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耸耸肩,“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
“你应当有很大的进展才是呀。”
我不想再撒谎,我觉得说谎简直太痛苦了,所以只是含糊的应一声。
电梯的门一开,我就走出去,一边说:“我先走一步。”
我不敢回头看他。
他成为我心头的一块大石。
我觉得对他不起,相反来说,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们此刻可能已更进一步的谈到其他问题了。
我硬生生强自压抑着感情不露出来,很快就瘦下来。
母亲假装看不到,并没有逼我说什么。
直至一日,她同我说:“朗家要移民了。”
“啊?”我很意外。
“他们一早就申请的,因觉得景昆到外国去会得比较方便,因在西方,社会对伤残人士有更好的照顾。”
“是。至少能够阅读的刊物也多一点。”我说。
“公共场所也有特别为他们着想的设施,”妈妈说:“我很替他们高兴,也很替你高兴,因为你可以松下一口气。”
知女莫若母。
“我此刻可不可以见一见朗景昆?”
“我想他会得找你。”母亲说。
我低下头。
“你看你,优柔寡断,喜欢他,但又不致于为他牺牲,以后真正谈恋爱时,切莫这样。”
“是。”我说。
景昆直到收拾行装的时候才来找我。
我们两人默默散步,大家都心事重重。
他说:“到了那边,我想再读几年书。”
“那也好。读书是最好的。”
“会不会来看我?只伯你到时儿女成群了。”
“我有空一定来。”
“别哄我,”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我禁不住也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我们是朋友。”他再三重复。
但我们两人那知道,他不止视我如朋友。
我说:“我会得寄录音带给你。”
“一定要。”
“我读武侠小说给你听。”
“真的?你真的会那么做?”他兴奋的说:“我渴望听到金庸的武侠小说。”
“我保证读完全部。”我也高兴起来。
“谢谢你。”
“我要谢谢你才真。”我说:“很少人能够提供如此纯洁的友情。”
他苦笑。
“祝福你。”我说。
我们终于拥抱了一下。
他动身那日,我去飞机场送他,他戴着太阳眼镜,一切与普通人一样。
我站在母亲身边,不发一语,只把三盒录音带放在景昆手中。
他微笑,“有没有说到声音沙哑?”
“没有。”我哭了。
“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他轻轻说。
我连忙擦干眼泪。
我们再次道出再见。
在进入飞机场禁区的时候,他转过头来,仿佛看我一眼。
母亲唏嘘的说:“那么好的男孩子,真可惜。”
但他不需人可怜他,他好强、独立、有毅力,他集全许多优点,不解释、不埋怨,但不幸他是盲人,更不幸我只是一个庸俗的人。
我一直黯然。
相信以后想起他,还是黯然。
外国人与我:
小表姑有个绰号,叫外国人。
因为她跟我们有分别。分别不在外表,而在性格。
样子上她跟我们家其它女子没有分别,一贯的扁面孔,不爱熨头发,但性格上有很大的距离。
“我们也不知外国女子是否就像她那种脾气,反正不像我们,就当她是外国人与异族,就像广府人士,管谁是湖北山西上海陕北黑龙江人士,通通是外省人。
表姑从小就有那种骄傲的样子,一大堆小孩在一块玩,小舅舅小阿姨都与年纪相差无几的外甥侄儿在一起,就她不肯,只是把双手绕在背后,冷冷观望,微微皱眉头,有点儿不屑。
她从来没玩过洋娃娃,对任何棋类都没有兴趣,凡是分胜负的游戏,也一向不参加。”
真是个外国人。那时候科幻故事尚未时兴,否则干脆称她为外星人。
母亲说,她父母亲分开.对她的影响很大,自幼寄宿读书,更使她孤僻。
到大家十七八岁时,女孩子都迷着学化妆,看时装杂志,认定一个歌星崇拜,她从来没有。
嗳呀,真了不起,她看存在主义的小说。
“这是什么?”
“借给你,加谬的《陌生人》。”
那本薄薄的书放在我那里至今足足三个世纪,动也没动过,一打开就头痛,看不下去。
那时候咱们都看《香港映画》。
我们跟风学打网球,她早已腻了球类,跑去踩脚踏车,我们打桥牌,她又去学书法,有意无意,总不与我们合群。
大家忙着考港大,她一声不响溜到欧洲去升学,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不是风景,而是美术馆里的杰作,一套套的,要不是从乔叟到但尼逊的诗人肖像图,便是印象派宗师名画,特别新鲜。
那时本市还没有名店林立,她常常送我们狄奥的小皮夹子,或是写着大大ysl字母的围巾。
这一些玩意.等我们学会的时候,都已经不流行了,换句话说,她永远比我们先进,咱们一直比她老土。因为自幼一齐长大,接受她的个性,倒是不觉她古怪,反而欣赏她。
自欧洲回来,
也有人在长辈面前说她坏话。
母亲说,堂嫂偷偷讲,某女的男朋友多得不得了,时常在外边过夜,不返宿舍。
母亲只得回答:“那还不人人如此,不交男朋友,难道还槁同性恋不成。”
由此可知是有人不喜欢她。
与众不同是不大好的。
我们找理想男人的时候,她找理想的工作。等我们发觉婚姻生活其实并不那么牢靠,她已经获得升级,等不少同年纪女子闹离婚时,她已是董事长第一助理。嘿,请看看谁的投资较为聪明。
她什么都走先一步,占了便宜。
当年要争取一个好男人的竞争是激烈的,而女人投身工作的机会却比较好。而现在,她有名誉有地位,又没有老,真是什么样的男伴都有。
我同我那一半说:“外国人真聪明,而且还不是小聪明。”
丈夫说:“你也不坏呀,有个好家庭。”
“生孩子谁不会,哪个女人不是把一个背一个拖一个。”
丈夫说:“像我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还没处找。”
“那还得看下半辈子,言之过早。”
“外国人也得付出代价的。”丈夫说。
“我也有付出呀,你看人家仍然是细腰身,七年前的衣服仍然穿得下,我已成为水桶。”
“但是你可以说是为家庭牺牲的,她可不能说是为社会牺牲。”
这倒也是。
“你有一点头昏身热便可挟以自重,在丈夫子女前叹声劳苦功高,她可不能在老板面前噜苏。”
话都给男人说尽了。
有时候只觉生活沉闷,不知外国人如何应付,也许未必夜夜笙歌,到底多几个变化。
近来她也不大打扮,很多时给我们的感觉是有点疲倦,但谁有胆子及自信去批评她。
反正她之步伐与我们从不一致,大家熨头发,她留直,大家把头发洗直,她又熨发,人舍她取。
最近一次我间:“你在哪一家理发店?”
她说:“我一向自己洗,半年没上理发店久”真不得不服贴。
她梳一个阿婆髻。其实女人并不会因发型而变得年轻或年老。束髻跳芭蕾舞的小女孩仍然是小女孩,因缺乏自信,很多女人一过廿七八便爱打前刘海企图遮住皱纹,弄得不好看上去只觉油腻,适得其反。
或许外国人的诸般恐惧都搁在心中、我们看不出来。
或许她午夜梦回,痛哭失声,但这些没有人知道,我们看见的,仍是她的风光。
在一个偶然场合,她被我丈夫的一个老同学看见,人家即时惊为天人,要求介绍。
我丈夫想推:“现在这种独立型女性很多,何劳我们作媒。她们不大肯生育,不会是好妻子。工作又忙,说不定应酬比另人还多。”说了一大堆侮辱之辞。
我看不过眼,拍胸口说:“此事包我身上。”
那位同学欢天喜地的去了。
我被抱怨:“你干么接这个球?人家还会没有朋友?听说升职的时候花篮连房间都轧不下,直摆在走廊上。”
我笑说:“我虽只在小家庭中兜圈子,也懂得送花的不一定是朋友,朋友不一定要送花,这种表面功夫哈人都会做,你只要在高位上,那还少得了花友饭友。”
“真心朋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
“我愿意为她试一试。”
“当心碰一鼻子灰。”
“她也是人呀。”
“你敢不敢打件毛衣给她穿?你一定会想:她万一不穿丢进垃圾筒怎么办,一片心血付之汪洋。别野人献曝了,你认为难能可贵的东西,人家眼中不值一哂,人家道行多么深,不会因你高兴的事而高兴。”
我扮个鬼脸。
当时虽无作说服状,但事后也觉得丈夫说得对,他不会指一条黑路给我走。
故此包在我身上的这件事,迟迟不见实施。
那同学益发盼望,求了又求,求了又求。
我只得办一个茶会,请三五知己,认明大家聚一聚,并不是相看。
这才知道原来摆下筵席,不一定有出席的人,大家都说忙,茶会又无吸引力,到头来反而是外国人最爽快,答应来吃点心,到底叫她外国人,不是没有理由的。
那日一早准备起来,做这个做那个,又把发了黑的那套结婚礼物银茶具取出打磨,累得筋疲力尽。
早知出去吃算了。
但又怕胡乱叫几个菜没诚意。
到时大驾光临,只得那位老同学及外国人。
不相看也是个相看的格局。
外国人依然故我地潇洒,长裤衬衫,配条浦昔拉底的碎钻项链,出奇别致的配合,我放下心来。
潇洒或活泼或豪爽得过份,全部变为神经兮兮十三点,外国人永远适可而止,一点不着痕迹,捉不到半丝错。
她一头秀发刚洗过,还半湿,浓厚地散在肩膀上,她打趣自己:“像不像大野洋子?”
我连忙替她梳一条自头顶一直编下来的松辫子。
她闲闲问:“最近做些什么?”
“什么也没做,”我自惭形秽,“混日子。”
“不见得,孩子都这么大了。”
“孩子自动会大的。”
“不要妄自菲薄。”她笑。
我坐下叹口气,“也想看本正经的书,一打开,头马上痛,呵欠一个接一个,连主角名字都读不出来。”
“你看的是什么书?”
“马尔盖斯,我都买了全套在那里,看不到三页,精神又转到秘闻周刊上去。”
我们大笑。
外国人躺在我家沙发上打盹,用垫子搁脸上遮光。这就是不化妆的好处,行动自由。
那位老同学带了两盒蛋糕来。
我早己做了三种点心,吃到下个月也吃不完。
他指指沙发,意思是:她?
我点点头。
他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我咳嗽一声,她把座垫移开,微笑着打招呼。
气氛还过得去,外国人并没有把小时候的冷淡带进成年,不过老有点心不在焉,精神并不集中,对该位男士并无眼前一亮,他没有什么希望。
未了也没要人送,自己驾车打道回府。
家中剩下近一百块蛋糕,不知如何打发。
我同丈夫说:“其实那位先生条件不错……”
“告诉过你,不错是不够的。”
人家对她很满意。
“别再多管闲事了。”
太太们都爱做媒,因她们在小圈子内生活,自觉幸福非凡,便生出有福共享的伟大念头,认为有人接收才是生活真谛,非常天真。
我也是天真的一份子。
他们在事后并无联络。那位先生,没多久便成为一位女画家的爱婿。
我很唏嘘,把外国人当普通一个女子来欣赏是不够的。
自此之后,我没有再为什么人介绍异性朋友。
丈夫说得对,真是一宗吃力不讨好的事。
外国人对异性的态度,又那么冷淡。大概理想的对象还未出现。
我问过她:“要怎么样的伴呢?”
“伴?我朋友很多,什么样的伴都有。”她微笑。
“我是指终身伴侣。”
“我并不需要。独自生活很逍遥。”
“晚上怎么办?”
“睡觉,我没有失眠,白天为生活像只猢狲般满山走,晚上一倒在床上便熟睡。”
“睡前呢?”
“看杂志书报电视,要不在外应酬。”
“一辈子不结婚?”
她不肯再说下去,表情颇有点夏虫不可以语冰的样子。
或许她已有男友,不想说明亲友听。
她永远是我们这一堆人里最时髦的一个,大家密实的时候她公开一切,等到现在事无不可告人之际,她又是最沉默的一个。
亲戚中好几对夫妻正闹离婚。
表妹那一对至今尚有商有量,却无法在一起生活,分手仍是好朋友云云,不知做朋友可以做到几时,大抵做到表妹夫再找到女友为止。
表姊却与表姐夫大打出手,因他外头有人,吵得天下皆闻,她日日约了人诉苦,也不管是谁,哗哗哗说了再讲。奇怪,并无人笑她,大抵认为她那样的人说那样的话是应该的。
如果外国人透露一言半语,肯定立刻被人当笑话说一百年,因为外国人太强,再苦也得维持镇静,不可失态,但人们对于表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连表哥也要与妻子离婚,同学六年,结婚十年,孩子都小学毕业,仍得分手。
什么时候轮到我们?我并不那么肯定。
也许外国人是对的,她什么都见过,婚结不结无所谓,生活愉快至重要。反正结了也要分开,倒不如像她那样。
渐渐觉得外国人伟大之处,她总比我们着先机,咱们磨磨磨,好不容易看清楚一个问题,她早已实践,不可思议、聪明。
她几乎没成为我的偶像,故此见面的机会也频密一点。
她不大肯出来见人,所谓见得多,也不过是一个月一次。
她老说:“别将我神化,我也是逼不得已走走,才走出一条新路来,现在很多女性也跟我一样。”她笑,“离婚都离得七七八八,也早已不流行同居,反正生一个人,死一个人,生活越简单越好。”
每当过年,最羡慕外国人,连花都不必插,更不必拜年,备果盒,办年货,放假就是放假,真正的休息,没有亲戚上门,她自己也不必往亲友家串门,多好。
丈夫说:“当然,否则怎么叫她外国人。”
什么是非都没有,她根本不是这些人,管你们在背后怎么说她,眼不见为净,她要做的事多着呢,才不担心旁人怎么看她。
以前人们会说:“年夜饭都没处吃,多孤苦寂寞。”
现在因为同类型的人越来越多,才不愁没伴。
今年农历年,她在家做火锅,我本想去还她,谁知不晓得多简单,店里把肉类都给她切好,只要把菜洗一洗,便可以下锅,朋友带着礼物一个个上来,谈笑风生,我都不肯离去”。
在家要,我这个做媳妇的年年要服侍公婆吃三餐,婆婆很疙瘩,只只菜嫌味道不对,佣人很生气,她也不高兴,加上孩子们的喧哗,使人头痛,“新年一连三天假,是我一年一度的大考验,书房一桌麻将,客厅又一桌,又嫌我们的牌不顺手,要自备那种特大的广东牌,震耳放声,所以我巴不得避到外国人家中去。
在她那里,热闯也别有格局,客人妙语如珠,再普通的话题也变得精采万分,大家是知心朋友,唇枪舌剑也是对事不对人。
在家中,我略有倦意或不耐烦,一些嫂子就冷言冷语:“五嫂特别清高,五嫂看不起我们,五嫂是文艺青年出身。”务必把人说出火来,几十年亲戚做下来没有一点真心,真令人心冷,她们老是怕人笑,于是光笑人。
是,我并没有把她们得罪,但渐渐就避开她们,除非过时过节,避无可避。
我曾苦笑着对外国人说:“将来我与某人有什么三长两短,可没人同情我。”
“放心。”外国人笑说:“她们再同情你也救不了你,表姐娘家亲戚加起来如一队兵,个个同情她,个个受过她恩典,也选是帮不了她。”
“可是一样有人同她吃茶听她诉苦。”
“你肯付账,还怕没人来充听客。”
“你肯来吗?”我问。
“不会的,你们两口子不会的。”她狡桧的说。
我当然希望不会。
略有假期,她就往外跑,走遍大江南北,能够为一个毕加索画展飞一次巴黎,不停的吸收,除了好学,也得有那个精力。没生育过到底两样,像我,元气大伤,一条背脊骨坐久了都直不起来。坐长途飞机好比受刑,苦不堪言,可免则免。
买了成套道具去做健美操,一下子孩子病了,一下子佣人请假,有时候自己懒,大多时候有约会,一年的学费学不到十次,给丈夫讽刺数句,索性退出,仿佛什么都做不成了。
没有恒心是我们这干太太的通病,不比外国人这种性格上,肯同自己狠心,咬紧牙关来做。
比四嫂六嫂强是没有用的,既不屑同她们伙在一起,又不够资格同外国人平起平坐,这是我的苦恼。
没有人正视我的烦恼,都认为我太舒服太空闲想得太多,自作自受。
外国人诧异的说:“不满现实?至少你在生病的时候可以尽情休息,我同你说,多少个发寒发热的早上我巴不得死在床上,一了百了,不必再撑住写字楼。我最大的敌人是闹钟,哈哈哈,每早一响巴不得把它睬个稀巴烂。”
笑得她。
过完年就听见她找到男朋友。
六嫂说的:“以为是什么大老倌,原来是个小职员。”
真势利。
不过我也有同感;真的怎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挑这么久,如果嫁洋人,至少有名衔,嫁唐人,也不该是泛泛之辈。
丈夫去打听过,
回来说:“不算是小职员,收入颇丰厚,而且公认是个人才。”
“样子如何?”
“很稳重。”
“英俊吗?”
“男人要英俊干什么?”丈夫不以为然,“男人最重要有学问,第二要人品好,余不重要。”
他说得很对。
“漂亮会玩的浪子岂可托终身。”
“对不起,你要问请你开口,你同外国人这么熟,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我却真开不了口,怕外国人怪我多事。
一直憋着,见面也不提,希望她主动说起。
不过似她这般注重个人私隐的人,一百年不提起也不稀奇。也许只是普通朋友。
过数月,传说渐渐沉寂,仿佛没那回事。
我又问丈夫,“是否疏远了?”
“我怎么知道。”
“去做探子呀。”
“对不起。”他笑,“我不懂探听。”
但到底还是把消息带来:“那位先生列美国去了。”
“怎么好好的又冷下来?”我大失所望。
“他移民。”
“外国人为什么不跟着去?”
“她不喜欢美国。”
“什么,外国人不喜欢外国?”
“哎,猜不到吧。”
我忍不住,便跑去问她,“你怎么不趁机到美国去瞧瞧?”
“瞧什么?我一年上七次,有哈好瞧。”
“我以为你会习惯美国。”
她微笑。
我埋怨,“你老毛病又来了,人家急着住外国跑,你却悠悠然留下来。”
她第一次直认不讳,“是的,一窝蜂的事有什么好做。”
“可是跟你前途有关。”我急。
“我的前途?”她哈哈地笑出来。
我马上后悔,还有什么人安排白己的道路比她更好,我担心得太多余。
她温和地拍拍我手,“放心,我自有打算,目前我还是在本市过比较丰盛的日子,在这里,我至少还有点特权,而这些权利,是我努力十年所赚回来的,如无必要,不想丧失。”
“那位先生也真是,”我不悦,“怎么不肯牺牲一下。”
她终于露出一统感慨,“现在咱们才聪明呢,哪肯委屈自己,一切要天时地利人和配合才肯顺便讲一讲感情,别怪他,我也不肯牺牲呀。在一间公寓内煮三餐过下辈子?住宅,我有。美金,我也有。护照,我早申请到。我不肯去。”
“或许他爱你。”
“像我这样的女子,维修得如此好,要找爱我的男子,实在不必路远遥遥赶到北美洲去。”
外国的生活,也许她已经受够了。
她就是那种无端使侄子承受一笔不大不小遗产的姑母,因为她没有家庭,没有承继人。
我想起来,大表哥的儿子仿佛要纺婚,等这个孩子生孩子的时限,我们全部升一级,外国人本来已经比我高一辈,现在更加不得了,乖乖,待我算一算,打她将成为什么。
她是我表姑,我两个孩子已经叫她姑婆,待表兄的孙子出世,她就成为太姑婆,我的妈,辈份大成这样,谁猜得到她是个时髦女性,云英未嫁。
外国人很乐,频频问我:“生了没有?大表哥做祖父没有?”
“大表哥才五十二,如今年轻人并不肯早婚,他长子在加拿大留学,书没读好,不知忒地,看中唐人街杂货铺店主的女儿,立刻决定弃学从商,气得大表哥发抖。”
他带着小妻子回来探亲,咱们都去见过,一对年轻人穿得很朴素,毛巾衫洗得褪了颜色,牛仔裤还是喇叭裤脚,头发没个式样,看得出是你同我剪我同你剪,在外国,一切从简。
那个小媳妇很热情,一直站着为三姑六婆布菜,并不介意人家怎么看她,反正是客,又不打算同我们过一辈子,但大表哥却不满于她这种美德,这种媳妇在他家用不着,他要的是一位香港小姐,在儿子拿到专业或博士资格后才同她结婚。
人生不如意事常。
现在我们专等这对小夫妻生孩子。
在外国出生的华裔孩子们是有个印子的:皮肤很好,身体很壮,粗犷,疯,快活,不再会中文,也不在乎。
我忽然明白为何外国人不肯跟那位先生前往北美,太浪费了,要那么细致的女子,抛弃所有才情,反璞归真,若不到生死开头.她是做不到的。
光是一件牛仔裤自三岁穿到七十岁就不可能。女孩子应该常常有机会穿水彩颜色的沙裙。外国人一到外国,特色展览不出来,也就好比终身穿牛仔老布裤。
奇怪的是,欧美的唐人无论住大城或是小镇,除非是学生,或是带着三百万美金过去做寓公之辈,衣着总是随便过度,透着狠狈,没法度,入乡随俗。
外国人早看穿这一点。尽管她肯做亲友的移民顾问:如何打包,如何寄箱子,但她除了出差旅行,没动过其它念头。
丈夫说;“真本事,要紧开头都没有商量的人。”
我始终怀疑一个女人不可能如此自给自足,她一定有个秘密情人在某处。
在他面前,她也使小性子,发脾气、撒娇、抱怨、诉苦、胡调、哭泣、欢笑、吹牛、自负、沮丧、悲观、落寞、低寂及孩子气。
我们看不见的事,并不见得是她不做的来。
她不过处理得好,七情六欲不在公众场所展露。这才是她至高至大的本领。
丈夫对我说:“大儿明年升中学,你考虑一下,看是否要把地送出去。”
“我不舍得。”
“总要出去的,我对本市的教育制度没信心。”
“才十二岁哪。”
“男儿志在四方。”
“我同外国人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家逢有事便找外国人做顾问,她自己万一有事,找谁商议?”
“她?”一我发一阵子呆,“她那么强,她自己会想得通的。”
“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谁敢替她出主意呢。”
“给你作外国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摇头,“不做不做,但我喜欢有她这么一个亲人,强壮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们来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倾诉,求她解决,却从不问及他的需要。外国人嘛,同我们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这个绰号不是白白得来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让她享受。
我遗在编织件兔毛毛衣,准备在稍后送给她。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没有身分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主妇。
我是中国人。
她是外国人。
分别就在这儿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国人与我,是永远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赞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赞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两个月,远远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么新的题材,与我通了许多长信,也说过上万元的长途电话,最后觉得闷,决定回来。
我去机场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层风霜。看得出心理负担很大。
你看你看,艺术家也不好做。
他皱起眉头,“真伧俗,开口都是钱。”
我一点都不生气,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写一个移民的故事。”
“何劳你写!!!本市每个家庭都有亲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闷。”
“我写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当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过黄连。”我挥舞双手。
“你再这样咱们就不用说下去。”
这种题材也不新鲜:辫子、小脚,铺铁路,开洗衣店,受歧视,遭侮辱……
他双手捧住头丫,“那写什么呢?”
“回家再说吧。”
在车上我要求他写一个女强人甘心跟一个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帮他赚钱,他却把钱取回去喂原配与孩子,充满矛盾冲突……
“天方夜谭。”大成说。
“哎唷,可是能够满足一些男人呀,令他们觉得红颜知己仍然存在,尚未灭绝,多好。”
“没有人会看这种令人生气的小说。”
“不一定,我个人最恨“掀开社会阴暗面”的小说,越黑越有深度,父亲嗜赌,母亲生肺病,儿子带毒,女儿是妓女.,在一个雷雨之夜,齐齐服毒自杀──是谁的错?社会的错!金钱是万恶的.温情是永恒的。”
“你没有同情心。”
“你会写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笔法,你会做得成功。”我说:“还有,对了,美姿画报找你写小说。”
“你怎么知道?”他有点兴奋。
“我听的电话,每千字四位数字,请你立刻同他们联络。”
他很高兴,“美姿的要求一向严格。”
我看他一眼,“不过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写美姿。”
“为什么?”他愕然。
“人家每个月出两期,期期销十多廿万册,太流行了,这么流行,怎么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么严肃得起来?”我强忍着笑。
他怔住,认真的思索起来。
他这个人最近有点走火入魔。
评论家把所有的文章分为明类:流行作品绝非文艺,凡是文艺必须曲高和寡,然后又慨叹文艺刊物都关门,没有读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该等作品打入流行类,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我说下去,你要写文艺作品,就必须放弃广大的群众作读者,只被少数的评论家品赏,评论家本身有没有作品不打紧,他不会写,他会批评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赏?”他天真的问。
“谁肯承认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说,做不做得到?”
“你真狡猾。”
“社会的错。”我挤挤眼。
“有时很坏的作品也能得到好评。”大成不服气。
我笑,“噫!你妒忌,你够胆说人家的作品坏。”
他沉思。
“大成,别再想下去,出版社来催稿了。”
“我还没有题材。”
我怕他在一夜之间白了少年头。
“你以前说的,大成,顺手拈来的题材最好。”
“不可以,读者要求不一样了。”
我很替他难过,他说过,一个写作人最怕碰到这种关口:文恩干涸。
到家没多久,他便成为忧郁小生,深居简出,也不再接受访问,亦不搞宣传。
我很怕他会得在本市消失。如果他一直有作品面世,那不宣扬也不打紧,怕只怕一无作品,二不露面,一下子他就遭淘汰。
一日半夜,他打电话来,大成承继了许多候活晓治的习惯,他甚至不在白天与人聊天,因为他说黑夜令他觉得安全。
他说他要写一本小说。(语气像他从前根本没有写过小说一样,一点信心都没有。)
“用什么题材?”我怕扫他的兴。
“我做了许多资科搜集,我要写三十年前的上海。”
我不出声。
这也很容易,随便找一个五六十岁的上海人,就可以从他口中得到一切资料,这有什么稀奇,很枯燥的题材,我看不出为何八十年代的读者要对三十年前的事感到兴趣。
但我不敢发表意见,我怕他更加意兴阑珊。
“战争场面很难写。”他说。
“你可以写
“冲呀”……”我忍不住说。
“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同你说了。”
“大成,为什么一定要战争?”
“战争铁蹄下的人民是伟大的。”
“大成,我们不伟大吗?努力建设一个这样先进而繁荣的城市,每个市民都有发光出力,你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取材?”
“写一个富翁白手成家?”
“不,大成,写一个中等阶层的白领在他工作岗位的斗争已经可以了。”
“太普通了。”
“我知道。就像画家说画人太不讨好,略为出错就吃不消兜着走。画鬼最容易,谁见过鬼?”
“你见鬼。”
“大成,无论写什么,别毁了你自己。”
“你怕什么?”他诧异。
我伯他会服食药物来刺激思路,又没敢说出来。人与人之间,已经长久没有正式交通了。
“至要紧是写,”我说:“明天开始吧。”
“我不想再写没有意识的作品。”
“什么是有意识,什么没有意识,让读者决定好不好?”
“读者最没有意识。”
“这样说是很危险的。”
“真的,谁写他们都看。”
“那为什么美姿画报要出高价找你写?”
“这是老板的虚荣心,他们喜名牌货色。”
“那么开头你亦是寂寂无名之辈,你是怎么成的名?”
“因为我比别人肯写。”
我忍不住说:“大成,当然是因为你一直比人写得略好,读者与老板都对你有信心。”
“是吗?”仍然自卑。
我现在发觉了,要害一个人,千万别把那人批评得一文不值,要赞他,把他赞得上青天,下不了台。大成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我说:“大成,赶快写。”
“我已经尽力,写不出。”
“大成,千万别这么想。”
“你会不会救我?”
“如果我做得到,大成,我一定为你做,但别忘记我是外行。”
“但你是一个读者。”
“我说的话你又不相信。”
“你说来听听。”
“大成,我只有一句话,请写。”
“这算是什么意见?”
“大成,我觉得你已经住在一只茧里,很难接受外头的意见了。”
说得严重点,他几乎已经病入膏肓,他一定要自蛹进化为蝶,事不宜迟。
“快动笔吧。”我说:“我来帮你做大纲。”
“真的,”他喃喃说:“你写得一手好字,我真惭愧。你懂电脑,我不懂,我会写字,你也会。”
“会写字不一定会写小说。”
“你太看得起我们了,不会写字的人,也会写小说。
“出来看电影,大成,有几套非常好的科幻片子上演。”
“我不想出来。”
“别走进死胡同,我找人出来陪你聊天。”
“谁?”
我说了几个名字
他沉吟说:“若果是他们,我情愿看电视算了。”
“大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些人纵有千般不是,也都是老朋友,怕什么?”
“我心情不好,无话可说。”
“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怪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
咱们一行三人也去看过电影,妹之同房一句评论都没有,她在场与不在场都一样,静得离奇。
只一次,我们看很普通的文艺片,我偶然转过头去,发觉她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吓得我连忙别转头,不敢再看。
一定有心事,剧情并不感人,不知什么触动她的心事。
隐约只觉她五官颇为细致。
散场大家装没事人一般,我也没同妹妹说起。
真是神秘,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倾诉的,何必把痛苦埋在心中,真笨,况且又不流行这样了。
我很留意这个女孩子。
有一两日不见她我也会问起她。
妹妹说她生病。
“真可怜,感冒发烧,躺足一星期还没复元。”
我说:“你们女孩子吃得太少,一病就不能恢复。”
“谁做给我们吃呢,饭堂那几只菜式,看了使人流泪。”
“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不自己弄。”
“算了吧,哪来的时间,读书要紧。”
妹妹喂同房吃药,我在一边看。
那女孩子很委靡,扶着妹妹的手,也不吭声,把一杯清水都喝尽了。
我问:“她父母亲人呢?”
“都这么大了,不过略发一两度烧,何劳出动亲友。”
“很可怜。”
“病完又是一条好汉,你少担心。”
“为什么不回家?”
“不必太严重,在宿舍反而有人照顾。”
那女孩的病一直没好,妹要去面试,托我照顾她。
我只得顺带去看一看她,尽一下朋友的义务。
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埋头苦睡。
厨房里放着妹妹替她准备的白粥及冷开水。
被子盖得很紧,一额头的汗。
我看得实在不忍,绞了热毛巾替她擦汗。
她睁开眼,病迷糊了,问我要水喝。
我说:“我看还是进医院吧,好不好?怕有并发症。”
她摇头,我喂她喝水。
“我去请医生。”
她亦摇头。
我不去管她,立即通知相熟的大夫马上来一次。
她睁大眼睛一会儿,又复闭上,叹息一声。
我拨开她的湿发,替她换过一张毛巾被。
她忽然说:“没想到你很会服侍人。”
我第一次看清她面貌,异常清秀,不过苍白得不似真人。她还有心情说话,证明没事。
医生来了,诊治过便说:“生病也得吃饭,整个人饿软,看上去自然可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大夫走后我准备食物。
她又打算睡,我摇醒她──硬是逼她吃东西。
“你走吧,不要烦我,让我一个人。”
我不理她,差点没捏着她鼻子把白粥灌下她肚里。
她挣扎,我大力按着她,不知情的外人看了以为我非礼她。
我问:“你有多少天没有米下肚了?”
她只得忽忽喝了一碗粥水。
我为她擦嘴,担心她会呕吐,幸亏没有,她喘息着躺下。
我喝道:“不准睡,听音乐。”
她瞪着眼,像是不信有这等野蛮人。
我说:“睡了七日七夜,什么都睡够,不许你懒。”
我用几只枕头垫着她背部,让她坐在床上。
真瘦,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女孩子,顶多只剩下四十公斤。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我顺手拾起一本书,“一百年的孤寂”如何?”
“我想你离去。”
“不可以,我要等妹妹回来才走。”
她几乎哭,“你别折磨我,我是病人。”
“病人?感冒算病?”
我打开书之第一页,“这是一本很沉闷的书。”
“求求你放过我。”她终于哭了。
眼泪如豆大,珠子般淌下来。正要逼哭她,哭是发泄的最佳方法,消除紧张。
哭半晌,她抹干眼泪,赌气不睬我,但脸上开始有点生气。
“下床来走两步,来,行行血气。”
她推开我,不用我扶,自己走到洗手间去。
我这个褓姆做到足,她会恨我一百年。
出来时她梳过了头,扎马尾巴,脸色再坏,也比刚才好得多,她嘴唇抿得很紧。
我说:“我给你榨了橘子汁。”
硬把吸管塞到她嘴里去,她知道同我斗无用,只得乖乖吸尽。
我又把无线电视开得很大声,让她睡不着。
下午妹妹回来,她委屈得忍不住,马上同妹告状,我暗暗好笑。
妹说我过份。
“她患自怜症,借些荫头躺床上不动,怎么可以随她沉沦,”我不以为然,“没病也躺出病来。”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若果没有同情心就不会做足一天老妈子。”
我自己打开门离去。
过几天她的热度退掉,恢复正常。
必然是失恋,才掘一个洞把自己放进去。这也好,有些女孩子感情一受挫折,便大大的自暴自弃,张三李四,先混着玩再说,更惨。
“她是不是失恋?”我问妹。
“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说。”
当她再出现的时限,苦闷期已经过去,我不相信那是同一人。
她穿一件圆裙,身材姣好,薄薄化妆,双眼灿若明星,是一个值九十九分的女孩子。
她决定重新开始做人,毫无疑问。
妹妹也说;“没想到她略为打扮,竟这么出色。”
“你也没有见过她这副标致样子?”
“没有,我以为她只有套运动衣。”妹妹笑。
但是她对我,比以前更不如,她认定我害她,不肯同我说话。
我们亦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我解释,“为你好,失恋又不是世界末日。”
她“霍”地转过头来,“谁说我失恋?”
“猜都猜得到。”我似笑非笑地看住她。
“最恨自作聪明的人。”
我摇摇头,“不要恨,对你自己无益。”
“真不明白怎么如此可爱的妹妹会有这么讨厌的哥哥。”
我有一丝悲哀,嫌我呢,也许我热情过度,自取其辱。这是我一贯作风,也许应该改一改。当然我对她有特别好感,不然不会惹她厌恶。
我耸耸肩,自己下台,“不高兴?没法变,我不说就是,自古忠言逆耳。”
她也觉得话说时过重,呆在那里。
我礼貌地向她道别,心中忐忐。说话,多管闲事活该有这种下场。她管她藏在洞中,与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她的选择,我们做朋友的要尊重她的意愿,只要她认为值得便可以,这是她的生命,我感慨的想,她爱怎么就怎么。下次看到人跳楼,也随他去。
难怪城市人感情越来越淡,都是遭遇太多滑铁卢后学的乖。
之后我见到那怪女孩使有点儿僵,仍然维持风度.但不似以前般轻松,妹看不出毛病来,当事人是觉察到的。
我不该挖她疮疤。
谁没有伤心处,她努力要忘记要克服,我偏偏去触动她心事,咱们两人都不够大方。
因为我明显的吃亏,怪女孩对我有歉意,有意无意的对我略为友善,我也有自尊心,这种故意给我的脸色,我不稀罕。
出此我也有些僵。
妹妹问我:“你怎么?买了票子也不去看戏,神经病,这么做作,活该你没女朋友。”
怪女孩抬起头,“不看电影倒罢,我有两张小提琴演奏会票子,浪费可惜。”
她约我?她主动约我?
我呆在那里。
妹妹推我一下,暗示我鸿鹄来到怎么还不接住。
“是是,什么时候?”再有芥蒂也只得尽释前嫌。
“明天八点。”她说。
真奇怪。一下冷若冰霜,一下子又开暖炉,等真的单独见了面,又无话可说。
不可否认,我对她有额外的好感,也许因为两人都这么倨介谨慎,也许因为她长得好看。
会场中两人各自集中精神欣赏节目,也无交谈,提琴手名不见经传,技艺奇劣,我甚觉痛苦。
但有怪女孩相伴,略有补偿。
散会松口气,小敢作出不耐烦状。
怪女孩嘘一声:“惨,坐得肌肉麻。”
原来她有同感
,我即时说:“我耳膜痛。”
两人齐齐嘴咒学艺不精之人,累听众受苦。
气氛顿时和洽起来,我们去吃饭,上主菜的时候,她向我道歉。
我反而不好意思,“小事记在心上干什么。”
她讪笑我,“是小事?我看你我都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中太久了。”
我脸一红,她说得是,何必假装,我说:“现在真的不在心上了。”
她点点头,“我们仍是朋友?”
我看看她,两个人都不是容易找朋友的人,太敏感,又多心,故作大方潇洒,心中狭窄,一点事反覆地前思后想数十遍,务必要想出毛病来方肯罢手,毋友不如己者,可是对牢比自己高超的人,又会白惭形秽。
脾气又臭又硬,不爱示弱,内心却懦怯,唉,如果她像我,那可怎么办。
“仍是朋友。”我终于说。
我从此不提失恋这两个字。
做朋友要通明,切忌查根问底,不提就不提。
我们之间经过数重转折,过招姿势含蓄,仍没有人发觉。
开头我确把她当一个朋友,后来收回友谊,第二次再伸出手,又不甘心做普通朋友。
感情完全变质,她是知道的,这么聪慧的女子,有什么瞒地过她呢。
打扮起来,她另有风格,你很难指出她什么地方美,或许是一股不可言传的气质,使她鹤立鸡群。
她常常说:“美或不美,是我至低的忧虑。”
但是像所有女性一样,你称赞她,她还是高兴的,纵使深沉的她会怀疑你的用心。
我却一直记得她病时惨白的脸色。
是谁害她的?恐怕会成为秘密,除非她自己愿意说出来。
妹妹同我说:“为着方便你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应常搬出去住。”
我反问:“你以为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当然。”妹妹说得理所当然。
“我看不会,我比较相信火辣辣一见钟情,扭股糖式的爱情。”我开玩笑。
“你怕难为情,不会投入。”妹妹看死我。
“可是都爱情有魔力,当事人会身不由己,蓬的一声坠入情网,不能自救,然后灵欲合一,两人融为一体,日日夜夜不分离,燃烧起来,至化为灰烬。”
妹妹待我说完,“就这么多?”
“旁人觉得他们丑态毕露,欲火焚身,他们不自觉,认为爱情至高境界,就该像他们。”
“反正你做不到。”妹妹说。
“温吞水感情很难进展到谈恋爱。”
“大家加把力,拉拢它。”
“但到有一日,你看见你的真爱,一颗心碰碰震动,悔之已晚。”
“别嬉皮笑脸的。”妹抱怨,“老实一点。”
“说正经,我不过是她过渡时期的一个饭友,她还没从上一宗感情恢复过来。”
“我从来没见过她的前度刘郎。”
“你认识她有多久?”
妹不语。
与怪女孩谈得投机的时候,她的自卫防线会得松懈,露出极之脆弱的一面。
她甚至会得意忘形的问:“我们能够结婚吗?像我们这样可以维持到三十年后吗?”
别误会她想结婚,只不过一时高兴,就像得罪了她,她会说:“我不再爱你了。”千万别误会她从前有一度曾经爱过我,一切都是玩笑,说着白相的,只有最潇洒的人才经受得起。
我苦笑,这简直是逼着我做一个倜傥风流的人嘛。
这么熟还尔虞我诈,太没意思。
人们到底是怎么一下子撕下面皮霍地一声跑去租房子同居的,不可思议。我们两人的矜持期维持得太长久了。
一日自早到晚,她都吞吞吐吐,像是有话要说口难开。我莞尔,怪脾气又发作,活该,我也不去催她。
她用手抱着头,下巴放在膝盖上,像是在躲避将落下来的炸弹,她说:“其实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搜索枯肠,也不知道她何所指,只得呆呆的看着她。
“是的,我是失恋。”她说。
我一愕,终于承认了,不知动用几多勇气才有胆子说得出口,我很佩服她。
我小心翼翼的说:“两百年前的事,还提来作甚。”
“你不要听?”
我坦白的说:“老老实实,所以不听,情愿不听,说什么都事过情迁,多说无益。”
“心中有团秘密,总想找个人倾诉。”
“有时候秘密是要守的,”我说:“不必说出来,你私人的事,有权守秘,我个人最不相信大摊牌。”
其实这算是什么秘密,不外是所托非人,痛苦不堪。自社十娘到如今,流行数百年,毫无新意,奇是奇在当事人无论生在什么朝代都把这种平常事视作奇耻大辱。
“从头再来嘛,别放在心中。”
她看着我,非常失望,“你怎么像其它人一样,说些陈腔滥调?我并不想博取你的同情,你不用安慰我。”
我说:“你这个人特别多心,太难侍候,我说什么都错,决定忘记就立刻忘记,婆妈作甚?”
她仰起头,大概觉得我说得有诚意,忽然过来拥抱我,真出乎我意料,这种外冷内热的怪人最吃亏。
我轻轻的拍她肩膀,“来来,快快忘记。”
自那日起,真正连妹妹都发觉我们很亲近。她说她没想过,我们会有这么好的结果。
我倒是真的全心全意对她,虽没有说明,行为举止己表露得很明显。
她与我谈到很琐碎的事,童年时游戏所遇到的挫折,她母亲生前所擅长做的点心,中学最喜欢的科目,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无所不谈。
但是我们没有去跳热舞、亦没有烛光晚餐,大多数时间去乘车子兜风,或是在宿舍做一顿好的吃。生活过得舒适平安,她便胖起来,神采比从前好得多。
正当我们进行得很顺利的时候,忽然她同我说:“我又看见了他。”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我倒一听就明,“他”还有谁,当然便是那个人。
我在等下文
“是他先同我打招呼。”
“你说什么?”
“我说好。他长胖了。地说我气色很好,比从前漂亮,亦比从前爱笑。”
“你们谈了很久?”
“没有。我问他有什么新闻,我手上提着许多东西,他开车送我回来。”
“他没有变?”
“没有,只是长胖一点,仍然很英俊,我一直问他有什么新闻。”
“他跟女友在一起?”
“没有,所以我问他那段罗曼史如何,我们打那个时候开始就没有再见。”
“他如何回答?”
“他但笑不语。”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脸上陶醉、惋惜,又略为痛心的复杂表情令我醒觉,我知道得已经太多太多。
朋友,当一个女人把什么事都向你说明的时候,不要庆幸,那只不过说你对她并不重要,她才不在乎是否会在你心中造成不良印象。
我黯然。
那位仁兄,值得她这样对待,一定有他的条件。
我,我怎么办?
理应大方点,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供应感情。但是过去的事可以不理,目前的事又如何?
与从前的朋友打个招呼,应该没事吧。
她并没有把我蒙在鼓中,一直供应消息给我。
“如果他叫我出去,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有叫你没有?”
“我们通过电话。”
我不出声,自己觉得连身上的皮肤都转了颜色。
“你不会不高兴吧。”
“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你交朋友。”
还得笑着解释给她听,装作很了解很有信心很温柔的样子。
这分明是一人踩两头船。
我的心渐渐冷下来。
轮到我了,成日穿着套运动衫裤,也不大肯除下洗涤,无所谓,马马虎虎过日子,反正做学生只要做好功课,没有人会追究什么。
不起劲。一切都漏了底,约她,她老实说要同别的朋友出去,声音出奇的活泼快乐。
我也懒得问那些朋友是什么人。说穿了又如何,要绝交随时可以做,何必一定要捏些把柄在手,心中有数。
妹妹说:“你们最近又不常见了。”
“唔。”
“怎么搅的,忽冷忽热。”
“她这个人怪。”
“你何尝不怪。”
我苦笑。
“她要搬出去。”
什么?事情定有出乎意料的发展。
“你不知道?我看你也不知道,你真胡涂。”
她不同我说,我自然不会知道。
过两日,她同我说明白:“我下个月搬出去,找到一层公寓,比较自由一些。”
我很没有风度的问:“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
她一怔,马上乐意地回答:“两个人。”
看,拆穿又如何,她并不怕我,说明之后反而如释重负,是我自己多嘴,招致更大的侮辱。
戏只得做下去:“重修旧好了?”
“是,真想不到,原来他也同样的想念我,分开一段时候,才知觉对方难能可贵。”
“真值得高兴。”我说的也是实话,“有很多情人,一分手就永不见面。”
“我原也以为如此,我早知你会替我高兴,你妹妹说你会觉得伤害。”
“她不是男性,不知我意愿。”
“你真是个大方的人。”
“改天来看你。”
“欢迎。”
谁还再会去看她,说说而已,心里的感觉,只有自己知道。脸色渐渐发灰,人变得没精打采,功课也散懈。
妹妹说:“算了。她那么怪,离离合合,视作平常,与你也并不是德配。”
我白白填了她的空档,幸亏涉足不深,犹能自拔。
我像脱了层皮似。在妹家看电视,也总挑暗角落里坐,不换衣服,不剃胡髭。
她的朋友说:“你家总有这么一个人:水远看不清他面孔,感觉上他脸黄黄的,也不出声讲话,似营养不艮,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着电视的荧光幕。”
他们也问过妹妹,这个怪人是谁。
当然,他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可以猜得到。自古到今,不外是遇人不淑,遭人所弃,但不知任地,当事人总还有切肤之痛。
美女:
小王打电话来,一定要我同他的新女朋友拍一辑照片。
我没有兴趣。
拍美女照,千篇一律,没有挑战性,总之要拍得比她们真人年轻,比真人漂亮,大功告成。
我甚至不再拍风景及静物照片了。
最近我与国际地理杂志合作,出发到南太平洋珊瑚礁一带,跟海洋生物学家合作,拍摄该区独有的一种虾形微生物,从它们孵化到生长,所有过程都记录下来。
这个差使令我忙了一年,我狂热地跟着一班科学家,在一只机动帆船上每天工作十六小时,晒得头发呈金棕色,皮肤黑得发亮。唯一上岸的时间是冲晒底片。
拍美女照片不再是我的兴趣。
我下一个目标是跟考古学家到庞贝古城去看最新的发掘。
所以我同小王说:不,我没有空。
事实这不是借口,我忙得不亦乐乎,手头上有千多卷底片要一一整理。
小王说:“你一定要答应,她是一个罕见的美女。”
我笑,“小王,世界上美丽的事物多得很,不止是女人,男人最大的毛病,是迷色。”
“有谁似你这般清心寡欲?城里谣传你是同性恋。”
“是吗?”我开他玩笑,“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当心我揍你。”
“说真的,我下星期就要到美国去,有空大家吃顿饭是可以的,同美女拍照就不必了。”
“多年老朋友,一点面子都没有。”
“反正是美女,谁拍都是美女,在即拍即有亭子里拍也一样。”
“不同你说了。”
我挂了电话大笑,美女。小王的美女一向是个笑话,他爱上谁谁就成为美女,他一年起码爱上三十个女人。这是有钱财无才能的公子哥儿唯一的消遣。
隔了一日,我正在家中吃烟三文鱼夹小麦面包的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在等谁,通常我不会开门。我喜欢把时间留结自己享用,所有不速之客,包括在电话另一头或是站在门口的,都会被我拒之千里。
我没有打算去应门。
我看着电视上麦根莱与康纳斯比赛网球。
但是门铃响个不停,还有咚咚咚擂门声,夹着“你这混球,我知道你在屋内,你这王八蛋一定是收着个男人,你不开门的话,我就把你的臭史扬遍全城。”
我很恼怒,只得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我扬起我的拳头,喝道:“你这毛虫,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小王用两手合住我拳头,立刻急急赔笑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恕我用了激将法,我带了三瓶好酒来,我们把杯谈心如何?”
“跟你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不是黄就是赌。”
但小王这人至少有一个好处,他自己爱乱盖.,但亦从不为朋友的刻薄话生气,他就是这点大方,所以他朋友多。不比有些人,由他来做,是幽默,朋友做来,是缺德。
“进来再说。”他笑嘻嘻地。
这时我才发觉他拖着一个女郎。
很年轻美艳,浓妆下的脸带七分稚气,足比她男伴高半个头,打扮得叫人一见难忘。
这大概是小王口中的美女了。
确是个美女,但这种美女在本市,多是没有的,三十万个总挑得出来。
我说:“半小时,半小时后我要休息。”
那女孩子似洋娃娃般跟着小王进来,乖得完全没有主见。
我没有多说话。
取酒杯的时候小王跟进厨房。
我问:“就是替她拍照?”
“是。”
“干什么的?”
“模特儿。”
“现在你照顾她生活起居?”
“是。”
“你少糟塌人家。”
“这是什么话!”
我讪笑,我又来多管闲事了,这又不是强抢良家妇女,在现代社会中,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你情我愿,互相交换。
我说:“也许把化校品洗掉会好看一点。”
“随便你怎么说。”小王恳求。
“你要她的照片干什么?你可以对牢她真人,爱怎么就怎么。”
“说得真难听。照片不是自用,告诉你她是模特儿。”
“不,我不拍美女照。”
“一切还不是钱的问题,候活晓士说的,每个人都有个价钱。”
我冷冷的看他一眼,“那自然,你若开张十万港元的支票出来,我将就着,也替你做了。”
没想到他立刻自怀中掏出支票簿子,“好,闲话一句,这价钱还算公道,以你今日的名气也值此数。”他大笔一挥,签好支票给我。
我自己夸的海口,把话说满了,只得接过支票,还咕哝着:“为这妞,花这么多,值得吗?”
小王苦笑,地说了一番令人醒省的话:“我这个人,除了有钱,还有什么好处?人家的青春可只有这么多,一去不回头,能够叫她欢喜,我义不容辞。”
我很感动,拍拍他肩膀,“小王,别看低自己,你是个可爱的人,你最大的优点是大方。”
他说:“也有人说我是充大头,他们说根本不必花这么多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待遇。”
“有很多东西是无价的,出得起花得起,就不应计较。”
“我也这么想。这样吧,我叫她明天来。”小王说:“这批照片对她来说很重要,印了小册子,她可以拿到模特儿代理人那里去。”
我问:“你要带她去哪里?”
“纽约。”
我吹口哨。“嘘。”小王真是不遗余力。
她是块好料子,我要捧红她.。光给她钱是没有用的,但是栽培她可以使她一生受用。”
“太伟大了。”、我笑。
“明天她会来找你。”
“明天十时正。”我说:“叫她不要迟到。要讲究气派,首先得学准时,只有最最小家子气的女人才迟到。”
“得令。”
从头到尾,那个洋囡囡没有说一个字。
也好,都说大部份美女不适合张嘴说话,至少她肯不张嘴。
第二天她来了,根准时。
小王的司机把她送来。
打开门,我没把她认出来。抹掉化妆,她精致的五官才完全显露出来,她穿牛仔裤与白线衫,长发披肩。
我让她进来,请她坐,端详她。
好皮肤好牙齿好头发。
尤其是那头浓厚乌亮健康的头发。好身裁:大而紧的胸、细腰、长腿。
但是最突出的还是五官的组合,眼睛很美。
我说..“化个妆我看看,可以浓一点,但是不要用鲜色,用浅米色调。”
她很听话,立刻动手。
每个模特儿随身都有一只大袋,里面藏着百宝。
一小时后,她已准备好,打算换衣服。
我摇摇头,“不用换衣裳。”
她略表意外,但一贯地听话。
我捧着照相机很久。如何拍得与众不同?也许我放弃拍美女的原因便是根本无法拍得与众不同,那还不如不拍。
脱光衣裳?剃掉头发?都有人放过,甚至有人躺在棺木中。
我呆在那里。真不容易。
她很紧张,有点心怯。
我说:“我在构思,你随便走走,放松自己。”
怎么拍?
扎小脚拿水烟筒都有人试过。
当然我可以就这样老老实实把她拍下来,但我已说过,本市的美女有三十万个,那拍得了这么多。
伤脑筋。
我用宝丽来相机胡乱按着。
气氛越来越紧。我放弃。
她嗫嚅的问:“我是不是不够好?”
“不不,不关你事。”我说:“是我找不到方针。”
也许说话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对方。
我问:“你几岁?”
“十九。”
已经十九了,那么行动要决,否则就老了。
“从前做什么?”
“念过一年商科。”
“怎么认得小王的?”我问起私事来。
“他是我老板。”
原来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总会有出路。
“他对我很好,”她忽然说。
“看得出来。”
“他说你很出名,会把我拍得很好。”
“你这样的身形面貌,谁拍都一样。”
“可是他说用你的名字,人们会对我另眼相看。”
原来如此。所以,收这个钱我是心安理得的。
我递一杯茶给她,她捧着喝,像个受惊的孩子。
我取出来照相机,捕捉她这一刹那的神情。
“你是小王的好朋友?”她天真的问。
“多年了,那时在一起念大学。”
“念大学真好,我也想念大学。”女孩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但,只有读过大学的人,才有资格说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
她似乎懂,似乎不懂,微微点点头。
这么纯,但有什么关系呢,她长得这么美。
据说这一类的女人最快乐。
“很多人以为我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有钱。”
“啊,”难道不是吗?
“他们都不相信我们之间是有真感情的。”
我拍完一卷底片又一卷。我说:“继续说话,自然一点。”
“我很爱他。”她说:“虽然他比我大十五岁,头发有点秃,又比我矮,但是他对我那么好,我真爱他。”
我略为感动,小王的银弹政策倒有效。
“认识他之前,我天天坐在打字机面前,同事们都不喜欢我,专把最难的文件给我做,我弟弟没机会上大学,而我哥哥在厂里做,我父亲六十多岁不能退休,母亲脾气很躁,身子又坏……”
我微笑,“但认得小王之后,一切难题迎刃而解。”
她睁大眼镜,“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不知道?猜也猜得到。一遇见并不太小的小王之后,女孩的母亲可以雇用佣人分担家务,她的父亲即刻可以吃早茶散步玩玩股票渡日,兄弟爱读书可获安排升学,喜欢做生意的便得到小资本做其老板,几乎五时三刻便可以搬到较为舒适的地方去居住,什么都不缺……”
有什么稀奇呢,金钱并非万能,没有了它却万万不能。
小王是个很慷慨的人物。
“你说他会不会同我结婚?”
我沉吟。我不知道。
这种人家娶媳妇另外有一种看法。
美丽的女孩颓然,“我没敢提到婚姻的事,虽然父母都逼我向他提出这一点。”
“其实维持现在的关系也很好。”
“他女朋友那么多。”原来她不大有自信。
“即使结了婚,他一样可以有女朋友。”我手并没有闲着,一直按快门。
“我知道,”她渐渐不当摄影机是一条蛇,习惯下来,“但是婚后我会成为王太太,就不必理会他外头有多少女朋友了,是不是?”
叫我怎么回答呢?没想到八十年代的外型之下有一颗二十年代的心,女人只要抓紧名份与钱财,什么都不要紧。一时间我觉得很空虚,尽管外头有那么多女性为争取她们的权益而作出牺牲,但有一小撮女人是如此的不争气。
“他现在还有没有别的女朋友?”她问。
“我不清楚,我想是没有了,他极之喜欢你。”
她面孔上露出欣喜的神情。
那天没有什么成绩,我在一小时后放她走。
把照片冲出来看,都很普通,不能交货。
我搔破头皮。怎么办?什么绰头都出尽了;美女与蛇,美女与猛兽,的美女,穿男装的美女,原始的美女,美女与乐器,美女与名车……
我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是没有被拍摄过的。
我倒在床上。
没有什么比动脑筋更使人疲倦,我觉得无法交差。
她是一个那么普通的美女。
摄影机所能捕捉的,是有灵魂的美女。
此刻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情愿拍摄海洋的微生物,不是喜差使清高,而是因为差使容易。
正像一些人不喜写流行小说,因为小说流行,必有人看,有人肯看,就有人会批评,故此不易写,不如写文学作品,没人看的东西到底容易做,至少竞争少得多。
有谁会介意我把一只水母拍得角度欠佳呢?最低限度水母本身不会抗议。
想得太多了,我终于熄灯睡觉。
第二天她又准时来。
这女孩有她的好处,她很干净,衣服上一点渍子也没有,同时她的动作不过火,不会以为自己是舞会之后。
她在嚼口香糖。
我叫她把糖吐出来,她依言而为,很听话。
这一日,仍然没有收获。
“下午,我会去买衣裳。”她说。
“到什么地方?”
“乔哀斯。”
“阿。”
“我有一张美国银行的金色信用卡。”她天真的说:“小王说,快要出白金卡了。”
说不定将来还要出钻石卡。
“你用什么信用卡?”
“我?我用现金。”我的酬劳也收现金。
“啊。”她略表失望。
她会认为我士。但她不知道,当小王真正对她放心的时候,他会给她现款,给她自由,不理会她把钱花在哪里,或是什么人身上。
我跟她出去,陪她买衣服,想进一步寻找她的特点。
她无甚品味,只要是新鲜的东西,就乱买一通,根本连价钱都不看。
我心想:小王求仁得仁,要一个洋娃娃,便得到她,而且总得好好的装扮她,你几时见过憔悴的洋囡囡?
同样款式,标价惊人的皮包她可以一买六七只,用来送人吧,我想,姐妹淘有福了。
我仍不断地运用我的照相机。
她与我熟了,对我的相机嫣然一笑。
在门口,她碰见了朋友。
她轻轻同我说:“看到她没有?以前是我们公司里的女经理。”
“现在怎么了?”
“我早已叫小王开除她。”她得意地笑。
我吐吐舌头,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她们干变万化,防不胜防。
“看我作弄她。”她顽皮地笑。
我很有兴趣。因为那个前任女经理并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一副眼高于顶的态度。
只见美女跟售货员低声说了几句话,好戏便上场。
以后但凡女经理想试的女服,售货员都说:“对不起,已经被蒋小姐买下来了。”
五六个四合之后,女经理知难而退,恨恨而去,一脸悻悻。
小王的美女笑得前仰后合。
但她要付出代价。她得买下所有她敌人看过的衣服。
她高兴的样子使人永志难忘。也许小王是对的,小王花得值得。
我拍下她这一天得意的表情。
晚上与小王一起吃饭,她一叫他就出来了,很着迷,毫无疑问,谁知道,也许他们真的恋爱了。
小王教她吃蚝,告诉她烧牛肉那一部份最嫩,鱼该配哪种酒,肉之后吃什么甜品……
当她似小孩子的!人之患,好为人师。
但是她很听教,瞪大着眼,句句都留神。
这个女孩子会有出息,我看得出来,她会进化,无论将来她是否会得成为王夫人,她都会演变成为一个有风度有教养的女人,因为后天的她太愿意吸收及学习,足以补先天之不足。
有一天她会真正的艳光四射。我看女人看得多了,我知道,她有潜质。
此刻小王是她的恩师,他提升她,使她脱胎换骨,步入新境界,她当然要感激他,这是她第一块踏脚石。
美女一生中,必然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她拿她所有的出来,换她所没有的。
她小心翼翼地右手刀,左手又,斯斯文文地吃完烧牛肉,多放一两滴辣椒汁,小王便说她,“别放太多,人家会说你不懂马肉与牛肉之分别,调味品味道盖住肉味,太浪费。”
她立刻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我一直不予置评,也许她在小王身上学够了,小王不能再给她什么的时候,她就该就离开他了。
你教她吃喝穿,开车、运动,带她旅行……玩根本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玩得不灵光便是世人所谓老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玩,玩得起,除了钱,还得有一定的天份,还得有前辈教路。
我从来不敢看轻玩家。
那顿饭吃得很尽欢,因为小王是个好主人。
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美女叫蒋莉莉,她们多数有这样的名字。
“明天,”小王说:“我们滑水,你也来?”
我摇摇头,我只是摄影师,不是跟班。
而且我决定把照片冲出来便交货,小王要利用我的名字,用到便值回票价,我也不必替他呕心沥血地创作。
思想搞通之后,特别轻松愉快。
我以喜怒哀乐作题材,表露了莉莉的特色,再把她的优点(特别细致的牙齿,优美的脖子,无懈可击的腿)一一标榜出来。
足足有一百张照片。应该可以挑到她满意的吧。
我不会这么快便把照片送去,隔两个星期吧,否则小王会以为我赚得太容易。
之后莉莉又来过一次。
很明显地,她的自信一天比一天增加,小王做的是一件好事,毫无疑问,他是大英雄,把这些一无所有的美女打救出来,赋她们以新生命。
我让她看照片的大样。
她很满意,开心如一只小鸟,跳上跳落。
这不过是一个开始,将来她会得到更多:封面、彩图、招贴,甚至拍电影,做一颗灿烂的明星,或是做小王的妻子,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即使不遇到小王,她也不会寂寞长伴打字机,总有别的贵人会遇见她。
她一直欢呼,“谢谢你,谢谢你。”
我说:“不必谢我,这不是免费的。”
她是个听话纯良的孩子。
她滔滔不绝的同我诉说她的希望,她把我当作好朋友了,我开始理解为何小王要爱上她,除了美丽成熟的,她还有温柔平和的性格,所以旁人不能单自鼻子“哼”一声便说“买卖关系”。
她说:“我希望能够做三年模特儿,闯出个名堂来,然后才结婚,但他只给我两年。”
“他”自然是小王,在莉莉心目中,“他”与“痘”无异。
真好,小王真是值得。
我说:“两年也足够了,有些女孩子只要一年,便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我行吗?”
“为什么不?凭条件,你胜她们十倍。”
她又谢我。
“我下星期要到美国去接洽生意,我会叫助手送照片到小王那里去,祝你一切顺利。”
她欢天喜地的离开我公寓。
小王运气真是好,碰到蒋莉莉,对他那么好,又不介意他的啤酒肚子与秃头,晤,我简直妒忌。钱,谁没有钱,但是你瞧瞧那些阔佬身边女人的水准,吓死人。莉莉不同,她有一颗真挚的心,她确是一个美女。
我在北美洲逗留的时间比想像中略长,因为手头比较充足,因为东岸一连串的艺术活动吸引了我。
一个月后,我在唐人街看到莉莉的彩照被刊登在画报上,正是我的杰作。
我顺手买一份来看。
里边有很详细的报导,原来她影视两忙,兼夹要做大型时装展览,士别三日,已得刮目相看。
文中没有提及小王。
我担心,会不会吹了,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在大城市中,任何事都千变万化,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在北美洲小镇中一千年都不会有什么发生,但在那里就不同。
我又再逗留了一个月左右,颇有点乐不思蜀,渡假的地方,当然是越清静越好,真真正正的松弛神经,但是长住?我苦笑,我还年轻,隔十年来,还来得及。
我回到家那日,劳累不堪,长途飞机确然不是人坐的,地狱便是永恒将人困在一张椅子上,不准你平躺,旁边挤着不相识且有口臭的邻座,每三小时喂你吃可怕的飞机餐。
我决定以后坐头等。
回来第一件事是从头到脚地洗刷。然后倒头大睡。
是小王把我叫醒的。
他捧着一大迭书报杂志来叫我看,都是蒋莉莉的倩影。
我那批照片全用上了,一张不漏。
“好了,功德完满,你该心足。”我说。
小王说:“我现在很难见到她,看样子就要成为陌路人。”他茫然若失。
我替他分析,“这不重要,你仍然是她的恩师,她会记得你,你的目的已经达到,况且这样的女孩子还是很多的,你大可裁培另一个。”
“你不知道,莉莉特别可爱。”
“这是真的、她容易满足。”
“没想到拍的照片一出来,立刻有导演看中她,一连拍两部片子,捧得发紫。”
我仍然坚持,“谁拍都一样。”
小王苦笑,“说不定这些照片用完之后,她自已掏腰包出十万块请你再拍一集。”
这倒不稀奇。女人有的是办法。
小王说:“早知道娶了她算数,你不知道,她肯嫁我,是我犹疑。现在她已高飞,虽然仍待我不薄,但我也知道,以后没有太大的希望了。”
我拍着他肩膀,试图安慰他。
“她不似没良心的人。”我说。
小王笑得很憔悴,“不过这一切,也是她诚意换回来的。”自然,有什么是免费的呢?
我也不替小王担心,至多一个礼拜之后,他身边又会出现另一些女孩子,个个似羊脂球般可爱。
至于莉莉,她的故事其实再普通没有,天天在发生着,发生了几千年,并无新鲜之处,著名如西施玉环,也是这么起家的,但凡美女的遭遇,大同小异。
至于她的将来结局如何,那就看她自己了,希望她善于利用她的本钱,希望她不要学咸美顿夫人。
名人:
一看就知道她是谁。
这张面孔还有什么黄皮肤的人不认得。
尽管她戴着太阳眼镜,头发梳往后脑,用一条橡筋扎住,只穿件白色宽线衫与粗布裤,但她仍然百分之一百,是高美琴,最著名的女歌手。
高的唱片每种销路在三十万张以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她的歌声,她是一个奇迹,也是一个金矿。她年轻貌美富有,但众所周知,她并不快乐。
她的感情生活不愉快,而感情这一环对女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不必多作解释。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
我们坐在同一只船上,游览爱琴海。
爱琴海的蓝色奇异的美丽,其深湛之处,就像上好的蓝宝石,海风吹来,略带海藻的盐味,深深呼吸一下,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但高小姐显然没有同感。
她静静坐在一角,靠着左舷,面孔肃穆,像正在一个丧礼中致最后的哀悼
船上只有我们两个华人。
当然我不会去打扰她。
我希望她把我当作日本人或是韩国人,那么她就不怕会被认出来。
这个航程将会继续一段时间,船上的美国游客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大声赞叹风景美艳。
我举起摄影机拍摄海光船影,以及远处岛屿。
这里跟卡普利不一样,卡普利终年埋在雾中,如蓬莱仙境一般,但希腊的天空永远明朗,艳阳高照,有哪个游客会遇上雨中的雅典?没有。
身边一位穿紫色格子衬衫的中年大胖子问我:“小伙子,第一次来欧洲?”
我笑说:“不,早来过了。”
“幸运的年轻人。”他说:“我与我妻是头一次来。”他向高美琴呶呶嘴:“那是你的女朋友?你们吵了嘴?”
“不不,”我连忙解释,“我们并不相识。”
“啊?”他诧异,“那么你还在等什么?还不过去认识她?”
我尴尬的说:“也许她想静一静。”
美国男人责怪我,“胡说,年轻女孩子怎么会主动选择静寂。”
我仍不好意思。
如果她不是高美琴,我不介意过去说几句话,碰钉子又如何。
“去呀。”胖子乱鼓励我。
我只得走到左舷去。
高双目看着海。白浪卷起,几乎扑在我们身上,盐花香味震荡在空气中。
我轻轻说:“据说爱琴海这么篮,乃是因为当年伊卡勒斯堕入海中的缘故。”
她转过头来问:“为什么?”
我尽量放松声音,“诸神伤感,使海色格外的蓝,好使后人一见爱琴海使记念伊卡勒斯。”
希腊神话是我终身之爱。
高美琴忽然说:“但那是他的错,他不应飞得太接近太阳。”
“他不知道太阳会融化他的腊翅,”我说:“正如飞蛾扑火,它们死于无知。”
高美琴笑了,露出细小整齐的牙齿,“没想到碰到一个哲学家。”
我耸耸肩,“如果我用太普通的开场白,你不会理睬我。”
她看着我,“你相信缘分?”
“信。”
那边厢的美国胖子向我竖起拇指赞我吊膀子成功。
“来,到太阳伞下坐一会儿,”我说:“伯你哂焦。”
她没有化妆的脸呈一种金棕色,光洁的好皮肤.身材略为瘦削,没有舞台上的艳光。
我替她叫一杯冰茶。
“一会儿登岸,我们将去品尝当地食物。”
“是什么?”她好奇。
“驴子眼睛煮汤。”
“不是吧!”
“当然不是。”我笑。
“为什么吓我?”她轻轻问。
“我惯于欺侮女孩子。”我说。
“我同情你姐妹。”
她出乎意料的健谈及随和,适才的沉默一扫而空。
实是一个可爱的女子,但没人追。
大抵每个男人都想:高美琴还会没人追?王孙公子,巨富商贡,排队排得一百公里长,何必去自讨没趣。
据说还是亿万女富翁哪。
谁知道一个人坐在船上。
船缓缓泊岸,向导大声叫我们过跳板时应当小心。
我礼貌地扶她过去。
小贩立刻上来兜售草帽。
我取了两顶,“台湾制造,香港制造,要哪一顶?”
高美琴笑,“随便。”
我付了钱,把帽子给她。
她欣然戴上。
根可爱,我想,这样可爱的女子居然寂寞。
一路上,羊肠小径两侧有人摆卖,游客要失望了,见壳都来自菲律宾,衬衣在韩国缝制。
我说:“只有戴安娜神殿是货真价实的。”
“很美。”她说:“小时候在画报中读过希腊神话,便一直想来,总算抽到空,还了心愿。”
我们在路边咖啡店坐下,她脱下眼镜,一双碧清妙目。
侍者取来酒及青菜沙律,她坚持要喝矿泉水。
“你为什么一个人?”她问
“难觅知心人。”
“多寂寞。”她很替我惋惜。
“没法子,”我据实说:“我不太追究理由,也不打算承认是我的错,只得暂时过没有伴侣的生活,我没有自卑。”
“说得好。”她称赞。
我耸耸肩,被一个那样的女子称赞,到底有点飘飘然。
她站起来,“我去洗手。”
这一去便是好久,向导来找人,说要出发。
“少了一个。”大家说:“你去找一找。”
我也急,四周都找过,不见人。
我只得叫:“高美琴,高美琴!”
在小径紫藤花影映之间,她闻声奔出来。
众人鼓掌。
她红了脸。
“来,要出发了。”我说。
她看我一眼。
“到哪儿去了?”我问。
“我见那边村落小店有银器卖。”
我摊摊手,“买买买,女人的通病,什么都要买。”
她笑出来。
过很久,她问:“你知道我是高美琴?”
“对不起,我是逼不得已。”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嘴里嚼着橄榄。“第一眼看见你。”
她叹一口气。
我说:“为何叹息?应当骄傲,等到别人不认识你,那才惨呢。”
她过一会儿说:“你说得有理。”
“来,让我们暂时忘记你是谁,骑驴子去。”
我拉起她的手,扶她上驴子,替她拍照留念。
她开怀的笑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夏季的阳光还比不上她笑脸明媚。明星到底是明星。
我们在傍晚回到雅典。
霞光万道的天空下我约她晚餐。
“好。”她不加考虑就答应下来。
“七点正我来接你,你住哪里?”
“丽晶。”
“别迟到,我在七点十分还见不到你,就不带你去买土制手饰。”我警告她。
她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我,“所有的录音师及乐队都会告诉你,高美琴永不迟到。”
“那最好。”
她果然没有迟到。
穿件露肩的裙子,面孔晒得红红,尤其是略扁的鼻梁上,起了数颗雀斑,显得俏皮。
我们先来金银市场。
小小的店摆卖手饰,风情有点像摩洛哥及土耳其,不知是谁抄袭了谁的风格,反正都是地中海国家。
“是真的吗?”美琴问我。
“这就不能追究了,只要你喜欢,管它是真是假。”
她点点头,抓起一串金链子,往脖子上比。那是一只只金子的小见壳。
我为她讨价还价,一千截玛的货品还价至两百。
她笑,“你真厉害。”
“还价的时候我最毒。”我说。
然后我们去吃海鲜。
傍晚空气略为凉快,白色的餐馆情调甚佳,土墙上爬满不知名浅紫色的花,晚霞映到美琴那双著名的眼睛里去,她戴着刚才新买的饰物,有种心满意足的样子。
“开心吗?”我问。
“很开心。”她似个小孩。
“吃这蛤蜊,味道奇佳。”
“可惜不久就要回到现实世界去。”她说。
你的现实世界才不现实呢,五彩缤纷。
“是吗?那是因为你不在那里工作的缘故,当你一天花十多小时在录音间的时候,你也会欲哭无泪,舞台上的两小时等于一年的筹备与排练,血汗泪又有谁晓得。”
“但你是得到酬劳的。”
她想一想,“是,”她解嘲说:“不然谁干这一行?所以我不应埋怨。”
这倒是真的,她很少接受访问,很少诉苦,很少解释。她很寂寞,工余大部份时间躲在加州的一座别墅中。这些都是看报导看回来的,我发觉虽然不认得她,但却知道很多关于她的事,一半真,一半假。
“有没有想过多结交些朋友?”我问。
“试过,太辛苦,放弃了。”
“为什么?”
“异性朋友,多出去几次,记者就说我同人家谈恋爱了。同性朋友更难维持,要做到不卑不亢,谈何容易。想通了不如在家看书算数。”
“你总有一班心腹。”
“有,公事上的朋友,一下班各忙各的去。”
“你已经站在最高峰,还有什么烦恼?”
“最大的烦恼便是被人歪曲我所说所做的事,真是欲哭无泪,后来心灰意冷,于是把一切都视作“多谢赏脸”,不去理它。”
“是可以不必理会,乐得大方一点。”
“但是人们又说我因理亏才默认,不敢声张。”
我微笑,“你别以为只有明星才会遭遇到这种烦恼,我们普通人也一样,同事与亲戚朋友间是非多多,只不过没有人有兴趣写出来。”
“背后议论,听不见也算了。”
我说:“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含蓄,有些人假装关心你,把什么芝麻绿豆不利于你的事情都来不及告诉你,使你生活不愉快,看你眼睛鼻子的反应。”
“为什么人都这样?”美琴非常绝望无奈。
“不知道,”我微笑说:“人就是这样。”
“没法子解决?”
“没有法子,”我说:“还是接受现实算了,历来有许多话你可以安慰自己,譬如说“不召人妒者为庸才”之类。”
她笑起来,“你真是幽默。”
我举起杯子,“共勉之。”
杯子里的啤酒是对过水的,而且微温,但不知为什,我忽然觉得它别有风味。
“我师傅老同我说:别太紧张,放松来做,游戏人间……渐渐我也往这条路上走了……”
没有霓虹光管的天空上,星星特别明亮闪烁,如一天蓝丝绒上的钻石。
“要回去了。”我说。
“多坐一会儿。”她恳求。
“明天有什么计划?”我问得很小心。
“明天我要回洛杉矶。”
我点点头,略感失落,要分手了。
“你呢?”
“我的假期比较长。”我说。
“打算到什么地方去?”
“哪里都不去。”我笑,“每天起来散步,游泳,打球,光是看不到中文报纸,已是幸福。”
“你也有同感?”她欣喜。
“当然有。”
她迟疑很久,没有再说话,但我看得出她原本不知想说什么。
在酒店门口我与她道别。
没有明天了,我想。
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名字有什么重要?”我说:“我叫约瑟。”
她向我挥挥手,微笑道别。
助人为快乐之本,今天我令一个美女开心了,睡得特别稳。
第二天醒来,只余惆怅,本来这假期打算心如止水般好好休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伊人已经离开了。
我到露天茶座吃乳酪,今日天气比昨日更好,这样晴朗的天气,如果到山顶往下看,可以用肉眼看出去一百公里。
这时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以为是当地的小孩子间我讨零用钱,一转头,看到美琴。
我意外惊喜,“你还没有走?”
“我告了假,多玩一天。”
我连忙站起来让她坐。
“假准了?”
“他们也不想逼我,”美琴说:“乐得做顺水人情。”
我问:“你怎么会找到我?”
她狡猾的笑,“昨夜我悄悄跟住你,相信吗?”
当然不会,但她一定有其它的方法。
她自己揭晓,“从你带的火柴盒子,我找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住这里呢?”
“那就是没有缘份。”
“你昨晚为什么不问地址?”我急问
“昨晚我还没有决定留下来,今早我到机场才折回的。”.
原来如此。
我看着她清丽的面孔,颇有点大事已定的感觉。她是一个畏羞谨慎的人
能够为一个异性跨这么一大步,当真不易,说不定是经过通宵思考来的。
但这个时候她却气定神闲,伸个懒腰,眯起眼睛,看向海中心。
侍者托着银盆,送来电报。
美琴开头以为是她的,看过名字,才说:“是你的。”
我并没有拆开。
美琴的双眼打着含蓄的问号。
我解嘲地说:“我父亲来催我回去。”
她脸露讶异之色,“你来渡假已经多久?”
“大半个月。”
“也许是该回去。”
“独生子也不好做,”我无奈的说。
她笑,“我想人人都不好,做人根本全不好做。”
“今天我们不要理这些问题。”
“非得要好好轻松一下。”她说:“别辜负这一天。”
“是的,一定。”我握着她的手,“多谢你来找我。”
她温婉的笑。
如无意外,必有佳音。
“来,约瑟,我们下山到村庄去。”
我们刚开步,侍者上来说:“杨先生,柜台有人找你。”
“谁?”
“是一位女士。”
美琴看我一眼,有点尴尬。
我说:“你放心,那决不是我女朋友。”
美琴笑。
我到柜抬一看,看到大姐站在那里。
她怎么来了?我傻了眼
我连忙为她们介绍。
大姐没把美琴认出来。
她对我说:“叫我来把你押回去。你没收到我电报?”
我顾左右而言他,“你瞧这里风光多美妙,索性把爹妈也叫了来玩玩。”
“大姐白我一眼,“我有正经话同你说。”
我说:“你先上去沐浴休息,中午我来找你。”
“你再溜开的话,别怪我对不起你,”她责备我,“都是为你,我才坐这种长途飞机。”又自觉太过分,连忙向美琴补一个笑。
我把美琴拉到一角,“别理她,我们走。”
美琴胸有成竹地看着我。
我很尴尬,“你看,做人不容易。”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便是那位杨约瑟。”她侧着头看我
“是的,”我无奈:“你猜着了。”
“杨约瑟,你比我也好不了多少,你亦是个逃避现实的名人。”
“我比你略好,我的面孔不为人认识。”
她接下去,“所以才瞒了我一天。”
我苦笑。
“你放弃承继权的消息布满所有华文报纸,”美琴说:“每一段消息我都有拜读。当时我心想,怎会有这样一个人?没想到不但遇上了他,而反还为他留下来。”她神色有点腆,极其可爱。
我俩真是同病相怜。
我说:“祖父产业分两份,父亲与叔父各占一份,叔父一系在过去廿年来逐渐衰败,有权无实,父亲退休,要我上台,股东乘机要逼我叔父下台。我同叔父感情好得不得了,事实上我像他多过像父亲。我能这么做吗?当然不可以,与律师会计师商量过,唯一可行之法便是退出。”
美琴静静的聆听。
“到了这里,”我说:“我才发觉没有纷争的世界是多么可爱,乐不思蜀。”
“但是闹出那么大的新闻,不影响家族名誉吗?”
“现在也无所谓,大报也不敢指名道姓,不是用谐音就是空一个字,至于小报黄绿杂志只好置之不理。不然还能告他们不成?何苦跟无聊的人结这种怨。”
“你父亲不生气?”
“不气,我们整家人的特性便是游戏人间,父亲笑说:“大抵我们杨家可算是名人了,不然哪来这么多花边小道消息。””。
美琴但笑不语。
“你也是呀,如果你不红,谁来造你谣寻你开心,他们还不干呢。”
“你倒明白我的苦乐。”她有感动的成份。
我开玩笑:“报上说我有隐疾,所以不能承继杨家的产业,你不怕?”
美琴笑,“报上说我结过三次婚,有个儿于已经十八岁,养在美国,你又不怕?”
我喃喃道:“有些人还说我生癌,不久人世。”
“那还不算厉害,有谣言说我已经死在东南亚。”
我吐吐舌头,“真有他们的。”
美琴说:“想下去真不能一笑置之。”她有点光火。
我诧异,“为什不?你一定要维持风度,想想欧洲的皇室都要身受其苦,你会好过得多。”
她说:“别让这些事妨碍咱们的乐趣,今天打算怎么过?”
“今天?今天恐怕要跟我大姐一起过。”我苦笑。
美琴笑,“看样子我来得不是时候。”
“正是时候;”我说:“正好趁机会与我家人熟稔。”
“他们可难相处?”
“绝不。”我说的是实话。
美琴仍然犹疑,大概她以前有太不好的经验。
“而且我的事,纯粹是我自己的事,”我说:“我不是家庭的奴隶。”
她略表犹疑,但毕竟是个有果断的女性,未来掌握在她自己双手,立即释然。
当日中午,我与大姐开谈判,美琴旁听。
父亲差大姐来讲条件,叫我回去,公司暂不分家,他延迟退休,以免家族决裂,同时决定把股权买回来。
大姐一向是父亲的左右手,一边讲大事,一边并没有冷落美琴,密不通风的招呼着她,真能干,比我强一百倍。我感喟,谁说生女儿不好?
大姐最后说:“你也该回家了,父亲挂念你。”
“好好,同你一起走。”
“我?好不容易收拾东西来到这里,怎么回去?我明天转道到巴黎。”
我向她颊颊眼。
大姐咕哝,“这里有什么好?几条破柱子,一个海,太阳晒得眼睛都睁不开来,闷死人。”
我忍不住笑。
“你这狗头,笑什么?”大姐责问。
一点诗情画意都没有,大姐是那种住在巴黎四年也可以不进罗浮宫的人,然则有什么损失呢?当事人无知无觉.我怅惘的想:她致力做著名的杨大小姐就可以了。
大姐仍然没把美琴认出来,她交待清楚后挥挥手回酒店房间去。
我同美琴约好:“明天你去洛杉矶,我回家,五天后我来找你,把电话号码及地址通通交给我。”
她不响。
“迟疑什么?”
她轻轻说;“何必拖一条尾巴?”
这要紧关头不能放松,我立刻说:“今天已经是个尾巴,一人走一步,我决定的事很难反悔,反正大家都是小报上出锋头的人物,半斤八两,什么地方去找一个天涯沦落人?”
她抿着嘴笑。
“既然叫我遇上了你,”我说:“至少可以做朋友,别害怕,我也不是赞成盲婚的人。”
假以时日,她会发现我的好处。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黄昏时大姐问我:“那位小姐是高美琴不是?”
我说:“你知道了?”原来她水仙不开花。
“人家跑到这么远来渡假,就是不想被人认出来,你偏去相认,多没礼貌。”
她真会替人着想,我很感激。
大姐问:“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有。”我喜不自禁。
“恭喜。”大姐也笑,“我们可不用担心了。”
“然而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她也是吓怕了的,不知道追她的男人是为她名气还是为她钱。”
“怕斗伯,你只有比她更怕,结果两人可以完全放心来往,反正旗鼓相当。”
我笑。
送美琴上飞机的时候,遇见华人,已在向我们指指点点。
这是开始,以后还有得瞧呢。
以毒攻毒,我与美琴都可以做得到置之不理。
我对我们的前途表示乐观。
“记住,”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别等我找上门来。”她说。
我们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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