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明当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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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 海军本部衙门
    听到皇帝的宏伟计划,郑芝龙也颇为震惊,虽然他已经预料到皇帝扩大海贸的决心很大,但却未料到皇帝扩大海贸的决心居然这般大。

    作为大明最大的海商兼海盗之一,郑芝龙对大明的海贸政策还是颇为了解的,隆庆朝时,隆庆帝在诸多守旧势力的阻挠下,大胆革新,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由此,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这也为日后的隆万盛世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不过隆庆开关只是一次扭扭捏捏的改革,海上贸易只是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只有福建海澄的月港被作为唯一的开放“特区”。

    沿海所有对外贸易的商船,都必须到月港办理繁琐的手续,并从月港装货出港、入港验货。所有船只都必须申领船由【船籍证书】、商引【营业执照】,如此方能出海。

    这一制度发展到后来,甚至对出海船只的建造和运营实行总量控制,“东西二洋各限船四十四只”,严禁彼此间越境贩贸,出海后逾期未归者,即使证件齐全,“仍坐以通倭罪”。

    时至今日,海贸如此之多的限制,已经让大明的开海政策形同虚设,沿海海商宁愿走走私贸易渠道,也不愿意到月港进行海贸贸易。

    而月港市舶司每年进项,也不过区区十几万两而已,利润还不如从事海贸走私的一个东南世家高。

    可如今皇帝却称只要每年缴纳三千两白银保证金,并向市舶司缴纳两成关税,便可从事海贸贸易,无疑是对海贸政策的一次松绑,大明的海外贸易,很可能会迎来一次伟大复兴。

    不过每年缴纳三千两银子的保证金,还是让郑芝龙颇感疑虑,他不无担忧的道:“如果大明海贸繁荣兴盛起来,海商们向市舶司缴纳两成关税倒也不亏。只是每年还要向朝廷缴纳三千两保证金,海商们恐怕会宁愿走私,也不愿缴纳吧。”

    朱由检道:“郑卿误会了,所谓的三千两出海保证金,并非每年都要向朝廷缴纳一次。

    保证金其实就是押金,只要海商们遵守大明的海贸政策,并依法向市舶司缴纳关税,这三千两保证金会分文不动,全部退还给海商的。

    倘若海商们明年仍然继续进行海贸贸易,这三千两保证金仍然在朝堂库房保存,就当海商们已经缴过本年度的保证金了。”

    “原来如此,陛下英明啊!”

    郑芝龙明白了,如果海商一直从事海贸贸易,这三千两保证金便是一次性缴纳的押金,无需每年都要向朝廷缴纳。

    倘若海商上岸不想再从事海贸了,三千两保证金最后还会原封不动退给海商,这就跟后世租房需缴纳押金的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如果海商每年都要向朝廷上交三千两保证金,对于海商而言还是颇为肉疼的,可若是只需一次性缴纳三千两保证金就可以从事海贸,对于海商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不过是多造一条海船的成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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