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焰:
第一次见到小火焰、是在巴黎的冯都广场。
是陈彼得介绍给我的,彼得与她也不熟,但是他们常常有机会见面。小火焰的外国名字是意大利文,音译费亚曼达,意思是「小火焰」。
那日我记得很清楚,她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棉质t恤,两件简单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烫得笔挺。在初夏有一种惊人的魅力,从这两种颜色里发挥出来。她左手腕上戴一只男装的精工石英表。
她拾起眼睛,向我看一眼,头都不点一下,就低下头挑她的玫瑰花,她喜欢盛放的玫瑰,用法文说「不,不」,拒绝花蕾。
彼得低声对我说:「费亚曼达跟男朋友又吵架了,别去理她,他们是被宠坏的一群。」
我微笑,但是在五月的艳阳天下,她漆黑的头发及眼睛,她脸上那种愤怒哀伤兼无奈,都是为情所困的最佳表现,她的心全在脸上。
对我来说,她是美丽的,我看女人一向看整体,从来不零零碎碎的打散看眼睛鼻子胸脯,她整个人是这么舒服,细长个子,苗条的身裁,圆眼睛,简单的发型,一双凉鞋,看上去清爽而高贵,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格调。
有种男人并不看得出女人有格调,等于有种狗哨子,频率很高,只有狗才听得见,格调是难以形容的。
彼得说:「费亚曼达爱得这么深,又这么不甘心,于人于己都无益。」
你别看彼得,说起人来,还真头头是道。
「来,我们别睬她,去喝杯咖啡。」彼得说。
「回家泡着喝,」我坦白的说:「口袋里永远没钱。」
他抓着头皮,问:「没钱、没钱是怎么到巴黎来的呢?为什么他们口袋里永远有麦克麦克的法郎?」
我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彼得,人分很多种,他们是坠于茵席者,看不惯最好少看几眼,好不好?」
就在这个时候,小火焰烧过来了,她捧着花束,很随和的问我们两个,「有空喝咖啡吗?」
彼得看我一眼,马上问:「德拉贝咖啡座?」
「当然。」小火焰说:「我请客。」
我觉得非常的尴尬,她这么年轻,又这么富有,我一向不喜欢接近这一类的女孩子,但是她不一样,她的短发,圆眼睛以及窄肩膀给我一种小男孩子的感觉,非常有亲切感。
她应该是骑脚踏车的那种女孩子。
「费亚曼达,」彼得说:「你的问题是你实在太有钞票了。」
在路上她随意买了无脂冰淇淋吃,可是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得出那种失意的不快。
她跟我说:「昨日他请客请了两千九百多法郎,在美心,但是没有请我,为什么?因为前天我与他吵了架,可恶的该杀的自私可恨的人。」
我看看她,这有什么可恨呢?请她作客的人一定不少,一定多如天上之星,那个男人不请她,是他的损失。
但是小火焰的眼睛象一只受伤的小鹿,恨而且痛。
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温和的回答,「我的朋友都叫我端木。」
她点点头。
我们在咖啡店坐下,小火焰心不在焉。恋爱便是这样,爱上了一个人,灵魂就卖了给他了,再也取不回来,取回的代价是被他在心中划一道痕,血迹殷然,第一道痕永远是最深的,第二道痕未必浅。我要请求上帝救我,千万不要给我轰轰烈烈谈恋爱的机会,我不要。
「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小火焰问。
「费亚曼达,他是与你完全不同的人,他只配在圣米雪尔区看脱女舞,然后用摩托车载一个这种女人回家。费亚曼达,我告诉你,他那两千九百法郎一定是赌钱出老千赢来的,要不就是扯皮条。」
「我相信,我绝对相信。」小火焰说:「他这种人还做得出什么好事,但是我爱他。」
「爱他什么呢?」彼得问:「他对你那么坏。」
「我不知道,当我知道的时候,我就回伦敦了。」
「真的,费亚曼达,你也该回伦敦了,课程全都旷了下来,又惹得你爹娘生气。」
小火焰笑。她的牙岁又细又白,她的皮肤有点儿棕色。我喜欢她这种型的女孩子。
她问我,「你在巴黎干什么?」
「我读书,读师范学院,跟彼得一样。」我答。
「很好,我希望学好法文,一直希望,不盖你的,但是请来讲去只会『马旦,请问附近是不是有一家邮政局?』」
我笑,「这是不对的,你的法文说得极好。」
「有什么好?对谈恋爱有帮助吗,不见得吧。」小火焰淡淡的说。
「你这个人,仿佛做人一生只是为了谈恋爱。」彼得说。
「在这个没有大动乱大战争的时候,人们除了恋爱就是看电视,还有第三样事干吗?」小火焰反问。
「你可以上蒙马特看人家卖画,你可以到公园去看木偶戏。」
「我看厌了。」她乏味的说:「亥诺亚的画,彼埃波曼的时装,玛丽莎白兰沁的照片,每一样东西,榭郁皇宫的喷泉,我看腻了,这个世界。」
我微笑:这是典型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例子,但是她仿佛真的懂得不少,其实一切愁不过自男女关系而来,很久没有听见愁钱了!愁钱似乎是一种浪漫--非常难得的,一双有情人坐在家中,握着双手,即使没有钱也有了全世界。可能是大家都不缺钱,才会有这种天真可耻的想法。
我看着费亚曼达的脸,在阳光之下,她是美丽的。彼得说要早起,那意思是明显地要避免付账,我让他走。费亚曼达百般无聊地站在街角,结果是我请喝的咖啡,明天可只能喝清水加面包了。
我说:「我送你回家。」
「我不想回家。」她说。
「我能陪你走走路吗?」我问:「我今天有空。」见鬼,我才没有空呢,我要做的事恐怕有两百多样,我要写功课,约好了人介绍我去补习赚外快,但是她那种明显的、坦白的、小孩正式的纯情吸引了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单纯的人,就是为了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闷闷不乐这么久。也只有她这年纪的人,才能做这种纯情的事。
她随手把刚才买的花一手递给我,「给你。」她说。
「谢谢你。」我说。我有点受宠若惊的讶异。
她微笑,以略为夸张的口吻说,「我不过是一片浮云,偶然投影在你的心波。请你不要把这束花放在心中。」
我也微笑,「我相信,我相信你在走的时候,一定要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她眼睛闪出欢乐的光彩,然后接下去说:「当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要是你愿意,请记得我,要是你甘心,你可以忘了我。」
我笑,「你从什么地方记得这些徐志摩的?」
费亚曼达说:「嘿嘿!别把我当作一个小热晕,我爸爸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她挤挤眼睛,「我是自幼便「承庭训」的。」
「是吗?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我很感兴趣。
费亚曼达说了一个名字。
我马上肃然起敬,「我的天!我希望你别学了雨果的女儿亚黛尔。」
「你别说。」她往河边坐下来,我也跟着她坐下。「亚黛尔有亚黛尔的乐趣。做人便是要尽量把把一生的时间浪费掉,以便顺利走进棺材,有人认为谈恋爱是浪费,有人认为打麻将不是浪费,人各有志,至少亚黛尔不是没有目标的,她尽了力,得不到她要的,那不她的错,至少她离家十年,作贱着糟蹋自己,为了一个各方面都配不上她的男人,这是一种选择。我可以回伦敦,我父亲旅居英国已经十五年了,在雪莱区我们有洋房汽车,然而又怎么样呢?父亲将近七十岁,我们之间没交谈已经廿载了。」
「至少他教你徐志摩的诗。」
「他是徐志摩的朋友。又怎么样呢?对恋爱有帮助吗?」
「小火焰!」我叹口气,「你要是事事这么坚持,我该怎么说呢?我可以如何安慰你?」
她说:「找给我一种药,让唐吃了,便会爱上我。」
「他叫唐吗?」
「是。」
「恐怕是你要想莎士比亚拿呢。」
「他也没有好的药,否则奥菲莉亚不会死。」
我笑问:「唐长得怎么样?长得象占美甸?」
费亚曼达稚气的笑,「有一点。但是占美甸是很纯的。」
「那不过是你从银幕上得来的形象。费亚曼达,你为什么不回家?我想你在三天之内便可以把唐忘记,然后你可以去结识大帮大帮的朋友。」
她固执的摇头,「我不要朋友,我只要唐。」
我马上自塞纳河边站起来,「那么我走了。」
「哦不,请你陪我,」她急了,「是我说话太不小心,是我伤了你的心。」
我想:现在说能够伤我的心的人还不多,费亚曼达,恐怕与你相处久了,我也不能自制,怎么办呢?
我买了一个蓝色的氢气球给她。
她把气球缚在手腕上。
她说:「爱他,树叶子每被风吹动一下,发出一声响,我便以为那是他的叹息。夜,我睡在自己的床上,会听见他身子翻动的声音,有时候他的手会伸过来,握住我的手,只是有时候。我回伦敦去做什么呢?剪玫瑰后喝下午茶?在巴黎等着他,至少他有空的时候会带我出去骑摩托车兜风,走遍圣米雪尔的大街小巷,告诉我哪个最红的表演女郎曾经与他有过一段情。」
在巴黎发生的事情何其多,都是不可思议的。
她的眼光求援似的看着我。假如她硬要把一个小流氓当作一个理想的情人--只要她快乐,为什么不呢?这个世界究竟有什么标准,我不明白。
「天暗下来了,我得回去了。费亚曼达,」我坦白的说:「家中的罐头汤在等着我,
我要走了。」
「你住哪儿?」
「右岸,小门路。你找不到的。」
「我今夜睡在你家的床上可以吗?」她问。
「在我的地板上是可以的,床不行,我不能虐待自己。」
「那很好。你跟唐是一模一样。」她说。
「好女孩子绝对不到处乱睡。」
「对!」她的声调讽刺极了,「唐那个时候认得一个最乖的应召女郎,晚上十一点
之前绝对回家,做生意的时间是早上九点至晚上十点。」
我吃惊的看着她,一个出身如此良好的少女,为了一个随时随地可以找到的小流氓吃这种醋,费亚曼达中毒已深,她需要自救,这样子下去是不对的。一个人的生活或许寂寞,但是至少可以保持清誉,一个女人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名誉吗?
我说:「来吧,来我家,你可以阅读,然后我们可以看电视,我不能想到其它可以做的事了。」
她默默的跟我回家。那个蓝气球跟着她。她可以随意跟一个认识了半天的男人回家,我叹了一口气。
我问:「费亚曼达,你考了大学没有?」
「我已经得了学士学位。」她淡淡的说:「我已经廿二岁了,我只是保养得好,看上
去小。」
「我的天!」我说。一个这样程度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莫非是中了邪?我看她的侧脸,依然是那么清秀,苍白的,年轻的。彼得说得对,被宠坏了,没有吃过苦,所有得不到的东西都是好的,所以非得到不可。如果这个唐不是抓紧了她这点心埋,反过来追求她,那是直追到西伯利亚也是得不到的。
心理学,只不过是那么一点点心理。
那夜,费亚曼达在我家吃了简单的食物,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依承诺言,在我破公寓的地板上睡着了。她睡得那么舒服,好象是她自己的卧房,她叹息着,在翻身的时候偶然叫着「唐」。
当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我没有她的住址,但是要找她的人,却还是容易的。因为彼得认识她,彼得知道她在哪里。再讲她在这个圈子里也一定是个名人,要找个名人那还不简单?
但是,我没有找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费亚曼达的意思是:小火焰。我明白。
我第二次看到小火焰的时候,在罗浮宫正门外,我同时也看到了唐。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我把唐估计得太低了,也把费亚曼达估计得低下。那些讲风凉话的人,不外是因为妒忌。
唐是那么漂亮的一个男孩子,那日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黑色的牛仔裤镶着黄色的皮边,一件小小的黄色皮背心。头发黑而且浓而且长,驯服的贴在他的额前耳角,他的浓眉大眼是惊心动魄的,眼睛炯炯有神,嘴角斜斜吊一枝烟,脸上出奇的瘦削,与强壮的身体是个对比。这样的不羁而美丽,任何有点自信的女人看见他,都忍不住要想:我要得到他,我要得到他!
奇怪得很,费亚曼达站在他的身边,看上去与他却并不相配、应该是十分美丽的一对,而事实上却并不相配,因为费亚曼达有一份温柔与教养,在她的神情中透露出来,唐却没有,他完完全全是一个自私的、自我中心的男孩子,他十分的年轻,并没有看清楚他前面的路,他的视力欠佳。
费亚曼达在那一刻是快乐的,她以最温柔的眼神来看着唐,唐却不知道,唐急着与他身边的人群说话,装手势,他在说意大利文。这小子是有一手的。但是费亚曼达可以爱他,她不该把灵魂也卖给他,不不,她不该把灵魂送给他,「送」也是不对的吧?他不见得会好好的保存它,不过是随意地塞在牛仔裤的某一角,牛仔裤送到洗衣店去了,说不定忘了取出来,洗个稀巴烂,所以咱们的小火焰走到哪里都魂飞魄散,心缺一块难再补。
为什么每个人都得象我这个德性,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为什么?
我心平气和下来。
以后好一段日子过着安静的生活,我很寂寞,下雨的时候跑到圣母院去站好久。幸亏是在巴黎,房租解决之后,有钱没钱同样可以快快乐乐的过,从香舍丽榭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真是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没话说。
彼得说:「你在恋爱了,端木?」
我反问:「我跟谁恋爱?恋爱要有对象?我的女孩子呢?」
「是费亚曼达是不是?」他问。
「别胡乱说,怎么可能。」我马上否认,「你别乱盖。」
「我可以看得出来。」彼得说:「费亚曼达就是适合你这种类型的人,是不是?」
「很多男人看不到她的气质。」
彼得耸耸肩笑,「我不知道什么叫气质,太玄了,我看女人,只晓得看相貌与身裁,
有些武侠小说作者,喜欢想到「剑气」,算了吧!」
「你能说费亚曼达丑吗?」
「不,不丑,坏就坏在这里,她很漂亮,所以唐让她跟着,要是她丑,倒可以过好
阵子安静生活。」
「是的,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机伶更可爱的女孩子,要是她心情好的时候,稍微胖一点……」
「她越来越瘦了。」彼得说,「我昨日看见她。」
「在哪里?」
「在博物院,她只剩那么一点点,真是可怕,唐不知在骂她什么,她只是微笑。」
一个人心死了的时候,那个人骂我,我也只会笑,既然费亚曼达的心已经死了,她人为什么还不走?
彼得说:「这倒好,我会把话传出去,谁家妞要减肥,就去泡唐--「唐氏减肥」,
一定生意兴隆。」
「你少开玩笑好不好?」我说。
「我又怎么了?我只是惋惜,娶了费亚曼达又有什么丢脸呢?他以为在森林里晃,好花多得很吗?恐怕不见得呢。」
她看见了我,非常高兴的向我打招呼,并且与我说话,她记得我,她是个好女孩子。
她说:「我把那个气球带走了,可是第二天它还是死了,气球,它们永远活不长久。」
「我明白。」我说:「所有美丽的东西都不长久。」
「奇怪,」她看着我,「你明白了,但是唐不明白,唐常常说我有病、有点怪、可是
你明白。」
「他自己有病,他患了绝症,他的病叫无爱无心病。」
「别咒他。」费亚曼达笑,「当然他有一颗心,大把的感情,可是他偏偏不爱我,你
不知道他追求一个脱衣舞女的狂劲呢!」
我倒抽一口冷气。
「跟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好不好?」她问。
「不不,我不属于你们,我到巴黎来是读书。」
她耸耸肩。
她当天穿了一件薄簿的芝士布衬衫,牛仔裤上面七八个口袋,破得不能再破,似乎是净用袋子缝缀起来的,斜斜戴一顶纸绒帽,活象小太妹,嘴巴里嚼着口香搪,偶而露出雪白的牙齿,雪白的牙齿!费亚曼达呵,你是大学生,你要自爱,火再好看,也是玩不得的,火是没有你份儿的,你又不是江湖买艺的人,何必跟他们混在一起,真的何必跟他们混在一起。
有一种人是专门玩火玩蛇的,但是费亚曼达,你不是那种人。
唐转过来,向她一招手,她毫不在意这种无礼轻蔑的举止,马上就跟他坐摩托车走了,她还是他的女人。只是她还爱他,他可以这样对她,她可以这样忍耐他。终有一日,当这一种疯狂的感情消失,她会发笑,然后掉头不顾而去,人生是这么长,人要在无奈中把时间打发掉。
费亚曼达选择了她的方式,她的痛苦其实也就是她的快乐,我明白了,我实在不应该再替她担心。她既然是个大学生,她就应该懂得她在做些什么,有些人活得象一只蝴蝶,为什么不能够呢?
「那是他的时间,他家的事,他若果认为不是在浪费,便不算浪费,你明白吗?」
「他会后悔的,唐这个人。」
「不」我摇头,「他根本没看懂费亚曼达,他怎么会后悔?一个人若不知道明珠是
什么,而没有把明珠拾起来,算是损失吗?他并不懂得。」
彼得又摇头,走了。
我或者是在暗恋费亚曼达了,我不知道。她是那种看「小王子」的女孩子,活在一个并不比她自己大很多的世界里,我希望她有一日终于能适应下来。
巴黎市中心并不大,但是我并不是时常出去逛。要打听费亚曼达的消息并不太难。只知道唐百般嘲弄地,她总是一笑置之,驱之不去。她的耐心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唐这种人没有思想,没有欣赏能力,没有感情,根本什么也没有,我痛恨这个人。我恨利用他人感情的人。看样子主动的决不是费亚曼达,但是上了手之后这样子利用她的恋情,未免实在过份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不可以这样。虽然费亚曼达心甘情愿在那里,是她活该,但是一个人对待另外一个人,是决不可以那样的。
我为了费亚曼达而不快乐,有时使一个人买一个蓝气球,学她的样子,把气球放掉,
看它往空中飞升上去,那一点蓝越来越小,渐渐终于不见了。
我只知道,如果有人把爱奉献给我,我若不想接受,我就原璧奉还,碰都不碰一下,
如果我接受的话,我就好好的回报,我只知道,爱情应该这样,唐做错了,唐完全错了。
我希望费亚曼达象那只气球一样,挣扎自由,飞飞,飞向自由。爱情是一段一段的,
这一段完了,说不定另外一段更好,何必硬是要死扒住这一段,难道真的是除却巫山不是云吗?
有一日我有事要去伦敦,手头不便,于是乘火车到加里转气垫船,上了火车,把小件行李放好,坐下,摊开杂志,刚翻到第一页,就听见有人轻轻的叫我。「嗳。」
我还不是在意,又听见一声「嗳」。
我抬起头来,看到我对面坐着一个女孩子,不禁惊喜交集,跳了起来,头碰到火车顶,痛得叫起来,「费亚曼达!」
可不是她!
疲倦的,有点脏.憔悴的费亚曼达。但是双眼犹如火焰一般,脸上一个调皮的微笑,
她的头发熨得卷曲着象头狮子狗,汗湿着,t恤里没有胸罩,小小的胸脯包在棉纱底下,
多么迷人的风景,而我刚才竟没有看见,我真是个瞎子!
「你好。」她说;「到哪里?」
「到多佛。」我问:「你呢?」
「我也是,从多佛坐火车到伦敦。」她说:「咱们同路,多巧。」
「你回家了?」
「是的。」她默默头。
「终于回家了?不再回巴黎了?」
她微笑。微笑虽然是疲倦的,但还是这么漂亮。
她没有哭,也许哭过了,我们没有看见,没有看见的事是不能算数的,但是小火焰被眼泪淋过,岂非就此熄灭了?
火车驶着,车厢微微颤抖,费亚曼达也跟着微微开动,她微眯着眼,似乎随时可以睡着,但是她在微笑。我以为她盹着了,她却低声说:「他说他会娶我的,那个时候他天天到门口来接我,第一个要见的人是我,撇开他所有的女朋友。我谢谢他给我的快乐日子,得到而失去,总比从来没得到过好。他对我笑那个情形,真如一道虹彩特别为我在窗外出现一般。」
「你恨他吗?」
「不!怎么会。」小火焰微笑说:「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恨他。我从来不恨人。我有
点可怜他是真的……象我这样的女人,真的,当他专程要找的时候,还真的找不到了,他的幸福是他不会专程找费亚曼达,他会找菲菲、莉新、咪咪,但不是费亚曼达。」
她的自信、骄傲,跟着她的创伤一起来了
我忍不住问:「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
「我姓曾。」
「我知道,」我微笑,「你有一个出名的爸爸。」
「我叫曾燎。」她也微笑。
曾燎。曾经烧过。小火焰。没有这样学问的爸爸,还真选不出这样的名字,这么好听的名字,中西并用。可是,有人知道吗?唐知道吗?他的粗心使他失去了世界上多少美好的东西,他居然幸运得不知道。
费亚曼达看出了我脸上赞叹的神色。她说:「我有很好的名字,是不是?」
我点点头。
「你总是明白的。」她笑,「奇怪,你是一个陌生人。」
「你不再回巴黎了?」我问。
「或者回,或者不回。」她说,「视心境而定。」
「我还是要回去的,我到伦敦来看你,我要你的电话地址。」我说:「你现在的心境
如何?」
「不太好。」她说:「到伦敦大学英国文学系找我爸爸,一定有我的消息。」
「很多谢。」
火车在加里停下,我们下车,海风吹上来,她的头发飞扬着,更象一个小孩子了,打破钉的牛仔裤脏得叫人心痛,她转头看我,说:「这风,象唐的呼吸。」
「他不是上帝。」我问:「你还能再爱吗?」
她笑着按着心问:「心,心,你还能再爱吗?你还在流血吗?心?」她抬起头来,「我的心说,它不知道,它很累。」
我笑了。
我把她拥抱在怀里。
她用法文说:「爱情便是这样,我这么爱他,他硬是要把我赶走。」
我用法文说:「他是坏蛋。」
她也用法文说:「这不是对的,这不过是他不爱我,这不是他的错。」
「唉,费亚曼达。」
「看看!」她用国语说:「有卖气球人,买一个红的给我,请快一点。」她自己先奔
过去。
我抢过去,为她再买一只蓝的,派给她。
她感激的说:「你对我这么好。」
任何人都会对她这么好的,只除了那唐,她是被虐太久了,只要稍微一点仁慈,她便高兴得这样,小火焰,你何必这样呢?
「但是为什么不买那个红的呢?」她问我。
「红的是火焰,」我说:「我怎么可以放走火焰?蓝是忧郁,你放走蓝色吧。来。」
我一碰她的手,那个气球便飞走了,飞向海边去。
我与她上气垫船。我没有去拉她的手,有时候这种动作是不必要的,只要我心真知道,我会爱护她,真的,如果她不拒绝我。
变心:
我与小道进进出出很久了,对我来说是很久了:三个月难道还不算久?交一个男朋友三个月,实在不能说什么了,他对我还好,他长得漂亮,他花钱爽快,他说话有幽默感,但他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男孩子,因此我们只是同居着,我们住同一层房子,可是很少见面,因为我做的是晚班,他做的是白天工作。我们买了一迭厚厚的洋葱纸,有事没事写张字条,他的中文坏透了,但是我喜欢看他写的中文。
有时候他会写:「我到纽约去一星期,你要什么?」我会写:「一条皮带,格林威治村有得卖。」我们住在一起很高兴。我们连对白也缺少,但是我们高兴。我为他做小事情,为他打扫,清除个灰缸,洗内衣,把外衣拿到洗衣店去洗,代他付电费诸如此类的事情。有时候还泡个咖啡给他喝。
谁知道,说不定有一天,我还会为他生个儿子,长得跟他一模一样的儿子,浓眉长睫毛,郁气森森的,小道是可爱的,我们只有床上见面,饶是如此,他还是可爱的。
我们在一起实在有开心的一面,我休假的时候,大家同去剃头店剪头发,我在镜子里看他,他在镜子里看到我,两个人就相视而笑。我们在一起高兴,一日一日地过去。高兴的日子有多少?高兴过就是了。
他也有生气的时候,有一次我在与别的男人吃豆腐,他拿起一只杯子就往我头上摔,真令我伤心,这就是有男朋友的不良之处,并反为他洗了两个月的内衣之后,手就开始变粗,我们这种职业女性是不能做家事的。
我实在不敢说我是不是有了一个男朋友,我们从来不出去跳舞看电影,我们没有时间,但是我的确正与他住在一起、我不能否认我有个男朋友。
然后一天晚上,我正在工作,忽然之间他来了。我正忙着,仰起头,看见是小道,简直还不相信眼睛,那么漂亮的一个人。头发剪得如适中,长长的腿穿牛仔裤,t恤,初夏的夜,他来看我?他很少来看我工作,接我下班,他不是那种人,他说:「给任何人最大的尊敬是信任,你又不是舞女,为什么要人接下班?」如此这般,他有他的魅力。
我看见他便自然的迎上去,我说,「小道,你怎么来的?」
「我爸爸回来了,我让你看看他。」他说:「也让他看看你。」
他的父亲长居纽约,很少回来。我心想,我不爱与上一辈的人打交道,但是天地良心,小道肯介绍他给我,还真是一宗荣幸。
我连忙伸出手说:「李先生。」
他父亲也伸手与我握一握,我抬头看见了他,就呆住了。我还一直以为小道是漂亮的!可是,他父亲比他漂亮两百倍,他父亲象一株大树,小道只是一池动荡的水。
我看着他,一句「李先生」忽然就说不出来了,我低下头,我说:「对不起,我正在工作,不能够好好的招呼你们。」
小述说
「爸,你见过琉璃了,ok,我们可以走了,琉璃,明天早上见。」
「明早见。」我说:「小道,谢谢你来。」
他转头笑,「没问题。」
他父亲也微笑,那种庄重的,小心的笑。
然后他们两父子一起离开了。
晚上我回去,小道睡得傻里傻气的,廿五岁的人象五岁大,睡觉呼噜呼噜的响,我到厨房,看见一盆子待洗的杯子。到浴室,看见牙膏的盖子并没有旋好,这小道,真是全没公德心的。
我爬上床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的说:「琉璃,每当你上床的时候,就把床的温度带低二十度c。」
我轻轻的给他记耳光。
他嚷:「你怎么可以打我?你怎么可以打我?」
然后他翻个身就睡着了。
这小道,跟他住像开儿童乐园似的,有时候想想还真恐怖,没安全感,可是
一切没有安全感的男人都有特别的吸引力,那是有目共睹的。
我接着也睡着了,没多久他的闹钟响起来,他要喝咖啡吃早餐,他要去上班了,我的天。每日我的睡眠被他闹成一截截。
他一直说,「你明天休假是不是?爸说要请你吃饭,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好不好?」
我记得我一直说「好,好。」
然后门一响,他上班去了。我在十二点正醒来,收拾东西,吃两只鸡蛋——
我想我们迟早会饿死在这间屋子里,迟早,两个人都那么懒做饭吃。
我收拾房间,然后电话响了。
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琉璃吗?」
「是我。」我问:「哪位?」
「我是小道的爸爸。」他说。
「李先生。」我马上有反应。
「你怎么叫我李先生?连一句李伯伯都没有?」他笑问。
我光是笑,不懂得如何回答。
他说:「你明天休假是不是?我们出来吃顿饭,请你赏脸。怕小道说不清楚,我特地来讲一声。」
我说:「李先生实在是太慎重了。对我们这些后辈,还真不需要这样,我们决定明天见。」
「你那份工作,也很累人吧?」他忽然问。
我马上被感动了,与小道在一起这么久,他从来不让我有诉苦的机会,他认为男女平等,既然男人不诉苦,女人也应该免开尊口,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为主,本来这也是做人的道理,可是女人是女人,总需要点柔情蜜意,这样子下去,难怪我潇洒是够潇洒了,却也一点女人味道都没有了。
我答:「是辛苦,酒店的工作,本来很复杂,上面有上司,下面有同事,虽然说起来好听,当个主管,实在是什么都要理,况且又吃力不讨好,太卖力了,上司起恐惧,以为我要把他挤走,不卖力,下面人看着,老妒忌我有这机会吃闲饭,百辞莫辩,不但累,而且不愉快,这份工作像鸡肋一样,食之实在无味。」
「我明白。所有的女孩子其实却不该有工作。」他说,「太辛苦了。我们明天见了好好的谈,你也别这么愤世,年纪轻轻的。」
我苦笑,「再见,李先生。」我说。
挂了电话才觉得奇怪,我怎么会对他说那么多?这简直不是我的习惯,我是一向不罗嗦的,社会的经验告诉我,人要坚强的活下去,永远坚强。但是一个女人就是一个女人,没法子。
去赴约会的时候我化了点妆,小道不让我化妆,他说要找化妆化得好的女人,那简直是太容易了,可是我今天就是不听他的,我自己去了。我与他很少有机会
起出门,不是他先走就是我先走,他从来不管接送。
我到了约会的地点,他爸爸在,他不在。
我走过去,李先生马上替我拉椅子,我坐下来,问:「小道迟到?」
「不,他以为约的是七点半。」李先生说。
「不是七点?」我错愕。
「我告诉他是七点半。」他微笑。
忽然之间我明白了,我的脸渐渐红起来,一直红到脖子上,我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中年人也太过份一点:这么公开的勾引儿子的女朋友,而我心里竟这么喜悦,我抬起头来,我知道我的眼睛明亮得很,碰到这种事,任何女人的眼睛都会亮起来。
他点了酒,又点了菜,然后就是等小道来。
他问我:「你与我儿子同居?」声音很淡,象是普通的事。
「我想是的。」我点点头,不能不承认。
「你爱他?」他问,还是很温柔很平静。
「我不知道,」我说:「看情形,有时候他对我很好,我觉得应该报他知遇之恩,爱他一下子,但是过没多久,他那种自我中心来了,我也连忙保护自己,不露一点感情,实在是没有意义,但是有几段时候,我们还是愉快的,大家都是闲着,等找到更好的人,随时分手。」
他凝视着我:「你听上去很矛盾,琉璃。」
我微笑,「不,一点也不矛盾,我只是寂寞,怕得要死了,便抓住一个人,当然比小道好的男孩子也不多,但是小道有个最大的毛病,他对女人粗心,他一辈子没有恋爱过,因此他对女人没有选择,谁都一样。」
他把手放在下巴底下,静静的看着我。我耸耸肩,也许我不应当在做父亲的面前说儿子的坏话,这种事是最愚蠢的人做的,我蠢吗?
过了很久,他说:「我不认为小道没有选择,至少他选了你。」
「谢谢。可是我不过是一段浮云,偶然投影在他的心波。」我笑,「我要是离开他,他不会有任何感觉,相信我。」
「他年轻。」他说:「你也年轻,你也会很快把他忘记的。」
我承认,「这是真的。」我说:「我也知道,所以过一天总要快活一天,是不是?李先生,你们上一代的人真是幸福,简直什么都是敲得笃定的,我们这一代,为了要玩帅,简直象做戏,什么都要不在乎,潇洒,嚣张。真不幸。」
我举起杯子,与他干了一小半杯的拔兰地。
他看看我,「如果我约会你,你会出来吗?」他坦白的问。
我没有惊奇,远处小道已经在门口出现了。发现了我们,正走过来,我急急的问:「为什么选我?」
「我喜欢你,琉璃。」他简单的说。
「这地方有很多美丽的女人,太多太便宜了。」
「是,就因为太多太便宜了。」他简单的说:「你不一样。」
我看着他,还来不及说话,他又抢着说下去。
「我知道你是我儿子的女朋友——」
小道走过来拉开椅子,「我迟到了吗?」他毛躁的问:「车挤得要命,热死人,最讨厌这种黄梅天,受不了。爸爸,你叫了什么吃?」
他坐下来。小道永远这样心神不定,永远自我中心,他对人发牢骚是天经地义,他的事便是人家的事,人家的事,他可不要管,连听都不要听,这样极度自私的一个人,却又长得这么漂亮,说他漂亮,他又少了他父亲的那份温柔与气派。
忽然之间,可爱的小道不再象昨天那么可爱了。
我拨一拨电话他会跳起来问:「打给谁的?」
然后他可以随时穿衣服出门,我不屑问他,他也从来不告诉我他人在哪里。我不会跟他过一辈子,他绝对不是可以嫁的那种人,饶是如此,我心里也不舒服。
拿他与他父亲比,更显得他的幼稚,自私根本就是幼稚最大的明显处。
我问:「小道象是妈妈吗?」
「是的,」他父亲微笑,「象极了。相貌倒是比较象我。」
小道转头过来,眼睛闪闪生光,「你怎么晓得?」
「我不过问问而已。」我说。
他父亲说;「这小道,说话永远像吵架。当年在纽约念大学,年年转系,真是受不了,结果还是没毕业,至今中文一封信也写不好,英文连文法也没有,看样子琉璃是比你强多,小道。」
我不出声。
我想到小道写的信与字,心就缓缓的软下来,软下来,他决不是最好的,我也决不是最好的,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高高兴兴,便可以把生命中的日子打发掉。但是我现在不高兴,真的不高兴了,我付出太多,如果他欣赏,那没关系,但是地又不见得欣赏,那我是为了什么?
他父亲就懂得,但是小道不象父亲,他象母亲,何等粗心的一个人,叫我受多少平白无辜的委屈,这些委屈都被寂寞的可怕吞没了,然而为什么今夜又特别显著呢?
吃完一顿饭,小道父亲跟我们道别,他握住我的手,吻我的脸颊。
小道说:「他喜欢你。」
我说:「是的,我幸运。我们现在回去了吗?」
「我还要到别的地方去弯一弯,我先送你回去。」他说。
「没有必要,我们也许不顺路,我先走好了。」我也不理地,顺手叫了一部街车,向他挥挥手,「再见。」
他并不在乎,也挥了挥手,我笑。这是活该,既然我要求的是一点点的关怀,就不该跟他在一起。我一直微笑,到了家,收拾行李的时候也还是在微笑的。我的东西在他这里越积越多,还真的不是两个皮箱可以装得下的,忽然之间我生气了,离开这里走并不是一种手段,我没有要恐吓他的意思,我是个受过教育的人,走了就走了,再也不回来的。我没有想过他会求我回去,他也不是那种人,小道这个人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感情,他不是那种敏感的人,他只懂得无理取闹。既然不愉快了,就不值得留下来。
我把所有的东西收拾得好好的,站在窗口看出去,在窗外是一个小露台,露台外是一条马路,要是灯火再辉煌一点,还以为是住在巴黎福克大道呢,我坐了很久,箱子就在我的身边,要是他现在回来,他会不会挽留我呢?我并不认为他会,我不心痛,我们还来不及建立那种缠绵的感情,速战速决才是最好的,我所担心的不是明天会不会后悔,而是想到下个礼拜休假不知该往哪儿去才是。人都是自私的,的接触并不是爱情。
我提着两只大箱子走了,背上还背一个,看看钟,十二点半,小道在什么地方?只有他自己与鬼才知道,我开了门,就离开了,钥匙会还给他,邮寄。这大厦有两部电梯,说不定一部由我乘下去,另一部由他乘上来,两个人就差那么一点儿见不了面,咱们的缘份止于此。
下意识我对他多多少少是有点留恋的,我不赞成同居,我赞成做情人或是正式结婚,这三个月来实在过得不轻松,但是走与不走,我都是要后悔的,我有心理准备,小道是不能嫁的,妾是丝萝,他非乔木。
电梯一直下去,我心口很闷,有种想呕吐的感觉,这次回去的寂寞,这种无边无涯的寂寞。父母亲都老了,加在一起一百四十岁,他们吃饭,他们看报,他们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无边无涯的寂寞,只有一架电视机日日夜夜的哭哭啼啼,那种寂寞。
到了楼下,我靠在墙上,那种寂寞,我会甘心吗?那样子可怕的寂寞:永恒的。是的,他不爱我,但是又有谁爱我呢?是的,他不是结婚的对象,但是,目前谁又是结婚的对象?
跟他在一起累死总比自己一个人闷死好。我闷过,那种排山倒海的闷。父亲的眼睛只看着电视机,母亲的眼睛有时候会淡淡的看着我,我的痛苦与伤心足足与她隔了五十年,她不能明白,她伤了我的心,至死也不承认。
我能到什么地方去?
我挽着箱子上楼,我还是留下来吧,女人受点小气算什么?谁叫咱们生为女人,可是冲到楼上,发觉大门是虚掩着的,我吓一跳,我的天,难道刚才我忘了关大门,一推之下,发觉小道在屋子里。
我拿着箱子当场僵住了,他在翻抽屉找文件,看见我,他说:「我忘了一张合同,回来拿,你失魂落魄的干什么?」
我把东西都收拾走了,他竟问我干什么!他居然没有发觉屋子里一切属于我的东西都不见了,这个人不是粗心,而是卑鄙。
呵小道,我的要求已经降低到可耻的地步了,只要你给我一点点自尊,注意我的存在,一个女人就是一个女人,女人需要关怀,就象花需要雨露一样。
他忽然看见我手上的箱子了,脸上一变,「什么,你提只箱子做什么?收拾东西走?你要走?你少玩点花样好不好,我已经够忙的了,你要我怎么样对你?把你哄回来?我的天,琉璃,你的年龄也不小了,我当初看中你,也就是因为你这份洒脱,现在你居然跟新舞女一样!你要恐吓我?」他取到文件,匆匆地走了。
我呆在那里。
多么的不幸,他几时在这种时间回来过?他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放下行李改变主意的那一刻回来了,看我这运气!如果他看见之后表示惋惜,他只要说
一句:「琉璃,不要这样子,一切等我回来再说。」我马上会抓住这句话下台,但是他没有,他把我好好的讽刺了一下,然后在半夜头也不回的再去办他的事去了。
我也是个大学生,我也受过教育。他对我不能够以这种态度。
我坐下来,倒了一杯酒,这休假算是倒足了霉的休假,算是第几流的休假,我缓缓的喝着,一杯又一杯,然后哭了,露台外边,那条路的灯光仍然灿烂,只是人的心已经变了。
词里有一句叫「寄语薄情郎,粉香和泪泣」。我们都没到那种境界,我是不搽粉的,小道是最无情的。我们要分便分,要合便合,简单得很。
我竟喝醉了。我这样失望的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地方,他视我为恐吓他的一种手段,我真有如此低级吗?既然他这么想,那我是非走不可了。算是一时冲动也好,反正我没有这个福份。
但是酒意太浓,我和衣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十二点半。中午十二点半。他没有来一个电话,电话铃未尝响过一下,他人也没回来睡过。我只觉得麻木。人不论男女是越来越凉薄了。为什么不呢?我既然可以随时走路,为什么他不可以也表演失踪。只不过他忽视了一点,我并不是做戏给他看,我拾起东西,马上离开了那层公寓。
到了父母的家,母亲矮而胖的身型跌跌撞撞的出来为我开门,她的耳朵有聋,但是不肯承认,不肯戴助听机,因此与她说话要大声吼叫,为了省力,不如不说。即使她听见了也是没用,如果我说我心中难过,她会答:「有衣穿有饭吃,难过什么?」或是「难过?看医生去。」小道若是温柔点,不失是一个好医生,母亲要是温柔点,我根本不必到处急急的抓男朋友。
我呆坐一刻,回房间去了。
两个多月没住的房间,多多少少有点霉气,我看着那张熟悉的天津地毯,那一堂当年买的红木家具。我真是落泊落难了,如今迁就小道都迁就成这样,早一点受这种委屈,恐怕已经子孙满堂,还听他的废话呢。
我叹一口气,累得不得了,那几只箱子有那么重,一个人抬上抬下,多少次了,难为了箱子,也难为我。好了,从此之后,小道这个人将在我心中一笔勾销,没认识他之前,我在呼吸我在活,与他分手之后,我也还是呼吸还是活,谁没有谁都得活下去的。从今以后,他的明日后日与我没有关系了。
寂寞压上来,黑暗的寂寞,我连忙吞服镇静剂,手是颤抖的,连忙又倒酒喝。应该请假一日,但是请假有什么用呢?我能做些什么?
我洗一个脸,梳好头,还是上班去了,这样一天又一天,白了人头,还没注意春天来到,春天已经过去了,在计程车里我木着一张脸,肩膀都抬不起来,岁月压成我这样子,不良的岁月,来日苦多。
八个小时的工作,每天打烊的时候由我去把灯一盏盏的熄灭,摸在熟悉的灯掣上,昨天譬如今天,今天譬如明天,没有一点的分别。
推开大门,一个人迎上来,我以为是小道,心中一跳,倒有点欢欣,虽然不知道该有怎么样的反应才对,但是至少他来了,他重视我。
但是这个人走近,我马上晓得他不是小道,心往下沉一沉。忽然我微笑了,呀,毕竟我是在乎的,我在乎的不是小道,而是自尊。
「下班了?」那人问。
在黑暗中我问:「李先生?」小道的爸爸?我太惊异了。
「是的。」他说:「要不要去喝杯咖啡?累不累?」
「还过得去。」我说。
他在灯光下看我的面色,「怎么?跟小道吵架了?」
「我早过了吵架的年纪了,我与令郎已经完了。他的毛病是不知道适可而止,哗啦哗啦,令人神经衰弱,还自以为是,认为他道理亨通。」我淡淡的说:「我对他那套理论听腻了。」
「他的确是个草包,听说你帮他很多。」他微笑。
「实不相瞒,连他那份工作都是我家亲戚作的保人。」
「我远在美国,不大知道他的事,对不起。」他说。
「他跟你不大好,是不是?所以放着一个有能力的父亲,他也不学学榜样。」我说:「他告诉过我,他的父母早早就离异了。」
「要是他求你回去呢?」
「他不会的。」我说:「他未曾恋爱过,全世界的女人在他眼睛里是一样的,可以上床的动物。」
「琉璃,我抱歉我儿子是个粗心的人,你有许多优点,是他所看不见的,恕我说一句,你们俩水准不一样。」
我苦笑,「谢谢你,李先生,我只记得他要求与我同居时,他问,「你走了,我怎么办?」当时我打算去新加坡,他又问:「琉璃,你就这样来了,又去了?」对白像文艺小说一样。」我耸耸肩,「我喜欢听这种对白,女人都喜欢。」
「你会想念他?」
「多多少少一点,不重要。」
「真奇怪他会放你走。」
「奇怪吗?不见得,他要什么女人都有,简单得很,其实我们俩见面的机会是极少的,他找我,是因为我比其它一般女子要比较独立,我有工作,我不噜苏他,他从来不问我一天三餐是怎么解决的,他知道我会照顾自己,他太清楚了。而我呢,我只是怕寂寞,李先生,你或许不知道,一个人睡觉是天下间最痛苦的事。」
「你与他在一起,难道不痛苦吗?」
我笑,「我们不要再提了,你还要喝咖啡吗?」
「你赏脸吗?」他问。
「李先生,像我们这种女人,早已经过了赏脸的年纪了,有个人来请喝咖啡,不知道有多乐。」
「真的吗?琉璃,你几岁了?五十?六十?女人无论在任何年龄,都是值得尊敬的。」
「令郎真不象你。」我笑。
我们找到一个地方喝咖啡,其实我是不喝咖啡的,但是既然我能陪小道,就可以陪他。日子渐渐过去,我变为一个极好应付的人,但是这世界还是不允许我有那么一点点的快乐。
「小道除你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女朋友?」他问。
「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找说。
「他每夜回来吗?」他问。
「从不。我不管他,要是管他,他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再出现,当我无法忍受的时侯,我会得自动离开。但是……我们在一起,的确有过快乐的时光,刚开头的时候,非常的轻松,非常的飘逸,刚开头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
「你把他宠坏了,以你这样的身份,不该降格来这么迁就他。他自小是一个很难缠的孩子,一个问题青年,在美国不停的看心理医生。」
「他自己会宠坏自己,不需要别人动手。」我笑,「他太聪明太坏了。」
他凝视我。「如果你答应我,我会天天回家,我会照顾你一日三餐,我会给你生活上的保障,除了不能结婚以外,我一切都可以给你,你会怎么答复?」
我抬起头。
我静静的说,「李先生,我是你儿子的情人。」
「那一段已经过去了,是不是?你会答应我不再见他,是不是?」
我震惊得无法开口。
「把那份工作辞掉,女人都该被好好的珍惜着,女人不该抛头露脸去辛苦工作。坐在家中做你喜欢做的工作,画画、写字、任何事。琉璃,象你这样的女子是该被珍惜的,你可以跟着我过下半辈子。你几岁了?」
「廿八岁。」我说。
他握住我的手,吻一吻。
「来,来看看我的公寓,有三间房间,有两个女佣人,我相信你会喜欢。」
我说:「你太心急了。」
「我已经老了,琉璃,看到喜欢的东西要马上抓得紧紧的,怎么可以放开一刻?你相信我,即使咱们两父子的趣味一样,性格是不同的。」
我取过大衣,为什么不?去看看他的公寓有什么不对?我说:「我们去吧。」
他有司机把车子开过来,司机拉开门,他扶我上车。小道,小道永远先跳下车,然后待我付车资,小道不是一个温柔的人,不是一个有心肠的人,不是一个有柔情蜜意的人。
但是他也喜欢那种小家子气美丽的女人,不能怪他,只是我不能讨得他的欢心而已。
回家?每天下班等着父亲带回来的报纸,看了又看,翻了又翻?看着电视上的广告,卡通?回家?廿八岁的女人早该脱离家了,我不能回去,不能。
那么就跟他走吧,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注定要这样落泊。我微笑,在他的「宾利」里坐得非常舒服,为什么不呢?说不定他明日会送我一件银狐,我想有一件银狐想了多久了,我与所有其它的女人一样,我只是一个女人。
他握住我的手,我又再微笑。
「你不会委屈的。」他说。
「我知道。」我说。
我不希望快乐,我只希望我不要不快乐。
喜剧:
我跟家明解除了婚约。
我把左手无名指那只大钻戒脱下来,放在桌子上,还很潇洒的说:「拿去重镶过,还是一只好戒子。这几年戴在手上,重甸甸的,白金也磨得毛了。」声音上是听不出,可是心如刀割。
家明说:「你留着做纪念吧。」
我哼了一声,淡淡的说,「这种纪念品,妈妈抽屉里还有十只八只,不劳你费心,朱家的女儿,不愁没钻戒戴,戴在别的手指上也就是了。」
做了他三年的未婚妻,一旦没有名份,真有种失重的感觉。可是他先不要我的,不是我不要他,他去追求一个女明星,瞒着我们一家子,东窗事发了,又死口不认,我最瞧不起没骨气的男人,这口气吞不下去,我朱丹凤一辈子嫁不出去不要紧,嫁给这种人,可犯不着,财还没发就去动女戏子脑筋,将来我还活不活。当然我就炸了起来,轰轰烈烈的登报解除婚约,非常理直气壮的样子。事后却觉得十分萧条。
妈妈说:「……其实你跟他七年同学,又订婚三年,丹凤,你年纪也不小了,你与家明,也应该有充份的了解才是,早知如此,当初你父亲替你介绍的那些男孩子……」
自从与家明分手之后,我觉得我变得十分多心多疑。过了没多久,我觉得没必要耽在家中听母亲唠叨,于是对她说:「妈妈,我到英国去一次。」
妈妈瞪着眼,「好不容易回来了,又去做什么?要旅行,挑近一点的地方走走也就是了,跑得那么远干嘛?」
「我去看看同学跟老师。」
妈妈不出声。
过了两个礼拜,我就打算动身。这时候家明却来我们家。我看看他,不知道他有什么公事,谁知道他却说:「你去英国?我也去。如果不介意,咱们一块儿上路。」他说得很大方。
男人永远可以大方得起来,我却一道气顶在胸口。想到过去那些日子,每个暑假来来回回,我总是与他挤在一架飞机上,亲亲密密,现在花了我一生最好的十年,他也就看腻了我,也该找别人去了,完了还登门来卖弄这种大方!我反正是完了,又不能找流氓来揍他一顿——大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读过书的女人往往比没知识的女人惨,我就索性好人做到底。我居然听见自己的声音说:「好,飞机又不是我的,你爱坐哪儿就哪里,英国也不是我的,你爱几时去就几时去,大家凑巧,也无所谓。」
我们这一大方无所谓,连家里的老佣人都多了话:「真不明白了,姑爷与小姐结婚不成功,可是又结伴旅行,真正弄不明白了!」
我与家明结伴上的飞机,头等票,他坐在我旁边。我却食不下咽,从开始就假装疲倦,闭目养神。也不去问他干嘛要到英国,什么时候请的假,能够玩几天。他也不来引我说话。
飞机一开,我就真的崩溃下来,迷迷糊糊的睡,心里都是忘不了的往事——怎么样十七岁就认得他,怎么样两个人结伴上学,怎么样为了其它人争风喝醋,怎么样雨过天晴,回家之后订了婚。
可是现在呢?一场空,我还是快快把他自心中连根拔起吧。我正眼也没向他看过一眼,还是不忍看?女人总是这么可怕的婆婆妈妈,因为我们女人经不起半个十年,我却已经跟他足足泡了十年。大家一样是廿七岁,我却有种一夜白头的感觉,不用对着镜子,就知道脸上该有的皱纹全跑出来。我暗自叹了口气。女人,讲风度讲仪态,讲学问讲修养,全都是废话,青春就是活生生的青春,再鄙俗也还是青春。
「小丹!小丹!」家明叫我:「喝咖啡吧。」
他还是叫我小丹,还照顾我咖啡呢,我一睁眼,看见前面放着一杯黑咖啡,他倒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节食,咖啡是要喝的,牛奶与糖却免了,我一阵心酸。
嘴里却说:「还『小丹』呢,早就是『老丹』。」
家明并没有说什么。我把在飞机场买的杂志一本一本的看着,终于又睡着了。
只睡了三四个小时便醒,家明仍在我身边,我看着他的侧脸,还是孩子气而英俊的脸,外表没有什么变,心是变了。我从不勉强任何人做任何事。我觉得等他醒来之后,我最好是保持心情愉快,不要一直酸溜溜的,没有了他,太阳还是照升上来,他又没签了文约,这生非我不娶,我要看得开一点才好,君子成人之美,就让他心安理得好了,算是他的福气。
家明醒了之后.他问我:「下了飞机,你……留在伦敦?」
「不留伦敦。」我居然心平气和的回复他「到大学找王去,跟他谈谈,三四年没见他了。」
「王,谁是王?」家明一呆。
「王教授。你忘了?」
他提高了声音问:「什么?你搭一万哩路的飞机,就是为了见王教授?」他双目炯炯的看着我。
「是呀,跟他聊聊天,他一向是最了解我的。」谈说。
家明的声音微微一变,「这些日子,你一直与他有联络?」
我说:「我一年寄张贺年片给他,他从来不回信,你知道他这个人,整天在学校里奔来奔去,哪里有空回信?我也不晓得他还在不在原校,也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
家明象是松了一口气,没到一分钟,又提了起来,他紧张的问:「那你还去看他?他又有老婆,又有女儿!」
我笑,「我又不是小孩子,谁不晓得王教授有老婆有女儿?」
「我最最讨厌这个人,自持风度翩翩,其实是个糟老头子,每年一双狗眼就盯着漂亮的新女生看,可以勾引就勾引,勾不到就是揩点油也好的!」
我呆了一呆,忽然笑,「糟老头子?我算一算,他今年才四十三,糟得到哪里去?六尺二寸高的人,再老都有一股神气。」
家明犹自恨恨的说:「我最忘不了咱们毕业的那个晚上,在跳舞的时候他硬是霸占着你,一只手搭在你腰上不肯放,讲个不休!有什么好讲的?气得我马上换了机票,第二天就走,不然就女朋友都丢了!这个人最坏!杂种!」
我呆呆的往回想。是的,我记得,跳完了舞,王赞我说:「小丹,你轻得象根羽毛。」我笑了。家明跟我足足吵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红着眼逼我回家。可是……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家明说:「我劝你别去见这个人。」
我黯淡的说,「你今天也管不着我了。」
他一怔,声音也放轻了,「小丹,他是杂种,混血儿最坏,把中外的坏处都学会了,年纪又大,他要耍你,不见得就不行了。」
我忽然光火了,我大声的说,「我坦白的跟你说了,家明!天下耍了我的,只有你一个人!我能被你耍,不一定是笨得被每一个男人耍!」
他顿时没了话。
我马上后悔。才说得好好的,忽然又这么疯婆子般的骂他一顿。风度风度,做女人是越来越难了,以前被男人抛弃,还可以怒沉百宝箱,跳江了事,现在不但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有风度。我真气炸了心,巴不得可以马上见到王教授。把心中的话一股脑儿对他说清楚,出一口怨气。
我在心中把该对他说的话,全盘算好了。
只是,他还记得我吗?
他是个好人,我一向信任他。他忘不了我,即使忘了我,他也不会给我难堪。请他吃晚饭?请他喝酒?
飞机里的空气越来越干燥,我这么劳神伤财的飞一万哩,难道真是为了见王教授?抑或去找寻旧日的梦?抑或想逃避现实?都有一点吧。朱丹凤朱丹风,我叫着自己的名字,以后的日子,你得靠自己的了,你要小小心心的过。我的眼睛不禁湿了。
到了伦敦的h机场,我马上租了一辆车。
家明问,「你不休息?你马上开车去大学?」
我点点头,「反正睡不着。」
「这一路去要四小时,你眼睛里都是红丝,你怎么吃得消?他又不一定在那学校里,你先打个电话也好。」
我吼一声,「你少多嘴!你凭什么管我?我现在爱做什么就什么!我现在就打从伦敦桥跳了下去,你姥姥也管不养我!再见!」
我在机场拿了车匙,马上有人把一辆小车子送到机场,我接过了车子,家明一手抓住了我。
「这是干吗?」我苍白地问。
「我跟你一块儿去!」他说。「一人开一程。」
「你失心疯了。我去见我的教授,你他妈的有什么事要干,你干你的去!你约了多少个戏子,你跟她们上台去演去!你滚开!」我指着他尖叫。
「够了没有?」他冷冷的问:「你转过身去,看看有多少外国人在瞪着你!」他一边把行李扔在车后。
我忽然觉得浑身发毛,只好上了车,他「呼」的一声,就把小车子开得飞出去了。「这鬼车!」他喃喃咒骂。车子一路向高速公路驶去,一路风景如旧,我发着呆。我忽然后悔了。应该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梳洗打扮一下,才好去见人,现在怎么去?
第一,我又不是去会情人,此刻我只想有个同情我的人,陪我说一顿话,陪我好好哭一场,于愿已足。
我对家明说:「完了就是完了,你在这里停车,我一个人去,你坐火车回伦敦吧。」
「我也有同学教授要找。」他冷冷的说。
这个人还是一条牛般的脾气。怎么会的呢?怎么会的呢?三年前我离开这里的时候,是个开开心心的小姑娘,三年后又回来,却变一个哭哭啼啼的弃妇了,我不能哭,不能在他面前哭。
车子被家明开得飞快,到了我俩熟得不能再熟的小镇,一切建筑物却还如旧,百货公司、市政局,一切一切,都没有变,这不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吗?我绝望的想。
家明把车停了下来,是一间高等旅馆,我还迷迷糊糊的,他已经把行李拿出来交给茶房了,我跟着他进旅馆,筋疲力尽,只听见他跟柜台说,「两间单人房。」
到了房间,他那间就在我那间旁边,我看看钟,才上午十一点。正是吃茶的
时间呢。
我们的飞机到得早,他的车也开得快。
我拉开了窗帘,外面在下雨,是雪还是雨?雨很快的化为雪,我箱子里有一件皮大衣,可以派用场。我放了水洗头洗脸洗澡,换了睡衣,打算睡觉,可是睡不着,看看钟,下午两点,咬咬牙,起床换了呢裤子、靴子、毛衣,套上我那件银狐,就离开了酒店。
我要去见王教授,越快找到他越好。
我叫了计程车,到了大学,到了停车场,我打着伞,慢慢的,一部部车的找。我要找一部红色的奥斯汀,假如这个车在,王还在学校。
我找到了!
车窗上又是水气又是雪,我用先后擦了擦车窗,看到他的外套还在车里。那件熟悉的猄皮茄克,这三年来,他难道还穿着这一件衣裳?那时候听他的课,我总是先到。坐在第一排,放了课,家明在课室外等我。
我怔怔的想:我一定是变了,我老了,他还会记得我吗?
我站在停车场等,竟没有去办公室找他。该哪里去找呢?谁知道他在哪一个课室?
我身后传来冷冷的一个声音,「你这样等,等八辈子也等不到那个杂种!」
我跳了起来,家明不知道几时来了,站在我身后,苍白着脸,雪夹头夹脑的落在他的大衣上。
「不要你管!」我还嘴。
「我跟你上去打电话把他找下来!」他拉着我上二楼。
我被他拉到办公室,他按了一下铃,秘书小姐开了门,「什么事?」
「找王教授。」他沉住气说:「说姓朱的小姐找。」
秘书小姐并不认得我们了,到底大学的学生太多。
「中国人?」她问。
「是。」家明说。
「我拨到他写字楼去看看。」秘书小姐说:「或许在。」
我知道找得到他的可能性很小,他一向是出名的忙,学生找他,校长找他,系主任也找他。现在无端端来了一个八百年前的学生,也要找他。
家明冷冷的声音说:「你放心,他人一来,我马上走,我不会妨碍你跟旧情人相聚。」
我气黄了脸,声音比他的冷了一万倍,「你闭嘴,你这混球加十八级,你凭什么说这些脏话?你这个肮脏的人——」
秘书小姐笑容满脸的说:「教授说他马上来,请你就站在这里等他,不要动。」
家明一下子就叫了起来,「好,原来早约妥了!」他头也不回的就奔下去了。
我也懒得理他,斜斜的依在墙上,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王从对面楼梯下来了,他几乎是奔着下来的,一脸的笑,老远的笑。我的心一热,几乎想奔过去抱着他,但是马上想起,这是学校,我这个学生是毕了业,他这个教授可还得当下去呢,况且……我算老几?他有那么多数不尽的学生,我的心又冷了下来。
我镇静的迎上去,「王老师。」我伸出了手。
「小丹!」他叫出了我的名字,他的记性真好,他紧紧的握住我的手。
「你还记得我吗?」我问。
「当然。我答应过要记得你的。」他笑,「你倒没忘了我?」
「没有。怎么会呢?」我说。
「来,你要不要到我办公室来?」他热诚的问。
我看着他,他跟三年前完全一样,热烈的声音,诚恳的态度,他对他的学生都是一视同仁,忽然之间我觉得这次来是多余的,完全多余的。我的问题他怎么解决得了!
想到这里,我眼泪就忍不住,汨汨的流下来。我就是会在男人面前吃败仗,家明说得对,这些做教授的人,不过是摆一付君子面孔,他们难道还对谁有真心了?真的有诚意,那饭碗也保不住了,家明说得对,他们不过是要揩一点油而已。然而我心情是这么不好,
我太急于要自暴自弃,真的,假的,有什么分别。
王转过头来,很诧异,「你怎么哭了?」
我更加是没法子停止眼泪,在他小小的办公室里,找到一张沙发坐下就坐在那里哭。
当初我也来过这办公室,当初我是俏皮的,捣蛋的,穿一件短及腰际的皮夹加,牛仔裤,笑问:「我昨天没上课,我来拿昨天的笔记。」他看见我总是眼睛一亮。然而现在我是什么?我变成了什么?
王过来哄我,「小丹,你怎么了?」
我张开泪眼,直摇头,「没什么,没什么。」
他坐在我身边,问:「现在不是见到我了?」
我知道他是误会了,可是还索性伏在他肩膀上哭,眼泪鼻涕的哭了他一件衬衫,一边说:「谁叫你以前喜欢我?谁教你以前当我是好学生?谁叫你说不会忘记我?我又来了。」
「没关系,没关系。」他拍着我的背,轻轻的说:「有时候我也很想你。我以为你早忘了我这个老头了。」
我细细看他,边擦眼泪,还忍不住的笑了出来,他好算是老头?再过十年,他还是那股劲儿,真正是……从头看下脚,风流往下流,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这三年来,不晓得又迷倒了多少个十八岁。
「你怎么又笑了。」他问。
「笑天下有你这么好性子的教授,任凭女学生搓揉。」我说。
「可是我没改样子,是不是?」他摊摊手,一边笑。
他是一个厉害的人。中年人了。一只狐狸,漂亮的狐狸。
我忽然不想在他面前提家明的事了。
他问我:「你这次来,有什么事?」
「来看你。」我说。
「来着我?」他微微一震,随即以微笑遮掩了过去。
我看穿了他的心事,我坦白的说:「你放心,你说过我不是一个笨学生,我并不笨,我只有一个请求——求你陪我廿四小时,我马上走。」
他看着我,迷惘了,「你这样来,这样去,就是为了这廿四小时?飞机也不止飞这个时间。」他忽然被感动了。
他也不知个中情理,就被感动了,喜欢他的女学生多,到底没有这样真材实料的。
他说:「小丹,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我已经老了。」我说:「不是当年的小丹了。」
他笑,「你老了?你胆敢在我面前提一个「老」字?」
他拿了车匙,陪我下楼。我到处看了看,并没有见到家明,他走了。停车场大雪纷飞,我进了车,他开了暖气,并没有开动车子,他把手放在我腰上,本来这在外国算是个十分普通的动作,被家明提过,我觉得有点不安。王在我的额角上吻了一下。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你真的来引诱教授?」
我微笑的答:「不能老叫教授引诱女学生呀。」
「廿四个小时。」他喃喃的说,一边拨开了我额角上的头发。
「你向王夫人请个假吧。」我无礼的说。他老婆是洋婆子,他自己一半是洋人,她女儿虽然姓王,只有三分一算是中国血统。
「我知道该怎么做。」他微笑。
我看看表,下午四点,「一言为定,明天这个时候,我一定把你送回来。」
「傻孩子!」他开动了车子。
或者是的,但能够高兴廿四小时,也是好的。
我问:「那时候叫咱们上课时等上半天,不见你的人,你是不是也跟以前的女学生开溜了?」
他看我一眼,不以为忤,「我只有你一个这样的女学生。」
「你为什么会答应我?」我好奇的问他。
「因为我也是一个人。我并不光是一个教授,我只不过是一个男人。没有多少个男人经得起引诱。」他说:「小丹,你是美丽的。」
「可是这一天之后,你又是一个好教授好丈夫好父亲了?」我问;
「小丹小丹……」他笑,握住了我的手。
我问得太多了。
我握着他的手,吻了他的手背一下。他的手强大而有力。我并没有要引诱他的意思。在我眼中,他始终只是一个好教授,我们的关系,止于教授与学生,不是男人与女人。他误会了,完全误会了。就让他误会吧,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找了一个地方吃饭,喝了三种酒,他的风度,足以使任何女人心折。他说着税重,薪水少,工作忙,但他还不失是一个快乐的人。
「你快乐吗?」我问他。
「快乐。」他说。他说得毫不犹豫。
我笑,轻轻的问:「如果你真那么快乐,你不回家,陪我坐在此地干什么,想要把快乐分点给我?」
他一怔,不回答。
「对不起。」我马上说。
「小丹,你是更好看了。」他说:「但是不要太尖锐。」
我再天真,也不会天真到那种地步。他的外表再潇洒十倍,他也还是得守着他的职业,他的家庭,他不过是一个男人,忽然之间,我发觉他十足十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我微笑了。在家里他不能这样潇洒吧?在家里,他也得陪着那洋婆子洗衣服打扫煮饭吧?人总是人。只有在学校里,他找到了他的理想,他对着年轻女学生梦一样的眼睛,他得回了他的理想。
这世界上何尝有快乐的人?我何必又为了不快乐而糟蹋自己?我决定把他放回去,他有他的家庭,吃完饭,我跟他聊一下,就让他回家去。
在上洗手间的时候,我把账给付了。
他道谢。我们到了街上,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说:「你不该付帐,你是客人,你比我小,而且你是我的学生。」
我说:「我忽然长大了,谢谢你。」我由衷的说。
「我要谢你才是。」王说。
「记得以前吗?我最爱跟你聊天,你总是避着我。」我微笑.
「我从来没有避过你。你那时候顽皮极了,身后跟一大堆男孩子,个个愿意为你上刀山下油锅,可是你玩管玩,功课还是很好,我记得你的分数,要第一是不能够的,至少也五名内,我从来不避你,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了。」我说:「有一次我对你说:王教授,我巴不得可以跟你谈三天三夜。你记得吗?但是你答:我也希望可以,但是我女儿等着我回去呢。」
「我真的那么说?」他看看我笑。
「嗯。你一直我女儿我老婆的——」
「现在,我们可以聊一整天了。」他说。
「不,也不用廿四小时,我见到你,已经很开心了。十二点钟,你也该回家了。」我说。
他看着我,脸上还是一个微笑,不动声色,他说道:「小姐有改变主意的权利。」
「谢谢你。」我揽着他的手臂。
他很动人,很善解人意,很漂亮,但是我爱的不是他,他爱的也不是我。本来这样的关系最爽快利落,可惜我不是外国人。
他送我回旅馆,我们坐在椅子上聊天,房间不大,但也蛮舒服。我叫来了咖啡,我们对喝着。我的心情好了不少,不枉此行。
我对他说,「换了是别的男人,这种时间,我可不敢单独对住他,但你是不一样的,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你给我安全感。」我笑了。
他看着我说「小丹,我如果是你的话,我就不那么有信心了,你怎么知我不是在打坏主意?」他也笑。
「你真的在打我坏主意?」
「自然。」他还是笑。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恭维,心花怒放,打心底里笑出来,「不会的,不会的,咱们一直说笑话笑惯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大力的敲门。
「谁?」我高声问,有点吃惊。
我既好气又好笑,站在那里不动,门敲得更急了。
「谁?」王问我。
我去开了门。家明冲了进来。他咬牙切齿的看着王。
王错愕的看着他,一时间没把他认出来。
家明已经开口臭骂他:「你这不要脸的男人!还为人师表呢!年届半百了,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做梦!我去法庭告你,你身败名裂,我,我揍你!」
他向王冲过去,我没料到他会有这下子,马上奔到他们两个人之间去。
家明一手抓住我,喝道:「你还护着他!你敢!」他用力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耳朵「轰」的一声,嘴角一咸,马上流出血来,我尖声说:「你打我!你打我!你敢打我?」
家明暴喝一声,「我自己的老婆不打,我打谁?」
「谁是你老婆?那脱光了屁股,在银幕上打滚的才是你老婆!只准你嫖戏子——」
「住嘴!」王忽然提高了声音。
」
我顿时静了下来,看着我那教授。家明也没了声音。
王缓缓的拿起他的外套,脸上的笑容又泛了起来,他风度翩翩的说:「小丹,改天我们再聊。家明,你要玩,尽管玩,但别过了火。」说完之后,他竟拉开门走了。
我顿时大哭起来,一边含糊不清的说:「你好……你好!我死为厉鬼也不放过你!」
家明委屈说:「小丹,我一时胡涂,我一时荒谬,你原谅我一次吧,求求你!求求你,我以后不敢了。」
我抹了眼泪,诧异的问;「你说什么?」
「求求你,小丹,原谅我,看在那十年份上,我们马上在这里注册结婚,求求你,原谅我,你父母都原谅我了,所以让我跟了你来。事情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是人家渲染的,是我错,千错万错——」他说;「小丹,我是爱你的呀!」
我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原谅他吧,原谅他吧。
家明说:「如果还有第二次错,叫我骑马摔死,走路跌死,开车撞死,坐在家里天花板掉下来压死。求求你,小丹,求求你。」
我问他:「你真的肯改过了?」
「肯肯!明天就去,咱们明天就去注册!」
我看着他,叹口气,「那么……总得有证婚人吧?把王教授去找来吧。」我说。
「他?」家明忍声吞气,「好好,明天我去求他。」
我心里想:呵,原来是妈妈叫他陪我来的,难怪那么凑巧。王一直说我是个聪明人,但也叫我不要太尖锐。好,以后就把这毛病改了吧,改得糊涂一点。
「小丹,现在好了,小丹,我对不起你!」家明还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下去「小丹,我真是杀千刀的,我……」
我向他一笑。在这个太多悲剧的世界里,这一段未尝不是个喜剧。
夏季之梦:
闷死我了,闷死我了。
毕业回来,找到一份工作,做了五年整,间中虽然也放过假,升过职,但是天天开这辆小车子,走这条路,老是到同一间酒店的咖啡店吃早餐、上班、对着同样的文件、那班同事、说着一模一样的话、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开车回家、扭开电视,看新闻报告,喝一杯威士忌加冰。
我怕日久会发疯。
这样子因循的生活使我悲鸣,我不是不向往阳光空气玫瑰花,我梦想着与一个棕色皮肤、大眼睛的女郎跳舞至天明,我渴望,但是仍然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涯,寂寞如沙漠。
周日早上简直不愿起来,一直躺到中午,胡乱做些东西吃,想出去看场两点半电影,毕竟挺不起劲来穿衣服开车子出去买票子,于是便专等晚报来看晚报。
巴不得到星期一。
几张唱片听得烂掉,电视节目厌透,中环那几个肯赴约的女郎也不能再吸引我。
我能做些什么?
有时候星期六下午逛街,一模一样的领带买了三条,心不在焉,不知所云。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的是一片云彩,不必降临到我身上,能够在旁瞧瞧也是好的。
我的心飞到老远,到浅水湾滩头,远边的白浪缓缓卷上来,洁净的沙滩,碧蓝的天空,野火花烧满了树头,在去年夏天,我常到沙滩的东翼,在那里,几乎常常可以见到一个美女,独自坐在张帆布椅上晒太阳。
她有修长的腿,略为瘦削的腰身,穿比基尼,长发散开,在阳光下发出五色的光彩。
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她。
我并没有走向前去与她说话。
在那种轰烈的艳阳下,只要看到一个同道中人,已经心满意足,认不认识已不重要。
我不知过她有没有看到我的存在。
去年一年,我在这个不知名的女郎身上得到莫大的安慰。
她小小的红色泳衣给我带来欢愉。
夏去秋至,我在家瑟缩的时候,不是不后悔的,为什么不问她的名字呢?如果一直进行下去,或许可以发展到一齐在暖炉边读小说。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未尝不是一种奢侈,我做人永远带着傻气,干什么都讲究姿势。
为着表示自己不是急色鬼,不惜牺牲这个机会。
但凡牺牲,最大的代价是要人知道,现在我放弃也是白放弃,除却天边月,没人知道,真是天字第一号的呆瓜。
今年夏天,不知道她还是否会去到沙滩,浅水湾酒店都要拆掉了,我再也不能够在游完泳到那宽大的露台,吃一客冰淇淋才回家。
去年常常在星期三上午去晒太阳,也曾受过嘲弄,姐姐就不信我一个人游泳。
「恐怕有人在等你吧。」
其实没有,要找亦不难,但确实是没有。
今年的夏天就快到了,我蠢蠢欲动。
公司还会准我告假吗?我还能在淡水湾滩头见到那个女郎吗?一切都令我兴奋。
我这个小人物,过着安定的生活,胸无大志,连老板的怒声都不能再令我心跳,但我渴望到那个白沙滩去寻求我夏日之梦。
我爱煞了那个环境。
与那个人。
为爱而爱了,我照照镜子,不相信自己是一个接近三十岁的人士。这么天真。
才四月初,我已经翻出那些潜水工具,预备大展鸿图,都说我疯了。
如果再困在办公室内,我可不担保自己不疯。
那些女职员喋喋地讨论东家长西家短:陈太太不会做事,林小姐只会抛媚眼,老板如何不合理,别人多么幸运,她们的功夫又如何吃重等等,贤的全是自己,错的全属他人,生活实在痛苦……
而男同事又专攻狗马经,赌得不亦乐乎,人生毫无宗旨。
我是寂寞的,不敢说自己曲高和寡,不过我确实不愿与他们来往,老板请吃饭,我总推搪身体诸多不便,藉故失踪,是以他们说我更年期。
后来得以升职,连自己都觉得诧异,怎么搞的,吹拍捧都不懂的人,居然高升,咦,皇天似乎尚有眼呢。
到了沙滩,心先一宽,四月初人少,等到放暑服,那还得了。
我没见到那个女孩。
也是意料中事。
人家也许转了工作,不能白天活动。
也许不再爱晒太阳。
也许我永远遇不见她了。
多么浪漫,人生的缩影,注定我们只在一个夏天见面,以后各奔东西。
一生中不知有多少偶遇,但她是这么美丽,因此我心荡漾,那小小的红色泳人,整个白色的滩头只余她一人……
今天只有我一人。
我感慨了,多么快又一年。
我一次又一次的潜入水中,直至筋疲力倦,回到沙滩上躺下。
远处有一群非常非常年轻的孩子,约莫十五六岁,闹哄哄的听音乐、起舞、玩游戏,因人数不多,因此观望之余,有一阵可喜。
我在这个年纪在做什么?
努力读书。
我实在太用功太用功,不是念课本就是工作,错过了许多热闹盛事,天资不佳的孩子要出人头地,往往得花费太大的劲来追。
正像现在,为了一点点理想,我拒绝了城中不少可爱的女郎,在别人眼中看来,何曾不是一宗损失。
对我来说,也是损失。
那日我收拾回家,心中带着一丝悲凉的快感:意料中并没有想到会遇见她,心中没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
姐姐坐在我客厅中吸烟,伊在吸烟时出奇的美,寂寥而高贵。
她缓缓喷出一口烟,问道:「你最近越来越钻牛角尖了。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明白吗?」
我说:「我很不快乐。」
「在某一个范围内,快乐需要自己寻找,相信你应该明白这道理。」
「我明白,但做不到。」
「顺着自己的情感做未尝不是美事,但做人要以快乐为宗旨。」
我问:「老姐,你快乐吗?」
她说:「不,我不快乐。」她按熄了烟,「但我是一个女人,快乐与否并不重要,你是男人,身负重任,最低限度得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养儿育女,你总得振作。」
我颓丧地躺下。
「或许我们两人对这世界都太过挑剔,」姐姐说:「我们要将要求降低一点。」
「你先做。」我笑。「你先结婚。」
她也笑,「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老姐光会说人,她自己就是一个缠绵的故事,诉之不尽,一个女人到三十出头还孑然一人,背后总有那么一两段历史的了。
隔一个星期三,我将小车子开到沙滩,一抬眼就看到一张帆布椅,红白间条,椅上躺着一个妙龄女郎,长长的腿,长长的头发。
我的心狂跳。
她来了。
她来了。
她又来了。这次我不会放弃任何机会,有很多时候,快乐需要自己寻找,真的。
我轻轻走过去,赤足踏入温暖的白沙中,有种异样美妙的感觉。
我蹲在她身边,她没有发觉我。
海浪温柔地卷上来,沾湿她的足趾,空气中带着盐香,我迷惑了。
她的眼睛紧闭着,睫毛如一把扇子般散开,高鼻子,小而厚的嘴巴,无异是一个美女,但太年轻了,仿佛只有廿岁出头。
我犹豫起来。
「嗨。」我终于招呼她。
她睁开眼睛,圆滚滚地,非常灵活。
「嗨。」她说。
「喜欢沙滩?」我的开场白很蠢。
她并不介意,「是。」她答。给我一个很动人的笑脸。
她顶多只有十九岁。
但是这件小小的泳衣看上去是那么熟悉……去年的女郎感觉上要比她成熟得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我并不晓得去年的女郎是否就是同一个人,因为我并没有看清楚她的脸。
我有一点失望。
「你也一个人来?」她问。
「是的。」我说:「去年我也一个人来。」
她点点头。
「去年夏天,你有没有来沙滩?」我试探地问。
「有,我年年来。虽然美容师说阳光对皮肤最坏,但我忍不住要晒,我喜欢棕色的皮肤。」
我茫然,原来去年也是她。
我躺在沙上,不再言语。
这小女孩倒有这种闲情逸趣,跑来享受寂寞的情调。她应该在的士高才是。
或许晚上她就会去听疯狂音乐了。
「天天晒三个小时,三个月后就可以有蜜般的肤色,穿白衣裳最好看。」
「啊。」
好看是好看了,但是灵魂呢。
我仰头看白云,仍然失望。
巴不得走到天涯海角,了无牵挂,穿件破斗篷,天天坐在阶沿,无所事事,我是这么喜欢太阳的温暖,但是阳光什么时候会得照到我身上呢?
我已经老了。
「你为什么心事重重?」小女孩问。
我发起牢骚来,「我觉得心中没有一件如意的事。」
「你生活得不错呀,」她上下打量我,「为什么还不开心?」
「有许多说不出的不开心事。」我居然跟她聊了起来。
「我姐姐老说我无病呻吟,你是不是那种人?」
「我觉得寂寞,无人能了解我。」我忍不住说。
小女孩大笑,笑声如一串铃当般散开在空气中。
「这是年轻人才有的烦恼,你怎么也有?」她问。
我莞尔,「我老了吗?」
「不老,也有三十了吧?」在她眼中,三十已经够老了。
「你呢?你几岁?」
「才十八岁半。」非常遗憾。
「棒棒糖。」我取笑她。
她凝视我,「待我三十岁的时候,我会很乐意嫁一个比我大十岁的男人。」
「所以时间就是缘分。」我感叹。
她向我挤挤眼,「你还没有女朋友?」
「没有哇。」
「人太怪。」她说。
「怪是不怪,牢骚多些而已。」我给自己下评语。
「会不会跳牛仔舞?」她问。
「不会。」
「你们这一代人,应该会跳牛仔舞。」
「什么我们这一代?隔多久?」我怪叫,「才十年罢了,你把我当老公公?」
她吐吐舌头。
这小鬼,巴不得打她的屁股,徒然生着成人的身材,却尽是小孩子思想。
我怅惘的想:幸亏去年不会与她说什么,否则早失望,连去年秋冬雨季的美梦都做不成。
「你这个人,一脸忧郁,蛮可爱的。」
我啼笑皆非,「哟,多谢你欣赏我。」
她双眼转来转去,不晓得在动啥脑筋。
这小鬼,我无话可说。
那日我送她回家,她家住在一层硕果仅存的老房子内,露台非常宽大动人,我想:连住宅都是这么对板,为什么人却错了呢?我不明白。
于是嘴边的笑容更加苦涩了。
人海茫茫,叫我到哪里去找心中的寄托?
白天做工,已经是这么累,我心内的失望日益增加,我心日渐憔悴。
全世界都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在人群中找来找去,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人能够帮助我,遇溺的人结果便是溺毙,我微笑了,苍白地坚持下去。
我见过一个作家的稿纸,上面印着「欢乐几何」的一枚闲章。是呀,我做人不是活不下去,但是欢乐几何?又见过女画家顾青瑶刻的一颗图章,说:「有限温存,无限辛酸」。
人生道不尽的苦,我随波逐流,苦苦的向上爬,胜之何喜?回到家中,凄清有加,我想过的生活不是这样的。
上班时是机械人,上了发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完全身不由己,看得出这具机械人也疲倦了,以前八时正到公司,以后就八点半、九点、九点半。
有很多功夫,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但是此刻也不想再用心,过一日算一日,为什么会这么悲观,简直不能解释。
如果我知道为什么,事情就方便得多。最多水来土掩,兵来将挡,但是我情绪陷入低潮,完全不知从何着手去做。
最大的敌人无疑是寂寞。
星期三,我再到浅水滩去,小安琪——这是她的名字——已经跟我很熟了。
她似懂非懂的看青春感给我太多的感触。
他们这一代真是幸福,我从来没有这么活泼过,十二岁便要替低班同学补习,十五岁便做夜工赚外快,父母早过世,并没有留下积蓄,两姐弟就各由各挣扎的大了,我的青春期真是不提也罢,太多的沧桑。
哪象他们,青春逼人而来,欢乐写在他们脸上,要做什么便做什么。
我早说过,太阳从来不曾照到我身上。
小安琪说:「你跟我姐姐一样,从来没有欢容。」
我微笑。
「她也喜欢这样子笑,跟哭差不多。」她肆意地批评我。
我说:「你是不会明白的。」
「到我廿五岁的时候,我会明白吗?」
「你仍然不会明白。」我笑,「而且希望你永远不要明白人间的苦涩。」
「姐姐也是这么说。」她伸伸腿。
「今年夏天很快会过去。」
「还有明年。」小安琪飞快的说。
我吟道:「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如果你不介意,我再来陪你。」她说。
可爱的孩子。
但是我那万念俱灰的感觉又来了。
「要不要我陪你散散心,看场电影?」安琪问我。
「不必了,」我说:「人家看见你跟老夫子一起走,你就名誉扫地了。」
「你如果肯打扮打扮,还是过得去的。」
我拍拍她的头。
「我喜欢你,你是那种所谓『君子人』。」
我的面孔红了。
「跟你在一起单独过夜,我也放心。」安琪夸张的说。
我啼笑皆非,不知道这是赞扬还是侮辱。
又一个星期三。
我到沙滩时安琪已经在了。
用本书遮着眼睛。
我见到她有一份欣喜,难怪一些老头喜欢与极幼小的女孩来往,从她们身上确可以找回失去的青春。
我扯扯她头发。
「安琪,是我。」我说:「今天你比我早。」
「安琪」伸手取下书本,冷冷的说:「我不是安琪,先生,你认错人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
诚然,她不是安琪,她年纪比安琪大许多,她的双眼如寒星般射出炯炯目光,一脸的冷傲,她的下已是尖的,不比安琪,一张圆脸。
我怔住,这才是我的梦幻女郎,一点儿也不错,去年夏天的女郎,我又看见她了。
她似乎有点恼怒,「霍」地站起来,取过帆布椅子,搬到另外一个角落去。
我知道自己失态,但不能控制自己,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步出我的生命。
我叫住她:「小姐,你是安琪的姐姐是不是?我是安琪的朋友。」我追上去。
她更生气了,似乎是第一次遇到光天化日下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她斥责我:「先生,安琪只有十多岁,不知好歹,我不相信你与她会是『朋友』,请你自重,否则我会教她召警。」
我很讶异。
很少有这么敌意的女性,她为什么把我当仇人?
我说:「小姐,去年你也来这个沙滩是不是?我们曾经见过了,去年整个夏季,记得吗?整个沙滩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潜水,你晒太阳,我未尝与你说话,你去年有没有见到我?」
她犹豫地看我一眼,便不言语,提起帆布椅离去。
我几乎疯狂。
终于见到她,这真是意外之喜,原来天下真的有这么一个女子存在,我的一颗心踏了实。
我知道她们住在哪里,我约安琪出来。
安琪说:「找我作甚?不是说我与老头子走,以后名誉会受影响吗?」
「你姐姐,你的姐姐,」我语无伦次,「你的姐姐是不是独身?」
「我姐姐?」安琪摸不看头脑,「呵是,她的确是独身,怎么?你见过她?游泳时你碰见她?」
「果然是你姐姐,我早就说,那不可能是你。」我雀跃。
「你在说什么?」安琪瞠目问。
「她叫什么名字?」
「安若。」
「几岁?」
「年纪很大了,」安琪遗憾的说:「有廿七岁了,不知凭地,长得也不错,可惜成了老姑婆。」
我微笑,「脾气是怪一点。」
「喜欢骂人。」安琪提醒。
「一点儿不错,可是气质那么好,你能不能替我约她出来?」
「什么?你舍我求她?」安琪跳起来。
「小女孩小女孩,你懂得什么?」
「你看中了她?」
「不错,我看中了她。」我说:「打去年起,我就看中她。」
「真神奇。」安琪说:「我一定要告诉她。」
「请你告诉她,我是一等良民,还有,这是我的名片。」
安琪很坦白的说:「老兄,你的希望不大。」
我低下头。
「喂,别哭别哭。」
我没有哭,我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她或许以为我是吊膀子之徒,反正已尽人事,到这个阶段只能祈望缘份,我反而有种回光返照的快乐。
初中时期学会吹口哨,现在又琅琅上口。
吹的是「可爱的茉莉花」。
姐姐冷冷的说:「你恐怕离大去之日不远矣。」
我说:「如果明天可以不必爬起来,我真的会很快活。」
姐姐苦笑,「但譬如朝露呵,老兄。」
安琪也叫我老兄。
安琪找我出来,问我:「她叫我问老兄你,为什么去年夏季没与她打招呼。」
「去年是去年,我还没准备好。」
「你也太谨慎了。」
「我正是那种人。」
「她问如果今年你见不到她呢?」
「那么没关系,我会记得她。」我悠悠答。
「傻子。」
「你姐姐如此说?」
「我说的。」小安琪理直气壮。
做傻子好过做登徒子。
「当初你与我说话的时候,你误会了我是她对不对?」安琪又问。
「是的。」我说。
「后来知道我是我,又失望了是不是?」
「是的。」
「你真太没有意思了。」安琪说。
「可是别忘了我是老头子,我当然只喜欢老姑婆。」
安琪瞅我一眼。
「你姐姐还怎么说?」
「她说她要想一想。」
我没出声。如果我想了一个夏天,她也有权想一整个夏天。
我是彻底的悲观者,有她作我的良伴并不能改变我的人生观,但是到底两个人一起走一条路,比较没那么沉闷,我们有商有量,互相敬爱,甚至可以生一两个悲观的小孩,大家共渡一生。
太美妙了。
我说:「安琪,请你在她面前,为我美言数句。」
「那自然。」安琪看牢我,「希望你这个未来姐夫对我有好感,」
「姐夫?」能得到这么可爱的小姨子,未尝不是美事,呵,简直美不胜收。
我与安琪分手,到家中静候好消息,并没有焦急的感觉,我与安若的人生观相若,不在乎朝朝暮暮。
一星期后老板对我大发雷霆,说以后星期三上午不准我告假,太多会议,太多客户要找我。
为了生活,我委屈地应允放弃例假。呜呼噫唏,我人生最后的乐趣也消失了。
我在最后一天假期内到沙滩去。她坐在帆布椅上。
我缓缓走过去,肯定她是安若,不是安琪。
我同她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我老板不准我请假。」
她并没有看向我,但是说:「你也享受了好久了,做人要知足。」
「你呢,你干哪一行?」
「自由职业,随时可以出来。」
「那多好。」我说:「以后我可否约会你?」
她微笑,「既然你不能来沙滩了,也只好这么办。」
我狂喜,仰头看天空,突觉有一丝金光照进我的生命。
我说:「早在去年夏天便应与你说话。」
「一年算什么?我们亦未曾老。」
「我知道什么地方有冰淇淋吃。」我说。
「还在等什么呢,赶快带我去吧。」她微笑。
我与她一起站起来,只觉四肢百骸,打心底里舒畅出来,每个细胞都是活的。
因为我找到了她。
破碎的心:
她的店叫「小小书廊」,就在海洋货运站大厦最右的角落。
那日我逛街,无意之中逛到她那里,首先吸引我的,不是她店里的那些画,啊,绝不,而是她这个标致的人。
一看上去就知道她不是售货员而是店主,那是因为她的气质,她约有廿六七岁了,鹅蛋脸,大眼睛,乌溜溜的长发编一条粗辫子垂在脑后,白色麻布宽领套装,平跟凉鞋。
我立刻注意到她脖子上挂的一条项链,红色珊瑚的小珠子,串住一颗金色的心型坠子,本来很普通,但是那枚心在左上方却是有裂痕的,细细的痕中嵌镶着碎粒的蓝宝石,像是心碎了,又复元了,但永远留下难忘的瘀痕。
我呆住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别致与浪漫的饰物,我竟禁不住小小声冲口而出:「破碎的心!」
她抬起头来,见是一个陌生人,随即微笑,答道:「哦是。」
我因她的大方而不好意思,马上装作买画的样子,目光四处游览。
「随便看看。」她说。
画廊在这里也很难做得到生意,她的翻板画大部份是游客喜欢的帆船与蛋家女,但也有许多大师的作品;毕加索、米罗、狄加、梦奈。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因为她跟在我身后服侍着,我不好意思,选了四张毕加索早年蓝色时期的作品,镶了框框挂在公寓小客厅里,聊胜于无。
「框子约一星期起货,你请先来一个电话,我们派人送上。」她说。
「我自己来拿好了。」我付钞票。
「也好。」她微笑,「谢谢。」
她交卡片给我,上面写着:「王可儿」。
她叫王可儿。
我一时冲动,也给她一张卡片。
我离开她的店,临走时转头,再看一看那颗破碎的心。
她笑了,不似有一颗破了的心的模样。
我等了很久才够一个礼拜,打电话去小小书廊。
「我是那个买了四张蓝色时期复制品的人。」
「呵,林先生。」她记性很好,抑或生意不好,客人少?「已经做好了,请你随时来拿。」
「我下了班来。」
下班我拐到她那里去,她换了衣服,白色t恤,蓝色打折牛仔裤,白帆布鞋,脖子上仍然挂着那件装师品。
我看到她秀丽的而孔,有一股意外的喜悦。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似一个登徒子:「王小姐,打烊后赏脸与我喝
杯茶好吗?」
她笑了,「好的。」
我受宠若惊,她不似每个约会都会得应允的女子。
六点正我们已经坐在咖啡座里闲谈。
她说,「……我见没有什么好做,便开了一家华画廊,念美术原本是最奢侈的一件事。」
我点点头。「生意好呜?」
「过得去,不必亏本,同时我可以支几千块薪水。比起上班好一点,到底不必看老板眉头眼额。」
我指指,「这颗心……」
她笑了,「很漂亮是不是?」
我点点头,「完整的心没有内容,破碎的心却太多沧桑,天下难有两全共美的事。」
她摸了摸坠子,「原本是柏隆玛毕加索的设计——据说,这件是仿制品。
我问:「为什么喜欢它?」
王可儿喝一口咖啡,说:「因为我自己亦有一颗破碎的心。」她很坦白。
我一震。
我对她很有好感,自己立刻觉察到了,因此不便问下去,随即改了个话题。
「喜欢毕加索是吗?」我问。
「嗯。」可儿说:「喜欢伊画的鸽子。伊的女儿叫paloma,是西班牙文鸽子的意思。」
我摇摇头,「因此你连她也眷顾了?真正爱屋及乌。」
可儿微笑。
我心中想:这么漂亮兼有气质的女孩子,谁会伤害她呢?不是我。
我看看表,搭讪的说:「都快七点了,反正要吃饭的,不如叫些简单的食物。」
可儿知道我在留她晚餐,又笑了。
她的话不多,但是有问必答,非常潇洒及老练的一个女郎,再坦白你也不会猜得到她心中的秘密,但我知道她不讨厌我。
比起她,我写字楼里那些女生实在太土了。
伊们的打扮与衣着再时髦,也没有灵魂感,徒然像一只只精工的花瓶。
饭后八点半,可儿说她有点疲倦,我便送她回家。
在门口,我说:「今天星期三,星期六你的店也做生意吗?星期天如何?我来接你,我们去看一个齐白石展览。」
「星期天也开幕?」她讶异。
「做生意的展览。」我解释。
她作一个恍然大悟状。
「星期日,上午十一时,我们先吃饭。」我说。
她笑着开门进屋。
她住在老式房子内,我下楼站在街中往上看,她在宽大的露台上向我摆手。
回到家中,我有一份前所未有的安逸,我告诉自己:林某,你已找到你要的女郎了,睡得额外舒畅。
即使她有一颗破碎的心,我也决意要医好她。
小王子说的;「时间医治一切忧伤。」
他绝对错不了。
星期日早上我把她接出来,很明显地,她喜爱的颜色是蓝与白。
蓝色小小的上衣,与白色长裤,仍然是那条项链,奇怪,它竟然配什么都好看。
我们先去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
她也喜欢齐白石,还有八大山人,「近代的数赵无极。」
她跟我说,她家认识赵无极,四十年代,在上海住的时候,王家在赵家隔壁,赵老先生是银行家,可儿父亲是他的下属,
赵先生几个儿子都很出色,有科学家也有艺术家,数赵无极最出名了。
可儿回忆道:「我母亲说的,赵无极第一个妻子人称「兰姐姐」,学声乐的。」
她又说了其它趣事,我听的津津有味。
我们缓缓散步过去参观齐白石。
一到会场我们不约而同会心微笑,四目交投,作掩嘴葫芦。本来以为可以好好在此消磨一两个小时,谁知道一眼看过去,简直没有一幅是真迹。
标价倒也不贵,每张只售两三万港元。
可儿轻轻在我耳边说;「所有鱼虾蟹都是假的。」
我小小声说:「都像是蒸熟了的食物。」
她笑。
我说:「走吧。」
两人笑着离开会场。
可儿说:「我有一个长辈,家中不但有齐白石,又有吴昌硕、石涛、黄宾虹这些,可惜他不轻易招呼客人,我也是只在十年前作过一次座上宾客,以后约他,他就不肯了。」
我点点头。
接着下来我们满街乱逛了一会儿,我把全星期日的时间都交了给她,没有再约别人。
但是她说:「这样走下去会累死,不如回家吧。」
我不肯放开手,「如果你不介意,到我家来坐,我一个人住,你不必同伯母打招呼。」
她笑,「我也一个人住,不如你来我处,我想洗把脸,喝杯龙井轻松一下。」
我大乐,老老实实的说:「巴不得有此一请。」
到了她的家,我觉得那真是休息的好地方,地方很宽大,家具简单,墙上悬着几幅字画,我问:「是岭南派的吧?」她点点头。
本来我想说岭南派失于阴柔等等,但想她把这些画挂在此地,一定有她的理由,使不加以批评了。
做一个评论家只需要有品味便可,会说不会做,又有什么用。
她倒给我一杯香喷喷的龙井,我呷了一口,她坐在我对面,象老朋友一般,我只有股心满意足的感觉,得一红颜知己,心灵有交通,志趣相投,夫复何求?我并不急要将她拥在怀里,我要享受这种诗情画意,喝一口青涩的茶,慢慢诉说衷情。
呵,我心花怒放了。
可儿问我;「你在微笑呢,笑什么?」
「高兴。」
「有什么高兴的事,说来听听」
我仍然微笑,说道:「譬如说,认识了你。」
她也笑了,「真傻,多个朋友是很普通的事。」
我不回答,仍然悠悠然地享受这个难得的下午,天气有点燠热,但旧房子屋顶高,空气流通,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问:「能不能告诉我,关于那颗心的故事?」
她一怔,反问:「你有兴趣知道吗?」
「自然,关于你的事,我都有兴趣。」
「说来很简单,」她笑一笑,「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长话短说:有人碎了我的。」
「痊愈了没有?」我问。
她忽然悲伤起来,「不会痊愈的了,我知道我将怀着这颗破碎的心,渡过我的余年。」
我讶异,「你的余年?你的生命才刚刚开始,你还有五十年要过呢,你疯了。」
她低下头。
我安慰她,「不会的,可儿,我知道你是个艺术家,很重感情,但你未免言之过实,没有人会记得一个人一辈子……」
她忽然用手掩住了脸,「但是我不能忘记他,我实在不能够,他还时时入梦来呢。」
她像个孩子似的崩溃下来哭泣,「真不好受,梦里明明,觉来空空。」
可怜的可儿。
我递上手帕,「别哭别哭。」
「已经七年了,」她擤擤鼻子。
「那时你岂非只有十五岁?」我逗她笑。
「那时我廿岁。」她说。
「小孩子,懂得什么?你受了伤害,自然将这件事牢记在心,总有一天会全部忘记的。」
「不。」
「别固执。」
「我比谁都想忘记他,但是我不能够。」可儿双眼微红,楚楚动人。
我并没有妒忌那个家伙,过去已属过去,我对可儿却怀着莫大的敬仰,如今还有忘不了谁?感情只是茶余饭后的奢侈品,没有几个人懂得欣赏,可儿却念念不忘,象她这样难能可贵的人已经濒临「绝种」,我对她额外的爱恋起来。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是我一生中遇见最好的男人——」
「啧啧啧,别太伤我的心。」我又逗她。
可儿笑出来。
「请说下去。」
「——比我大十岁——」
我又打岔,「那不是成了老头字了?不行哪。」
可儿便赌气,「不说了。」
我说:「可儿,事隔太久,无从考据,你别太死心眼了可好?来,我们说些高兴的事儿。」
可儿说:「我还有什么高兴的事?不过是天天到小小画廊去坐在那里,看看有什么主顾上门罢了。」
「没有追求者?」
「人家一知道我还记着一个人,就不感兴趣了。」她嘲弄地说:「谁有时间来医治我这颗心?」
我说,「我与他们……略略不同,我这个人,特别空闲。」
可儿感激的看牢我。
感激管感激,我们的感情在短时期内并无可能再进一步。
她忘不了那个人。他比她大十岁,有妻儿,是个建筑师,一表人才,成熟的男人风度,同时有艺术修养,可儿家挂的岭南派画便是他的杰作,但是他不肯同妻子离婚。
这种故事永远在发生着重复着。少女的爱是她生命的全部,对一个中年男人来说,不外是一段美丽的插曲而已,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他的名誉、他的事业、他的家庭,都比可儿重要,这一仗可儿注定要输,于是他走了。
而可儿带着颗破碎的心,生活了七年。
我想去找到那个男人,摇撼他,跟他说:「喂,你这狗娘养的,你伤了人家的心,不屑一顾吗?」
可是我是谁呢?我能够代表可儿说这种话吗?我算老几?
谁叫可儿这么痴心?
社会上的人不见得会同情她。
一整个夏天,我都与可儿在一起。
她渐渐对我放心,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我对可儿,永远没有非份的举止,我并不是圣人,亦非柳下惠,但我不是急色儿。我们真正做得到冰清玉洁,发乎情止乎礼。
老实说:能够遇见她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我还有什么其它的企图,对于一个受过伤害的心灵来说,除了耐心等待,也只有耐心等待。
可儿生日那天,我们两人出去庆祝,喝尽一瓶香槟,意犹未尽。
酒能溶解人的意志力,我渐渐松弛。
可儿将下巴枕在手背上,她说:「汝强,你越对我好,我越是内疚,不知如何报答你。」
我说:「我不需要人家报恩。」
「可是我浪费了你的时间。」
「胡说,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是最快乐的时间。」
「可是,汝强,我永远不会嫁给你。」她说。
我的心被刺痛一下。「什么意思——永远?」
「汝强,我爱你,我爱你如爱一个兄长,你明白吗?但不是男女之情,我们永远不会结婚。」
我犹如被人当头淋了冷水似的,作不了声,可儿也太坦白了,这种话明明伤我的心,她也忍不住要说出来。
她握紧我的手,「汝强,我是为你好才这样把话直说,我不想拖你三年五年的。」
我叹口气说:「我自愿的,只要能时时见到你,我倒并不介意年是否会嫁我。」
她哭泣,「你何必对我这么好?」
「咦,」我振奋,「你为我落泪,原来你也会为我落泪。」
可儿摇摇头,泪落得更急了。
我还是没有失礼,把她送回家去。
到了家门,门口打横放着一大束白色的长茎玫瑰花,是我先看见的,「咦——」
可儿全身一震,去拾了起来。
我不是有意要探听什么,我只是说:「谁送的?」
可儿说:「汝强,你倦了,我也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声音很温和。
我说:「可儿,我总是顺你的意思。」朝她摆摆手,走开。
「汝强。」她追上来。
我轻轻吻她的额角,「再见。」
我摇摇晃晃的叫车回家。
第二天醒来,头很痛、心很灰,刮胡须的时候又割破了颈项,看上去精神委靡,不象个样子。
我跟自己说:「林汝强,人家说明了不爱你,以后你要为人家水里去火里去的,人家可不领你的情。」我的心酸了。
这个王可儿,人家怎么伤她的心,她就照样的做怎么样来伤我的心。好小子。
我好好的一个人,与其这样零碎受折磨,不如下个决心,收回我的感情……不,我不是那些狂蜂浪蝶,我是她的好朋友,讲义气就得有所牺牲。
正在这个时候,可儿的电话来了。
她低声问:「喝醉了吧?我总是连累你。」
我立刻下了气。
「汝强——」
「不用说了,」我叹口气,「愚兄决不怨你。」
「汝强,我有话跟你说,你出来好吗?」
「现在?」
「也好,就现在。」
「可以。」我耸耸肩,突然有种自暴自弃的想法:反正我是最被动的,你要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到了可儿家,她像是一夜未睡的样子,十分憔悴。
我问她:「你怎么了?昨夜发生了什么事?」我仿佛有第六感觉,觉得不安。
可儿颤声,「汝强,他……他回来了。」
我开头时莫名其妙,「谁?谁回来了?」
可儿蹬一蹬足。
我随即明白了。啊「他」,那束白玫瑰,这只鬼回来了,我再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发抖了。
「他又来骗你?」我冷笑问。
「不,他已经离婚,纠缠了好几年,他终于离了婚。」
我尖声问:「天下那么多女人,他为什么偏偏不放过你?」
「他说……他爱我。」可儿并不比我更镇静。
「你信吗?」我责问。
她不语,转身哭泣。
我不禁恨起可儿来,有事光会哭。
「你打算如何?」我忍住气问她。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问:「你竟不知道?他这样对你……」我住了声,不再说话,我不要成为一个争宠的小家子气男人。
隔了很久很久,我说:「你想清楚吧,关于你自己的取舍,你自己应当知道怎么做。」
可儿用手帕擦干眼泪,「你觉得我无用吧,七年了,竟忘不了一个人,但是汝强,你没有爱过,你不会明白个中滋味,七年来,他并没有离开我,他时时刻刻在我身边;清晨恍惚间,晚上寂寞时,我永永远远记住他,如今他呼召我,我……」
我鄙夷的看着她。
她绝望了,「你仍然不明白是不是?」
「是,我不明白,」我说:「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也会一生一世的记得你,但是我不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思念你,是我的事,但是我还是要维持自己的尊严。」
可儿低下了头。
我知道她的想法与我略有出入。她是一个痴情的女孩子,我不能帮助她,亦不能救她。
但是她这样回去跟那个人,又有什么结果呢?她是否会迁就他一辈子,他是否还如她记忆中般完美?终于得到了他,兴奋过后,又会如何?
可儿根本没有想到这些问题。
她缓缓抬起了头,目光中充满彷徨,
可儿说:「教我,我需要你的意见,教我。」
「不,」我说:「取舍由你。」我转身走开。
回到家中,我独自抱头痛哭,眼泪自眼眶涌出,感觉上是炙热而酸痛的,我多年没有哭过了,人不伤心不流泪,这句话说得很对,但哭也是发泄感情的最好办法,哭完之后我心中反而没那么难过,神经略为松弛。
算了吧,她假如要走的话,那么她从来没有属于过我,假如她爱我,她一定会回来。
我还是失神了。
我踱步列小小画廊去,第一天第二天她不在,找了替工为她做生意。同样一个浓眉大眼的女孩子,但是不像可儿,有一份媚秀的沧桑与成熟。
我只爱她,不能爱别人。
我们的爱都太狭窄太自私。
这两天内我并没有听到她的音讯,以前总得通一次两次电话,我是足足瘦了一圈,如今连我也不大相信「时间会医治一切伤痕」这句话了。
半夜我做梦,梦见无穷无尽的时日,我将一个人渡过,凄清寂寞,失去了可儿,连带失去了生活的意义,惊极而呼叫,自己把自己惊醒,一整夜失眠、吸烟、喝酒,白天百般无聊,连胡须也不高兴刮了,就这样去上班,幸亏小小的生意是自己的,来去自若。
第二天我再踱到小小画廊的时候,店关着门。
可儿可儿,我心绞痛,你决定随那个骗子而去?真的不在乎我的死活?
我靠着墙壁,巴不得就此昏死过去。
失恋的滋味难以形容,但愿我一生也不要再遇到。
吃饭的时候,我只拿筷子略拨一拨,什么都吃不下,也并不觉得饿。
我不算是一个幸运的人,但是一向也过得很顺利,可儿给我的打击,是我生平第一次打击。
忘了她吧!
但是不自觉地,在吃中饭当儿,我又跑到那个熟悉的角落去等待那个穿白衣的女郎。
我这个没有出息的人。
那个浓眉大眼的女孩子看见我,向我招手。
我呆呆的看牢她。
她同我说:「是林先生吗?请进敝店来一下好吗?」
我丢了烟头,酸涩地走过去,一定是可儿有话要跟我说,叫她传言。
「请坐。」她为我端来一张小凳子。
「你有话快说吧!」我心急。
「林先生,」她说:「可儿叫我跟你说,她想了很久很久,她终于要我跟你说:她对不起你,她爱的是另外一个人,他对她再不好,她仍然爱他,只要他肯回头,她还是会跟他走。」
我的心在那一刻彻底的破裂。
「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好得很,好!」
「林先生,可儿请你不要伤心。」
「我省得。」我说。
「这家画廊,她已经顶让给我,她随那个人,到外国去了。」
我茫然的问:「已经走了吗?」
「已经走了。」她取出一包东西,「这是可儿叫我交给你,说且当个纪念。」
「好,谢谢你。」
「林先生,」大眼睛女孩子忽然说:「如果我是可儿,我一定挑你。」
我居然笑了,「谢谢你。」充满了眼泪。
我失魂落魄的回家。拆开那个个包裹一看,是可儿最心爱的那条项链。
她把它转送给我。
红色珊瑚珠子,金色内心,裂痕中镶着细碎的蓝宝石,象是破碎的心永远带着瘀痕,多么精致的一件饰物。
她离开我了。
我好好的洗了个澡,刮了胡须,强逼自己吃顿饱餐.然后轻轻取出那条珊瑚链子,扣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是一个成年人,以后的生活,再凄苦再空虚,我还是得若无其事地活下去。
但是我的心已碎。
可儿在我的生命中出现、消失,如一颗流星,闪亮后的黑暗,我也会学习习惯。
但要忘记她,却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一件事呢,每次看到穿白衣的女孩子,我的心使隐隐作痛。
我开始爱上洛史超域的一首歌:
——「我的心
我的老心
如果我再逗留一刻,你是否会聆听我的心?」
这首歌,常常使我落泪。她没有聆听我的心。
淤:
琴妮说她家中今夜开舞会,叫我去。
我没答应。
她问我为什么。
我说:「我没有晚上穿的衣服。」
「我可以借一件给你。」琴妮说。
「我也没有晚上穿的外套,现在这么冷了,总不能单衫赴会吧?」我问她。
「大家都是同学,穿得随便点好了。」
「我又要温习,我要读很久才读得熟的,不比你们聪明。」我又说。
「我想你大概是根本不想去。」她不高兴的说。
「对不起。」我说。
「其实你心里并没有对不起的意思,是吗?」
琴妮一甩她的长发走开了。
她生气了。
也许她是应该生气的,她请了我很多次。
我的确是没有什么漂亮的衣裳,但这不是理由。
我也是要温习,但是功课并不急。
我只是不想去就是了。所以琴妮才生气。
不过假如我是她,我就不开什么舞会了,她的几次测验成绩,都坏得惊人。
教师发卷子的时候,她的那张总是压在最下面,分数也最低,我的成绩当然比她好得多,所以她要笼络我,其实琴妮一点也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
琴妮有点离谱,她当读书象开玩笑,而又据我所知,她的家中也不算太有钱,一个哥哥与她一样,什么事都不做,只管吃喝玩。
所以我不去她那个舞会,事实上我是什么地方都不去的,我只喜欢耽在家中。
家也不比以前了。
我一回到家中,继母便说:「今天你与弟弟一齐吃饭,我与爸一道出去有个应酬。」
「好的。」我说。
继母甜甜的笑说:「今天有你喜欢吃的罗宋汤,我吩咐阿三八点钟开饭,弟弟他早睡,不准看电视。」
「知道。」我说。
继母又说:「你的校服外套都旧了,要不要买件新的?」
我摇摇头。
她匆匆忙忙的跑到房间去化妆了。
她是个怪人。不过她对我不错,并不如一般传说中的后母坏。她是个无机心的人,整天无事忙,没头苍蝇似的,什么都笑,她对我与弟弟都是漠不关心的。
弟弟是她的孩子,我是我妈的孩子,不过弟弟与我好。
他也有十二岁了,总是反对我们叫他「弟弟」,他觉得不好听,他情愿叫他小华。
弟弟回来以后,沉默的坐着,他有一张象女孩子似的,尖尖的脸,当他不出声的时候,活脱脱象个女孩。
我问他,「补习老师今天来吗?」
「来的。」他简单的说。
「她教得好不好?
」我问池。
「不知道,我很少问她,就叫她坐着。
」
弟弟好象趣致索然似的,我看着很不忍。
「妈妈呢?她在哪里?」他问。
「在房间里。」我答。
「今夜又出去吗?」弟弟问。
我点点头,「是的,」
「爸呢?」
「爸与她一起出去,」我说。
「他为什么总是出去了?」弟弟问。
我耸肩,「我不知道,」我说:「他们很忙。」
「当我长大了,是否还会那么忙?」他问。
「也许。」我说。
继母匆匆的又自房间内出来,叫道:「阿三阿三!替我弄碗面,先吃了再说。」
她看了弟弟,连忙笑道;「弟弟,回来了?」
她脸上搽满了白色的美容膏,看上去很滑稽。
弟弟垂下了眼。
我说:「弟弟,你知道吗?有时候你象个小女孩。」
他看我一眼。
「男孩子可以做很多事情。打球、游泳、爬山、野餐。你不感兴趣?」我问他。
他笑了一笑,象个大人那样的说:「我情愿与你在一起。」
「谢谢你。」我笑了。「不过一天到晚在家里,对你的健康不好,看你多瘦!」
「你是个好姊姊。」他忽然说。
「为什么?」我问。
「你常在家里陪我,你对我好。」他说。
「那是因为我比你大得多。」我告诉他。
「你有男朋友吗?」他笑得很有趣。
「没有,没有男朋友。」我说。
「为什么呢?」弟弟兴奋的问:「我有些同学的姊姊就有男朋友,他们说男朋友来的时候,姊姊就对他们特别好,又有糖吃,有时候还可以看电影。」
「你喜欢看电影吗?」我问。
「我喜欢与很多人去看电影,或是下棋子,玩拼图游戏,那不是很热闹?很好玩?」
我笑他,「也许将来你结婚的时候,可以多养点孩子,那样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那样太远了,」他摇摇头,「如果你有男朋友,岂不是更好?」他问。
「荒谬!」我推他一下。
这时候继母已经化好了妆,出来见我们在说话,很是快活,她问:「姊弟俩在说什么?」
「没什么。」弟弟答得很快。
「今天要我自己开车,」她说;「先去接你们爸,然后一齐去那个宴会,记得我的话了?你们!」
「记得了。」我说。
她披上了一件皮大衣,「我去了。」
「再见妈。」我说。
我叫她「妈」,那使她很高兴。
她笑着走了。
弟弟什么也没说。
过了一会儿他问:「我可以到你房来做功课吗?」
「当然可以。」我说。
「姊姊,有人约你出去玩吗?」他问。
「有时候有,今天就有人请我。」我说。
「谁?」他问。
「女同学。」
「你为什么不去呢?」他好奇的问。
「我不知道,」我说,「我去了不是只剩下你一个人吗?」
「我不怕。」弟弟说。
「我可以和你一道去的。」我说:「现在还不迟。」
「人家又没请我。」弟弟笑了。
「没关系。」我说:「真的。」
「我太小了。」他说。
「好,你不去便算了,一会吃了饭早点睡,你妈说的。」
「让我看一阵电视。」他恳求。
「好吧。」我马上答应了。
他很开心。功课做得特别快。
阿三开饭之后,弟弟的补习老师便来了。
其实小华不需要补习老师,他妈实在过虑。
他将课本收拾出去自己房间,向我扮个鬼脸。
我笑了。他很有趣。
我们许多晚上,都是这样过的。
在弟弟回去自己房以后,我心念一动,拉开了衣橱看了看。
我有一条红色的裙子,是去年买的,今年稍嫌紧点,是不能穿了,而且我现在并不喜欢红色。
另外一条黑的,也太短,都不合身。
我今年冬天还没买过衣服。如果真要出去,也真费思量。除了红黑两件,其余的毛衣、长裤,半截裙都只可以在白天随便的穿。
琴妮的新衣服很多,我关上了衣橱门,我决定明天请求爸替我也买几件。
我想爸是会答应的。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早。
第二天在课室里,琴妮在大谈她昨夜那个舞会的事,笑的声音很大,我看了看她,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
她向我瞟了一眼,说道:「你没来,太可惜了。」
我心里想,等测验的时候,可惜的将会是她。
「不过你是好学生,不习惯这种场合,对不对?」她笑了。
「是的。」我很简单的答。
「昨天晚上,我本来想介绍一个男孩子给你的。」
琴妮整个人伏在我的书桌上,看牢我。
「幸亏我没去,我最怕见男孩子。」我说。
「哈,你也不小了,怎么就这么古板?」
我被她引笑了,「嗳,我也不知道。」
「其实你妈也不太理你,你可以去玩玩。」
「我不喜欢玩呀。」我说。
这时候预备钟响了。
她耸耸肩,回到自己的位置去,「真乖!」她说。
我也没理她,上了一天的课。
象琴妮,整天就挂住玩,玩完这个玩那个,上学是敷衍,例行公事,心在课室里吗?
不见得,要我学她,办不到,真的。
放了学她又该去了。
「去看电影,」她说:「去不去?」
我又摇摇头。
「我叫了安,还有丽壮也去。」她问:「你怎么老扫兴?」
「不了,也许今天爸早回来,我要等他,有点话跟他说,叫他买几件新衣服给我。」我说。
「那好极了,买了新衣服.与我们出去。」
「好的。」我笑答。
「那你是答应了?」琴妮跳起来,「回头我去告诉他们。」
我想看一场电影总不算什么吧?
回到家里,继母在洗澡。
我在浴室门问:「妈,爸爸今天早回来吗?」
「马上要回来了。」她在里边答。
我走到自己房去,她也跟出来了,身上披着浴袍。
「小弟呢?」我问。
「在他房里,他在生气。」她笑道。
「生气?干嘛生气了?」我问。
「我要把他送到寄宿学校去,他哭了。」
我吃一惊,「噢,妈,别把弟弟送走,为什么要送他去寄宿呢?他在家很乖,又不闹事。」
「可是人家说寄宿学校好。」她迟疑地道。
「对弟弟是不适宜的,」我连忙说:「不要把他送去。」
「这……要与你爸商量了。」
「是爸的主意吗?」我问。
「有一半啦,你爸说小华太静,又瘦,他想如果弟弟去寄宿了,也许会改变一下。」
「可是弟弟自己不喜欢。」我说。
「小孩子不能随他喜欢什么就怎么。」她心肠硬硬的。
我低下了头,「但是弟弟不喜欢。」我又说。
「你爸回来了。」她说。
我转头,爸提着公文包进来。
「爸。」我叫他。
他笑了,「怎么?刚放学吗?」
「爸,我有点话要与你说。」我走过去他那边。
「什么话?」他站住了,诧异的问我。
「爸,我想买几件新衣服。」我说。
「啊,」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对了,要买衣服了,好好好,爸答应你,你要买几件?」
我笑说:「爸,三件好不好?」
「好好,你长高了,应该去买点新衣服,要爸陪你去呢?还是叫妈陪你去?」
我迟疑了一会儿,说:「我自己去好吗?」
「好,喏,钱先给你。」他摸了一张大钞出来给我。
「这么多?」我问。
「买好一点的货色。」
「知道。」我开心的把钞票小心的折起来。
「没事了?」他问我。
我忽然想起来。「噢,爸,是不是要把弟弟送到寄宿学校去?我请你不要那样做。」
「为什么?」
「我喜欢弟弟,爸。」我恳求,「他会寂寞的。」
「也许就是与你在一起多了,他才象个女孩子,我知道你爱弟弟,这很难得,但是弟弟大了,要象个男人,是不是?你们俩都太孩子气了。」
给爸这么一说,我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幼稚了。
可是弟弟真的要寂寞起来了,这叫我不忍。他是那么弱小的一个孩子,我有点可怜他。
我到他房间去,他正伏在床上。
「弟弟。」
他拾起头看我,没精打采。
「弟弟,不用难过,假期你还是可以回来的。」
他不开心。
「去寄宿很好玩的,男孩子都喜欢,真的,绝对不骗你。」
他问我:「是真的吗?你会到学校来看我吗?」
「我会的,有空也来,没空也来,一定。」
「姊姊,我不想去。」他愁面苦脑的道。
「你第一次不习惯,当然是差点,以后叫你回家,你还不肯呢。」
「是不是你们都讨厌我?」弟弟问。
「不会的,大家都为你好,爸妈与我都在内。」
「那么我只好去了。」
「对,那样才是乖孩子。下学期就决定去寄宿好了。」
下学期应该是三个月以后。这一段日子内,我要特别对弟弟好一点才行。
我想请琴妮帮我去买衣服,她干别的不行,这些都是她在行的。
她听说我请她去,也很高兴,晓得我有那么多钱在手,更加兴奋。
「你爸对你很好呢!」琴妮说。
「是吗?有钱不一定是好。」我说。
「他不疼你,会给你那么多钱?」
我想想,「是的。」她也许说得对。
「我们今天放了学就去挑。」她提议。
「放学就去?不会太晚吗?」我问,「要不要等星期六?」
「当然不要,现在就去。」她说。
「那我要打电话回家,告诉家里一声。」
「算了,」琴妮说:「你家里又没人,说不说还不是一样!」
「不,那是一定要说的。」
「随你。」
结果我打了个电话回家,响了半天,也没人来接。
我们家那个佣人是从来不听电话的,主人不在,她就乐得偷懒,躲在工人房里听听戏曲。
但是小弟呢?小弟怎么也不在?
也许是没放学吧。
一边琴妮又在催我了,子是我只好搁下了话筒。
「怎么样?」她不耐烦的问。
我纳闷的道:「家中没人。」
「是不是?跟你说了,你又不相信。」她拉住我,「我们去吧,快点。」
我与她一齐乘车子进市区,她带我踏进最大的一家百货公司。
琴妮不出我所料,对于这些都很熟,我们到了四楼女装部,她叫售货员拿出许多花纹的裙子给我挑。
我看得有点糊里糊涂的,觉得件件都不错。
但是琴妮却非常挑剔,批评这个,批评那个,好象是她要买衣服,不是我。
结果连售货员都给弄糊涂了,她们也不知道谁要试身。
琴妮替我选的裙子,我都觉得太鲜艳,我自己选了几件素色的,一看价目表,都贵得惊人。
算了,反正爸给了那么多的钱,不买也是白不买。
我进试衣间搅了半天,满意了,便打算出来给钱。
琴妮一手拉住我,「喂,看见那边那个男孩子吗?」
「你怎么了?什么男孩子?」
「喏!」她的手一指,声音低低的。
「那还算是男孩呀?起码有廿七八岁了!」我笑。
「你懂什么,所有未结婚的男人,都可以称作男孩子。」
我笑坏了,「那么八十岁的老头子未结过婚,也算是男孩子了?你的叫法倒新鲜!」
「去你的!」她推我一下。
「那个人我认得,是我哥哥的朋友。」
「我选中了这四件衣服,我要付钱了。」
「四件都那么呆板板的?总可以夹一件红的吧?」琴妮问。
我摇摇头,「我不喜欢。」
「随你吧,」她耸耸肩,「反正款式还不错。」
我已在付钱的时候,琴妮口中的男孩子走过来了。
他拿起我选剩下来的一条裙子,看了看号码,便买下了。
他并没有向琴妮打招呼,但是琴妮却自己走过去了。
她笑着说:「汤尼?我是彼得的妹妹,那天我们的舞会,你来过的。」
「彼得?」那个人似乎记不起来。
「是的,胡彼得。」琴妮连忙补充。
「啊。」他点点头,「那天是巴巴拉带我去的。」
我想这班人怎么搅的?全都没有中文名字?
但是琴妮却很开心。
「你好吗?汤尼,有没有新的唱片?是不是买衣服送给巴巴拉?有空再来我们家玩好不好?上次你到一到就走了。」她一连串的问着。
这时候售货员将包好的衣服给我,还有找回来的钱。
我想店铺都快打烊了。
而且那个汤尼,并不想一直站着与琴妮攀谈下去。
琴妮太不识相了,做一个女孩子,脸皮怎么可以那么厚?真不明白。
我从远看着,那汤尼是个长头发的瘦长男子,也没什么出色的地方,真叫我等得不耐烦。
琴妮讲到兴致高了,忽然一回头叫道:「喂!你过来呀!
」
「我?」
「是,爱华,过来。」她叫我。
我连忙摇头。
但是琴妮不理我,她一手把我拖过去。
「汤尼,这是我同学,爱华,这是名歌手汤尼。」
我觉得很难为情,于是低下了头。
「很高兴见到你们,不过我有朋友在下面等,要赶下去,再见。」我听见汤尼说。
我只好与他握了握手。
我看了看他的脸,他长得很英俊,有很好看的眼睛,但是肤色似乎太过苍白。
他很快的走了。
留下琴妮还在兴奋。
「嗳,他是不是很够劲?」她问
「十三点。」我白她一眼。
琴妮还不十分明白,「我?还是他?」
「当然是你,他不过是阿飞而已。」
琴妮申辩道:「即使是阿飞,也不是普通的阿飞,他的唱片不知道多受欢迎呢!」
「他是唱歌的吗?」我问。
「哎呀,近半年最红的便是他了,难道你不知道?你是不听唱片的?」
「我没有,看你的样子,好象没听过他的歌,就不用再活的样子!」我笑她。
「哼!多少女孩子想见他都见不到!」
「是吗?我根本不认识他,可是我也是人。」
「你一直都麻木不仁。」琴妮生气的道。
「我们也走吧,人家要休息了。」我说。
「你回家了吗?」她问。
「当然,你呢?」
「也许哥哥会把我带出去听歌。」
「听歌?明天有默书。」我提醒她。
「那课书长不长?」
「很长。」我说,「你最好温一温。」
「得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心中在嘀咕。
「今天谢谢你了,」我说:「浪费了你的时间。」
「哪里,我最喜欢逛公司,也喜欢陪人,下次再与你去。」她说。
「好的。」我向她道别:「再见。」
「再见。」她挥挥手。
我回到家,弟弟赶出来。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他问。
我给他看手中的大包。「买衣服去了。」
「原来如此,你吃过饭没有?」他问。
「没有呢。」
「那我没白等你了。」他很高兴。
「来,一齐吃吧。」
我们走到饭桌前坐下。
「你妈呢?」我间。
「打牌去了,才刚去的,他们先吃。」
「爸呢?」
「先睡。」弟弟说:「爸说他有点累了。」
「呵,这么早就睡啦。」我说。
「是的,我还以为你留堂。」弟弟笑。
「没有那种事。」我也笑,「你吃多点,太瘦了。」
「姊姊——」
「唔?」
「你为什么买新衣服?」他好奇的问。
「旧的穿不下了。」我说:「只好买新的。」
「怎么穿不下?」他问。
「穿不不就穿不下了,人大了,长高了,你去年的衣服,今年也都嫌小。」
「但是你不已经是大人了吗?」他问。
「胡说,我才十几岁,怎么就大了?」
他笑起来,「我十六岁就好了。」
「哼!」我说,「快吃饭。少噜苏。」
饭后他的补习老师又来了。他去做功课。
这样又过了一天。我想,每天都是这样。
我因为出去买过衣服,所以有点兴奋,比往日迟了点睡,而且还要将新衣服都一件件的挂好,看上老半天。
琴妮虽然没有硬要我买她喜欢的花式,但是我多多少少受了点她的影响,我很感谢她,至少她是非常热心的的。
第二天上学了,琴妮迟到两节课。
小息的时候我问她:「你怎么了?迟到是不好的呀,刚才那课国文又很重要。」
「没法子了,起不来,又忘了拨闹钟。」
「真是!那是不对的。」
「我知道,」她做一个鬼脸,「下次改过吧。」
我对她摇摇头。
「喂.那天那个汤尼,够不够英俊?」
「谁,谁是汤尼?」我问。
「看你的记性,昨天在公司里我与你介绍的那个。」
「啊,那人叫汤尼。」
「我与你说得清清楚楚的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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