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
从影这么多年,拍了这么些电影,还是第一次来巴黎外景。
这个地方美得不能形容,我们在夏天来,一住三个月,如今已是初秋,林荫大道的树叶转为深浅不一样的黄色,纷纷落下,整个城市染上秋色,如诗如画,入夜天空转为浅紫色,披上毛衣,剥栗子吃,一边在道旁喝咖啡,拉一拉外套,略略有点肃杀味道,更加添增情趣。
导演小丁是个标准艺术家,手法丝毫没有值得怀疑之处,品味一流。
当初选我是因为“秦红的气质虽然有待发掘,但是具潜质,并且演技也可以算是一流。”
我听了这话很感动,马上签了约,以报知遇之恩。
做明星七年整,什么样吹捧肉麻的说都听过,就是少听老实话,小丁说的,便是老实话。
中学时期,一张素脸,我不是没有气质的,就因为有些与众不同,所以才冒出头来。
在这圈子浸得久了,交际应酬,江湖卖艺,难免随俗一点,妆越来越浓,灵性越来越少,是以小丁会说这样的话。
我很感喟。
拍造型照时他说:“眼睛化妆起码可以去掉一半。”
我赔笑说:“观众会看不到我的双目。”
“不会的。”小丁向我保证,“只要睡眠充足,眼睛便明亮。”
果然,不要眼影,只要眼线,整个人清爽起来,没有以前那种打肿眼似的样子。
又说:“头发剪一剪。”
我吓一跳。七年来我都是齐肩的长头发,曾经熨得蜷曲,也会梳辫子,也试过盘在头顶,但从来没剪短过。
我尴尬地想与他商量,“导演……”
他摊开一本发型书,头也不抬的说:“剪这个样子.”
我一看照片,是一个直发型,侧分,齐下巴,简单得无可再简单,我怔住了。这样的清汤挂面。行吗?
他说:“这个适合你,穿最时髦的衣服,才会突出性格,我不想你看上去有俗味。”
我把心一横,就在巴黎剪下长发。
效果?
只后悔没有早七年剪。
配上服装师替我置下那些名贵,简单,线条优美的新装,我简直脱胎换骨。
以前我是庸脂俗粉堆中比较过得去的一名,此刻我看上去似一个艺术家。
小丁笑:“怎么,我没有辜负你吧?”
我面孔涨红。开头我还不大相信他,原来他已看出来。
我们在巴黎右岸市中心租了座公寓,是达拉贝道五号,作为大本营,工作人员聚集在一块儿,碍于制作费,生活并不是太豪华,但也不差。
收了工大家一起说说笑笑,逛逛名胜,大伙儿志同道合,时间很容易过。
就这样便三个月。
还有二十个工作天,我们已可以打道回府,大功告成。
这期间当然有苦有乐,我们这工作根本不是正常的工作,辛苦起来不足为外人道,心理与体力上负但压力也大得难以形容,所以日常只好疯疯癫癫来轻松一下。
我的戏已拍掉八成。
这一日刚巧拍不到我,有两小时空档,我便征求导演的意见,要求开小差。
“你去逛逛吧,四点前回来。”
“是。万一要找我,我在逢东广场的一列店铺里。”
小丁摇摇头,“买买买,你非把整个右岸的精品店给捧回去不可。”
我吐吐舌头,开溜。
在卡蒂埃选手表时,不小心一滑手,差点儿把一只钻表摔到地下,是一位男士手快,替我接住。
我嘘出一口气:“多谢你!否则卖身也赔不起。”
对方是东方人,中年人,笑容可掬。
“中国人?”他问。
“你也是?”我反问。
“鄙姓陈。”他同我握手。
他接过店员替他包好的礼物。
但无意即时离去。
在电影圈混久了,见识比较敏感,我立刻知道这位先生对我有好感,打算打讪。
整件事与我手中的剧本一模一样。戏中的男女主角也是这样邂逅的。
“游客?”果然,他又发问了。
我摇摇头,“公干。”
他说:“我是做生意来的。”
“哦。”我并没有意思向他兜搭。
他很英俊,很有风度,也颇潇洒,但我在银幕下的生活相当严肃。
“我觉得你很面善。”
“是吗?”我笑一笑,低头选我的手表。
正在这个时候,剧务推开商店的门进来,“秦红,导演说先跳拍两个镜头,轮到你。”
我只好放下一切,跟他出去。
导演看到我,笑,“救了你呢,还买什么?都载满七皮箱了!”
我但笑不语。
那日做到五点钟,小丁忽然宣布:“晚上有华侨请我们吃饭。”
华侨有很多是开餐馆的,都很热情,时常请我们吃饭,我听了也不以为奇。
大家是中国人,在异乡相逢,聚一聚也很平常。他们对演员根有好奇心。
我跟着一大堆人去到南光饭店,一进门主人家迎上来,我便一呆。
是今早姓陈的中年人。
这不是偶然的吧?
我的座位被安排在他身边。
一顿饭菜式的精致也不用说了,他招呼得无微不至。工作人员都很高兴。
他说:“我一见秦小姐便觉面善,原来是顶顶大名的女演员。”
我微笑。我保证他没有看过我的影片,照片应当时常翻到,但专程跑去看一部华语片,不是他这种生意人的本色。
他开纺织厂,做成衣。
在席间答应送样本给我们。
我没有说太多的话。
小丁说,“这部片子的女主角与导演都是出名的哑巴。”他自己先笑了。
下了妆,我老是一条磨白了的牛仔裤与白了恤。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在银幕前老扮成一只孔雀似,下台后就不想再在自己身上添颜色。
像我这样的女明星居然也有人请吃饭,不可思议。
饭后我们散步回家。
那位陈先生陪我们走路。
他递给我一只扁长盒子,“送你。”
我打开一看,正是我上午看过的钻表,值好几万法郎。
我笑着还给他,“我不可以接受。”
他并不在乎,“我可以猜得到。”耸耸肩,“你不象那种人,而且你自己收入惊人。”
他很可爱。
“那为什么你还送?”我笑问。
“表示我的心意。”
我说:“什么心意?”
“很少看见像你那样清秀的女明星。”
“女明星也不是个个来不及跳到富商床上去的。”
“外头传说很多。”
“钱谁不爱?”我说:“人各有志,无可厚非。我自己运气比较好,片酬拿得多,一向没有引诱。外头也都知道我有男朋友。”
“那个幸运儿是谁?”
“他在美国念书。”
“情比金坚?”
我坐在小喷泉的石栏边,忽然对陌生人倾吐起心事来,“聚少离多,也很难预料。”
他说:“生活上总有烦恼,像你公主似的人物,也有苦衷。”
我啼笑皆非,“公主,你没见过我七日七夜不眠不休在大雨底下工作呢,九死一生。”
他温和地笑。
不知恁地,同他说话很放心。
这些年来,做人不得不小心翼翼,人有个名气,处处惹人注目,近年来报刊杂志越出越多,随便说句话,都被记者记录在案,经过转述,语气言词难免有所偏差,引起误会很多,我又不高兴解释,所以不如沉默如金。
我真的做得到。
日子久了,一切谣言不攻自破,而我也成了哑巴明星。
“累不累?”他关切的问。
“惯了,还好。”
“当初怎么进的电影圈?”
“中学毕业,做什么好?又不是念大学的材料,便投考训练班,并没有什么传奇感。”
“怎么走红?”
“嗳,说起来也是血泪史,开头专演配角,后来一步步上去,很多人以为我平步青云,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现在好了。”
“还有很多事不足为外人道,不是说可以到此为止的,凡事不进则退,又要求突破,又要谋新发展,非常痛苦,压力不足为外人道。”
“有没有想过嫁人?”
“我想到三十岁才嫁。”
“这倒是一个奇怪的说法。”他微笑。
我们走到咖啡档去喝杯东西。
我坦白,“他们说一段婚姻的平均寿命是十年,如果晚婚,可以从一而终。”
他笑。
“你呢?”
“我太太过身了。”
“对不起。”
“没关系,我已是个半老头子,寂寞也惯了。”
“有孩子吗?”我很关心。
“女儿跟你差不多大。”
“结婚没有?”
“没有,也不念书,周游列国,拚命的玩。”
我笑。
“深夜了,”我说:“明天是早班。”
“今夜多谢你赏光。”
“不用客气。”我说。
第二天他派人送了大篮大篮的水果来。
他对我的关怀,是不是父亲对女儿?抑或还有其他意思?如果只为在旅途上添些色彩,他应该对我们的女配角陆莉莉下功夫。
莉莉不止问我一次了:“那是谁?出手好开阔。”
她说过不怕男人穷,只怕男人不豪爽,因为她不跟他们有长远打算,只要他们肯即时倾囊,不那么有钱也不要紧。
我说是。
“是你男朋友?”
“不是,陌生人。”
“对你很有意思。”
“我也知道。”
“你打算拒绝他?”
我点点头。
“你这个人!”莉莉轻轻说:“你这种作风,将来要后悔的:不登台、不要男朋友。别以为你收入好,开销也大,一年收入一百万也没用,十二月分摊下来,又剩多少?你又穿得考究住得考究,别人觉得你风光,我看你还不如我,像样的项链都没有一条,钻石小得像碎米珠。”
我不由得握紧莉莉的手,她真是知心,虽然我与她作风不同,难得两个人都坦诚相见。
“况且税那么重,你两个弟弟都在美国念大学,不是三两年可以脱身的,我知道你有两栋公寓背身上要付款,七除八扣,没有剩余。”
我长长吁出一口气。
“你这种收入,不是可以维持一辈子的,再隔几年也就两看,谁是林青霞,从影十年整还可以演少女,现在新进纯情女角,比我们肉弹还大胆,动不动露出半边以广招徕。这口饭是越来越难吃了。”
我很感喟。
“趁早找个对象是正经。”莉莉说。
我只是讪讪的笑。
“你真的不稀罕他?”莉莉问。
我摇摇头。
“让给我好不好?”她问。
我笑,“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很少见到那么潇酒的中年人。他向我求婚,我就上岸了。”莉莉笑。
她做人很看得开,能够把最复杂的事化为最简单,不愧为福气好的人,我一直很佩服她。
况且她够义气,从来不会做一套说一套。
得到我的“同意”之后,莉莉见到陈先生,便主动与他表示亲热。
其实莉莉的身裁相貌都胜我多多,年龄比我还小三岁,只是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我努力演,而她努力玩,所以在银幕前她就没有我受欢迎,世事是很公道的。
一星期过去了,我问莉莉有什么进展。
“他人很斯文,”莉莉说:“所以效果比预期中差。”
我笑,那意思是,她还没得手。
“他很喜欢你?”莉莉很羡慕。
“我从没想到要做人家的继室。”
“他很富有,东南亚欧美都有他的生意。”
“加把力。”我倒不是取笑莉莉。
陈先生再请我们吃饭的时候,大伙儿议论纷纷。
副导说:“怕是看上秦红。”
小丁说:“秦红?才怪,小秦一直像个男孩子,一点风情都没有,谁会看上她?怕是莉莉才真。”
莉莉一副洋洋自得状。
那日吃饭我没有去,坐在公寓内看漫画书吃水果。
吃吃眼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见莉莉在一旁。
“秦,看,他送我的。”她伸出手。
戴着那只钻表。
“很漂亮,”我说:“向你求婚了?”
“没有。”她说:“真是好人,手也没碰,便有这么份大礼。”
我打个呵欠,“九牛一毛而已。”
“小秦,你说我有没有希望?”
“嫁他?”我讶异,“你才廿三岁,这么快想结婚?”
“与他在一起,我有很大的安全感,小秦,我还等什么呢,我自知没有机会像你这般大红大紫,我自小同我娘两个拉扯大,她做舞女养我,我自然想她过些舒服日子,她除了唠叨些之外,就爱搓搓小牌,我们人口简单,我亦不想出人头地,结婚是我理想出路,我自幼没有爹,中年人给我特别的好感。”
我点点头。
“如果你愿意做这个中间人,替我说几句好话,事情就有七分光了。”
“结婚是人生大事。”
莉莉很认真,“我也很重视婚姻。”
“依你看来,这件事有多大机会?”
莉莉说:“他也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很寂寞。”
我点点头。
“肯不肯替我做个媒?”
“挑个机会再说。”
“他就要回香港哩。”
“什么时候?”
“不是为了看我们拍戏,早该走了。”
“他是为你留下来的。”我笑。
“是吗?”莉莉在某些事上非常天真,“他真为我留下,你真的那么想?”
我有些惭愧,“莉莉,我会替你办这件事。”
“谢谢。”
第二天是个雨天,拍不到我,没我的戏。
我撑着一把彩色缤纷的伞,去找陈先生。
一下雨就够情调,在巴黎下雨,往往令人想起“却堡雨伞”。
是的,我步行一条街去找他。
在巴黎我爱走路,很少想到要用交通工具。走路太有意思,风景百看不厌,不舍得不走,而且即使迷路,也在所不计。
他住在酒店里,听见是我,马上下来。
我站在大堂里,雨淋湿我旗袍下摆,抬起头,看他忽忽自楼梯走下。
他趋向前来,向我微笑。
“你怎么来了?”他声音里充满无限惊喜。
我也微笑,“有事同你商量。”
“啊?”他怔一怔,“把伞给我,衣服湿了,不要紧?”
他总是那么体贴入微。
我们在咖啡厅喝茶。
这是一间老式酒店,地方很宽很舒服,只有六层楼高,仿哥德建筑。
雨声很大,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出声。
我微笑问:“陈先生快要走了?”
“公事已毕。”他说:“功德圆满。”
“几时动身?”
“这几天。”
“我们这套戏,十天之内也一定完工。”
“你的意思是──”他很意外。
“如果陈先生有空,不妨多留几天,我想戏煞青的时候,导演要请陈先生吃饭。”
“啊,秦小姐叫我留下来,我却之不恭。”他连忙说。
我很感动。
时光仿佛倒流,回到多年之前,男女之间的感情尚无限含蓄,以“先生小姐”相称。大家相识多年,尚未握手。
我话入正题,“陈先生觉得我朋友莉莉如何?”
“她是你的朋友?”陈很诧异。
“是的。”
“你们性格很不相似。”
“她比我天真。”
陈先生不语,只是笑。
我解释,“在我们这一行,有许多背境不同,性格各异的成员,但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目标,所以能够相敬相爱。”
“那只是你个人待人之道吧?”陈先生笑。
“过奖了。”我说:“我也很会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不等于伤害别人。”他说。
“在保护自己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人觉得被伤害。”我说。
“这话说得很世故。”他点点头。
“世人是这样的,你有可利用之处,而不让他利用,他就已经觉得吃亏,认为你对他不起。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
“我喜欢听你说话。”
“我也喜欢听你。”我坦白。
“你的朋友莉莉与你太不一样,说来说去,不外是什么地方的菜好,又哪里的钻石便宜。”
“我也喜欢钻石。”我抢着说。
“你也太小心了,总不肯批评人。”
我只好笑。
我低下头一会儿:“莉莉的意思是,想同你做个朋友。”
陈先生笑说:“我明白她的意思。”
“你意下如何?”
“你几时扯起皮条来?”他问。
我涨红了面孔。真的!怎么没想到会有这种嫌疑?
“对不起,我说话唐突了。”他笑。
我讪讪的。
“不,我不是那样的男人,”他说:“否则不必一直等到如今,你若同莉莉来做说客,未免轻视我。”
我忍不住说:“礼尚往来,明明送我的表,一下子到她手上,你还不是轻视我。”
他一怔,随即大笑。
“由此可知你对女人一视同仁。”
“不不不,”他说:“唉,叫我如何解释呢?”
“请你考虑考虑,”我取起伞,“给莉莉一个答覆。”
“我送你回去。”
雨相当密了,我们仍然没有乘车。
在路上我们两个人都很沉默。
到了我们的公寓,他说再见。
我看看潮湿的衣裳与鞋子,站在泡油虹彩中,亦与他说再见。“想想莉莉。”我说。
小丁在露台看我,他咬一只苹果。
他讶异问:“你同他走?”
我摇摇头。
“刚才在伞下.你穿着美龄式旗袍,我几以为时光倒流六十年。下次也许要拍一部影片,叫做秋之恋,说一个民初的爱情故事。”
“到什么地方拍?”我笑问:“用谁做女主角?”
小丁扔掉苹果心,“当然是你。”
“昨日我做个恶梦,我已经不红了。”我说。
“女孩子都有这种恐惧。”
“像我们这种人,不红等于死亡!所以要挣扎求生。”
“别说得太紧张。”
“是真的。”我黯然。
“那么嫁人,你们女孩子还有最后出路。”
“嫁给谁?”
“刚才的陈先生。”
“他?”
“为什么不?有事业基础,有良好风度,又喜欢你。”
“爱情的火花呢?”我苍白的问:“风中拥吻、雨中散步?”
“只在戏中出现,你可以在戏中过瘾,最两全其美。”小丁笑。
“你是艺术家,怎么可以说出这么伧俗的话来?”
“咱们也得吃饭。”小丁说。
我说:“我不会那样做。”
“还在等外国的男朋友回来?”小丁揶揄。
谁都知道我在外国没有男朋友,不过是用来作挡箭牌。事实上我没有男朋友。
我说:“总会遇到的。”
小丁问:“遇到什么?二世祖?同行?拆白党?”
我无话可说。
小丁说:“你想一想吧。”
我笑一笑,他叫我想,我叫陈先生想。
三天后,莉莉兴奋的同我说:“好消息好消息!谢谢你,小秦!我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
“什么事?”我如丈八金刚。
“陈请我一起赴纽约。”
我一呆,立刻说:“太好了。”
“后天出发,届时戏拍完了。”莉莉直叫直跳。
原来他仍然是那种人。我叹口气,多说无益,是我成就他们的。
过半晌我说:“恭喜你,要好好把握机会。”
“我懂得。”她握紧我的手摇来摇去。
当我说莉莉是个可爱的人的时候,我并没有昧良心。
小丁转头过来轻轻同我说:“你在等什么?”
我也轻轻说:“等下一部戏做女主角。”
我在身上加一件毛衣。天渐渐凉了。
花都仍是花都,我没有艳遇。
“来,”我说:“让我们商量一下明天那场戏。”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多年后:
下了飞机,回家休息,才沐了浴,就忍不住拨电话给李词平。
我一直与她通信,她知道我要回来。
电话接通,果然是她。
“平姐。”我说。
“谁,哪一位?”
“猜一猜。”
“不会是小功吧?”她的声音非常惊喜。
“是我,正是我,平姐,我马上过来看你。”
“小功,你的急性子!明天好不好!现在都十一点多了,相信你乘了那么久的飞机,也累了吧?不如快快休息,明天再作打算。”
“明天什么时候?”
“明天短周,不用到学校去,我们明天早上十一点见,我在美乡俱乐部等你。”
“一言为定。”
但是那一夜我并没有睡好。
离开平姐已经六年,六年来只回来过一次,恰巧那次平姐又在南美洲旅行,错过见面的机会,惹得我无限惆伥,这一下子好了,多年的夙愿得以心偿。
不知她有没有变。
照说像她那个年龄,正是女人最成熟的时期,但是也要看保养得好不好,有些忙得太厉害的就很憔悴,也有一些坐在家中不问世事的,看上去土得不能言喻。
平姐应该没有问题。
她一直长得那座美,又在外头工作,与她通信时,她的语气笔调都很平稳愉快,我很高兴她会是个例外,但想到明天要见到她,心头难免一丝丝紧张。
我在近天亮时才陲好的,闹钟一响,马上跳起来。
双眼很忍,也顾不得了,忽忽洗把脸,马上赶到美乡俱乐部去。
我说明了等李词平小姐。
我早到许多,叫了一杯冻啤酒,缓缓的喝,挑了一个泳池旁的位置,欣赏在游泳的女郎们。
她们华洋杂处,都似花如玉,挺拨的身裁,穿着暴露的泳衣,使观者心动,热闹地嬉戏。我嘘出长长一口气,终于回来了,终于见到平姐了。
“小功。”
我抬起头来。太阳刚巧在她那一边,我有点目眩。
“平姐。”我站起来。
她还是那么美,还是那么苗条,她一点也没有变。
她甚至没有架太阳眼镜来遮掩什么。
我太快乐了。
我连忙拉开椅子,“平姐,让我来招呼你。”
她坐下来,“好哇,小功,我真不好意思再叫你小功,你真的长大了。”
我笑,“平姐,你别倚老卖老的,我今年廿六岁了,还什么长大不长大的。”
我俩紧紧的握手。
如记忆中一般,她的手,阴凉而柔软。
她看看我,“晒得那么黑!”
伸出手臂同我来比相形之下,她的手是象牙白的,而我的皮肤,却是深棕色,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
“平姐,你好久没运动?”
“唉,”她说:“不能再晒,太阳是皮肤的大敌,现在我只做室内运动。”
我点点头,客套之后,我们的话题转向正路。
“生活好吗?”我问。
“还不是老样子,教一份书,十年八年也没有升职。”她也问:“你呢?”
“在外国做苦学生,受了许多委曲,闲时想来,大哭一场,也不能二数清楚,人长大之后,对这一切也逐渐麻木,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好!”她喝采。
在太阳底下喝啤酒,有种愉快的眩晕,我说话渐渐就造次了。
“平姐,听说你离了婚。”我轻轻说。
“没有,”她很爽朗,“我们分居,分开一段时间,想想清楚,也是好的。”
“现在他在什么地方?”
“回美国去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有没有见我小叔中.”
“小功,你的脑筋怎么老是转不过来,我同你小叔分手,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他始终吊儿郎当的。”我说。
平姐微笑,不愿再置评。
我说:“平姐,你看上去,跟我当年第一次看到你,没有什么两样。”我是由衷的,相信她听得出来。
“真的吗,小功,真的吗?不过你的话不能相信,你一直看好我。”我微笑,“可是到底我自己知道跟从前有什么分别,我经已不能穿两截泳衣了。”
“从前你也不爱穿太暴露的衣裳。”
“小功,你对我真好,”她笑,“无论怎么,你总是我忠实的‘影迷’。”
我看着她白得如玉的面孔,是吗?我偏心吗?那么为什么其他的男人经过她身边,照样回头张望?
她并没有过时,仍然爱穿浅色衣裳,配简单的首饰。
“你呢,你与小雨订婚了吧。”她问。
“还没有,现在哪儿还流行这么浪漫蒂克的姿势,现在干脆搬在一起住几年才说。”
平姐很婉惜的说:“撇开道德问题不说,这种关系太欠缺想像力,男男女女都仿佛欲火焚身,有着不可告人的需要似的,非得在床上解决不可,太空虚了。”
“是的,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环。”我承认,“而有感情,就该正式结合。”
平姐很讶异的说,“你长大了,不爱标新立异了。”
“同居怎么好算新同异?八百年前倒是流行过。”我笑。
“这次回来耽多久?”
“我不回去了,我回来找事做?”
“什么?正式出来社会?”
“廿六岁了,小叔一直说我们这一辈运气好,像他们,十七岁就要进军社会作肉搏战。”
“他乱讲,夸张得要命,十七岁我还没认得他,他还在念预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岁才出来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还记得?”
她把眼睛看向远方,叹口气,“有很多事,不是说想忘记就可以忘得了。”
“你还想念他吗?”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语。
过了”会儿她说:“现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人,现在的我,也绝不是认识他时候的我。”
“平姐,你说得太玄了。”
“我意思是说,我们两个人最就变了,变得互相不认识,再见面也是陌生人。”
“可是你们都变得更好──”
“我没有变得更好,”平姐打断我,“以前我有一颗真挚的心,所以与他合不来,我有原则有宗旨,所以要与他分手。现在我已变得铁石心肠,面具频密换,与什么人都可以相处七十年,何必还要吃回头草?谁都一样。”
我快住。
平姐的语气并不偏激,她以最温和的声调说出这么悲哀的一番话来,令我感慨万千。
我说:“我始终不知你们为什么分手的。”
“我也忘了。”平姐又微笑。
“你还记得多年前我说过的话?”
“记得,你在储蓄,你要追求我。”她仰起头,哈哈大笑。
我的面孔仍然涨红了。
平姐说下去:“你的第一志愿是希望我与你的小叔和好如初,第二志愿是要追求我,是不是?”
我看着泳池碧蓝的水。“我并没有忘记我说的话,回来第”件事情,我就是找你。”
“小功,我总是把你当我的小弟。”
“你可不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乱说。”
“十六岁的人或许或糊涂,但多年后的今日──”
“你一直是个固执的孩子。”她叹口气。
“不要太被世俗的观念拘束。”
“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她拍拍我肩膀,“小功,这是你给我最大的赞美,我衷心感激。也许,也许爱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十年的年龄差距挡也挡不住,但是现在我们的感情很正常,谢谢上主。”
“你为什么不说我控制得好?”
她笑,“来,我们散散步。”
那日我到七点多才与她分手。
小叔一见我面就说:“见过词平了?”
我点点头。
“仍然像一张水彩画?”
我点点头。“这些年来,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她?”
“没有。”过一会儿他问:“穿什么颜色衣裳?”
“天蓝色麻布套装,她一向不穿两个颜色,永远不穿花衣裳。”
“是的。”小叔深深喷出一口烟,“你也爱她吧。”
“一直爱,渐渐升华。无论她对我有什么要求,赴汤蹈火,我都在所不辞。”
“你比我更懂得爱她。”小功苦笑。
“你现在可爱她?”
“说不上来了。”他搔搔头皮。
小叔真是死硬派。
“人家有丈夫。”他后来说。
“你不想再见她?”
“见面也不知说什么好。”
双方都没有意思再见面,我何必在此多事。
“她真的一点也不老?”小叔文忍不住问。
我笑,“你们两人都不是七老八十,正当盛年,什么叫老,不过比我略大数岁而已。没想到她会成熟得那么不露痕迹是真。”
“她真是得天独厚。”
“感情上仿佛不大如意。”
“是,我也听说了。”他说:“听说两个人合不来。”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我说。
“你这家伙,从小像个老人精,说说你自己的事,你同小雨自幼青梅竹马,到底怎么了?”
“我想藉这段时间静一静,廿六岁论婚嫁不太早嘛?”
小叔默默头,“确是早了一点。现在男人应在三十五岁以后结婚,女子应在三十岁。”
“孩子呢?”我问。
“孩子?”小叔讶异的说:“三十多岁生孩子并不晚呀。”
我无言以对。
还是以前早结婚好,有许多要紧的事等看做,人没有那么无聊,现在男男女女都迟婚逃避责任,整日就是游泳吃茶跳舞,无聊得难以形容。
“可以趁这个机会多多学习。”小叔笑,“可惜我那法文学了三百年还没学会。”
我们两叔侄一起笑了起来。
找工作的天路历程并不好过,南华早报上面登满了聘请广告,但是理想的终身职业有多少份?
我应征了好几份,大公司,我怕自己淹死在人群中,小公司,又嫌寒酸。很旁徨了一阵子,这时候,也找平姐出来商量过。
平姐说:“看你的宗旨在什么地方,如果立志做一番事业,就不要怕辛苦。像我,不过是找个精神寄托,但求有一份稳定高尚的工作,不计较前途酬劳,便选择教书,虽然沉闷一点,但到底比较轻松,不必打扮得似一只妖精的去做狗一般的工作。”
我听得笑出来。
“其实你与小叔可以合作做老板。”
“小叔?他才不肯,他说做小伙计五点钟可以下班,做小老板晚上八点还走不了。”
平姐笑说:“他就是这样吊儿郎当的。”
“我与小叔,都不是发财的那块料子。”
“我早就知道你们两个人的性格。”
“可惜小雨不知道,其实……跟我也蛮吃苦的,我并没有多大的出息。”我说。
平姐说:“有出息的人不一定是快乐的人,做人最重要是快乐。”
我问:“我像是个快乐的人吗?”
“你是,你小叔不是。”
“既然常常提着他,叫他出来如何?”
“好好好,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考虑。”平姐笑着效桁我。
“又另外有人了?”
“你在说什么?”她责怪我。
“平姐,你对我那么好,什么话都对我说,为什么单单不向我透露感情上的事?”
“每个人都得有些秘密。”
“为什么不对我说?你可以相信我。”
“我知道可以相信你,但成了事实之后,每个人自然会知道,未成事实之前,说多了坏名声,不单是感情上的事,许多其他的事,也多说无益,成年人总得替自己留个下台的机会。”
我并不明白。
不过她有权对我不坦白。
我第一日开始上班的时候,平姐派人送了礼物来,是一对金笔。式样古怪,不知道什么地方买来,颜来她说,那是一对派克五一,是她第一次工作的时候,她的长辈送给她的。原来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应当珍惜。
工作上乏善足陈。
眼看着小叔与平姐两个人僵了多年,还不肯言归于好,非常痛心。
说起对方,他们语气中全无芥蒂,但偏偏又不肯见面。我也不去勉强他们。
小叔现在一个人住,至今尚未结婚,在局里升得很高,也颇有节蓄,成日价还是潜水打牌渡日,有时也躲在房中看上十日十夜的武侠小说。平姐也一样,在家听音乐,打毛衣,都不大出去了。
她终于办妥离婚手续,恢复自由。
那位男土是个面目模糊,无甚性格的男人,不是坏人,他只是不幸,刚巧在平姐失意时与她结婚,虽然维持五年,但平姐始终不投入。
平始没说对不起他,但自她眼神中可以看得出她的歉意。整件事是多余的,毫无疑问,但当其时,她只能够做对她最好的事,我们都不怪她。
小叔说:“没想到词平当年会那么冲动。”
“他们说女人在廿五六岁时最想结婚,过了那段日子,又没事了,那是遗传因子发作,令她们情不自禁,平姐怕就是在那个时候结的婚。”
小叔不出声。
“你现在同谁走?”我问他。
“很多女孩子。”
“怎么还不结婚?”
“有这种必要吗?高不成低不就,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爱的人未必爱我。”
“小雨下个月就来了。”我说。
“那多好,你多个伴,怎么,她也打算在此找工作?”
“看样子是。此刻我们银行里也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月薪五千,一套衣裳六千,摊大手板向父母要。”我停一停,“这样的太太谁敢要。”
小叔笑,“那么挑肯捱苦的呀。”
“早捱得成一株咸菜,我亦受不了。”
小叔大笑,“还说我娶不到老婆?”
我亦笑。
小叔说:“如果觉得在家住得不方便,就搬来与我住吧。”
我说好,但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小雨回来后,我也开始忙,无异,她是个出色的女孩子,如果我略一松懈,不知多少男孩子会过来染指,但又如何呢,不过是吃饭肴戏之颊。小雨是个明白人,虽然内心烦燥,也并没有同别人出去。
她扬言,“这年头的男人都是垃圾,既没能力负坦家庭,又没有勇气负起责任,全部实行打秋风。”
她很快与平姐成为好朋友。
她由衷地佩服平姐。“真不容易,有品味,又漂亮,经济完全独立,真是个时代女性的典范。”
“人家经过多年的挣扎才到这个地位的。”
“完全独立才难得,”小雨说:“不靠父母兄弟丈夫,全靠她自己一双手。很多女人振振有词作其独立状,其实不是那回事,总还得靠男人。”小雨停一停,“靠男人自然是最佳出路,不过半汤半水,就犯不着了。”
“这又有什么分别呢,”我说:“有得靠好过没人靠,靠一半也胜过全部没得靠。”
小雨说:“什么都得付出代价。”
“那自然。”我说:“什么都要付出庞大的代价,你看平姐,这么年来,你听过她诉苦没有?看过她哭没有?什么人知她冷暖?而且社会也没有公认她是个强人。”
“我老觉得她就是我的前身,我是她的影子。”
“不会的,我若同你结婚,我就保障你一世的快乐。”
“快乐怎么可以保障?”她笑,“网球明星干诺斯结婚时已订明离婚时付赡养费苦干,谁还能保证快乐?”
“既然现代人做事那么清楚玲珑,快乐也可以科学化。幸福的婚姻不外由几个因子组成:负责的丈夫,听话的孩子,永远不要有第三者出现,安定的生活……一切事在人为,有什么困难?我们两个人的先天条件那么好,小雨,你想一想。”
“什么都可以由试管制造出来?”她苦笑。
“当然是。”我不经意的说:“事在人为,没有命运可言。”
“性格是控制命运的主要因素。”
我想一想,“是的。”
“立功,我们会结婚吗?”
我缓缓说:“我相信会的,但不是现在,但现在应该开始筹备。”
那一日,小叔与平姐终于见了面。
我与小叔约好去游泳,在船上等小雨,没想到平姐与小雨一起出现。
小叔看见她,连呆都没有呆过,他很自然的与平姐打招呼,平姐当然更加镇定,她明知小叔会在这只船上。
到底是成年人,修练到家,不比我们,一点点小事尴尬得要死,面红耳赤。
小雨说:“是平姐自己要来的,我还警告平姐,小叔也会在。”
我讶异。
平姐打扮得很漂亮,条纹的t恤与三个骨长快,背部开得很低,看上去有文静的诱惑,小叔迎上去。
他说:“词平,你仍是我所见过,最有克拉斯的女人。”
“谢谢。”平姐笑一笑。
“欢迎加上我们的旅游队。”小叔说,“起航。”
潇洒的小叔与俊秀的平姐看上去像是画报上的时装模特儿,有什么理由这两个人不能在一起呢?单为了旁人的眼睛已是最好的理由。别以为旁人的观点言论不重要,人是群居动物,除非有过人的性格与意志力及才能,否则隔壁三婶说些什么事非还是重要的。
我衷心赞美,“你们真是一对。”
小雨坚持说:“立功说得对。平姐这么漂亮的人,只有与小叔在一起最好看。”
平姐笑了起来,“你们这两个孩子!”她表情看上去充满了欢愉,但是声音中一点快乐也没有。
一切都是试管控制的,在适当的时候,挤出欢笑,又在适当的时候,挤出客套的话,一个人若不对行为举止加以控制,很快会成为人神共厌的十三难。
但平姐这样理智可爱,又有什么高兴?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
自此以后,他们恢复邦交。
唯恐打草惊蛇,我与小雨都故意不提他们的事。
但可以看出小叔有改变。他开始早睡早起,修饰自己,本来三天也不刮一次胡髭,现在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衣履突然光鲜起来,心情也好得多。
小雨很有深意的同我说:“这一对璧人,不知恁地,蹉跎这么些年。”
我笑说:“圣经上说:什么都有时候。”
小雨又提点我,“我们别跟了他们的样子学才好。”
“不会的,”我很有信心,“怎么会呢。”
“我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到什么地方去渡蜜月最好。”小雨说:“希腊?巴哈马?”
“太阳太大了,没有一点想家的余地。”
等平姐先结婚再说吧。
小叔与她走得很好,两个人一星期见一两次,连我这么熟的“老朋友”,都不敢约平姐,生怕误了她的正经事。
是她自己打电话来找我。
“小功?怎么不见了人?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事,便不来骚扰你。”
“你少跟我装神弄鬼的,今天下班有没有空,你来一次。”
我兴致勃勃的上门去,买了许多生果礼物。
一切与多年前一样,我还是那么的爱她,见到她,心底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暖洋洋。
“平姐。”
“你看上去很高兴呀。”她注意到,“心情好得很呀。”
是的,为了她,因为她终于得到了归宿。
我吹出一声口哨,躺在她的长沙发上。
“小功,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
“说呀。”我也猜到七八分。
“说起来真难为倩,我仿佛有无限勇气似的,小功,我又要结婚了。”
我舒出一口气,“太好了,平姐,太好了,我由衷的祝福你,这一次你一定会得到幸福。”
“是的,我也这么想。”
“别介意!人冢说,第二次婚姻往往比第一次幸福,因为当事人知道应该如何选择,你说是不是?”
“我当然说是,但是这么一来,我像是成了结婚专家似的。”她有点不好意思。
我微笑,“你千万别有这种想法。”
她也笑,“小功,你永永远远是我的影迷。”
“婚后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移民,过一种比较清淡的生活。”
“移民,小叔不反对?他在这里的事业刚刚展开。”
“小叔?”平姐愕然。
我心沉下去,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太过想当然。
“小功,我想你弄错了,我要嫁的人,不是你小叔。”
我双眼里一定充满了失落。“是谁?”
“他就要来了,我介绍你认识。小功,你这个人,怎么搅的,好像我这辈子非嫁你小叔不可以的。”她笑,“你误会了。”
这并不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那你为什么与小叔和好如初。”我问。
“大家都是朋友嘛,我们还替他介绍女朋友呢。”
我类然跌坐在椅子上。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要走了,平姐。”
“咦,他就要来了,你不等一等?我们今天存心请你吃饭。”
“别客气了,”忽然之间我很疲倦,“平姐,你喜欢的人,我也喜欢。”
我还是坚持着告辞。;
我找到小雨,我说:“小雨,让我们结婚吧。”如果学了小叔与平姐,成了两条平行线,永远遇不上在一起,多么悲剧。。
小雨说:“是什么令你转变心意?”
我咆吼,“女人总是喜欢问问题,什么都不放松,一直问问问。”
她咕咕的笑。
我仅口气,我实在不想跟小叔与平姐的路子走。
把握幸福,要及时。
遇:
自宿舍出来,司合对我说:“下雪了。”
我一抬头,发觉豆大的雪点正自天空飘下,是本年第一场雪。
下雪等于慢镜头下雨,雪点像是永远不会抵达地下,在空中徘徊不已,悲凉地找归宿。
我把围巾在脖子上绕几个圈子,出门去。
凯斯顿堂不过是十分钟路程,我缓步走过去。
这条熟悉的小路我已走过千百次,开头以学士的身份走,后来是硕士,现在是博士,曾经自嘲是职业学生,果然。
一个女孩子,念书不外是打底子,念到博士简直滑稽相,“嫁给谁呢?”母亲会问。
其实我只有廿五岁。
多么不公平。
大嫂也说:“别以为念到博士容易找工作,除了教书之外,很少有别的行业需要这样专业的学历。”
我啼笑皆非,中学毕业生担心出路,博士也担心出路。
在学校执教也不错呀。
我喜欢学校。
一路走过去,忽然看到有一个黄种女孩子在小径中手舞足蹈,伸开双手向天空捕捉雪点。
我立刻明白了,她是新生,第一次看见下雪。
我会心微笑,缓缓走过她的身边。
她有一把乌黑的长发,圆滚滚的眼睛,穿着件狐皮,修长双腿裹在牛仔裤内,加双高统靴子,神气得不得了。新生多如此。
等到日子长久,都会得不修边幅起来。
“下雪了。”她用粤语同我说:“我从来没见过真雪!”
“是。”我礼貌地答。
“小玫。”有人叫她。
那人是个廿四五岁的男子,神清气朗,声音中带着溺爱,“要迟到了。”他说。
我向他们两人点头致意,便去实验室。
对牢一个房间的管子瓶子,我长叹一声。
同学史密夫问:“为何不欢,中国玫瑰?”
真倒霉,无论你功课多精,模样多么端庄,在洋人眼中,不是中国娃娃,就是中国玫瑰。
今早那个叫小玫的女郎才像玫瑰。
我?早成化石。
我说:“人们会以为我穿着白袍不知在实验室干什么伟大的事业,没有人知道我写的论文只是与肥皂有关。”
史密夫不以为然,“如果化学师能发明更好的洗头水或是洗洁精,功德无量,有益亿万人口,有什么不好?不一定要把大空人射上月球才算得伟大。”
“谢谢你,史密夫。”
“而且别妄自菲薄,爱斯化工厂并不乱发奖学金,好好的干。”
“再谢谢。”我笑了。
“你需要的是一些娱乐,姚,你完全没有社交,所以生活苦闷。”
“你建议什么?”
“城里这么多中国人,为什么不同他们约会?”
我无言。我不是为约会而来。
“都看不上?”
我微笑。
“洋人呢?桃乐妃陈年头嫁了邓肯林帝,两夫妻过得不知几快乐。”
我仍然不晌。
史密夫赌气,“不理你。”
中午时分,我到饭堂吃饭,在喝咖啡当儿,有人跟我打招呼,说的是括辣松脆的广东话。
“我叫王玫,你好,我们今晨见过。”她伸出手来。
我只好与她握一握手。她真天真活泼可爱,如今很少有这么热心的人。
她身边的男孩子亦说:“我姓阮。”
两个都是广东人。
我并没有说大多的话,默默吃完饭便站起来走。
这是我的脾性。
那一对年轻男女,分明是一对恋人,结伴来读书,不出半年便在这里结婚,然后想法子落藉,这是一定的,八年来已经见过不少例子。
那日下午我在图书馆看报纸,又碰见阮。
他低声说:“对不起打扰你。”
“嗯?”
“我未婚妻小孩子脾气,”他微笑,“她喜欢你的围巾,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买。”
我说:“这是化工学院的校徽巾,她念什么科?”
“啊,她是英国文学科。”
“那么不适合,不过如果真的要买,可到凯斯顿堂学生会合作社买。”
“谢谢。”他说。
真是个好未婚夫。
“你很冷。”他说。
我假装没听懂。“所以穿很多衣服。”
我继续翻报纸,他借到要用的书,离开了。
大学数千名学生,怎么老碰见这两位。
我的老姑婆心态已经毕露,同他们正沐春风的人有一段很大的距离,道不同不相为谋。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抽空逛百货公司。
奖学金数目很理想,今天我做得成阔客。
在女装部又碰见王阮两位。
王小姐老远看见我就叫我,我被这女孩子感动,冷面孔一时拿不出来。
我迎上去问:“买圣诞礼物?”
“嗯,大衣款式又多
又便宜。”
我微笑,“我在买手套。”
“天气真冷,听说融雪的时候更冷,是不是?我们正计划假期到欧洲去。”
我敷衍地说:“那多好。”
售货员把大衣交予她试穿,她说声对不起便进试身间。
阮忽然说:“你觉得她很幼稚吧?”
我非常窘,一时间无辞。
阮有点生气,“但是她有她的好处,”他护短的说:“她心里不藏奸。”
我扬高一条眉,也气了,他言下之意是什么?难道我是只狐狸,既然如此,何必同我噜嗦?
我冷冷的转过身子去,不理睬他。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自已爱上这女人也罢了,非得四周围的人也爱上他的爱人不可,否则的话,便是他的敌人──是有这种男人的。
我步出商店,转道去吃咖啡,叫了一只比萨薄饼,举案大嚼。
这下子不会再碰见他们两个了吧?
以后的半个月里,我步步为营,到公众场所,总得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这一对宝贝儿,预备一见他们就避开。但是我运气很好。
时间久了之后,我又自省其身。
难道我的表情真的很差?充满蔑视,引起同胞不满?
对牢镜子看半晌,又不觉那么坏。
问史密夫。
“要知道真话还是假话?”他问。
“真话。”
“与座冰山无异。”
我不晌了。
那么是我不好。人家对我亲热,我给人家没脸。
得改一改?想过再说。
在中国同学会见到阮王两人的时候,我态度善良得多。
那女孩子丝毫不觉我之虚伪,亲亲密密的与我说长道短,我非常惭愧,人家又不比我小很多,为什么我这样老奸巨滑,把自己包在铜墙铁壁当中?
阮过来给我一杯饮品,“对不起。”他说。
我说:“不要紧。”
有他处处保护着她,也难怪她老是长不大。
“习惯这里的生活吗?”
“开头一个月她兴奋莫名,现在已经觉天气冷得不堪,昨日哭着想回家。”他看着远处的未婚妻。
“过一会子就没事,想家是这样的。”我淡淡说。
“怎么同样是廿多岁的女孩子,你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好?”
我一怔。“我十七岁就到这里,早已习惯。”
阮苦笑。
我说:“你瘦了,赶快多吃点,否则捱不过这个冬天,还会继续冷下去,并非夸张之词。”
他笑,“你终于也关心别人了。”
我蓦然涨红面孔。
他说:“对不起,我又把话说造次了。”
我不晌。
没一会儿王玫过来,拉着我说长道短,硬是要试穿我的鞋子,我对她特别忍耐。
这么好玩好穿的女孩是不适合在外国生活,真的,这里的作风比较刻苦勤劳节俭。
冬天过得很快,假期过去之后,树梢抽出第一枝新芽,绿油油,特别青翠。
第七个外国的春天。
虚渡第七个加国的春天?
我又还剩多少个春天?
母亲写信来说:“女儿家终身大事比学业更重要,切切。”
切切。切切什么?
切切书论文。
史密夫说:“天才即天才,快完成了吧?”
“其中有点关键问题要同导师商量。”
“我们在未来世界中,将会用什么样的肥皂?”
我神秘的笑,“天机不可泄露。”
“你可知道世上最英明的化学师是受化妆品公司聘用?”
“自然。人家肯出钱。”
“不,是女人肯付出任何代价来信取号称可以消除皱纹的面霜。”
“还不是因男人幼稚地喜欢女人有光滑的面孔?”我瞪他一眼。
他大笑。
我仍觉得我的论文无聊。
天气渐渐温暖。
一簇簇的花朵开遍树梢,美不胜收,洋女们来不及换上薄衣,冒着害肺炎之险,在春衫下展露其美丽之身裁。
我没有资格应景,但也剥下那件重达两公斤的厚大衣。
春天真令人振奋。
在网球场内,不少同学往来奔驰,展示他们的体育精神,我走过的时候,淡淡看一眼。
“喂!姚。”
我抬起头。是王玫。
我都几乎忘了这个人。
“你好。”我诧异的说。她仍然留在此地?还没回家?
“你也好吗?”她仍旧天真烂漫,毫无机心。
我点点头,往她身后看。
阮氏呢?她的未婚夫在什么地方?
“我与我朋友在玩。嗳,我转了校你知道吗?”
“转到什么地方?,”我一怔。
“转到商科学校。”她吐吐舌头,自己也知道不当。
我说:“从头念起?”
“是。”她笑着说。
不过是挂个名方便在这里玩,等玩够了,学费也交够了,也该嫁人了。
谁会去研究一个年轻的太太是否读得一纸文凭?
我问:“阮呢?”
“哦,他没有转校。”
我放下心来。放心?我随即问自己?为什么?关我什么事?
“你不知道吧,”王小姐说:“我们很久没见面,我与阮已经分手了。”
我这次真的傻了眼。
才三个月而已。冬去春来,一双恋人已经分手。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样子王玫也不见得怎么样悲伤。
她先说:“阮都不理我,一天到晚温习功课,”她丢开朋友开始诉苦,“假期也不与我出去,什么都嫌贵,又忙着做这做那,闷得我不得了,我自己找伴,他还跟我闹。”
我并不方便置评。
“……后来,便闹翻了。”
这“后来”之间有故事吧。可想而知,在这段时间内,她认识了志同道合,可以付出时间与金钱的男朋友。
“阮成个人变了。”她说。
我点点头。
在家,阮可以容忍王玫的小姐脾气,因为人人如此,在异乡,他必需抽出额外的精力与时间来应付陌生的环境,他对王玫便忍无可忍。
我说:“你要当心自己。”
她耸耸肩,“我现在的朋友对我很好。”
我又说:“可以结婚的话,快快结婚。”
她感激的点点头。
她是一个不坏的女孩子,奈何与我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我向她道别。
我很怅惘。真多事,当事人都没事,要我多烦恼干什么?
到这个时候,我反而渴望见一见阮,听他那边的故事。
我终于在图书馆碰到他。
这次是我主动上去与他打招呼。他用一本画报遮住面孔。
我微笑:“假装没看到我?”
他苦笑。
我不客气的坐在他对面!“习惯吗?已经一整个学期,决大考了。”
他说:“对考试一点头绪都没有,其实在本家也是个好学生,但换了学校,顿时六神无主。”
“到现在我还不知阁下念什么科目。”
“电脑。”
“莫理巨教授是个好人,你不必害怕,而且此地的教育制度不是想令学生不及格,放心。”
“真没想到,会叫一个女孩子安慰我。”
“你也太大男人作风了。”我微笑。
“你呢,你的论文写得如何?”他好像知道得不少。
“已近尾声,很顺利,也许因为题目不够伟大的缘故。”我自嘲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也未免太高。”他说。
“我们出去聊聊如河?这里不方便说话。”
我们一起走到校园去。
“听说你没有异性朋友。”
“你知道得仿佛还真不少。”我看他一眼。
“我去打听来的。”
他说得很含蓄,但我已经知道他对我有某一程度的兴趣。
在以后的一小时内,他与我讨论功课上的疑难,生活上的得失,以及对家的思念。
他没有提起王玫。
一个字都没有。
为此我暗暗佩服他。男人是应该这样的,受过什么委曲天知地知自知,千祈不可乱诉苦乱为自己说话,因是男人,受罪只可暗忍,那才是个高贵的男人。
我对他有一层新的认识。
以后有空,他会与我通电话。
有一次他忽然在电话中问:“你与我做朋友,是否因为同情我的缘故?”
“同情你?”我莫名其妙。
“是的,同情份。”
我呆半晌,“你是指,我是同情你未婚妻同你分手所以才与你说话?”
他默认。
我吃吃大笑起来,“这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男人大丈夫何患无妻,为这种小事同情你,你不免把我的感情看得太泛滥了。”
“可是你以前从不主动同我说话。”
“先生,你也不想想,我怎么跟一个订了婚有个未婚妻钉在身边的男人说话呢?”
他似乎有点释然。
“别悲秋了,谁会同情一个失恋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这件事。
“这件事,完全是我不对。”
“你也别埋怨自己。”
“真的,她从来没有隐瞒她的幼稚。”
我停了一停。“可是以前她以同样的理由吸引你,单纯的女人有时候是最可爱的。”
“你真是一个聪明女人。”
“女人聪明,有时候是最最讨厌的。”
他干笑,显然被我说中了。
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需要不同类型的朋友,缘份其实是机会率。
奋斗的时候,人们需要理智的刻苦的伴侣,否极泰来,又想有人嘻嘻哈哈地陪同享乐。
阮这次同王玫闹翻,也就是这个缘故。
之后他约会我,我去了。
在小馆子内吃比萨与喝啤酒,别有风味,当然王玫是不会欣赏的,她见惯香港的大场面,男朋友在她身上用钱才表示爱她,而在这里,留学生难得看一场电影,除学费及宿食费用外,我们总把开销减至最低,不景要替家里省一点。
我们并没有开始走,只是比较关怀对方。
史密夫说:“那小子是否靠得住?”
“谁关心?我又不是打算嫁他。”
“有心理准备,比较好。”
“他还爱着以前的女友。”
“你怎么知道?”史密夫问。
“看得出来,他嘴里不提,仍然看得出来。”
“如此你真是明知故犯。”
“我会得收放自如。”
“但愿如此。”
春夏天过后,秋天来到,树上柔柔结着果子,尤其是苹果,李子,杏子,更多至随搞随吃,我最喜秋天。
我的论文快要完成,导师安排我面试的时间。
史密夫问:“你会不会留下来?”
“是不是要赶走我?”
“不敢不敢。大概你要回去了吧。”
“杜邦化工厂在新加坡分厂对我有意思。”书中自有黄金屋。
“真有你的。”
我笑笑。
是的,仿佛有大把前途在我面前,领文凭、找工作,锦绣前程。
但我寂寞,寂寞自心中发出来,无法抑止。
有时候放学,仰头看碧蓝的苍穹,有种非常悲凉的感觉。喜乐有谁知道?
那日回宿舍,王玫在门口等我。
她瘦许多,圆面孔变了长面孔。
“姚,见到你真好。”她上来,“我有事同你商量。”
“什么事?”我问:“慢慢说。”
我与她在会客室坐下。
“我想回到阮的身边去?”她用手掩住面孔。
“啊。”我一怔,为什么同我商量?
“但我怕阮不接受我,”她哭泣,“他恨我,我知道。”
“发生什么事?”我问。
“我与朋友……闹翻了,想想只有阮对我最好。”
我叹口气,“你们仍然是朋友,是不是?我想他不会给你白眼。”我安慰她。
“是吗?”她用手帕擦眼泪,“你认为我尚有希望?我太胡涂,一时贪玩,放弃学业不要紧,连他都得罪了。”又哭泣起来。
我心中踌躇,若果我没有猜错,王玫其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子,她分明是听到我与阮有来往,故此跑到我面前来哭诉,给我一个预告:她要收回阮氏了。
我淡淡的说:“你们的交情非同小可,你尽管约他出来,同他把话说明好了。”
“你认为可以?”她看着我。
“如果我是你,我会那么做。”我微笑。
她迅速站起来,“那么我马上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她几乎是奔走着去的。
他们会不会破镜重圆?
表面来说,一切似乎与我无关,王玫与阮假使和好如初,我所损失的不过是一个朋友。王玫不是笨人,她一定会令阮同我疏远。一山不能藏二虎,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即使是普通朋友也不行。
阮会不会回心转意?可能性很大,他们毕竟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我沉着,一点表示都没有,照旧到实验室去。
像我这种性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生活的节奏是完全不受影晌的,我必需要控制自己,可以让人知道的,才让人知道,该守秘的,三缄其口。
在面试那一日,我隔夜便准备好衣服:是一套法国制天蓝的裙子套装,配黑色漆皮鞋及手袋,这套衣裳因为富朝气够精神以及端庄的缘故,最适合面试见工用,万试万灵,我们首先要卖的,便是外表。
穿上衣服,自觉十分登样,加上熟习题目,看来十拿九稳!一切进行顺利。
直至落得楼来,才发觉脚上穿的是拖鞋一双。
我惊呼一声,连忙上楼去换鞋子,在床沿怔怔的呆想:怎么一回事?为何精神恍惚?
但是我已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连忙抢出门外去。
几位考官非常和蔼,我的成绩斐然。
他们都说:“这么年轻……”
“研究的问题多有意思。”
“难怪杜邦看上了她……”等等。
成绩一星期后通过。
回到宿舍,我松曰气,倒在床上,不能动弹。
阮已有十来天没找我。也罢,反正我在半年内便要离开这里,多个朋友多个挂虑。
论文已经请人打出来,拿去精装订装,这一切都要化钱。
在扉页我并没有把它献给谁。
父母一向不赞成我念到博士,而我又没有爱人。
拿在手中重叠叠的,这便是我寒窗十载的成果。
我深深叹息一声。
史密夫向我拿一本,我拒绝,“化工学院会得永久存一本,你去借来看也就是了,我不喜把作品乱送人,你略翻一下,也不过是丢开手算数,一本书成本不轻,我任何人不送。”
他骂我为绝情之人。
多情反被无情恼。最重情的人才不把感情友情四出滥派,他懂得什么。
阮一直没有来找我。
意料中事耳。
两个人其实很配,都孩子气,无定力,软弱,而且本性很善良。
我祝他们幸福。
那日是学生会庆祝学期最后一日,我单刀赴会。
老远就看到王玫与阮两个人。他弹结他,她唱歌,两小无猜,羡煞旁人。
我不由得不乐,他应当向我交待一句半句。
我随即哭出来,叫他怎样向我交待夕.说些什么好?
我遥远的舌他们一眼,他们并没有发觉我。
我坐一会儿,吃块三文治,喝杯水果酒就走了。
学校生活到此为止,也真够腻的,永远的结他民歌,永远的合作社,永远的考试。
我要出来工作了,过一段日子便得出发往另外一个国家去开始新生活。
秋季已过一半。
在路上我伸个懒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仍然孤零零一个人。
路旁有洋人向我吹口哨,我回头一笑。
一个人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看样子,我注定要理智地渡我余生。
知了:
七月初,三十多度的天气,知了不停的叫,住在小姑姑的海景别墅已有半个月,暑假情怀年年如旧,每年一过春天就盼望,假期真的来临又嫌闷。
这是我最后一个暑假,明年此时便得离开大学投身社会服务。
一听见社会个自已经魂不附体,小姑姑说几乎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敌人,为了很小的事情都能造成水火不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没有成就,叫人看不起,太有成就,叫人嫉妒。笑得太多,成为白痴,板着面孔,又惨遭孤立。
做人,怎么做都不讨好,一出来社会就吃苦。
不过每个孩子都得出来打仗,成为年轻时所看不起的老油条。
我并没有躲在空气调节的室内,我躺在花园的绳网中。
树荫下我眯着眼睛看金色的阳光,整个人也晒得成金棕色,我并不怕热,一不子就睡着了,醒了喝杯冻柠檬茶再躺过。
小姑姑来过一次,她很讶异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生活,简直与小猪猡没有分别呢,吃了睡,睡了吃。
不过,她说!年轻就是这点好,随便爱做什么都不会失礼,成天穿了t恤短袄就可以应付一个夏季,热就扑进水里去,头发晒黄了,秋季便长出黑发,雀斑爬起来,冬天自然会消失。小姑姑叹道!年轻有年轻的好处。
年轻的知了喉咙嘹亮──喳──。
影树下火辣辣地,朋友有空都进来看我,身边堆满了书报杂志,一点都不寂寞。就算人多也不打紧,一大半人数都泡在游泳池内。
明年此时我就得出来找工作了。
无论月薪多少都得出来捱,因为一个人不能没有工作,不能闲闲散散,啥子也不做。
我看过报上聘人广告,薪水之低,待遇之可耻,吓坏人。
但不得不自低层开始。
爬完大学之路,又得爬社会之路。
人的一辈子就在爬爬爬,而且这还不够,自身爬得九死一生,尚未告一段落,又生下孩子来,让他们也爬爬爬,多残忍。
人生之哲理我一点也不明白。
知了仍然长呜。
不知它知道什么。
小约说大学出来他要到美国去念硕士。
我冷冷的告诉他,念完了还是要回来的,要申请做公民完全是两回事。
他也气,说我想歪了。
真实是不舍得他走。
到英国去的大张,因为父亲有能力,所以他中学就在那边念,去年暑假同他打网球,说到自幼身在外国,叫天不应,叫地不闻,那么大个子,一下子就哭了,无限委曲。
想回香港,又不敢宣之于口。
小姑姑说:当然喽,父母望他成龙,他怎么敢说回来?
为了将来出人头地。
呜呼噫唏,有什么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呢?
小姑姑说:两个同事相敬相爱,忽然之间,甲升了职,乙仍在原位,于是甲格于骄傲,不再友善,乙又因不肯服输,赌气噤声。
两个人都寂寞。
成功的代价是寂寞,失败的代价亦是寂寞。
做人有什么味道?
中庸之道最好保护自己。
怎么样学?
凭经验,吃亏多了,自然学乖。小姑姑说的。
趁今年好好的轻松吧。
考试,我一向不怕,我所会的,也只不过是念书,功课好,考试制度公平,一阵紧张过去,又可以乐天乐地。
但是将来学做人才难呢,没有谁会教导谁,谁都爱看谁出丑……
──咦,那边是谁?怎么忽然来了一队人?
我自绳床中起来询问──。
是一队工程人员,大热天前来安装机器作探土工程。
我静静地观望。
人们在工作的当儿都有一种不可言喻的美态,全神贯注地做好一件事,发挥能力,使社会更进步……
工程人员又比书生更为动人。
我伏在栏杆上看他们工作。
其中一个年轻人大概是工程师,指挥自如,非常威武,叫我注目。
我男同学中并没有这一号人物。
或许当他们离开学校,长大成人,找到工作,发挥所长,那时候才显露魅力。
男人要待工作有成才会越来越好看。有自信,有权威,男人靠的就是这些。
正当男人最具魅力的时候,他的妻在家中坐得与时代脱节,越来越老土。
在外头工作的人,天天磨炼,情况怎么相同呢?
婚后,我一定要照旧出来工作。
我会结婚吗?我很怀凝。
结婚已不再是人生必经阶段。小姑姑就没有结过婚。在她那一代都可以做独身女人,在我这一代,是更加引以为常。结婚,是因为真心想与一个人相处,不是想揩油……
很少女人明白这个道理,我想我们这一代是懂得的。
不结婚也有好处不必长期对牢一个人烦心。不必为下一代挂牵,培养第二代是越来越难了,谁也不会否认。孩子们不易教育。正如妈妈也常叹我不听她的话。
我偷偷的笑,妈妈是永远不会满足的,除非孩子们像木偶。
等我做了妈妈,保证也是一样。
奇怪的是,孩子们生自父母,又偏偏都与父母作对,很少会得对父母言听计从。
我用手撑着头,看隔壁的工人忙得满头大汗。
我自己也不见得好得那里去,在这种天气下,除了知了,谁不怕热?
我挥着汗。
朋友小约在屋内叫我进去。
我到屋子内洗了一把脸。
年轻真好,不必化妆,成年女人浓妆之下,是怎么躲过热浪的?一层一层的粉,汗透出来,塞住毛孔,想想都可怕,我一天起码要洗七八次脸,就着瓷盘,掬起水往面孔上泼。
我脱下t恤,洗了莲蓬头,用大毛巾擦干身子,换上干净衣服就往沙发上、听音乐。
我听的音乐与他们听的不一样,为免混淆,用耳机。
小姑姑的朋友替她录好音乐,是“白光与她的模仿者”,每次白光唱完,就轮到学她的人唱一次,优劣立分,不是别人唱得不好,而是由光那味道太足了。
白光唱歌,完全没有劲,全部靠天才!懒洋洋,不经意,一个个字哼出来,更加吸引。
别人唱得太起劲,一副尽忠报国的样子,叫人受不了。
这些,都是小姑姑语录。
我埋身在音乐中。
真舒服,完全可以不做事,多好,时间都是自己的。
爸爸说:做工就像坐牢一样,动也不能动,一天八个小时丧失自由尊严,加上来回写字楼,简直一整天就完蛋,回到家中,累得不得了,即使是晚上,也为着事业担惊受怕,不能休息。
小约恐怕还不知道其中可怕之处。
人家来不及的等待长大,我的心情则是矛盾的。
长大,有好有不好,一半一半。
不好之处,是自己要负全责,好之处,是有完全的自由。
太多的自由,我能不能控制?
我会不会抽大麻、酗酒,以及其他?
我会不会胡乱与男人同居?一个男朋友跟着另外一个男朋友?男女关系乱成一片?
会不会不成才,自怨自艾,埋怨社会?
我会不会成名,使亲友都为我骄傲?
又将来我会干哪一行?似乎现在已应该决定了。
念的是英国文学,似乎教书比较适合。抑或是做公务人员?都很闷。
不知做明星闷不闷?其实也闷。
听说要大热天穿棉衣拍戏,冷天又要泡在水里,一个镜头重拍三五十次是等闲事,没成名心理负坦大,成了名更加有压力,所谓风光,不过是一大堆无聊的人挤上来问拿签名,一下子就变心捧别人去了,影迷最一罪不住。
不过收入好。红那么三五年,强过做一辈子的牛工。
我是不会做明星的了,竞争白热化,吃不消。且无本钱。
总得从底下层慢慢爬上去,无论什么工作,开头总是闷的,要做得好了,才会有成就感。
他们说我:小郑真静,一句话都没有。
对呀,可是我在动脑筋,不说话不代表没心事。
为什么不说话?他们问。
我在训练自己的耐性。
小尊说我花样最多。但是所有的女孩子花样都多,心思都十分慎密,都爱想东想西,这之所以女人是女人。
小约又说我没有女朋友。
真的,像今天一屋子人,只有小尊带了两个妹妹来,我并不认识她们,所以不好算是朋友。
女人与女人做朋友,是很难的吧,但小姑姑有许多女朋友。
她说她只够时间同三五个朋友来往,这三五个人是时常换的,看她当时的环境及心情,于是老有人怪她冷落了谁谁谁,又批评她没有朋友。
不与阁下做朋友不代表没有朋友,少了阁下一个朋友也还不会寂寞,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较狭窄,数十年来都与这些人来往,因此认为朋友不应转换,但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较广,譬如说在外国读了十年八年书,香港早期的小朋友自然全丢下了,毕业后回来工作,在外国的朋友又渐渐疏远,非得在香港从新找朋友不可,兄弟,你能说他薄情寡义吗?
况且所谓朋友,不外是说说是非,吃饭喝茶的人而已,谁会为谁两胁插刀?别开玩笑了。
运气好的,也许会找到一两个导师型的朋友,这真是福气。
女佣人说有人来借电话用。
谁?
在隔壁探测土地的工程人员。
我迟疑一下,说好。
他进来了。
是刚才那个神气的工程师。
他很礼貌很礼貌,说明地盘的电话下午就可装好!这是唯一次打扰我们。
用了电话,他退出去。
我留恋的肴着他,朋友们笑我:说我眼睛发光。
是吗?我的眼睛真的发光?
看到英俊小生或是美女,当然格外留神。
那是因为他英伟。
我同小约说:将来他如果也白毛虫变成蝴蝶,也有女生以发亮的眼神看牢他。
不过不是我。
届时我已经老了。
女人到了三十岁,就要为自己铺后路,大方美观地退出,无谓留栈于公众场所,以打摺之面孔示人。
三十岁!多么远,我伸个懒腰,要许久许久,才会降临。我还有十年的锋头,十年的享受,十年的学习等着我,一切都是最最美好的。
午饭时间到了,大家吃自助餐。
完全是欧陆式的,有许多许多沙律,许多许多烟制的鱼与肉,果汁、白酒、面包。
大家坐着,大嚼。
天气热,吃这些最最好。
我在地毯一角,睡着了,不知自什么地方扯来一张毛巾,盖在身上免得着凉,便埋头苦睡。
我知道自己做了梦。
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走一段路,进入一间大屋子,不知恁地,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所以并不害怕。
是一个大白天,光线很好,屋内的装修似曾相识,像是来过多次,奇怪,怎么会?是哪里?
我在一张沙发坐下来,看到沙发上放着正在织的毛衣,熟悉之余,便取过顺便织下去,花样非常复杂,但是我织来却不费吹灰之力!怎么会?我失笑。
抬起头来,看到对面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镜中出现一个老妇。
我吓一跳,转身者后面是谁。
没有人口
再凝视镜子,搅了半晌,发觉镜内的人是我自己。
我!
老妇!
尽管是做梦,我吓得怪叫,汗如雨下。
老了,我扑到镜前去,看到自己的面孔鸡皮鹤发,看到双手都是青筋。
我惊怖。
有人叫我,我听见人声。
但他们并不是叫我“小郑”。
奶奶,奶奶。
我转头,是一个小女孩,十二三岁模样。
奶奶?祖母?我是她的祖母?
她扑到我怀中。
她长得太像我了,一般的乌黑头发,圆面孔,正在换牙,门齿阔板合板的,我觉得她太可爱了,忍不住一把将她拥入怀内。
我的心定下来,这是我的孙女儿呢。
我的儿子呢?没有儿子,何来孙儿?
妈--
我急急转头看谁唤我。
一个好英俊的男子,三十多四十岁,赶着我叫妈,我张大了嘴。这是我的儿子?太有趣了,他已经大学毕业,成家立室了?这倒好,不费我吹灰之力呢。
他很呵护我,一边叫小女儿去把她的兄弟也叫来。
哗,我到底有几个孙子?
一会儿大堆的孩子向我走来,亲亲热热的叫我奶奶。
我开始觉得事情并不那么坏,老管老,我却得到年轻时所没有的宝物,像儿子,像孙儿。
我的老伴又是谁?
我急于要知道。
儿子告诉我,他在楼下等呢,我来不及的要赶下去见他,足底一滑,摔了一跤,惊醒了。
我跳起来,犹自怔怔的。
俗语说的黄粱一梦,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我连忙走到镜子面前去看。
镜内的我,仍然是锦绣年华。
我松了一口气。
朋友们见过了晌午,便纷纷告辞,乘船出去。
女佣人开了长窗透空气收拾地方,我便趁空档散步到小径。
隔壁的一组工程人员也早已收档归队离去。
只有邻居的小孩,还在舌噪不已,好一幅夏天行乐园。
怪闷的,喜聚不喜散,今天晚上,做些什么好呢?
小姑姑有许多电影录映带,有一套“乱世佳人”,足以消磨三个多小时,想到这里,不禁心定。
人最怕寂寞。
正在无聊,猛地一抬头,发觉今早那个工程师正向我走来,朝我颔首。
我的心无端端跳跃起来。
我想同他说几句,又没有搭讪的艺术,只好关上尊嘴。
想起来真是,梦中我那儿子,同他的相貌好不相似!
我面孔激辣辣的红起来。
他朝我身边擦过。
知了还在叫。这一季不知孵了几只出来,听说只能活一个夏季,但它们仍然乐观。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更加要尽欢。
做人有好几十种做法,各种生命尽他们的能力跳跃,谁是谁非,都没有一定的做法。
我如何才能使他同我打招呼呢?
打招呼只是礼貌,如何能够使他同我说话?
算了吧,他一定已经有女朋友了,大慨是那种廿七八岁,最成熟最有韵味的女人,一走出来,有经验有风度,仪态万千……一定已经有了。
好的男人,全部已成为别人的丈夫与男朋友,这是小姑姑说的。
她作出这样的慨叹,不是没有理由的吧。
我很有兴趣了解小姑姑的感倩生活,但看样子她不会照原版本告诉我。
穷这二十年来,她什么也不对我说,我从她生活中细节观察到一切,同时又摘用她的语录。
那个人为什么还不走?
他留在这里干什么?
也许他不急着出去,也许他约了人吃饭,这条路往下走二十分钟,有一两家很不错的海鲜馆子。
我抬起头,也许已经去了。
这个渡假村里的人越住越密。
回到屋里,我说了一会电话,便睡了。
起得很早,才六点半就醒来,前一阵考试,拨好闹钟,喝咖啡恶补。考完试仍然习惯早起,但下午便像老太太般支持不住,要打中觉。
小姑姑常说,如果她有我的精力就好了。
我老不相信精力有用,一条牛何尝不是精力充沛。
如今也觉得了,如果够精力,可以多学一点东西,像中文,像烹饪。
我老想学一些至为普通的手艺与学问,如针织。最近那么流行电脑,我也想学,据说其乐无穷,学会之后都是好消遣。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那么懒。
不可救了,我悲观的胡思乱想。
将来连小彼小约那些人都要离我而去,我太难受了。
随即笑出来,起床跑步。
跑过那个工地,看见他已经在那里。
这么早!
他如住在市区,岂不是要五点半出发?
我忽然想到,五点半还没有船呢,这么说,他一定是住在这里的了。
也许公司替他找了房子。
他一清早便精神奕奕,指挥自若,一个将军的样子。
好令人羡慕。
有没有看那只香烟广告?一个粗犷豪迈的男人,涉山过水,寂寞而勇敢,男人气味扬溢……他就是这种人。
不知他为人可风趣,与他相处,可是一件乐事。
我的感情已经没有十六七岁人那么冲动,那时候喜欢一件东西,简直要飞身扑上,现在已懂得冷眼旁观。
极年轻的时候……那种感情,激辣辣的爱恨分明,恨一个人,巴不得他死,连他的名字都厌恶,偶而在报章杂志看到相同的字眼,都巴不得跳过不看。
可以恨到那种程度,也是很难得的。
我佩服自己起来。
现在受了刺激,不过是情绪紧张,有时候坐在床边闷哭,有时候不哭,一人做事一人当,总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八o年代的女性自幼受这种训练,性格焉能不刚强?天大的事一字排开,像玩太空电子游戏,一一把烦恼射杀解决掉。
去年上课,选了新科目,功课发下来,根本莫名奇妙地上堂,哭得半死,眼睛像核桃肿,几乎没决定弃笔从戎。
小姑姑赶来安慰我: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如果别人可以做到,你也可以做到,并不需要天才,哪来那么多的天才。专心克服难题,三个月后就好了,一上手就容易。
这便是挑战。
学做不会做的事情,把自己的能力一直提升上去,过程虽然痛苦,但是接受试炼,就是有进步。
一年过去就考了第一。
真时不耆要天才。
不过要有意志力,成功的人甚至不需要是聪明的人,只要有毅力即可。
一直死挺,努力苦干,没有其他的秘诀。
我发觉小姑姑说得真对。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挣扎苦斗的过程,人会成熟沉着。
大事能使人长大。
人在工作中有美态,在忧伤中有高贵,一切乌云都镶有银边。
我用手掩着嘴,打了一个呵欠。
又有点累了,我进屋子去吃早餐。
哗,果酱、白脱油、吐司,鸡蛋烟肉。
我据案大嚼起来,吃了很多,添了一杯咖啡又一杯咖啡,饱得胀服的,倒在沙发里,顺手拣起一本杂志看。
猪猡,真的快要成一只猪猡了。
谁会娶像我这样的女人?好吃懒做。
人家一天不知要做多少事情。
即使是家庭主妇吧,还得带孩子管家务,一日打理三餐,就算有佣人帮手也还离不了做总指挥的职责。有些女人还要能干呢,在外头有工作不要说,在家也要出一分力!从早到晚,一双手不停,不知道要应付多少压力,但是她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公司与家庭中同时得到温暖。
越想越远了。
我又打了一个呵欠。
眼睛渐渐合拢。今天会不会有人来探望我?
他们也是藉此进来玩吧!
他们看着我只会笑。大慨是没有见过我这么懒的女孩子,也有可能是替我将来的婆家不值。
“起来!”
我跳起来。“谁?”
“你姑姑。”
“小姑姑!”她怎么进来了。
只见小姑姑满脸笑容坐在我身边。
“来看看你,我的天?做到底胖了多少?”
“恐怕有五磅。”
“你要当心,”她说:““胖下去不得了。”
“今天又不是假期,你怎么来了?”我问。
“特地告假,来看一个朋友。”
小姑姑今天打扮得一身白,好不精神美观,她面孔上有一股少见的喜气,真特别。
“什么朋友?”我问。
“一会儿我介绍给你认识,我约了他来吃中饭。”
“男朋友?其实小姑姑的男朋友也挺多。”
看样子不止是男朋友。
我又问:“可以谈婚嫁的男朋友?”
姑姑点了一下头。
我高兴得跳起来,“谁?是谁?”
门铃晌了小姑姑亲自去开门,我把脖子伸得老长,去看看那位幸运的男士是何方神圣。
只见小姑姑迎着他进来。
是他!
是那位工程师!
我心中先是强力的失望,又是强力的欢喜。
真没想到。
我那仲夏夜之梦,只有廿多小时长。
我连忙招呼他,他坐在我们姑侄当中,礼貌的招呼我,说已经见过面。
我用手摸着头。
小姑姑说得对,好的男人,多数已是别人的丈夫或是男朋友。
不过,不怕来日方长,在以后的夏日里,我一定会找到我的那一位,并肩作战,共渡人生难关,一定。
我又笑起来。
大情人:
他诚然是个英俊的男人,五官配合得无瑕可击,长挑身材,穿着时髦而不抢眼的衣裳,三十八岁,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事业爬到最高峰,有他自己的游艇与别墅,而且未婚。
他未婚是真正的未婚,不是外头有三个私生子的那种未婚。追求他的女人自然是多的,多至无法枚数,尽管他挑的严,十多年来也战绩不凡,数起来一连串说下去,恐怕要好几分钟,那种一夜风流的不算,有一两年交情以上的不少。
这样的一个男人,女人还对他趋之若骛,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这个男人,是我们老板的最好朋友。
我老板是一个好人,对我就不怎么样,他老喜欢调动我,别人的屁股搁在一张椅子上就是六年多,动也不必动,闭着眼睛也能把日常功夫做出来,他不会做吗?不要紧,给他能干的助手帮他。
我呢?狗屎垃圾一脚踢,连女秘书都被他抽调出去,有什么信件自己打,报纸自己剪,专门叫我到新部门去座镇,自生自灭,也不必向他报告,总而言之,那个部门上轨道之后,我也一该被他调到别的地方去了。
你可以美其名曰“能者多劳”。
我很少那么想。
我之所以没有离开,是因为他每年加给我丰厚的薪水,而且真的给我自由,只要我一星期同他述职一次,功夫虽忙,毕竟不必看人眉头眼额。
这是我老板,生活正常,姿态正派,婚姻美满,有三子两女。
他的最好朋友是甄自强,城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老甄时常来找我们老板,坐在那里据说好几个钟头都不动一动,滔滔不绝的诉苦。
我找老板的时候见过他好几次。
当时他的女朋友是名歌星崔露露。
那个崔露露并非挂个虚名儿的小捞女,人家真的灌唱片,登台表演,一年赚千万以上,同老甄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因此两个人相持不下,走了许久也不见结婚。
我老板同我说:“我劝他结婚,石澳的房子装修得那么美奂美轮。”
我心中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说:“我只希望有一个小帮手,如果有个女孩子帮我,我就比较走得开。”
他朝我瞪眼,“然后空闲的时候对牢对方擦指甲油、哈哈傻笑?”
这个王八蛋,我忍住气,“没有道理叫我死挺。”
“小姐,不是说我要请人就可以请得到,上面还有董事局呢。”
“请个三千元月薪的女孩子也得上董事局?”我忍声吞气,“如果你允准的话,我自己出钱请一个。”
“听听这口气,改明儿你还告诉我你要出去自己开公司呢。”
我拍案而起。
他又安抚我,“今年年底……也许。”
我心中咀咒他一千次。
“腹诽我?”
我长叹一声。
这个时候那个甄公子推门进来,我瞪他一眼,这个人好不空闲,吃饱饭没事做,太可怕了。
我站起来离开。
老板叫住我,“你认得甄自强?”
我淡淡的点点一头,仍然推开门走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咬住铅笔头,拚老命的做稿子,预备在下次会议呈上。
有人敲门,我说:“进来。”
他进来,我抬头,是甄氏。
咦,有何贵干?
我诧异了。一脸的问号。
他倒开门见山:“一起吃午饭?”
“我?”我再问一次,像是没听懂。
“是。”他微笑。
“我走不开。”我歉意的说:“许多功夫要赶上。”
他也像是没听懂,“可是你总得吃午饭呀。”
“有两种吃法,”我说:“一是花两个钟头同你出去吃,一是花十分钟在办公室吃饭盒子。我决定采取第二个法子,我实在走不开,一
些东西我下午两点半有用。”
“我叫你老板放你假。”
不再去理睬他,继续工作。
他仿佛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我朝他笑一笑,说声“再见”。
他才出去了。
我停下手来。
那里有我形容得这么忙。
拒绝他,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
他请我吃晚饭我还没出去呢。午饭?他以为我是十七八岁的小毛头,哄一哄就上手,颠着屁股同他出去玩,揩到一点吃的穿的,立刻以为飞上枝头作凤凰……我早已成了精,哪里这么容易就摆得平。
我冷笑一声。
请我吃午饭!真是侮辱!
有些女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不惜接受挑战,同花花公子来往,我没有一样的勇气。
我要是有这种精力,下了班我去学非洲史华哈利土语。
请我吃饭,他把我当作什么?
越想越气,他把我当作什么?
我可不以为一这是一种荣幸。
见他的鬼。
我把头伏在打字机上许久许久。
等再抬起头来,已是午饭时分,我叫信差去买了只饭盒子回来,埋头苦吃。
实际上什么也吃不下,但是一味硬塞,因为还要应付下午的工作,我是一只快乐的牛,吃饱了草,挤出雪白的牛奶满足老板。
老板推开我的房门进来。
一开口他便说:“老甄请你,你为什么不去?”
“我为什么要去?”
“换环境呀,总比在这里对牢打字机吃饭盒子好。”
我调皮的说:“又不是对牢饭盒子吃打字机,又有什么关系?”
“老甄约你,你都不去?”老板瞪我一眼,“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今天张三,明日李四,我何苦去凑这兴儿?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轮足也轮不到两次,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点缀公子哥儿的人生而活。”
“有骨气。”老板有点儿高兴。
“我要干功去。”我说。
“还没有到时间。”
“到了时间就来不及做了。”
“看你说得像真的一样,你没来之前,人家老林还不是一样的做。”
“你调个女职员来试试看,老林怎么同,人家是男人,要养家活儿,自然随你搓圆搓扁。”
“好了好了,我说一句,你说十句,”老板不悦:“别持着劳苦功高。”
真的,做不做在我。我吐吐舌头,表示知错。
他去了。
那日下班,老甄坐在一辆保时捷跑车里叫我,我向他点点头。
他朝我说:“上车呀。”
我微笑地摇摇头,“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车子。”
我不想多说,一挤进人潮中,失了踪。
这下子他可知难而退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例牌去到公司,门口一大束康乃馨。
我每个女孩子分一朵,“送你们一人一枝插在可乐瓶子里。”
大家都很快活。
到了中午,电话来了,甄公子说:“还喜欢那些花吗?”
我说:“喜欢,每个人都喜欢。”
“晚上有没有空?”
“没有,我累得贼死,不想出来唱歌跳舞。”
“你没听清楚就来不及的拒绝我,”他不悦:“我接你上游艇休息,不好吗?”
“不好。”
“因为你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游艇?”
“不,因为我自幼晕船,无福享受这一项乐趣。”
“拒绝?”
“对不起。”
“为什么?故意给我看颜色?”
“当然不,你一生看遍了红黄蓝黑,我这里还有什么颜色?”
“算了吧。”他摔下了电话。
我感喟,他或许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一定是也不希奇,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女朋友?但是我实在不能凑一个热闹。
他长得真漂亮。
可惜选男朋友,我一向不把英俊小生放第一位。
我的男朋友要智慧、优秀、有学问。
人家看电影,喜欢看锦绣豪门片集中的男主角。
我却钟意可伦布探长。
所以甄公子不明白这一点。
老板来问我:“是不是要吊他胃口?”
“如果我有一个女孩子帮我做影印之类的差使,也聊胜于无。”
“你听见我问你没有?”
“真鄙俗,”我说:“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那你为什么拒绝他?”
“怎么?难道我不能拒绝他?”
“不太常见有女人拒绝他。”
“总有第一次。”我说。
“为什么?”
“他不是我那杯茶。”我坦白说。
“但他是甄公子!”老板说:“这杯茶也许值得尝一尝?”
“我没有兴趣。”我问:“怎么?他一直同你说这件事?”
“他遭遇滑铁卢了。”
我笑。“他被女人宠坏了,老实说,同他做朋友一定是不错的,但愿我是个男人,身为女人,我简直不能想像我会接近他。”
“我同他说去。”
“谢谢。”
隔一日老甄走了上来,坐在我对面。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的脾气顿时坏起来,什么也不理,埋头做我的功夫。
“真没想到有那么多的工夫要一个人做。”
我不去理他。
“我有什么不对?”
“老兄,恃着同我老板熟,来骚扰我工作,就是不对。”
“我不是说这个。”
“我不管你说那个,下班再说。”
“下班我们喝茶。”
“不,我不会同你出去。”
“那么来我家来。”
“我也不会那么做,你请回吧。”
“看,我有什么地方不对?”他吼叫。
“没有什么不对。”我站起来关上门,“每个人都听见了,该死。但我不会同你出去,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男人,而且你的态度坏得很。”
他瞪着我,我也瞪着他。
我补一句:“我有一个很妒忌的男朋友。”
“胡说,你老板说你根本没有男朋友。”
“他知道个屁。”
“他是谁?摔掉他。”
“一百万也不丢掉他,他是我生命之引擎。”
甄自强站起来走出我的房间。
其实我并没有男朋友。我只有一堆朋友,周末在一起玩,但是我没有男朋友。
如果这样说可以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烦恼何乐而不为?
我很喜欢甄某,只是做男朋友,他不会是一块好材料。
心太花了,没有啥人要求他从一而终,不过身边的人太多,也许会眼花了乱,过早老花眼。
我保证他不会叫女伴的名字,记不了那么多,统统一概叫她们打玲……我禁不住笑出来。
你看他这个人多有趣,还没同他走,已经那么好笑。我蛮羡慕他那些女伴。
老板前来问我:“你不喜欢穿好的吃好的出锋头?”
我答:“当然想。”
“为什么心肠那么硬?”他的口气,像那种皮条客。
“算了吧,人家不会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板,赔笑说:“外头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过见我健谈,同我开开玩笑而已。”
老板疑惑,“就那样?”
“嗯。”
我摊开报纸,第一眼便在影剧版上春到他与一个当红模特儿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对,好漂亮,他穿正统的礼服西装,她穿黑色闪光的缎子长裙,化妆明艳,完全为爱而生,她的职业是表演。
他当然应该同她们在一起,理所当然。
而我,让我吃三文治与牛奶,坐在办公室里做我应做的工作吧,我乐天知命,愉快而平静。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际遇。
我深觉过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这个人顶固执的。
将来我会遇到我的德配,一个很平凡的科学家,我们组织一个家庭,隐居在乡下,以两个人小家庭式生活为单元,生几个孩子,快活不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欢把生活像播放电视剧般的展览出来给观众看,对我来说,那是致命伤。
每个人都得有个宗旨,照着那个宗旨走,错不到哪里去,我说过,我是一个固执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甄自强仍然没有放弃,这家伙,大概是赌上了一口气,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释人各有志这个问题。
像他们那样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见到我的时候,我请他在写字楼坐下。
坦白的同他说:“别再送东西来了,我什么都不缺,再送来也同你退回去。算什么呢少这些衣服、鞋袜、花束、糖果……”
“你要什么?”他问。
我很诚恳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么都不要,你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我呢?咱们做个朋友不可以吗?”
他呆呆的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老甄,你对女人的态度坏透了,为什么好像一定要把她们弄到手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涨红了面孔,“我对女人,一向很好──”
“这我相信,但是你视女人如次一等的动物。”
“不对,女人的确需要呵护。”
我既好气又好笑,“于是你以礼物哄着她们?这还不是对她们如孩子。”
“但是你们见到礼物是那么开心,”他抗议,“你们那么喜欢坐漂亮的车子,穿名贵的衣服,戴闪烁的珠宝……”
说得对,也许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许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虚荣。
我说:“你又不是爱上我,你只不过从未逢敌手,你以为我同你耍手段?你错了,我才不会呢。我们做个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当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么?那多旁徨。”
“你这个人,”我摇摇头,“打惯了仗,停不下来?”
他居然腆的笑一笑默认。
“你认为这游戏非常的好玩?”
他点点头。
“不怕累?”
他据实说:“累是有点累,但是胜利的每每是我,所以并不是大痛苦。”
“你这人!”我诧异于他的坦白。
“你真可爱,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差不多?”他叫起来。
我瞪他一眼,“谢谢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过我吧。”
他的作风是:宁可杀错,莫可放过。
他叹息一声,“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对了,男女之间,如果把对方当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会简单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问。
“别太恭维我,我也会被宠坏,让我们维持友谊。”我伸出手要与他一握。
他很颓丧。第一次失败吧。
我要对他好一点。英俊,不是他的错,有钱,也不是他的错,当然你也可以说,连女人包围他,也不是他的错,但是,我不会选择他。
虽然自小生长在一个繁华的大都会中,我维持着乡下人的本质,喜爱大自然,空阔的草地,碧蓝的海水,一间在乡间的平房,许多孩子,许多宠物……那并不需要很多钱,却要很多耐力,以及宁静的性格。
甄自强并没有这些。
我要的与他人有些不一样。
他人或者喜欢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类……
我爱煮一顿丰富的晚餐给一家子吃得饱饱的。
奇怪,自小有这种做家务的兴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齐齐,不辞劳苦,不喜假手佣人。
但是一番表白后,甄自强反而更勤力来找我。
我简直不明白他的意图。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相处得还好,他不再约我,老是在近下班时分顺道来我办公室一坐,聊几句。
我问:“你为什么一直来我们写字楼?”
“我同你老板有密切的生意往来,怎么,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过我们俩的确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际、旅游,都结伴在一起,他们传说,甚至一个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给朋友,你说,还能更进一步的友善吗?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团糟,谁敢参与他们的生活?
“你别相信外头的传言,那些人神经不正常,以散播谣言为乐趣。”
“我从来没有轻视过谣言,”我说:“无风不起浪,无火不见烟。”
“嘘,所以你对我印象恶劣?”
“那里有,”我笑,“我对你好得很哪。”
“为你改过也不行?”他忽然问。
他把下巴搁在我玻璃桌子上,很忧郁的神情。能令甄某这么遗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没有快感,他还是不相信我对他的意思,这种人真是自信心过强。
我仔仔细细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会相信有女人居然会不喜欢他。
一双眼睛明亮而灵活,鼻子挺直,唇红齿白,皮肤细洁,太阳棕,连头发都那么光亮柔顺,理着最新式的样子,比陆军装略长那种。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动,随即压抑下去。
他真的长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谈吐也不俗。
不过并不足以引诱我,我并没有努力抗拒他,只是天性使我没有接近他。
我说:“性格是不能转移的,再说,也没有这个必要。”
“为了你也许可以。”
我歉意地说:“这真是着了魔的想法,千万不要为什么人改变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终于有一日,你会遇到一个与你完全相配的人,你们的相处,将不花吹灰之力,你试想想,那多好。”
“你对我很公平,并没有利用机会。”他说。
“我不是那种人,”我紧张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会到现在,到现在太危险了,你会怕掉钩。”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说:“出来走走,还有不少可爱的女孩子。”
“我有什么机会认识她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如果我要她们迁就我,必需要作出牺牲,那么那也不能不回报她们,我不想那样做。”
“说来说去,还是阶级问题,”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会对他有不良企图。
譬如硬说孩子是他的之类,令人难堪,这种事是会得发生的,却利卓别灵这么大的一个明星都为这种丑闻搅得险些儿身败名裂。
我说:“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许多姨姑表妹,她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长大,都没有新鲜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脱离这个生活圈子,到外头自由自在去,我找谁嫁我?”
说得那么可怜,真是的,每个人都有苦处。
“一定有人向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向往吗?”
“我?才不,我才不高兴上舞会剪彩,生孩子结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刚刚开始,别讲笑话。”
“瞧,没有企图的女孩子,不稀罕我这种生活,有企图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们,多么糟糕。”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因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现在的人都总聪明绝顶,看来我也捡不到什么便宜去。”
我说:“说也是,没想到你择偶的条件如此狭窄。”
“还有呢,不是说我喜欢就可以,还得过我老子那一关。”
“可是你经济是独立的。”
“不错,可是我决不能为谁而得罪我父亲,我爱我的父亲──是的,有钱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爱,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点点头,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实不需要什么天份,只要有无限量的耐力便足够了,没想到光是这样也顶难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么可以跟我老板一诉苦便一个下午,如今他换了对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种感觉,老甄永远不会结婚,没有这个必要负要那么大的责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儿女满堂,更加使他有逍遥法外的资格。
这次倾诉之后,我许久没有看见老甄。
据说到欧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个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总该告个段落了吧。
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薪水也许没有那么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辞职的时候,老板大为震惊,骂我没良知之类,吵了很久,终于不了了之,扬言不肯为我写推荐信。
后来有一日在街上看见甄自强的跑车,飞快的经过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见我,连忙停下来。
他开了车门跳下来与我打招呼,身边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说。
我也问候他。
“找你出来,会不会赴约?”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摇摇头,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见面吧。”他苦笑。
“我们通电话吧。”我作一个手势。
他的车停在马路中央,无法久留,只好无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岁。或许到他七十岁的时候,我会约会他,现在不,太危险了。
修女蓉蓉:
蓉蓉说要去做修女的时候,我像五雷轰顶似,三魂去了七魄,灵魂像是游游荡荡,走到一个极的地方。
耳畔只听得她说:“对不起,品高,我决定了。”
任凭她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万难,在九月份进入修道院。
“为什么?”我问她:“为什么?”
“主的恩召。”她说。
一张小巧精致的面孔,包在白帽里,份外娇俏。
我说:“你没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静含笑的说:“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为想做修女,很多人认为非要失意失恋才会来到上帝面前找解脱,他们错了。”
我问她,“那么我们以后呢?”
“以后,你会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来探访我,我并没有与世界隔绝。”
“你不会后悔吗,蓉蓉?”
“品高,我现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于门外,我再也无法与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说我不明白。
妹妹说也许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对得什么似的,但既然她已经超过廿岁,就有自主权。
她家人哭诉,“一个女儿养这么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毕业,去做修女,等于没生过她。”
我也有一种朋友骤然逝世的感觉,就算不是死别,也是生离。
我说:“她甚至未恋爱过。”
妹妹问:“你怎么知道?”
“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周末又泡在一起,怎么不知道?”
“你不见得廿四小时同她在一起。”妹妹说:“要了解另一个人,迹近不可能,许多夫妇结俪廿载,还不是离婚告终。”
“但她不是一个悲观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积极。刚刚相反,她们要比常人更聪明、智慧、忍耐、坚决。”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修女,但总觉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与事。”
妈妈插阻说:“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异,有些女孩子认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时髦,不但够劲,而且可消磨时间,但同一件事对你们两姐妹来说,可能是一种折磨。”
我说:“依你说来,对蓉蓉来讲,最美好的事,应是追随上帝?”
妹妹说:“那自然,她已作出选择。”
不可思议。
社会有一套定律与标准,符合这套规格的才算合俗眼,咱们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异于多数人的行为,另具一格者,我们都不能接受。
谁教人是群居动物呢。
修女也是少数民族。
从未听过谁家女儿要当修女,而谁家还普天同庆的。
自小,蓉蓉异于常见,她特别文静,特别温柔,同学们大吵大闹,玩得天塌下来,她总是在一旁微笑,不动心不动火。
所以蓉蓉是每个人的朋友。
我常说她是滥好人,对朋友没有选择,她只含笑不语。
在大考期间,还是帮大家温功课,预测题目。
不过她一向不参予我们的课外活动。
我也对唱歌戏剧组均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幼稚,我只挑运动项目参加。
我泳术不错。是我在大学的池内教会蓉蓉游泳。
她时常念念不忘这件事。
我也记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游泳,任凭他是三岁的孩子,保证三小时内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跃。但蓉蓉却花掉我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两人泡在水中,晒得双肩发疼,她仍然没有学会。
我想尽一句办法,她还是像一块石头般沉下去,直喝水。
这个过程真考我们的毅力耐力。
当她终于成功地游过塘对面的时候,我欢呼起来,鼓掌。
原来起码有一打以上的人教过她游泳而失败,说她是天生的旱鸭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却成功了。
“谢谢你无比的容忍。”她谢完又谢。
“别谢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说实话。
她绝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克服困难。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强的一面。
之后我们时常结伴在泳池嬉水,成为出名的双妹唛。
她本来略为瘦削的身体结实起来。
她时常说:“若没有品高,我可没有这种乐趣。”
真料不到她会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间乐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动的时刻。
像遇交通意外,车子肇事后不顾而去,留下受伤小童,她会有所表示。
那次我记得很清楚。
我们刚放学自冰室出来,一部跑车撞倒过路小童,并没停车,飞驰而去。
目击者都呆了,小童折断腿,血如泉涌,大家围观,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书包枕住那小童的头。
那孩子并没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动身体,把我们吓得什么似的。
更坏的是,他母亲不知自什么地方赶来,跪在他身边呼天抢地。
不少同学见事不关己,看看就开溜。
而蓉蓉却没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捡回书包才能走。
警察与救护车终于到达,问在途人那辆逃车车牌,只有蓉蓉记得。
她非常镇定地形容出车子的颜色款式及号码。
警车与救护车离去,我才赞她勇敢。
“很多人怕事。”
“是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各人都做旁观者,万一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怎么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帮忙的时候,定要伸出手来。”
我觉得她说话像那种志愿为社会服务的女青年,忍不住笑出来,蓉蓉想了一想,也笑了,她解嘲说:“略做一点好事,就自视为秋瑾,人的通病。”
蓉蓉就是这点真可爱。
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一直认为修女必需冷冰冰,阴恻恻才是。
但蓉蓉毫无迹象。
我同妹妹说:“我们还约好的,她结婚时我做伴娘,我结婚时她做伴娘。”我为这个而唏嘘。
“也没有一辈子的朋友,”妹妹说:“像晓拂,谁知道她会移民呢,我们何尝不是最好的朋友。还有清朗,无端端患血癌,现在躺医院等死,你说,难道我不难过。”
我说:“我最希望身边的人永生永世不要离开我。”
“自私。”
“是。”
失去蓉蓉,犹如失去一条臂膀一般,什么事都没有人商量。不是说妈妈她们不帮忙,而是不那么了解。
正因为我同蓉蓉熟,所以她父母派我做说客。
我见到她面便说:“全世界人都不赞成你做修女。”
“胡说,”她含着笑,“才不是全世界人。”
“至少你的亲友都不同意。”
“他们以世俗眼光来看这件事,”她说:“你也是教徒,我希望你会明白。”
“我才不明白。”
她微笑。
“我是个半昏迷教徒,你是知道的,有事大声求救,没事坐在背后。”
“天父一样爱你。”
“但是你,你真必要牧修女?即使不做,天父也一样爱你。”
“但我不能不做,天父呼召我。”
“说得真主,她真的出声叫你?”
“不,我们有默契。”
“我弄不懂。”
“你现在自然不懂,将来你会明白,如黑暗地穿过玻璃。”
我抓住她双肩摇撼她,“我不明白,你现在就说我听。”
她仍然微笑,“我想为天父做些事。”
“你做俗冢人也可以这么做。”
“我想全心全意做,所以要分别为圣。”
“我一向不够你说。”我哭了。
她静静递手帕给我。
我擤鼻涕,擦眼泪。
“你应喜乐。”
我知道我任务失败了。
我低下头,“你会习惯?听说很刻苦。”
“我有信心。”她眼睛比什么时候都明亮。
“你还会……同我做朋友?”
“当然,你在说什么?”她推我一下。
我悲哀的看着她,虽然她这么说,我知道我是没有机会再跟她与从前一样做朋友。
以后她是德肋撒修女,一切高高在上,将七情六欲修练至最高境界,与我们常人不一样。
我向她告别。
回到家中,妹妹正在看电视。下午,天气炎热,躺在沙发上,边吃冰茶,边看电视,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我精神有点恍惚,坐下来陪她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套相当旧的片子,叫做“黑水仙”,描写一队白种修女去到印度,受到热带潮热,诡秘风俗影响,一个个失去自制能力,异于平时。
我看得很紧张很旁徨。
片中美丽的修女一个个都变成蓉蓉般模样,她们尖叫,从悬崖旁摔落海中心,闯祸,勾引男人。
我站起来啦一声关掉电视。
妹妹转过头来。
“什么事?”妹妹问。
“我不要看。”
“不过是部电影。”
“我不要看。”
“品高,”她说:“你怎么了?精神为何这么紧张?”
我用手掩着睑。
“你的反应太过份了,蓉蓉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朋友,并且她的选择也是正常的,为什么你像是受了偌大的刺激?”
我不能回答。
“将来人生中还有许多的大失望要跟看来,你事事这么紧张,将来怎么办?”
我呜咽的问:“还有什么失望?我受不了,我要崩溃。”
“你去崩溃好了,没有人会同情你。”妹妹说。
“你怎么老气横秋?你是我的妹妹,不是我的姐姐。”
“品高,你这个人顶软弱,平时声音大,够夸张,一遇什么大事,马上扮没脚蟹。”
是,这是我。
蓉蓉与我刚刚相反,平时像好好小姐,什么都没意见,任人搓圆捺扁,吃什么穿什么,都没有太大的意见,但一有大事,下了决定,四只大象都扳不转她。
我告诉自己:事情并不是太坏。我仍然可以看得到她,她并不是大病,或是去别的地方,我仍可以与她接触。
这样想着,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人总是这样的,遇到不如意的事,开头是大为震惊,随后习惯了做顺民,把痛苦深深埋在胸中,虽然伤心,也无可奈何了。
蓉蓉成为修女,已成事实。
现在的修女,无异比往日入世,一切仪式都简化,连制服都不再是传统的宽袍大袖。
我并没有详细的询问,另外一个世界里的事,我不想知道得太详细。我与她渐渐疏远。
她把头发剪短了,方便打理。蓉蓉一头长发是人人都羡慕的,但这一切比起天路历程,算得什么?
她虽然没有离开我,也差不多如成为陌生人。
夏日蝉鸣,长而寂寞,就像人生。
妹妹说有人找我。
我出去一看,是我所不认得的年轻人,一表人才。
“哪一位?”
“我叫刘靖基。”他站起来。
我说:“我们并不认识。”
“我是蓉蓉的朋友。”他说。
我张大嘴,不置信,妹妹说得对,我对蓉蓉几乎一无所知,虽然是同学,放学也十天有八天在一起,有许多事,她不让我晓得,我硬是不晓得。
“我刚自澳洲回来,找蓉蓉,他们家人说她已经出家,详情你最清楚,叫我来找你。”他很焦急,“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她家人说我最清楚?不不不,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乱摇头。
“这到底怎么了?”刘张大嘴。
“蓉蓉做了修女,就是这么多。”
“但凡事总有个因由呀。”
“她说上帝呼召她。”
“我们认识三年,平均每星期都有一封信,直到三个月前,信中断一段时间,忽然之间,她告诉我要做修女。”
这么说来,整件事是个急促的决定?不会的,蓉蓉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我说:“这里面一定有原因,不过她不会告诉我们,我们无从得知。”
“一个人可以永久保守秘密?”刘问。
“怎么不可以?”我笑出来,“最十三点的中年女人也不会把她的年龄公开。”
“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已经过了焦急阶段,像蓉蓉的父母一样,认了命。”
“我们很谈得拢──”
“认识三年了?真意外,我们都不知道她有男朋友。”
刘靖基涨红了面孔。
看来他们的交情也不浅。
“我去年便同她说,今年暑假会到香港来看望她,她也表示欢迎,没想到现在又这样。”
刘靖基很是困惑。
他大概还以为她开玩笑。但蓉蓉是个不开玩笑的人。
我与刘靖基面面相觎,无可奈何。
我与他去看蓉蓉,现在见她要预约时间。
在简单的宿舍之中,我们见了面。
她并没有穿制服,整个人看上去极之朴素,胸前悬一十字架。
我问:“不是要说分别为圣?不穿制服也可以?”
蓉蓉笑,“品高的脾气是不会改的。”
我坐下来,“别以为我见天皇老子也就是这个口气,将来一出来做事,见到老板,恐怕已经不同嘴脸。”
“靖基,你来了,真好。”
我问蓉蓉:“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我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她不回答,只是低着头微笑。
我无奈,当然,她此刻已是德肋撒修女,多说无益。
我觉得气氛异样,良久,才忽然醒觉他们两人也许有体己话要说,便站起来。
“我到外边去站一会儿。”我说。
他们两人并没有人说不必。
我很生气,我被蒙蔽了。他们已经到这种地步,我竟不知蓉蓉有男朋友。
我站在门口足足有十分钟,几次想私自离开修道院,但终于忍下来。不能小家子气,我同自己说。
她现在是德肋撒修女,纵使以前有什么瞒我,此刻也已烟飞灰灭。
刘靖基出来,他精神很委顿,眼睛红红。
我很好奇,但如果他不说,我也不讲。
我转头就走。
“你不同蓉蓉道别?”
“不,”我忍不住发牢骚!“人家根本没有把我当朋友。”
刘靖基不晌。
我又说了几句:“我幼稚,嘴又快、眼又浅,也怪不得人家那么想。”
刘靖基还是没说什么。
我很光火,按捺着性子,回家途中再不多说话。
然后一股脑儿对妹妹倾诉。
有妹妹真好。
妹妹说:“有些朋友喜欢心里保留些秘密。各人的性格不同。”
“但有了亲密男朋友三年!”
“我觉得你粗心,”妹妹说:“人不说,你不见,像蓉蓉这样成熟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只不过人不在香港吧了。”
“什么时候认识的?”我问。
“不外是一次露营,或是一个讲座,甚或亲友介绍的都可。”
“他们两人说了些什么?”我又问。
“你既想知道,当时又何必避席假作大方?”妹妹笑。
我就是这么幼稚。
妹妹又说:“我想没有什么话说,不外是拒绝他。”
“你怎么知道?”
“不是说刘某的双眼都红了吗?”
“他们已经论到婚嫁了?”我问。
“不知道,我想不会吧,出家做修女,不是立时三刻可以下决定的。”
“真神秘。”
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事神秘起来,根本没错,永远得不到答案。我所以喜欢看侦探小说,因为是非黑白有朝会得水落石出。”
我问妹妹:“她到底为什么出家?”
“上帝的恩召。”
“我不相信。”
“蓉蓉从不说谎,你不该这么说。”
“她的确没有说谎,但也有许多事瞒着我们。”
“她没有必要什么都对人说。”
“她现在见到我,一直淡淡的。”
“格于身份,她不能再同你疯。不要说她是修女,就算出了嫁,在长辈面前,也得端庄一点。教师当着学生,职员当着老板,都不可太过放肆。”
妹妹就是这样玲珑剔透。
我仍然气,觉得被欺骗,我的事,她都知道,她的事,我一无所知。
刘靖基回澳洲之前,又来看我,向我道谢。
看得出他很不开心。
我安慰他:“你还年轻,前面有很多路等着要走,路上有许多风景。”
“蓉蓉呢?”他反问:“她怎么甘于过这种生活?她此刻的路是透明的,从这里一直看到终点,清晰无比,多么闷。才廿二岁,怎么熬?”
我说:“对她来说,并不是煎熬。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古佛青灯的日子……”
“现在做修士也得参予社会,不愁寂寞,所差的只是结婚生子,但很多人决定抱独身主义,不做修士也没有婚姻生活。”
刘靖基无话可说。
我也没有再问什么。
最后刘说:“蓉蓉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我为她庆幸。”
我说:“她已是德肋撒修女,现在不需要我了。”目前她当然有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
刘与我道别。
我同妹妹说:“将来不知还有多少人要来找她。”
“不会了。”妹妹预言。
还有些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我无意刺探友人过去的秘密,渐渐也同意“人各有志”这四个字。
我开始新生活,结识新朋友,接触新阶层的事物。
与蓉蓉疏远后,时间较多,与新朋友来往,也觉松动。
有时无意中,会与他们谈起蓉蓉。
“──我那时候有个朋友,她说……”
“是,我朋友蓉蓉也这么说。”
“我朋友蓉蓉告诉我的。”
新朋友都说:“有那么一个朋友,当今也算难得。”
“是,我们不是吃吃喝喝的朋友。”我答。
如果她不是做了修女,我们的子女会成为好朋友。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的子女会得进一步恋爱结婚。
现在一切在她身上终止,出家成为修女,一切常人的习俗便与她无关。也许我太消极才会有这种看法。
日子过去,我也渐渐忘却我的忧伤。
有时想去看蓉蓉。
“为什么不去?”妈妈问。
“她不像很欢迎我。”我说。
“你老这样多心。”妈妈笑。
“她为什么不主动与我接触?”
“她那间教会比较严格,有许多规矩,也许她不方便。”
“既然不方便,也就算了。”
妈妈说:“你不发觉是你疏远她,不是她疏远你?”
“俗云: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会有一条界限,到底有异常人。”
妈妈说:“那当然,不然她父母也不必反对得那么厉害。”
我耸耸肩,仍然想念蓉蓉。
没想到她会自动来找我。
我们约在小公园里见面。
真尴尬,我与她不能约在咖啡室,戏院门口,茶楼、或是在街角等。
真的,谁几时见过修女站在饭店,或是酒店大堂?
她们活动的范围,真是窄之又窄。
除了公园,也许只可以去图书馆。
我见到她坐在长凳上等,一身洁白的制服。她守时的习惯仍然不变。
我问:“好吗?这身衣服真有型,听说你们要自己打理洗熨?”
她含笑,“你那脾气──”
“一辈子都不会改?”我也笑,坐她身边。
“你这身打扮很时髦。”她说。
“没想到你还注意这些。”我说:“好吗?习惯吗?”
“自然有许多困难要克服,新环境中必然会遭遇到此类事。我求主帮助我。”
“从前你掉了一枝铅笔都会告诉我。”我说。
“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
“是的,我将永远记得。”
“有没有男朋友?”她很关心。
“还没有固定的。”
“我为你祷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渐渐这个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觉得要将终身奉献给上帝,现在我心中很喜乐,很平静,我会向我的目标一步一步迈进。”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声。
“最近将来,我会随教会到北美洲去。”她说。
“呀,你与我道别来的。”
“我们可以通信,”她说:“我知道你一向很冲动。”
我苦笑,“现在已经好多了。”
“你记得吗,”她说:“曾经一度,有人说我们两人同性恋。”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别转面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来,“再见。”
“再见,德肋撒修女。”
我们没有握手,只是低头道别,各走各的路。
东道:
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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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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