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烈兴冲冲地走进会场。
今天是参加世运会的队伍出发前的授旗典礼,体育界的重要人物都会到齐。而潘烈,他是第一次被选为世运的体操选手,下个月将出席在
la举行的奥林匹克世界运动大会。
他兴奋,不止因为自己是选手,也因为这场面。
他还在念大学四年级,说真话,
—个学生是没什么机会见到大场面的。而今天
——放眼望去,全是报纸上常见的响当当人物,全是平日高不可攀的达官贵人。他那明朗英俊的面庞,那粗眉大眼都特别焕发了。
他是时下很少见到的那类男孩子。六尺二吋,挺拔硬朗,气宇轩昂,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浑身上下浓烈的运动员气息——该是忠诚,爽朗,豪气加热情。还有他那对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燃烧着一团火,随时随地都能发光,发热,甚至——他能燃烧自己。
授旗的仪式终于结束,他也从解散的队伍中走出来。
接着是一个相当隆重的酒会,有更多的各界名人会来参加。潘烈看看自己胸前那枚徽章,骄傲地笑了笑。现在,他是这酒会的主人之一,他要尽力招待每一位参加的客人。
心里这么想,脚步下意识地移向门边,他的运动伙伴,柔道高手许培元也跟过来。
“这种场合真不习惯,我宁愿去加紧练习。”许培元说。他也是硕健、开朗的男孩子。
“我们将会面临每一种场面,现在也是练习。”潘烈说,热诚地和一位来宾握手,并带他进会场。
当他回到门边时,许培元已不见踪迹,想来也是陪来宾进去了吧?
穿着西装的他并不比运动衫好看,可能肌肉太多,太缩实,西装虽合身,却有会爆烈的感觉。运动员就是运动员,他穿起运动衫来——
突然之间,潘烈的视线被一个人吸引住了。他睁大了眼睛,惊诧地、不能置信地望着,漂亮的薄唇也因忘形而微张。他看到了什么?
那是个女孩子
——或者女人,纤细而苗条,起码五尺八时高,还穿了两三时的高跟鞋,感觉上,她更高了,和潘烈差不多。她化了十分适中的妆,穿一身极精致的黑衣裙,充满女人味的半长卷发。
潘烈呆楞住了,在他还没看清她的面孔时,他觉得她对他已好熟好熟,熟得不需要再看清楚,因为她的容貌在他懂人事那天已在他心里、脑里。
他不由自主地迎着她走上去。
“我是潘烈,请到里面喝杯酒——”他喃喃说。
她懒洋洋地飘来一眼,说声
“谢谢”就飘然而去。那
“谢”字好听得令潘烈回不了神,除了女人味,还充满了一种——一种性感。是!是性感。
他看到她的背影已没入人群,才长长透了口气。
原来刚才他连气都没敢透,看他多紧张。
他是紧张,或是紧张还不足以形容他的情绪,他的心跳得那么急促,不但自己,连他身边的许培元都听见了。
“怎么回事?中了邪?”培元打趣。
“她,那女人是谁?”他坦白又近乎天真地问。
“你招待了她,难道她是谁都不知道?”培元夸张地问,
“你简直是失魂落魄了!”
“是,我想我是这样,”他也直率,
“但我并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
“不要告诉我你跃进情网,因为她是叶思嘉。”培元笑。
“叶思嘉?!”潘烈呆了半晌。
这是似曾相识的名字,叶思嘉?是谁呢?他肯定不认得,但名字又这么熟。
“演戏、拍电影的叶思嘉!”培元加一句。
“哦!”潘烈恍然。
原来是演戏、拍电影的,怪不得名字熟,而他从没看过她演的电影,难怪认不出她。
“哦什么?你不但没看清叶思嘉,恐怕连她身边的大制片家丈夫也没看见吧?”培元还是笑。
“丈夫?!她有丈夫吗?”潘烈似大吃一惊。
“去年结婚时还轰动得很呢!被称为电影界近三十年来最伟大的婚礼。”培元似乎很清楚。
“你又知道这么多?”
“我妹妹是叶思嘉最最忠实的影迷。”培元推推他,
“别在那儿发白日梦了,好多客人来了。”
潘烈只好打起精神,再度去招待客人。
整个酒会过程也不过个把钟头。自见了叶思嘉一面之后,再也没发现她的踪影,只偶尔飘来一两声她懒洋洋又性感非常的笑声。
这笑声令潘烈浑身不自在,却又对这不自在莫名其妙。一个面孔都不曾看清楚的女人,怎么会这样强烈地牵扯到他的情绪呢?
散会的时候,他紧张地期待在门边,或者
——可以看见她的离去。但是,人都散光了,都没有她的影子。突然之间,潘烈心中浮起浓烈的惆怅。
惆怅?!是这两个字吗?他年轻的二十
—岁生命里,第一次知道惆怅的滋味。
和许培元一起离开会场,他仍是怅然若失,那黑白分明朗黑眸中,火焰似乎烧得更盛了。
“你不是真的吧?”培元打趣。
“什么真的,假的?”潘烈瞪他一眼,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记得她的声音,挂着她这个人。也许,我猜是因为我没看清楚她。”
“一见钟情的暗恋?”培元大笑。
“不是吧!那有达么简单的爱情?”潘烈不能肯定。
“算了,别想这些,明天我们就开始集训,整个月的时间都要苦练,为了金牌,你不能分心!”培元说。
“那当然——金牌我没有信心,或者银牌或铜牌吧!”潘烈笑起来,露出一排又白又整齐的牙齿,有十分健康和坚强的感觉。
“比赛的时候心情和运气都重要,技术反正大家都差不多。”培元说。
潘烈忽然想起,如果比赛时那叶思嘉也在场,他会怎样?会表现出色?或一场胡涂?
“又在想什么?潘烈。”培元推推他,
“你要记住一件事,大家都认为你是继杨传广、纪政以后最出色的运动员,你不会令大家失望吧!”
潘烈心中一凛,连忙吸
—口气,收慑心神。今天,大概他是着了魔吧!
前面一大群女孩子奔过来,一下子就把他们围住了。
“潘烈,请替我签名!”热情的女孩子叫。
“替我签,我先。”另—个拉他的手。
于是,一本本小簿子,一枝枝笔都涌到他面前。他望一望培元,培元的情形比他好得多,只有三两个人围着。他摇摇头,苦笑一下。
“我不是明星,我不签名。”他推开簿子和笔。
女孩子们却不放过他,你推我拉地,硬要他签,说什么也不肯放过他。他又烦又不开心,却又明知脱不了身,只好胡乱地签着,签着。
拿到签名的女孩子快乐又满足地看着,说着,又有女孩子向他提出一连中问题。
“四年之后你还会参加世运吗?”
“你会不会以运动为终身职业?”
“你会不会改行?做哪种职业?”
“对金牌有没有信心?”
“你是不是泥血?为什么有这么深的轮廓?”
“这么年轻,怎么会有长长的胡须?”
“你的头发是天然微卷的吗?为什么这么黑,这么浓?”
“以后会不会当明星?喜欢演戏吗?”
“明星?”他下意识地自问,
“我怎么会当明星?”
“为什么不行?”好多女孩子一起叫起来,
“你比所有的明星都有型,都英俊。”
他想一想,摇摇头,签完最后一个名字。
培元过来替他解围,他才能冲出重围,跳上公共汽车。
“她们——怎么会想到明星?”他自问。
“你不知道吗?你原比所有男明星更具条件。”培元说。
潘烈和所有的选手同时搬进了集训中心,开始最后一个阶段的训练。他知道这是最重要的,在世运中能否脱颖而出就靠这个月的努力了,他练得十分专心。
集训中心里的生活绝对规律化,每
—个选手都得绝对遵守,象受军训一样。他努力使自己做得最好,把自己状态保持最佳。他有个感觉,除了做给所有开心的人看之外,叶思嘉也会看着。
叶思嘉
——这是除了体能练习外,他唯一想着的人。真的,自那次见到她之后,他再也没法驱除她的影子——虽然他根本没见到她的脸,但那声“谢”,那懒洋洋,极为性感的笑声,终日在梦中萦绕着。
在梦中萦绕着女子的影子
——这对他是不可思议的。女人?!他想都没想过,他这大男人主义者十分自傲,他甚至没正眼看过她们。象一些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同学;象许多当他是偶像的年轻女孩子,象那个权威女体育记者,他从来不理她们,他认为女人麻烦。
但这个叶思嘉
——叶思嘉怎么这样轻悄悄、毫不经意就直走进他心中呢?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释,这若不是着了魔,就该是爱情!
爱情?!他大吃一惊兼瞠目结舌,爱情是什么?天外怪客?他完全不懂,不明白,不了解!爱情怎么会这么突然,这么措手不及地来到他身上?
爱情
——他感到心脏在缓缓收缩,微微疼痛,鲜血象一个小泡一个小泡般地涌上来,每一个小泡就是一个希望,一丝欣喜,一个安慰。原来爱情的感觉是这样的,是他!这就是他的爱情!
星期六,集训中心开放,让所有的选手自由活动,可以回家,可以去看电影,可以会会女朋友,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
潘烈没有出去,他在这儿没有家,家在远远的乡下。而且他也不想浪费时间,趁大家都外出了,他不是可以安安静静地独自占用练习场地吗?
刚吃完午饭,他不能立刻做运动,散一会步之后回到宿舍的寝室,他和许培元共住一间。
培元一早就回家了。他半躺在床上,打开收音机,或者
——看一份报纸吧!
看报纸他一定先看体育版,这是习惯,也是人之常情。近日世运集训的花絮很多,大家都很看重他们这些选手,他自然也想多知道些事。
记者们实在有办法,往往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消息,报纸上已经刊登出来了。他也不是后知后觉,天生他不喜欢多管闲事,他只想尽力做好自己分内的。
那个总喜欢找他瞎三话四的权威女体育记者又写了他,还是一篇专文。饱眉头皱了起来,眼光变得冷了。他只是个运动员,他又不想做明星,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宣传他呢?他并不喜欢事前多张扬,如果真能拿到金牌或银牌,那时才介绍他岂不更好?
现在这么写
——只能令更多小女孩来围着他签名,只能令他更尴尬,更啼笑皆非。
刚把报纸放下来,突然,听见收音机里传出懒洋洋的歌声,成熟而性感的女人声
——
他猛然坐直了,眼里射出逼人光芒,这可是那叶思嘉唱的?她不是明星吗?也唱歌?唱什么?“喃无,喃无”的,念佛经?那把嗓子:十他确定了,是她的,她那独特的性感声音,焕发着百分之百的女人味。
“喃无”完了,他才从呆楞中醒过来。
整首歌唱了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唯一记得的是
“喃无”,性感的“喃无”。
“嗨!发什么呆,潘烈。”房门自动打开,那位无孔不入的权威女体育记者已伸进头来。
“你——”他皱皱眉,眼光又变得好冷,
“你来做什么?怎么不敲房门?”
“他们说你在宿舍,反正有空,过来看看你。”女记者人高马大,留着一头长卷发,牛仔裤包着她修长的腿,看来有八分爽朗的男儿风,连说话也直率。
她不是好看,却也不是不好看,很有型,也许很多人会喜欢,但潘烈不包括。
“这里不方便、请先出去。”他说。
“全宿舍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你。”她爽朗地笑,
“舍监让我进来的。”
他不出声,径自先走出寝室。
“看过今天报纸吗?满不满意?”她跟着出来。
她不是十三点,是不拘小节,根本没想到男女有别。
他站在走廊上,沉默半响。
“以后请别再写我!”他沉声说。
他连声音也低沉雄壮,男子气概十足。
她的眉掀得好高,似意外,又似惊讶,想骂人又忍住,最后只是耸耸肩,说:
“好吧!不写就不写,你以为我爱写的?我吃饱了饭没事做?”
他看她一眼
——他永不正面望女人,他觉得尴尬。
“我没有要求你写!”他说。
“报馆收到信,小女孩小男孩当你偶像。想想看,我们代表队除你之外还有谁有希望拿金牌、银牌?不写你写谁?你告诉我!”她大声说。
“那——谁也别写。”他没有表情,
“你的每一篇文章都带给我压力。”
“压力?!”她反而笑起来,
“这么说我是有点分量嘛!”
“你是权威体育记者。”他说。
“喂!潘烈,你总是‘你,你,你
’的,我没有名字吗?”她指着他问。
他不出声,虽然明知她叫苏哲,十分男性化的名字。
“你这个怪人。”她没好气地说,
“喂!你也喜欢听叶思嘉的歌?”
听到叶思嘉三个字,他黑眸中闪过一抹强烈的光芒,好象一颗巨大流星掠过黑暗的天际。
“为什么问?”
“刚才我推门时不正是她在唱‘我爱,我爱
’吗?”苏哲指指房里的收音机。
“我爱,我爱”——哦!潘烈恍然,原来那性感的声音在唱法文歌,难怪他听成“喃无”了。
“我只是——偶然听到。”他说。
“那天授旗典礼的酒会她也来参加,和她那大制片家丈夫,”苏哲不经意地说,“这女人很有型,又会打扮,又有这资格,不能不服她红这么久。”
“她红了很久?”他下意识地问。
“想来你是不看电影的了,否则怎会不知道她?”苏哲笑,“我跟她认识,她很风趣,很幽默,有的人嫉妒她,居然说她十三点。”
十三点?!潘烈忍不住冷冷地哼一声,叶思嘉那样的女人怎可能和十三点这几个字联在—起?
“我很喜欢她。”苏哲又说,
“她是个很爽快的女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从不故作姿态,也不放作神秘。”
“她,有多大年纪?”他突然问。
他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怎么问这么离谱的事?
好在苏哲完全不怀疑,她是大而化之的。
“二十六、七岁吧?不太清楚。”她随口说。
“我记得她去年结婚时说过是二十五岁。”
“她去年才结婚?”他再问。
“怎么突然那么多问题?这么多话起来?”苏哲瞪着他,
“你是她的影迷?”
“我没看过她的电影,也不知道她的样子。”他说。
“当然,她十九岁出道时,你还在念初中,她比你大得多。”苏哲说。
他的眼光渐渐凝聚,并且不再出声。
“想不想去游泳?”她突然问。
“不,不想,我要练习。”他想也不想地拒绝。
他总不和女孩子、女性、女人在一起,他不惯。
“所有的选手都出去了!”她提醒。
“我要照着我的计划做。”他十分坚定。
她看了他半晌,真真实实的,眼中掠过一抹柔情。
“你真固执,我没见过比你更固执的人。”她摇摇头,
“计划是你自己订出来的。”
“我知道!”他不看她。
“晚上呢?独自留在中心吃晚餐?”她关心地问。
她年龄也比他大,他体育大学今年才毕业,二十二岁都不到,她已在社会闯荡了几年,她的关心是混合着母姊——或者另外再加些什么的!
“有些教练也是留在中心。”他说。
他的直截了当,他的不虚假,十分符合他的运动员气质,给人一种绝对可信的感觉。
“我走了!”她也不勉强,挥挥手转身就走,
“忘了告诉你,你剪的短发很帅。”
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走廊一端,他才能透口气。他不习惯和女人相处,那感觉好别扭。
回到卧室,关上房门并上锁
——他不要任何人再来打扰他。隐约间,他又听到了“我爱——我爱——”的歌声,叶思嘉又在唱?
望着寂然的收音机,他知道自己是幻觉。但幻觉竟也那么美好,那么亲切,那么令人激动。这首歌大概已填满他的心胸了吧?
站了一会儿,心中的激荡继续着,他竟不能令自己平静,还是
——练习去吧!
换了短裤,他独自跑到练习场。场中寂然,不见一个人影。他慢慢地走到中央,正待开始,突然间,他有个感觉,自己不也象站在表演台上?不也象在演戏?只不过另一种形式的戏而已!
恍惚间,他也听见掌声,听见喝采声。一时之间他呆住了,他是谁?他站在这儿做什么?耳边又响起“我爱——我爱——”的呢喃歌声,叶思嘉也来了,那慢慢向他走来,那悠然自如,懒洋洋的姿态不正是她?她向他走来,独自一人,穿着黑衫裙——
“潘烈,你中了邪?”苏哲的声音响起,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眼发青光的样子很可怕?”
他一震,醒了。
一切只是他恍惚之间的幻象,朝他走来的是苏哲,叶思嘉根本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歌声——啊——歌声呢?侧耳细听,什么都没有。
一切只是幻象。
“我问你话,你听不见?”苏哲提高了声音。
“我——在想别的事。”他冷淡地应着,
“为什么你又来了?”
“看你练习啊!反正也没事!”她在一边坐下。
她的一切都是自然的,理所当然似的,反而令潘烈无话可说。
他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她的记者身分。
“你可知道,中心外面有一群小女孩子在等你签名。”她笑,“你不出现,她们大概不会走!”
他摇摇头,一声不响地开始练习。
他练的是自由体操。他的身手无疑是一流的,是世界水准,灵活,清爽,矫健,力道又控制得恰到好处,肌肉也保持最好状态,姿式极帅。苏哲忍不住在下面鼓起掌来。
“我们赌一百元,你会拿到金牌。”她大声说。
她连说话的姿态都象男孩子。
“我有这个心理准备,同时,我也作坏的打算。”他抹一抹额头的汗,“我不想一出马就被失败打倒,或被胜利冲昏头。”
“你比我想象的冷静!”她很赞赏,
“我才二十二岁,一切刚开始。”他走近她。
运动过后,他除了大汗淋漓之外,心情也轻松起来。他是那种不能困于斗室的男孩子,海阔天空任他飞,但叶思嘉是唯——例外,真的,想起她时他的心会悸痛。
“说得好!你的运动生命起码还有十年,你刚起步向高峰。”她肯定地说,“以你的条件,不输给任何世界高手。”
“因为我生长在乡下的关系。”他稚气地笑起来。
“我劳动惯了,什么都做过,又日晒雨淋,身体比一般人好!”
“哦——是这样吗?我不知道。”她十分意外。
“那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是正正式式的乡下仔。”他笑了,眼中是真诚动人的光芒。
“乡下仔”三个字突然间响亮起来,这当然是拜苏哲之赐,她在报上写了一段十分动人的特写来形容这三个字的主人,于是本来已备受注目的潘烈,突然之间真象一颗耀眼的星星了。
每天集训中心外面都有男学生女学生请求签名,好多电话打到中心来找他,全是他不认识的人。还有好多好多信,把他烦得无法令自己集中精神。
苏哲明知自己的好意闯了祸,也就不敢来骚扰他,到底她明白这个月的集训对潘烈的重要性。当初她也实在没想到,一篇文章会有这么大的后果。
终于,潘烈忍无可忍,他向队长提出不见人,不看报,不接电话,不收信,甚至也不见记者的要求。好在队长和教练都能体谅,把他搬离了宿舍,住在教练那儿,以避开所有的人。
但是,能避开所有的人却避不开刻在心上的那个叶思嘉,她时时刻刻出现在他的脑里,心里,梦里。她的面孔依旧熟悉而模糊,但幻想她的真正模样,已成了他最大乐趣。
她是他唯一不想避开的人,他甚至在想,可有一天能见到她?什么时候?情形会怎样?
无论如何他已下定决心,若有机会再见她,他先要弄清楚她的模样。
每次想到这儿,他的心脏就会慢慢缩紧,紧得有轻微的疼痛
——他有机会弄清楚她的样子吗?
练习完回教练那儿,先冲凉换衣服,半个月后出发,他要在最细微的地方保重身体,任何一点小病都足以影响他的比赛。
教练还在指导其他选手,他独自躺在床上。
房门在这时响起来,许培元探进头来。
“乡下仔,愿意见我吗?”培元捉狭地说。
“练完了?”他立刻坐起来。
对朋友,他尊重而有诚意,不会躺在那里和对方讲话。
“摔了对方几十跤。”培元笑。
“夺标有希望啦!”他说。
“算了,到了la准被那些大块头的高手摔得鼻青脸肿,体质不如人嘛!”培元说。
“尽力苦练,得失不必看得太重。”潘烈笑。
“你呢?人人说你将得金牌银牌,你有没有压力?”培元笑着问。
“这个压力不大,反正我尽力做到我最好的。”他淡谈说,“压力来至苏哲的报导和那些人的反应。”
“别人想也想不到。”培元说。
“想?!你叫我以后回来怎么做人?”潘烈硬直地说,
“常常被人围着签名?”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放弃努力,不得金牌,银牌,大家就会把你淡忘了。”培元天真地说。
“不!”他肯定又反应迅速地,这时他心中突然闪过叶思嘉的影子,
“不能放弃,绝对不能!”
“既然如此,你对一切就坦然接受吧!”培元从运动袋里拿出一份报纸,
“看不看?不是苏哲那一家的!”
潘烈笑一笑,接过报纸。
不看报纸的日子其实很难挨,报纸对一般人就好象吃饭睡觉一样,不看会觉若有所失。
“我想苏哲心中也有歉意,她的报导扰乱了你的情绪。”培元看着他的反应。
“我实在有点怕她。”潘烈坦白说。
“她是绝对好意,你在运动方面是天才,人又是最英俊的性格巨星,她怎可能对你有恶意?”培元说。
“她让你来做说客?”他问。
“我们刚才聊了一阵。”培元不置可否,
“她说如果真影响了你,她道歉。”
“算了,我不想再提!”他说。
“星期天中心开放,她请你吃中肉面。”培元笑着扮鬼脸,
“我是陪客。”
“我不想去,我不想再惹麻烦。”他是固执的。
“不是麻烦,人家诚心诚意的。”培元说。
“那么你去。”潘烈打一下他的肩,
“我曾经说过,集训的一个月中,我绝对不出训练中心。”
“这又有什么原因?吃一顿牛肉面又不会令你金牌失手?又不会让你少一次练习。”
他想一想,还是摇头。
“你不明白,我和你不同。”他说。
“有什么不同呢?我们谁不是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参加?得不得名次是另一回事。”培元说。
“总之——我不同,这次参赛对我一生的影响很大。”他说。不知为什么,他脸就红了。
他又想起了叶思嘉?
“每一个参加世运的选手都认为此次对自己—生的影响大,你有什么不同?”培元不以为然。
“你知道我从乡下来,而且——这是我自小的梦想。”他说,但完全没有说服力。
“不是来自乡下的选手也有自小的梦想,你又有什么特别呢?”培元忍不住叫。
“因为——”他忍一忍,黑眸中那一团火忽然熊熊地燃烧起来,
“如果这次能成功,我将把它献给一个人。”
培元呆楞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献给伯母,不是吗?我早就知道了。”他说,
“我若有成绩,我也会献给从小培植我的父亲!”
“我——”潘烈皱皱眉,打住了话题。
培元不会明白,他也不会讲。他天真热情的想法是
——他将把一切成功献给叶思嘉——那个互不认识,而且不知面貌的女人。
他当然不能把这件事说出来。
“我什么?你太固执,太钻牛角尖了。”培元不由分说地,
“不管你答不答应,星期六去定了,你这人现在最需要的是轻松一下。”
“我并不紧张。”他说。
“你自己不觉得,旁观者我却看到了。”培元说,
“我怕你会走火入魔。”
“还练功夫呢!”他笑了。
“我听人说,你真是练过功夫的。”培元问。
“随便学点皮毛而已。”他轻描淡写,
“我相信那不算什么功夫。”
“什么皮毛?哪一派的?”培元追问。
“道家的气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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