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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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下丛谈(八则)(2/2)
    鸣榔

    杭大宗《订讹类编》卷六引施愚山《矩斋杂记》云,“诗词多用鸣榔,或疑为扣舷击揖之说,非也。榔盖船后横木之近舵者,渔人择水深鱼潜处,引舟环聚,各以二椎击榔,声加急鼓,节奏相应,鱼闻皆伏不动,以器取之,如俯而拾诸地,饶州东湖有之。

    吾乡泰州湖内或击木片长尺许,虚其前后,以足赋之,低昂成声,鱼惊窜水草中,然后罩取,亦鸣榔之义。”幼时随祖母住鲁墟,常闻渔舟击木声,盖沉网水底,驱鱼入其中而取之,俗称赶棒褪头鱼,所获似多系细鳞,不忆有佳鱼入撰,云得自棒腿头鱼者也。

    古人诗中之鸣榔则不必定娃捕鱼,出本非渔人,或只是击舵旁横木,与扣舷同意,亦未可知。

    独脚魈

    《蕉轩抓录》卷十独脚随条下云,“吾乡竞传独脚魈之异。独脚魈弗厌贫富,第悦其色,或妇女有美色,独脚魈必营求长物以济其家,妇女为所私,亦秘弗言也。然久久终欲去,去则持一帐簿,计算其人仍搬而去。”《越谚》卷中鬼怪部独脚魈注云,“俗传女鬼来奔求淫,亦能致富,是否陆游诗独脚鬼”。案独脚魈相传均谓是男鬼,范氏所说独异,《越谚》别出五圣萨菩,注云,“俗传男鬼淫妇致富,事类《龙城录》五通神。”

    二者其实原是一种,也都是男性,原是出于男子好宿娼的心理,推及异物,只是不知怎的分了等级,或尊之则称曰神曰菩萨,或卑之则称曰魈,此与普通用了爆竹惊走的山魈无涉,至于独脚的原因亦不可知矣。

    溺鬼

    孙德祖著《寄龛甲志》卷四云,“《续新齐谐》云,溺鬼必带羊臊气,信然。”因举半塘桥茹氏园池溺死数人,云惟时皆闻水有羊膻,不出三日果溺人,平时未尝有也。

    又《丙志》卷二云,“俗传妇女以不良死者,其鬼所至常有脂粉气。”此两种俗信今尚存在,脂粉气盖因妇女之故,意思可解,羊膻则不知何故,岂民间以河水鬼为异物,虽鬼而近于水怪,仿佛又似兽之一种软。方旭晓卿《线存》上云,鬼作纸灰气,唯水鬼作羊臊气。孙彦清袁子才方晓卿皆浙江人,说皆一致,不知他处亦有此说否。以上所说大抵亦只是原则而已,各鬼出现时未必一定每次如此,盖述者如不记得则也就不提及以为点缀也。

    (1943年作,选自《书房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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