出手将那小娃扶了起来。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可在她看来,他踏入凡尘的样子才是真的迷到了人的心坎儿里。

    小家伙是张婶的孙子,名狗娃。

    狗娃愣愣地看着燕九朝,一边看一边吧嗒吧嗒地流口水。

    俞婉顿时黑了脸,不许对他相公流口水!

    很快,狗娃的娘过来了,看见了燕九朝衣上的黑手印,拎起那小崽子好一阵道歉。

    “无碍。”燕九朝说。

    她家相公就是好!

    俞婉笑了笑,与狗娃娘寒暄了几句,随后才拉着自家相公回家了。

    俞松已经让栓子与二牛叫走了,说是好不容易回一趟,怎么也得喝上两盅,大伯母起先有些不乐意,担心他们喝坏了自己念书的儿子。

    大伯哼道:“你就放心吧!小松的酒量,哪回不是把他们几个喝趴了?念了几天书,就忘记你儿子是个啥德行了!”

    这话不假,俞松打小便偷俞老爷子的酒喝,酒量大得不像话,在村儿里素有千杯不醉、万杯不倒之称。

    大伯又道:“你该操心栓子那几个,别给喝出啥毛病。”

    大伯母一拍大腿,往栓子家去了。

    三房的宅子建好了,与丁家新宅打通了,建了道铁门,往后便是一座大宅了。

    俞邵青在山上监督开坑,听说女儿回来了,二话不说撂担子,健步如飞地下了山。

    一段日子不见,俞婉还是有些变化,五官长得更开了,更像她娘了,自然也更漂亮了,少了几分女儿家的青涩,多了一分新夫人的气度,不过那是在人前,俞邵青眼里心里,她闺女永远都是那个娇滴滴的小囡囡。

    “阿婉!”

    “爹。”

    却是燕九朝的声音。

    俞邵青黑了脸。

    为毛这小子也来了?!

    姜氏在屋里听见了燕九朝的声音,病歪歪地走了出来,不同于俞邵青的不高兴,她可是非常非常喜欢哟!

    “阿婉,陪你阿爹说话。”

    “哦。”

    姜氏笑眯眯,女婿是她的啦!!!

    小铁蛋去村学(阿畏家)上课了,得午时才回,几个小肥仔也去阿畏家了,不过三人并不是念书,而是习武。

    在继把小肥仔扔下屋顶——砸晕人,扔下树顶——砸晕狗后,阿畏对三人的轻功天分也不做任何幻想了。

    阿畏十分沉痛地接受了自家徒弟是废柴的事实,既如此,功夫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万幸的是鬼族第一恶棍,除了功夫了得,也有许多其它的本事。

    譬如,他是族里最年轻的蛊师!

    做蛊师不需要武功。

    他决定把他的三个废柴徒弟培养成新一代的第一蛊师。

    他要交给他们最厉害的蛊术,第一步是寻蛊。

    蛊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养出来的,越强大的本体,养出来的蛊虫便越是厉害。

    阿畏带着三个小徒弟上了山。

    “看见没有,这是毒青虫,它的毒性足以在半刻钟内麻痹掉一只成年人的胳膊。”

    “这是五彩蛛,被它咬上一口,能昏迷三天三夜。”

    “还有这个……”

    阿畏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你们武功不好,轻功也不行,蛊术一定要好好学知道吗?”

    三个小肥仔萌萌哒地点头点头。

    阿畏于是开始教他们捉虫,万幸他们功夫不好,胆子却不小,捉起毒虫来眼睛都眨一下。

    接下来就是养蛊了,方法并不难,把这些毒虫放在一个大瓮中,让它们彼此蚕食,最后活下来的大毒物就是蛊虫。

    然而让阿畏崩溃的是,人家的毒虫都是相互厮杀,徒弟们的毒虫却和平相处,还一个比一个长得肥嘟嘟!

    阿畏的嘴角一阵抽抽。

    养、养蛊不行……那就下蛊吧。

    这个总不至于学不会。

    “像这样。”阿畏戴着银丝手套,朝青岩的身上一扔。

    青岩瞬间炸毛:“臭小子你又给我下蛊!”

    “学会了吗?”阿畏问。

    三个小肥仔点头点头!

    “去吧。”

    鬼族的小恶棍们。

    三个小恶棍抱着各自的罐子杀气腾腾地出去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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