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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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眼(2/2)

    他耸耸肩,“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

    “你应当有很大的进展才是呀。”

    我不想再撒谎,我觉得说谎简直太痛苦了,所以只是含糊的应一声。

    电梯的门一开,我就走出去,一边说:“我先走一步。”

    我不敢回头看他。

    他成为我心头的一块大石。

    我觉得对他不起,相反来说,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们此刻可能已更进一步的谈到其他问题了。

    我硬生生强自压抑着感情不露出来,很快就瘦下来。

    母亲假装看不到,并没有逼我说什么。

    直至一日,她同我说:“朗家要移民了。”

    “啊?”我很意外。

    “他们一早就申请的,因觉得景昆到外国去会得比较方便,因在西方,社会对伤残人士有更好的照顾。”

    “是。至少能够阅读的刊物也多一点。”我说。

    “公共场所也有特别为他们着想的设施,”妈妈说:“我很替他们高兴,也很替你高兴,因为你可以松下一口气。”

    知女莫若母。

    “我此刻可不可以见一见朗景昆?”

    “我想他会得找你。”母亲说。

    我低下头。

    “你看你,优柔寡断,喜欢他,但又不致于为他牺牲,以后真正谈恋爱时,切莫这样。”

    “是。”我说。

    景昆直到收拾行装的时候才来找我。

    我们两人默默散步,大家都心事重重。

    他说:“到了那边,我想再读几年书。”

    “那也好。读书是最好的。”

    “会不会来看我?只伯你到时儿女成群了。”

    “我有空一定来。”

    “别哄我,”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我禁不住也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我们是朋友。”他再三重复。

    但我们两人那知道,他不止视我如朋友。

    我说:“我会得寄录音带给你。”

    “一定要。”

    “我读武侠小说给你听。”

    “真的?你真的会那么做?”他兴奋的说:“我渴望听到金庸的武侠小说。”

    “我保证读完全部。”我也高兴起来。

    “谢谢你。”

    “我要谢谢你才真。”我说:“很少人能够提供如此纯洁的友情。”

    他苦笑。

    “祝福你。”我说。

    我们终于拥抱了一下。

    他动身那日,我去飞机场送他,他戴着太阳眼镜,一切与普通人一样。

    我站在母亲身边,不发一语,只把三盒录音带放在景昆手中。

    他微笑,“有没有说到声音沙哑?”

    “没有。”我哭了。

    “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他轻轻说。

    我连忙擦干眼泪。

    我们再次道出再见。

    在进入飞机场禁区的时候,他转过头来,仿佛看我一眼。

    母亲唏嘘的说:“那么好的男孩子,真可惜。”

    但他不需人可怜他,他好强、独立、有毅力,他集全许多优点,不解释、不埋怨,但不幸他是盲人,更不幸我只是一个庸俗的人。

    我一直黯然。

    相信以后想起他,还是黯然。

    外国人与我:

    小表姑有个绰号,叫外国人。

    因为她跟我们有分别。分别不在外表,而在性格。

    样子上她跟我们家其它女子没有分别,一贯的扁面孔,不爱熨头发,但性格上有很大的距离。

    “我们也不知外国女子是否就像她那种脾气,反正不像我们,就当她是外国人与异族,就像广府人士,管谁是湖北山西上海陕北黑龙江人士,通通是外省人。

    表姑从小就有那种骄傲的样子,一大堆小孩在一块玩,小舅舅小阿姨都与年纪相差无几的外甥侄儿在一起,就她不肯,只是把双手绕在背后,冷冷观望,微微皱眉头,有点儿不屑。

    她从来没玩过洋娃娃,对任何棋类都没有兴趣,凡是分胜负的游戏,也一向不参加。”

    真是个外国人。那时候科幻故事尚未时兴,否则干脆称她为外星人。

    母亲说,她父母亲分开.对她的影响很大,自幼寄宿读书,更使她孤僻。

    到大家十七八岁时,女孩子都迷着学化妆,看时装杂志,认定一个歌星崇拜,她从来没有。

    嗳呀,真了不起,她看存在主义的小说。

    “这是什么?”

    “借给你,加谬的《陌生人》。”

    那本薄薄的书放在我那里至今足足三个世纪,动也没动过,一打开就头痛,看不下去。

    那时候咱们都看《香港映画》。

    我们跟风学打网球,她早已腻了球类,跑去踩脚踏车,我们打桥牌,她又去学书法,有意无意,总不与我们合群。

    大家忙着考港大,她一声不响溜到欧洲去升学,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不是风景,而是美术馆里的杰作,一套套的,要不是从乔叟到但尼逊的诗人肖像图,便是印象派宗师名画,特别新鲜。

    那时本市还没有名店林立,她常常送我们狄奥的小皮夹子,或是写着大大ysl字母的围巾。

    这一些玩意.等我们学会的时候,都已经不流行了,换句话说,她永远比我们先进,咱们一直比她老土。因为自幼一齐长大,接受她的个性,倒是不觉她古怪,反而欣赏她。

    自欧洲回来,

    也有人在长辈面前说她坏话。

    母亲说,堂嫂偷偷讲,某女的男朋友多得不得了,时常在外边过夜,不返宿舍。

    母亲只得回答:“那还不人人如此,不交男朋友,难道还槁同性恋不成。”

    由此可知是有人不喜欢她。

    与众不同是不大好的。

    我们找理想男人的时候,她找理想的工作。等我们发觉婚姻生活其实并不那么牢靠,她已经获得升级,等不少同年纪女子闹离婚时,她已是董事长第一助理。嘿,请看看谁的投资较为聪明。

    她什么都走先一步,占了便宜。

    当年要争取一个好男人的竞争是激烈的,而女人投身工作的机会却比较好。而现在,她有名誉有地位,又没有老,真是什么样的男伴都有。

    我同我那一半说:“外国人真聪明,而且还不是小聪明。”

    丈夫说:“你也不坏呀,有个好家庭。”

    “生孩子谁不会,哪个女人不是把一个背一个拖一个。”

    丈夫说:“像我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还没处找。”

    “那还得看下半辈子,言之过早。”

    “外国人也得付出代价的。”丈夫说。

    “我也有付出呀,你看人家仍然是细腰身,七年前的衣服仍然穿得下,我已成为水桶。”

    “但是你可以说是为家庭牺牲的,她可不能说是为社会牺牲。”

    这倒也是。

    “你有一点头昏身热便可挟以自重,在丈夫子女前叹声劳苦功高,她可不能在老板面前噜苏。”

    话都给男人说尽了。

    有时候只觉生活沉闷,不知外国人如何应付,也许未必夜夜笙歌,到底多几个变化。

    近来她也不大打扮,很多时给我们的感觉是有点疲倦,但谁有胆子及自信去批评她。

    反正她之步伐与我们从不一致,大家熨头发,她留直,大家把头发洗直,她又熨发,人舍她取。

    最近一次我间:“你在哪一家理发店?”

    她说:“我一向自己洗,半年没上理发店久”真不得不服贴。

    她梳一个阿婆髻。其实女人并不会因发型而变得年轻或年老。束髻跳芭蕾舞的小女孩仍然是小女孩,因缺乏自信,很多女人一过廿七八便爱打前刘海企图遮住皱纹,弄得不好看上去只觉油腻,适得其反。

    或许外国人的诸般恐惧都搁在心中、我们看不出来。

    或许她午夜梦回,痛哭失声,但这些没有人知道,我们看见的,仍是她的风光。

    在一个偶然场合,她被我丈夫的一个老同学看见,人家即时惊为天人,要求介绍。

    我丈夫想推:“现在这种独立型女性很多,何劳我们作媒。她们不大肯生育,不会是好妻子。工作又忙,说不定应酬比另人还多。”说了一大堆侮辱之辞。

    我看不过眼,拍胸口说:“此事包我身上。”

    那位同学欢天喜地的去了。

    我被抱怨:“你干么接这个球?人家还会没有朋友?听说升职的时候花篮连房间都轧不下,直摆在走廊上。”

    我笑说:“我虽只在小家庭中兜圈子,也懂得送花的不一定是朋友,朋友不一定要送花,这种表面功夫哈人都会做,你只要在高位上,那还少得了花友饭友。”

    “真心朋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

    “我愿意为她试一试。”

    “当心碰一鼻子灰。”

    “她也是人呀。”

    “你敢不敢打件毛衣给她穿?你一定会想:她万一不穿丢进垃圾筒怎么办,一片心血付之汪洋。别野人献曝了,你认为难能可贵的东西,人家眼中不值一哂,人家道行多么深,不会因你高兴的事而高兴。”

    我扮个鬼脸。

    当时虽无作说服状,但事后也觉得丈夫说得对,他不会指一条黑路给我走。

    故此包在我身上的这件事,迟迟不见实施。

    那同学益发盼望,求了又求,求了又求。

    我只得办一个茶会,请三五知己,认明大家聚一聚,并不是相看。

    这才知道原来摆下筵席,不一定有出席的人,大家都说忙,茶会又无吸引力,到头来反而是外国人最爽快,答应来吃点心,到底叫她外国人,不是没有理由的。

    那日一早准备起来,做这个做那个,又把发了黑的那套结婚礼物银茶具取出打磨,累得筋疲力尽。

    早知出去吃算了。

    但又怕胡乱叫几个菜没诚意。

    到时大驾光临,只得那位老同学及外国人。

    不相看也是个相看的格局。

    外国人依然故我地潇洒,长裤衬衫,配条浦昔拉底的碎钻项链,出奇别致的配合,我放下心来。

    潇洒或活泼或豪爽得过份,全部变为神经兮兮十三点,外国人永远适可而止,一点不着痕迹,捉不到半丝错。

    她一头秀发刚洗过,还半湿,浓厚地散在肩膀上,她打趣自己:“像不像大野洋子?”

    我连忙替她梳一条自头顶一直编下来的松辫子。

    她闲闲问:“最近做些什么?”

    “什么也没做,”我自惭形秽,“混日子。”

    “不见得,孩子都这么大了。”

    “孩子自动会大的。”

    “不要妄自菲薄。”她笑。

    我坐下叹口气,“也想看本正经的书,一打开,头马上痛,呵欠一个接一个,连主角名字都读不出来。”

    “你看的是什么书?”

    “马尔盖斯,我都买了全套在那里,看不到三页,精神又转到秘闻周刊上去。”

    我们大笑。

    外国人躺在我家沙发上打盹,用垫子搁脸上遮光。这就是不化妆的好处,行动自由。

    那位老同学带了两盒蛋糕来。

    我早己做了三种点心,吃到下个月也吃不完。

    他指指沙发,意思是:她?

    我点点头。

    他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我咳嗽一声,她把座垫移开,微笑着打招呼。

    气氛还过得去,外国人并没有把小时候的冷淡带进成年,不过老有点心不在焉,精神并不集中,对该位男士并无眼前一亮,他没有什么希望。

    未了也没要人送,自己驾车打道回府。

    家中剩下近一百块蛋糕,不知如何打发。

    我同丈夫说:“其实那位先生条件不错……”

    “告诉过你,不错是不够的。”

    人家对她很满意。

    “别再多管闲事了。”

    太太们都爱做媒,因她们在小圈子内生活,自觉幸福非凡,便生出有福共享的伟大念头,认为有人接收才是生活真谛,非常天真。

    我也是天真的一份子。

    他们在事后并无联络。那位先生,没多久便成为一位女画家的爱婿。

    我很唏嘘,把外国人当普通一个女子来欣赏是不够的。

    自此之后,我没有再为什么人介绍异性朋友。

    丈夫说得对,真是一宗吃力不讨好的事。

    外国人对异性的态度,又那么冷淡。大概理想的对象还未出现。

    我问过她:“要怎么样的伴呢?”

    “伴?我朋友很多,什么样的伴都有。”她微笑。

    “我是指终身伴侣。”

    “我并不需要。独自生活很逍遥。”

    “晚上怎么办?”

    “睡觉,我没有失眠,白天为生活像只猢狲般满山走,晚上一倒在床上便熟睡。”

    “睡前呢?”

    “看杂志书报电视,要不在外应酬。”

    “一辈子不结婚?”

    她不肯再说下去,表情颇有点夏虫不可以语冰的样子。

    或许她已有男友,不想说明亲友听。

    她永远是我们这一堆人里最时髦的一个,大家密实的时候她公开一切,等到现在事无不可告人之际,她又是最沉默的一个。

    亲戚中好几对夫妻正闹离婚。

    表妹那一对至今尚有商有量,却无法在一起生活,分手仍是好朋友云云,不知做朋友可以做到几时,大抵做到表妹夫再找到女友为止。

    表姊却与表姐夫大打出手,因他外头有人,吵得天下皆闻,她日日约了人诉苦,也不管是谁,哗哗哗说了再讲。奇怪,并无人笑她,大抵认为她那样的人说那样的话是应该的。

    如果外国人透露一言半语,肯定立刻被人当笑话说一百年,因为外国人太强,再苦也得维持镇静,不可失态,但人们对于表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连表哥也要与妻子离婚,同学六年,结婚十年,孩子都小学毕业,仍得分手。

    什么时候轮到我们?我并不那么肯定。

    也许外国人是对的,她什么都见过,婚结不结无所谓,生活愉快至重要。反正结了也要分开,倒不如像她那样。

    渐渐觉得外国人伟大之处,她总比我们着先机,咱们磨磨磨,好不容易看清楚一个问题,她早已实践,不可思议、聪明。

    她几乎没成为我的偶像,故此见面的机会也频密一点。

    她不大肯出来见人,所谓见得多,也不过是一个月一次。

    她老说:“别将我神化,我也是逼不得已走走,才走出一条新路来,现在很多女性也跟我一样。”她笑,“离婚都离得七七八八,也早已不流行同居,反正生一个人,死一个人,生活越简单越好。”

    每当过年,最羡慕外国人,连花都不必插,更不必拜年,备果盒,办年货,放假就是放假,真正的休息,没有亲戚上门,她自己也不必往亲友家串门,多好。

    丈夫说:“当然,否则怎么叫她外国人。”

    什么是非都没有,她根本不是这些人,管你们在背后怎么说她,眼不见为净,她要做的事多着呢,才不担心旁人怎么看她。

    以前人们会说:“年夜饭都没处吃,多孤苦寂寞。”

    现在因为同类型的人越来越多,才不愁没伴。

    今年农历年,她在家做火锅,我本想去还她,谁知不晓得多简单,店里把肉类都给她切好,只要把菜洗一洗,便可以下锅,朋友带着礼物一个个上来,谈笑风生,我都不肯离去”。

    在家要,我这个做媳妇的年年要服侍公婆吃三餐,婆婆很疙瘩,只只菜嫌味道不对,佣人很生气,她也不高兴,加上孩子们的喧哗,使人头痛,“新年一连三天假,是我一年一度的大考验,书房一桌麻将,客厅又一桌,又嫌我们的牌不顺手,要自备那种特大的广东牌,震耳放声,所以我巴不得避到外国人家中去。

    在她那里,热闯也别有格局,客人妙语如珠,再普通的话题也变得精采万分,大家是知心朋友,唇枪舌剑也是对事不对人。

    在家中,我略有倦意或不耐烦,一些嫂子就冷言冷语:“五嫂特别清高,五嫂看不起我们,五嫂是文艺青年出身。”务必把人说出火来,几十年亲戚做下来没有一点真心,真令人心冷,她们老是怕人笑,于是光笑人。

    是,我并没有把她们得罪,但渐渐就避开她们,除非过时过节,避无可避。

    我曾苦笑着对外国人说:“将来我与某人有什么三长两短,可没人同情我。”

    “放心。”外国人笑说:“她们再同情你也救不了你,表姐娘家亲戚加起来如一队兵,个个同情她,个个受过她恩典,也选是帮不了她。”

    “可是一样有人同她吃茶听她诉苦。”

    “你肯付账,还怕没人来充听客。”

    “你肯来吗?”我问。

    “不会的,你们两口子不会的。”她狡桧的说。

    我当然希望不会。

    略有假期,她就往外跑,走遍大江南北,能够为一个毕加索画展飞一次巴黎,不停的吸收,除了好学,也得有那个精力。没生育过到底两样,像我,元气大伤,一条背脊骨坐久了都直不起来。坐长途飞机好比受刑,苦不堪言,可免则免。

    买了成套道具去做健美操,一下子孩子病了,一下子佣人请假,有时候自己懒,大多时候有约会,一年的学费学不到十次,给丈夫讽刺数句,索性退出,仿佛什么都做不成了。

    没有恒心是我们这干太太的通病,不比外国人这种性格上,肯同自己狠心,咬紧牙关来做。

    比四嫂六嫂强是没有用的,既不屑同她们伙在一起,又不够资格同外国人平起平坐,这是我的苦恼。

    没有人正视我的烦恼,都认为我太舒服太空闲想得太多,自作自受。

    外国人诧异的说:“不满现实?至少你在生病的时候可以尽情休息,我同你说,多少个发寒发热的早上我巴不得死在床上,一了百了,不必再撑住写字楼。我最大的敌人是闹钟,哈哈哈,每早一响巴不得把它睬个稀巴烂。”

    笑得她。

    过完年就听见她找到男朋友。

    六嫂说的:“以为是什么大老倌,原来是个小职员。”

    真势利。

    不过我也有同感;真的怎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挑这么久,如果嫁洋人,至少有名衔,嫁唐人,也不该是泛泛之辈。

    丈夫去打听过,

    回来说:“不算是小职员,收入颇丰厚,而且公认是个人才。”

    “样子如何?”

    “很稳重。”

    “英俊吗?”

    “男人要英俊干什么?”丈夫不以为然,“男人最重要有学问,第二要人品好,余不重要。”

    他说得很对。

    “漂亮会玩的浪子岂可托终身。”

    “对不起,你要问请你开口,你同外国人这么熟,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我却真开不了口,怕外国人怪我多事。

    一直憋着,见面也不提,希望她主动说起。

    不过似她这般注重个人私隐的人,一百年不提起也不稀奇。也许只是普通朋友。

    过数月,传说渐渐沉寂,仿佛没那回事。

    我又问丈夫,“是否疏远了?”

    “我怎么知道。”

    “去做探子呀。”

    “对不起。”他笑,“我不懂探听。”

    但到底还是把消息带来:“那位先生列美国去了。”

    “怎么好好的又冷下来?”我大失所望。

    “他移民。”

    “外国人为什么不跟着去?”

    “她不喜欢美国。”

    “什么,外国人不喜欢外国?”

    “哎,猜不到吧。”

    我忍不住,便跑去问她,“你怎么不趁机到美国去瞧瞧?”

    “瞧什么?我一年上七次,有哈好瞧。”

    “我以为你会习惯美国。”

    她微笑。

    我埋怨,“你老毛病又来了,人家急着住外国跑,你却悠悠然留下来。”

    她第一次直认不讳,“是的,一窝蜂的事有什么好做。”

    “可是跟你前途有关。”我急。

    “我的前途?”她哈哈地笑出来。

    我马上后悔,还有什么人安排白己的道路比她更好,我担心得太多余。

    她温和地拍拍我手,“放心,我自有打算,目前我还是在本市过比较丰盛的日子,在这里,我至少还有点特权,而这些权利,是我努力十年所赚回来的,如无必要,不想丧失。”

    “那位先生也真是,”我不悦,“怎么不肯牺牲一下。”

    她终于露出一统感慨,“现在咱们才聪明呢,哪肯委屈自己,一切要天时地利人和配合才肯顺便讲一讲感情,别怪他,我也不肯牺牲呀。在一间公寓内煮三餐过下辈子?住宅,我有。美金,我也有。护照,我早申请到。我不肯去。”

    “或许他爱你。”

    “像我这样的女子,维修得如此好,要找爱我的男子,实在不必路远遥遥赶到北美洲去。”

    外国的生活,也许她已经受够了。

    她就是那种无端使侄子承受一笔不大不小遗产的姑母,因为她没有家庭,没有承继人。

    我想起来,大表哥的儿子仿佛要纺婚,等这个孩子生孩子的时限,我们全部升一级,外国人本来已经比我高一辈,现在更加不得了,乖乖,待我算一算,打她将成为什么。

    她是我表姑,我两个孩子已经叫她姑婆,待表兄的孙子出世,她就成为太姑婆,我的妈,辈份大成这样,谁猜得到她是个时髦女性,云英未嫁。

    外国人很乐,频频问我:“生了没有?大表哥做祖父没有?”

    “大表哥才五十二,如今年轻人并不肯早婚,他长子在加拿大留学,书没读好,不知忒地,看中唐人街杂货铺店主的女儿,立刻决定弃学从商,气得大表哥发抖。”

    他带着小妻子回来探亲,咱们都去见过,一对年轻人穿得很朴素,毛巾衫洗得褪了颜色,牛仔裤还是喇叭裤脚,头发没个式样,看得出是你同我剪我同你剪,在外国,一切从简。

    那个小媳妇很热情,一直站着为三姑六婆布菜,并不介意人家怎么看她,反正是客,又不打算同我们过一辈子,但大表哥却不满于她这种美德,这种媳妇在他家用不着,他要的是一位香港小姐,在儿子拿到专业或博士资格后才同她结婚。

    人生不如意事常。

    现在我们专等这对小夫妻生孩子。

    在外国出生的华裔孩子们是有个印子的:皮肤很好,身体很壮,粗犷,疯,快活,不再会中文,也不在乎。

    我忽然明白为何外国人不肯跟那位先生前往北美,太浪费了,要那么细致的女子,抛弃所有才情,反璞归真,若不到生死开头.她是做不到的。

    光是一件牛仔裤自三岁穿到七十岁就不可能。女孩子应该常常有机会穿水彩颜色的沙裙。外国人一到外国,特色展览不出来,也就好比终身穿牛仔老布裤。

    奇怪的是,欧美的唐人无论住大城或是小镇,除非是学生,或是带着三百万美金过去做寓公之辈,衣着总是随便过度,透着狠狈,没法度,入乡随俗。

    外国人早看穿这一点。尽管她肯做亲友的移民顾问:如何打包,如何寄箱子,但她除了出差旅行,没动过其它念头。

    丈夫说;“真本事,要紧开头都没有商量的人。”

    我始终怀疑一个女人不可能如此自给自足,她一定有个秘密情人在某处。

    在他面前,她也使小性子,发脾气、撒娇、抱怨、诉苦、胡调、哭泣、欢笑、吹牛、自负、沮丧、悲观、落寞、低寂及孩子气。

    我们看不见的事,并不见得是她不做的来。

    她不过处理得好,七情六欲不在公众场所展露。这才是她至高至大的本领。

    丈夫对我说:“大儿明年升中学,你考虑一下,看是否要把地送出去。”

    “我不舍得。”

    “总要出去的,我对本市的教育制度没信心。”

    “才十二岁哪。”

    “男儿志在四方。”

    “我同外国人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家逢有事便找外国人做顾问,她自己万一有事,找谁商议?”

    “她?”一我发一阵子呆,“她那么强,她自己会想得通的。”

    “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谁敢替她出主意呢。”

    “给你作外国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摇头,“不做不做,但我喜欢有她这么一个亲人,强壮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们来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倾诉,求她解决,却从不问及他的需要。外国人嘛,同我们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这个绰号不是白白得来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让她享受。

    我遗在编织件兔毛毛衣,准备在稍后送给她。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没有身分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主妇。

    我是中国人。

    她是外国人。

    分别就在这儿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国人与我,是永远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赞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赞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两个月,远远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么新的题材,与我通了许多长信,也说过上万元的长途电话,最后觉得闷,决定回来。

    我去机场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层风霜。看得出心理负担很大。

    你看你看,艺术家也不好做。

    他皱起眉头,“真伧俗,开口都是钱。”

    我一点都不生气,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写一个移民的故事。”

    “何劳你写!!!本市每个家庭都有亲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闷。”

    “我写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当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过黄连。”我挥舞双手。

    “你再这样咱们就不用说下去。”

    这种题材也不新鲜:辫子、小脚,铺铁路,开洗衣店,受歧视,遭侮辱……

    他双手捧住头丫,“那写什么呢?”

    “回家再说吧。”

    在车上我要求他写一个女强人甘心跟一个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帮他赚钱,他却把钱取回去喂原配与孩子,充满矛盾冲突……

    “天方夜谭。”大成说。

    “哎唷,可是能够满足一些男人呀,令他们觉得红颜知己仍然存在,尚未灭绝,多好。”

    “没有人会看这种令人生气的小说。”

    “不一定,我个人最恨“掀开社会阴暗面”的小说,越黑越有深度,父亲嗜赌,母亲生肺病,儿子带毒,女儿是妓女.,在一个雷雨之夜,齐齐服毒自杀──是谁的错?社会的错!金钱是万恶的.温情是永恒的。”

    “你没有同情心。”

    “你会写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笔法,你会做得成功。”我说:“还有,对了,美姿画报找你写小说。”

    “你怎么知道?”他有点兴奋。

    “我听的电话,每千字四位数字,请你立刻同他们联络。”

    他很高兴,“美姿的要求一向严格。”

    我看他一眼,“不过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写美姿。”

    “为什么?”他愕然。

    “人家每个月出两期,期期销十多廿万册,太流行了,这么流行,怎么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么严肃得起来?”我强忍着笑。

    他怔住,认真的思索起来。

    他这个人最近有点走火入魔。

    评论家把所有的文章分为明类:流行作品绝非文艺,凡是文艺必须曲高和寡,然后又慨叹文艺刊物都关门,没有读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该等作品打入流行类,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我说下去,你要写文艺作品,就必须放弃广大的群众作读者,只被少数的评论家品赏,评论家本身有没有作品不打紧,他不会写,他会批评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赏?”他天真的问。

    “谁肯承认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说,做不做得到?”

    “你真狡猾。”

    “社会的错。”我挤挤眼。

    “有时很坏的作品也能得到好评。”大成不服气。

    我笑,“噫!你妒忌,你够胆说人家的作品坏。”

    他沉思。

    “大成,别再想下去,出版社来催稿了。”

    “我还没有题材。”

    我怕他在一夜之间白了少年头。

    “你以前说的,大成,顺手拈来的题材最好。”

    “不可以,读者要求不一样了。”

    我很替他难过,他说过,一个写作人最怕碰到这种关口:文恩干涸。

    到家没多久,他便成为忧郁小生,深居简出,也不再接受访问,亦不搞宣传。

    我很怕他会得在本市消失。如果他一直有作品面世,那不宣扬也不打紧,怕只怕一无作品,二不露面,一下子他就遭淘汰。

    一日半夜,他打电话来,大成承继了许多候活晓治的习惯,他甚至不在白天与人聊天,因为他说黑夜令他觉得安全。

    他说他要写一本小说。(语气像他从前根本没有写过小说一样,一点信心都没有。)

    “用什么题材?”我怕扫他的兴。

    “我做了许多资科搜集,我要写三十年前的上海。”

    我不出声。

    这也很容易,随便找一个五六十岁的上海人,就可以从他口中得到一切资料,这有什么稀奇,很枯燥的题材,我看不出为何八十年代的读者要对三十年前的事感到兴趣。

    但我不敢发表意见,我怕他更加意兴阑珊。

    “战争场面很难写。”他说。

    “你可以写

    “冲呀”……”我忍不住说。

    “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同你说了。”

    “大成,为什么一定要战争?”

    “战争铁蹄下的人民是伟大的。”

    “大成,我们不伟大吗?努力建设一个这样先进而繁荣的城市,每个市民都有发光出力,你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取材?”

    “写一个富翁白手成家?”

    “不,大成,写一个中等阶层的白领在他工作岗位的斗争已经可以了。”

    “太普通了。”

    “我知道。就像画家说画人太不讨好,略为出错就吃不消兜着走。画鬼最容易,谁见过鬼?”

    “你见鬼。”

    “大成,无论写什么,别毁了你自己。”

    “你怕什么?”他诧异。

    我伯他会服食药物来刺激思路,又没敢说出来。人与人之间,已经长久没有正式交通了。

    “至要紧是写,”我说:“明天开始吧。”

    “我不想再写没有意识的作品。”

    “什么是有意识,什么没有意识,让读者决定好不好?”

    “读者最没有意识。”

    “这样说是很危险的。”

    “真的,谁写他们都看。”

    “那为什么美姿画报要出高价找你写?”

    “这是老板的虚荣心,他们喜名牌货色。”

    “那么开头你亦是寂寂无名之辈,你是怎么成的名?”

    “因为我比别人肯写。”

    我忍不住说:“大成,当然是因为你一直比人写得略好,读者与老板都对你有信心。”

    “是吗?”仍然自卑。

    我现在发觉了,要害一个人,千万别把那人批评得一文不值,要赞他,把他赞得上青天,下不了台。大成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我说:“大成,赶快写。”

    “我已经尽力,写不出。”

    “大成,千万别这么想。”

    “你会不会救我?”

    “如果我做得到,大成,我一定为你做,但别忘记我是外行。”

    “但你是一个读者。”

    “我说的话你又不相信。”

    “你说来听听。”

    “大成,我只有一句话,请写。”

    “这算是什么意见?”

    “大成,我觉得你已经住在一只茧里,很难接受外头的意见了。”

    说得严重点,他几乎已经病入膏肓,他一定要自蛹进化为蝶,事不宜迟。

    “快动笔吧。”我说:“我来帮你做大纲。”

    “真的,”他喃喃说:“你写得一手好字,我真惭愧。你懂电脑,我不懂,我会写字,你也会。”

    “会写字不一定会写小说。”

    “你太看得起我们了,不会写字的人,也会写小说。

    “出来看电影,大成,有几套非常好的科幻片子上演。”

    “我不想出来。”

    “别走进死胡同,我找人出来陪你聊天。”

    “谁?”

    我说了几个名字

    他沉吟说:“若果是他们,我情愿看电视算了。”

    “大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些人纵有千般不是,也都是老朋友,怕什么?”

    “我心情不好,无话可说。”

    “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怪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

    咱们一行三人也去看过电影,妹之同房一句评论都没有,她在场与不在场都一样,静得离奇。

    只一次,我们看很普通的文艺片,我偶然转过头去,发觉她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吓得我连忙别转头,不敢再看。

    一定有心事,剧情并不感人,不知什么触动她的心事。

    隐约只觉她五官颇为细致。

    散场大家装没事人一般,我也没同妹妹说起。

    真是神秘,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倾诉的,何必把痛苦埋在心中,真笨,况且又不流行这样了。

    我很留意这个女孩子。

    有一两日不见她我也会问起她。

    妹妹说她生病。

    “真可怜,感冒发烧,躺足一星期还没复元。”

    我说:“你们女孩子吃得太少,一病就不能恢复。”

    “谁做给我们吃呢,饭堂那几只菜式,看了使人流泪。”

    “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不自己弄。”

    “算了吧,哪来的时间,读书要紧。”

    妹妹喂同房吃药,我在一边看。

    那女孩子很委靡,扶着妹妹的手,也不吭声,把一杯清水都喝尽了。

    我问:“她父母亲人呢?”

    “都这么大了,不过略发一两度烧,何劳出动亲友。”

    “很可怜。”

    “病完又是一条好汉,你少担心。”

    “为什么不回家?”

    “不必太严重,在宿舍反而有人照顾。”

    那女孩的病一直没好,妹要去面试,托我照顾她。

    我只得顺带去看一看她,尽一下朋友的义务。

    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埋头苦睡。

    厨房里放着妹妹替她准备的白粥及冷开水。

    被子盖得很紧,一额头的汗。

    我看得实在不忍,绞了热毛巾替她擦汗。

    她睁开眼,病迷糊了,问我要水喝。

    我说:“我看还是进医院吧,好不好?怕有并发症。”

    她摇头,我喂她喝水。

    “我去请医生。”

    她亦摇头。

    我不去管她,立即通知相熟的大夫马上来一次。

    她睁大眼睛一会儿,又复闭上,叹息一声。

    我拨开她的湿发,替她换过一张毛巾被。

    她忽然说:“没想到你很会服侍人。”

    我第一次看清她面貌,异常清秀,不过苍白得不似真人。她还有心情说话,证明没事。

    医生来了,诊治过便说:“生病也得吃饭,整个人饿软,看上去自然可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大夫走后我准备食物。

    她又打算睡,我摇醒她──硬是逼她吃东西。

    “你走吧,不要烦我,让我一个人。”

    我不理她,差点没捏着她鼻子把白粥灌下她肚里。

    她挣扎,我大力按着她,不知情的外人看了以为我非礼她。

    我问:“你有多少天没有米下肚了?”

    她只得忽忽喝了一碗粥水。

    我为她擦嘴,担心她会呕吐,幸亏没有,她喘息着躺下。

    我喝道:“不准睡,听音乐。”

    她瞪着眼,像是不信有这等野蛮人。

    我说:“睡了七日七夜,什么都睡够,不许你懒。”

    我用几只枕头垫着她背部,让她坐在床上。

    真瘦,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女孩子,顶多只剩下四十公斤。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我顺手拾起一本书,“一百年的孤寂”如何?”

    “我想你离去。”

    “不可以,我要等妹妹回来才走。”

    她几乎哭,“你别折磨我,我是病人。”

    “病人?感冒算病?”

    我打开书之第一页,“这是一本很沉闷的书。”

    “求求你放过我。”她终于哭了。

    眼泪如豆大,珠子般淌下来。正要逼哭她,哭是发泄的最佳方法,消除紧张。

    哭半晌,她抹干眼泪,赌气不睬我,但脸上开始有点生气。

    “下床来走两步,来,行行血气。”

    她推开我,不用我扶,自己走到洗手间去。

    我这个褓姆做到足,她会恨我一百年。

    出来时她梳过了头,扎马尾巴,脸色再坏,也比刚才好得多,她嘴唇抿得很紧。

    我说:“我给你榨了橘子汁。”

    硬把吸管塞到她嘴里去,她知道同我斗无用,只得乖乖吸尽。

    我又把无线电视开得很大声,让她睡不着。

    下午妹妹回来,她委屈得忍不住,马上同妹告状,我暗暗好笑。

    妹说我过份。

    “她患自怜症,借些荫头躺床上不动,怎么可以随她沉沦,”我不以为然,“没病也躺出病来。”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若果没有同情心就不会做足一天老妈子。”

    我自己打开门离去。

    过几天她的热度退掉,恢复正常。

    必然是失恋,才掘一个洞把自己放进去。这也好,有些女孩子感情一受挫折,便大大的自暴自弃,张三李四,先混着玩再说,更惨。

    “她是不是失恋?”我问妹。

    “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说。”

    当她再出现的时限,苦闷期已经过去,我不相信那是同一人。

    她穿一件圆裙,身材姣好,薄薄化妆,双眼灿若明星,是一个值九十九分的女孩子。

    她决定重新开始做人,毫无疑问。

    妹妹也说;“没想到她略为打扮,竟这么出色。”

    “你也没有见过她这副标致样子?”

    “没有,我以为她只有套运动衣。”妹妹笑。

    但是她对我,比以前更不如,她认定我害她,不肯同我说话。

    我们亦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我解释,“为你好,失恋又不是世界末日。”

    她“霍”地转过头来,“谁说我失恋?”

    “猜都猜得到。”我似笑非笑地看住她。

    “最恨自作聪明的人。”

    我摇摇头,“不要恨,对你自己无益。”

    “真不明白怎么如此可爱的妹妹会有这么讨厌的哥哥。”

    我有一丝悲哀,嫌我呢,也许我热情过度,自取其辱。这是我一贯作风,也许应该改一改。当然我对她有特别好感,不然不会惹她厌恶。

    我耸耸肩,自己下台,“不高兴?没法变,我不说就是,自古忠言逆耳。”

    她也觉得话说时过重,呆在那里。

    我礼貌地向她道别,心中忐忐。说话,多管闲事活该有这种下场。她管她藏在洞中,与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她的选择,我们做朋友的要尊重她的意愿,只要她认为值得便可以,这是她的生命,我感慨的想,她爱怎么就怎么。下次看到人跳楼,也随他去。

    难怪城市人感情越来越淡,都是遭遇太多滑铁卢后学的乖。

    之后我见到那怪女孩使有点儿僵,仍然维持风度.但不似以前般轻松,妹看不出毛病来,当事人是觉察到的。

    我不该挖她疮疤。

    谁没有伤心处,她努力要忘记要克服,我偏偏去触动她心事,咱们两人都不够大方。

    因为我明显的吃亏,怪女孩对我有歉意,有意无意的对我略为友善,我也有自尊心,这种故意给我的脸色,我不稀罕。

    出此我也有些僵。

    妹妹问我:“你怎么?买了票子也不去看戏,神经病,这么做作,活该你没女朋友。”

    怪女孩抬起头,“不看电影倒罢,我有两张小提琴演奏会票子,浪费可惜。”

    她约我?她主动约我?

    我呆在那里。

    妹妹推我一下,暗示我鸿鹄来到怎么还不接住。

    “是是,什么时候?”再有芥蒂也只得尽释前嫌。

    “明天八点。”她说。

    真奇怪。一下冷若冰霜,一下子又开暖炉,等真的单独见了面,又无话可说。

    不可否认,我对她有额外的好感,也许因为两人都这么倨介谨慎,也许因为她长得好看。

    会场中两人各自集中精神欣赏节目,也无交谈,提琴手名不见经传,技艺奇劣,我甚觉痛苦。

    但有怪女孩相伴,略有补偿。

    散会松口气,小敢作出不耐烦状。

    怪女孩嘘一声:“惨,坐得肌肉麻。”

    原来她有同感

    ,我即时说:“我耳膜痛。”

    两人齐齐嘴咒学艺不精之人,累听众受苦。

    气氛顿时和洽起来,我们去吃饭,上主菜的时候,她向我道歉。

    我反而不好意思,“小事记在心上干什么。”

    她讪笑我,“是小事?我看你我都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中太久了。”

    我脸一红,她说得是,何必假装,我说:“现在真的不在心上了。”

    她点点头,“我们仍是朋友?”

    我看看她,两个人都不是容易找朋友的人,太敏感,又多心,故作大方潇洒,心中狭窄,一点事反覆地前思后想数十遍,务必要想出毛病来方肯罢手,毋友不如己者,可是对牢比自己高超的人,又会白惭形秽。

    脾气又臭又硬,不爱示弱,内心却懦怯,唉,如果她像我,那可怎么办。

    “仍是朋友。”我终于说。

    我从此不提失恋这两个字。

    做朋友要通明,切忌查根问底,不提就不提。

    我们之间经过数重转折,过招姿势含蓄,仍没有人发觉。

    开头我确把她当一个朋友,后来收回友谊,第二次再伸出手,又不甘心做普通朋友。

    感情完全变质,她是知道的,这么聪慧的女子,有什么瞒地过她呢。

    打扮起来,她另有风格,你很难指出她什么地方美,或许是一股不可言传的气质,使她鹤立鸡群。

    她常常说:“美或不美,是我至低的忧虑。”

    但是像所有女性一样,你称赞她,她还是高兴的,纵使深沉的她会怀疑你的用心。

    我却一直记得她病时惨白的脸色。

    是谁害她的?恐怕会成为秘密,除非她自己愿意说出来。

    妹妹同我说:“为着方便你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应常搬出去住。”

    我反问:“你以为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当然。”妹妹说得理所当然。

    “我看不会,我比较相信火辣辣一见钟情,扭股糖式的爱情。”我开玩笑。

    “你怕难为情,不会投入。”妹妹看死我。

    “可是都爱情有魔力,当事人会身不由己,蓬的一声坠入情网,不能自救,然后灵欲合一,两人融为一体,日日夜夜不分离,燃烧起来,至化为灰烬。”

    妹妹待我说完,“就这么多?”

    “旁人觉得他们丑态毕露,欲火焚身,他们不自觉,认为爱情至高境界,就该像他们。”

    “反正你做不到。”妹妹说。

    “温吞水感情很难进展到谈恋爱。”

    “大家加把力,拉拢它。”

    “但到有一日,你看见你的真爱,一颗心碰碰震动,悔之已晚。”

    “别嬉皮笑脸的。”妹抱怨,“老实一点。”

    “说正经,我不过是她过渡时期的一个饭友,她还没从上一宗感情恢复过来。”

    “我从来没见过她的前度刘郎。”

    “你认识她有多久?”

    妹不语。

    与怪女孩谈得投机的时候,她的自卫防线会得松懈,露出极之脆弱的一面。

    她甚至会得意忘形的问:“我们能够结婚吗?像我们这样可以维持到三十年后吗?”

    别误会她想结婚,只不过一时高兴,就像得罪了她,她会说:“我不再爱你了。”千万别误会她从前有一度曾经爱过我,一切都是玩笑,说着白相的,只有最潇洒的人才经受得起。

    我苦笑,这简直是逼着我做一个倜傥风流的人嘛。

    这么熟还尔虞我诈,太没意思。

    人们到底是怎么一下子撕下面皮霍地一声跑去租房子同居的,不可思议。我们两人的矜持期维持得太长久了。

    一日自早到晚,她都吞吞吐吐,像是有话要说口难开。我莞尔,怪脾气又发作,活该,我也不去催她。

    她用手抱着头,下巴放在膝盖上,像是在躲避将落下来的炸弹,她说:“其实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搜索枯肠,也不知道她何所指,只得呆呆的看着她。

    “是的,我是失恋。”她说。

    我一愕,终于承认了,不知动用几多勇气才有胆子说得出口,我很佩服她。

    我小心翼翼的说:“两百年前的事,还提来作甚。”

    “你不要听?”

    我坦白的说:“老老实实,所以不听,情愿不听,说什么都事过情迁,多说无益。”

    “心中有团秘密,总想找个人倾诉。”

    “有时候秘密是要守的,”我说:“不必说出来,你私人的事,有权守秘,我个人最不相信大摊牌。”

    其实这算是什么秘密,不外是所托非人,痛苦不堪。自社十娘到如今,流行数百年,毫无新意,奇是奇在当事人无论生在什么朝代都把这种平常事视作奇耻大辱。

    “从头再来嘛,别放在心中。”

    她看着我,非常失望,“你怎么像其它人一样,说些陈腔滥调?我并不想博取你的同情,你不用安慰我。”

    我说:“你这个人特别多心,太难侍候,我说什么都错,决定忘记就立刻忘记,婆妈作甚?”

    她仰起头,大概觉得我说得有诚意,忽然过来拥抱我,真出乎我意料,这种外冷内热的怪人最吃亏。

    我轻轻的拍她肩膀,“来来,快快忘记。”

    自那日起,真正连妹妹都发觉我们很亲近。她说她没想过,我们会有这么好的结果。

    我倒是真的全心全意对她,虽没有说明,行为举止己表露得很明显。

    她与我谈到很琐碎的事,童年时游戏所遇到的挫折,她母亲生前所擅长做的点心,中学最喜欢的科目,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无所不谈。

    但是我们没有去跳热舞、亦没有烛光晚餐,大多数时间去乘车子兜风,或是在宿舍做一顿好的吃。生活过得舒适平安,她便胖起来,神采比从前好得多。

    正当我们进行得很顺利的时候,忽然她同我说:“我又看见了他。”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我倒一听就明,“他”还有谁,当然便是那个人。

    我在等下文

    “是他先同我打招呼。”

    “你说什么?”

    “我说好。他长胖了。地说我气色很好,比从前漂亮,亦比从前爱笑。”

    “你们谈了很久?”

    “没有。我问他有什么新闻,我手上提着许多东西,他开车送我回来。”

    “他没有变?”

    “没有,只是长胖一点,仍然很英俊,我一直问他有什么新闻。”

    “他跟女友在一起?”

    “没有,所以我问他那段罗曼史如何,我们打那个时候开始就没有再见。”

    “他如何回答?”

    “他但笑不语。”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脸上陶醉、惋惜,又略为痛心的复杂表情令我醒觉,我知道得已经太多太多。

    朋友,当一个女人把什么事都向你说明的时候,不要庆幸,那只不过说你对她并不重要,她才不在乎是否会在你心中造成不良印象。

    我黯然。

    那位仁兄,值得她这样对待,一定有他的条件。

    我,我怎么办?

    理应大方点,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供应感情。但是过去的事可以不理,目前的事又如何?

    与从前的朋友打个招呼,应该没事吧。

    她并没有把我蒙在鼓中,一直供应消息给我。

    “如果他叫我出去,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有叫你没有?”

    “我们通过电话。”

    我不出声,自己觉得连身上的皮肤都转了颜色。

    “你不会不高兴吧。”

    “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你交朋友。”

    还得笑着解释给她听,装作很了解很有信心很温柔的样子。

    这分明是一人踩两头船。

    我的心渐渐冷下来。

    轮到我了,成日穿着套运动衫裤,也不大肯除下洗涤,无所谓,马马虎虎过日子,反正做学生只要做好功课,没有人会追究什么。

    不起劲。一切都漏了底,约她,她老实说要同别的朋友出去,声音出奇的活泼快乐。

    我也懒得问那些朋友是什么人。说穿了又如何,要绝交随时可以做,何必一定要捏些把柄在手,心中有数。

    妹妹说:“你们最近又不常见了。”

    “唔。”

    “怎么搅的,忽冷忽热。”

    “她这个人怪。”

    “你何尝不怪。”

    我苦笑。

    “她要搬出去。”

    什么?事情定有出乎意料的发展。

    “你不知道?我看你也不知道,你真胡涂。”

    她不同我说,我自然不会知道。

    过两日,她同我说明白:“我下个月搬出去,找到一层公寓,比较自由一些。”

    我很没有风度的问:“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

    她一怔,马上乐意地回答:“两个人。”

    看,拆穿又如何,她并不怕我,说明之后反而如释重负,是我自己多嘴,招致更大的侮辱。

    戏只得做下去:“重修旧好了?”

    “是,真想不到,原来他也同样的想念我,分开一段时候,才知觉对方难能可贵。”

    “真值得高兴。”我说的也是实话,“有很多情人,一分手就永不见面。”

    “我原也以为如此,我早知你会替我高兴,你妹妹说你会觉得伤害。”

    “她不是男性,不知我意愿。”

    “你真是个大方的人。”

    “改天来看你。”

    “欢迎。”

    谁还再会去看她,说说而已,心里的感觉,只有自己知道。脸色渐渐发灰,人变得没精打采,功课也散懈。

    妹妹说:“算了。她那么怪,离离合合,视作平常,与你也并不是德配。”

    我白白填了她的空档,幸亏涉足不深,犹能自拔。

    我像脱了层皮似。在妹家看电视,也总挑暗角落里坐,不换衣服,不剃胡髭。

    她的朋友说:“你家总有这么一个人:水远看不清他面孔,感觉上他脸黄黄的,也不出声讲话,似营养不艮,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着电视的荧光幕。”

    他们也问过妹妹,这个怪人是谁。

    当然,他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可以猜得到。自古到今,不外是遇人不淑,遭人所弃,但不知任地,当事人总还有切肤之痛。

    美女:

    小王打电话来,一定要我同他的新女朋友拍一辑照片。

    我没有兴趣。

    拍美女照,千篇一律,没有挑战性,总之要拍得比她们真人年轻,比真人漂亮,大功告成。

    我甚至不再拍风景及静物照片了。

    最近我与国际地理杂志合作,出发到南太平洋珊瑚礁一带,跟海洋生物学家合作,拍摄该区独有的一种虾形微生物,从它们孵化到生长,所有过程都记录下来。

    这个差使令我忙了一年,我狂热地跟着一班科学家,在一只机动帆船上每天工作十六小时,晒得头发呈金棕色,皮肤黑得发亮。唯一上岸的时间是冲晒底片。

    拍美女照片不再是我的兴趣。

    我下一个目标是跟考古学家到庞贝古城去看最新的发掘。

    所以我同小王说:不,我没有空。

    事实这不是借口,我忙得不亦乐乎,手头上有千多卷底片要一一整理。

    小王说:“你一定要答应,她是一个罕见的美女。”

    我笑,“小王,世界上美丽的事物多得很,不止是女人,男人最大的毛病,是迷色。”

    “有谁似你这般清心寡欲?城里谣传你是同性恋。”

    “是吗?”我开他玩笑,“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当心我揍你。”

    “说真的,我下星期就要到美国去,有空大家吃顿饭是可以的,同美女拍照就不必了。”

    “多年老朋友,一点面子都没有。”

    “反正是美女,谁拍都是美女,在即拍即有亭子里拍也一样。”

    “不同你说了。”

    我挂了电话大笑,美女。小王的美女一向是个笑话,他爱上谁谁就成为美女,他一年起码爱上三十个女人。这是有钱财无才能的公子哥儿唯一的消遣。

    隔了一日,我正在家中吃烟三文鱼夹小麦面包的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在等谁,通常我不会开门。我喜欢把时间留结自己享用,所有不速之客,包括在电话另一头或是站在门口的,都会被我拒之千里。

    我没有打算去应门。

    我看着电视上麦根莱与康纳斯比赛网球。

    但是门铃响个不停,还有咚咚咚擂门声,夹着“你这混球,我知道你在屋内,你这王八蛋一定是收着个男人,你不开门的话,我就把你的臭史扬遍全城。”

    我很恼怒,只得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我扬起我的拳头,喝道:“你这毛虫,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小王用两手合住我拳头,立刻急急赔笑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恕我用了激将法,我带了三瓶好酒来,我们把杯谈心如何?”

    “跟你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不是黄就是赌。”

    但小王这人至少有一个好处,他自己爱乱盖.,但亦从不为朋友的刻薄话生气,他就是这点大方,所以他朋友多。不比有些人,由他来做,是幽默,朋友做来,是缺德。

    “进来再说。”他笑嘻嘻地。

    这时我才发觉他拖着一个女郎。

    很年轻美艳,浓妆下的脸带七分稚气,足比她男伴高半个头,打扮得叫人一见难忘。

    这大概是小王口中的美女了。

    确是个美女,但这种美女在本市,多是没有的,三十万个总挑得出来。

    我说:“半小时,半小时后我要休息。”

    那女孩子似洋娃娃般跟着小王进来,乖得完全没有主见。

    我没有多说话。

    取酒杯的时候小王跟进厨房。

    我问:“就是替她拍照?”

    “是。”

    “干什么的?”

    “模特儿。”

    “现在你照顾她生活起居?”

    “是。”

    “你少糟塌人家。”

    “这是什么话!”

    我讪笑,我又来多管闲事了,这又不是强抢良家妇女,在现代社会中,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你情我愿,互相交换。

    我说:“也许把化校品洗掉会好看一点。”

    “随便你怎么说。”小王恳求。

    “你要她的照片干什么?你可以对牢她真人,爱怎么就怎么。”

    “说得真难听。照片不是自用,告诉你她是模特儿。”

    “不,我不拍美女照。”

    “一切还不是钱的问题,候活晓士说的,每个人都有个价钱。”

    我冷冷的看他一眼,“那自然,你若开张十万港元的支票出来,我将就着,也替你做了。”

    没想到他立刻自怀中掏出支票簿子,“好,闲话一句,这价钱还算公道,以你今日的名气也值此数。”他大笔一挥,签好支票给我。

    我自己夸的海口,把话说满了,只得接过支票,还咕哝着:“为这妞,花这么多,值得吗?”

    小王苦笑,地说了一番令人醒省的话:“我这个人,除了有钱,还有什么好处?人家的青春可只有这么多,一去不回头,能够叫她欢喜,我义不容辞。”

    我很感动,拍拍他肩膀,“小王,别看低自己,你是个可爱的人,你最大的优点是大方。”

    他说:“也有人说我是充大头,他们说根本不必花这么多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待遇。”

    “有很多东西是无价的,出得起花得起,就不应计较。”

    “我也这么想。这样吧,我叫她明天来。”小王说:“这批照片对她来说很重要,印了小册子,她可以拿到模特儿代理人那里去。”

    我问:“你要带她去哪里?”

    “纽约。”

    我吹口哨。“嘘。”小王真是不遗余力。

    她是块好料子,我要捧红她.。光给她钱是没有用的,但是栽培她可以使她一生受用。”

    “太伟大了。”、我笑。

    “明天她会来找你。”

    “明天十时正。”我说:“叫她不要迟到。要讲究气派,首先得学准时,只有最最小家子气的女人才迟到。”

    “得令。”

    从头到尾,那个洋囡囡没有说一个字。

    也好,都说大部份美女不适合张嘴说话,至少她肯不张嘴。

    第二天她来了,根准时。

    小王的司机把她送来。

    打开门,我没把她认出来。抹掉化妆,她精致的五官才完全显露出来,她穿牛仔裤与白线衫,长发披肩。

    我让她进来,请她坐,端详她。

    好皮肤好牙齿好头发。

    尤其是那头浓厚乌亮健康的头发。好身裁:大而紧的胸、细腰、长腿。

    但是最突出的还是五官的组合,眼睛很美。

    我说..“化个妆我看看,可以浓一点,但是不要用鲜色,用浅米色调。”

    她很听话,立刻动手。

    每个模特儿随身都有一只大袋,里面藏着百宝。

    一小时后,她已准备好,打算换衣服。

    我摇摇头,“不用换衣裳。”

    她略表意外,但一贯地听话。

    我捧着照相机很久。如何拍得与众不同?也许我放弃拍美女的原因便是根本无法拍得与众不同,那还不如不拍。

    脱光衣裳?剃掉头发?都有人放过,甚至有人躺在棺木中。

    我呆在那里。真不容易。

    她很紧张,有点心怯。

    我说:“我在构思,你随便走走,放松自己。”

    怎么拍?

    扎小脚拿水烟筒都有人试过。

    当然我可以就这样老老实实把她拍下来,但我已说过,本市的美女有三十万个,那拍得了这么多。

    伤脑筋。

    我用宝丽来相机胡乱按着。

    气氛越来越紧。我放弃。

    她嗫嚅的问:“我是不是不够好?”

    “不不,不关你事。”我说:“是我找不到方针。”

    也许说话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对方。

    我问:“你几岁?”

    “十九。”

    已经十九了,那么行动要决,否则就老了。

    “从前做什么?”

    “念过一年商科。”

    “怎么认得小王的?”我问起私事来。

    “他是我老板。”

    原来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总会有出路。

    “他对我很好,”她忽然说。

    “看得出来。”

    “他说你很出名,会把我拍得很好。”

    “你这样的身形面貌,谁拍都一样。”

    “可是他说用你的名字,人们会对我另眼相看。”

    原来如此。所以,收这个钱我是心安理得的。

    我递一杯茶给她,她捧着喝,像个受惊的孩子。

    我取出来照相机,捕捉她这一刹那的神情。

    “你是小王的好朋友?”她天真的问。

    “多年了,那时在一起念大学。”

    “念大学真好,我也想念大学。”女孩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但,只有读过大学的人,才有资格说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

    她似乎懂,似乎不懂,微微点点头。

    这么纯,但有什么关系呢,她长得这么美。

    据说这一类的女人最快乐。

    “很多人以为我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有钱。”

    “啊,”难道不是吗?

    “他们都不相信我们之间是有真感情的。”

    我拍完一卷底片又一卷。我说:“继续说话,自然一点。”

    “我很爱他。”她说:“虽然他比我大十五岁,头发有点秃,又比我矮,但是他对我那么好,我真爱他。”

    我略为感动,小王的银弹政策倒有效。

    “认识他之前,我天天坐在打字机面前,同事们都不喜欢我,专把最难的文件给我做,我弟弟没机会上大学,而我哥哥在厂里做,我父亲六十多岁不能退休,母亲脾气很躁,身子又坏……”

    我微笑,“但认得小王之后,一切难题迎刃而解。”

    她睁大眼镜,“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不知道?猜也猜得到。一遇见并不太小的小王之后,女孩的母亲可以雇用佣人分担家务,她的父亲即刻可以吃早茶散步玩玩股票渡日,兄弟爱读书可获安排升学,喜欢做生意的便得到小资本做其老板,几乎五时三刻便可以搬到较为舒适的地方去居住,什么都不缺……”

    有什么稀奇呢,金钱并非万能,没有了它却万万不能。

    小王是个很慷慨的人物。

    “你说他会不会同我结婚?”

    我沉吟。我不知道。

    这种人家娶媳妇另外有一种看法。

    美丽的女孩颓然,“我没敢提到婚姻的事,虽然父母都逼我向他提出这一点。”

    “其实维持现在的关系也很好。”

    “他女朋友那么多。”原来她不大有自信。

    “即使结了婚,他一样可以有女朋友。”我手并没有闲着,一直按快门。

    “我知道,”她渐渐不当摄影机是一条蛇,习惯下来,“但是婚后我会成为王太太,就不必理会他外头有多少女朋友了,是不是?”

    叫我怎么回答呢?没想到八十年代的外型之下有一颗二十年代的心,女人只要抓紧名份与钱财,什么都不要紧。一时间我觉得很空虚,尽管外头有那么多女性为争取她们的权益而作出牺牲,但有一小撮女人是如此的不争气。

    “他现在还有没有别的女朋友?”她问。

    “我不清楚,我想是没有了,他极之喜欢你。”

    她面孔上露出欣喜的神情。

    那天没有什么成绩,我在一小时后放她走。

    把照片冲出来看,都很普通,不能交货。

    我搔破头皮。怎么办?什么绰头都出尽了;美女与蛇,美女与猛兽,的美女,穿男装的美女,原始的美女,美女与乐器,美女与名车……

    我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是没有被拍摄过的。

    我倒在床上。

    没有什么比动脑筋更使人疲倦,我觉得无法交差。

    她是一个那么普通的美女。

    摄影机所能捕捉的,是有灵魂的美女。

    此刻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情愿拍摄海洋的微生物,不是喜差使清高,而是因为差使容易。

    正像一些人不喜写流行小说,因为小说流行,必有人看,有人肯看,就有人会批评,故此不易写,不如写文学作品,没人看的东西到底容易做,至少竞争少得多。

    有谁会介意我把一只水母拍得角度欠佳呢?最低限度水母本身不会抗议。

    想得太多了,我终于熄灯睡觉。

    第二天她又准时来。

    这女孩有她的好处,她很干净,衣服上一点渍子也没有,同时她的动作不过火,不会以为自己是舞会之后。

    她在嚼口香糖。

    我叫她把糖吐出来,她依言而为,很听话。

    这一日,仍然没有收获。

    “下午,我会去买衣裳。”她说。

    “到什么地方?”

    “乔哀斯。”

    “阿。”

    “我有一张美国银行的金色信用卡。”她天真的说:“小王说,快要出白金卡了。”

    说不定将来还要出钻石卡。

    “你用什么信用卡?”

    “我?我用现金。”我的酬劳也收现金。

    “啊。”她略表失望。

    她会认为我士。但她不知道,当小王真正对她放心的时候,他会给她现款,给她自由,不理会她把钱花在哪里,或是什么人身上。

    我跟她出去,陪她买衣服,想进一步寻找她的特点。

    她无甚品味,只要是新鲜的东西,就乱买一通,根本连价钱都不看。

    我心想:小王求仁得仁,要一个洋娃娃,便得到她,而且总得好好的装扮她,你几时见过憔悴的洋囡囡?

    同样款式,标价惊人的皮包她可以一买六七只,用来送人吧,我想,姐妹淘有福了。

    我仍不断地运用我的照相机。

    她与我熟了,对我的相机嫣然一笑。

    在门口,她碰见了朋友。

    她轻轻同我说:“看到她没有?以前是我们公司里的女经理。”

    “现在怎么了?”

    “我早已叫小王开除她。”她得意地笑。

    我吐吐舌头,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她们干变万化,防不胜防。

    “看我作弄她。”她顽皮地笑。

    我很有兴趣。因为那个前任女经理并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一副眼高于顶的态度。

    只见美女跟售货员低声说了几句话,好戏便上场。

    以后但凡女经理想试的女服,售货员都说:“对不起,已经被蒋小姐买下来了。”

    五六个四合之后,女经理知难而退,恨恨而去,一脸悻悻。

    小王的美女笑得前仰后合。

    但她要付出代价。她得买下所有她敌人看过的衣服。

    她高兴的样子使人永志难忘。也许小王是对的,小王花得值得。

    我拍下她这一天得意的表情。

    晚上与小王一起吃饭,她一叫他就出来了,很着迷,毫无疑问,谁知道,也许他们真的恋爱了。

    小王教她吃蚝,告诉她烧牛肉那一部份最嫩,鱼该配哪种酒,肉之后吃什么甜品……

    当她似小孩子的!人之患,好为人师。

    但是她很听教,瞪大着眼,句句都留神。

    这个女孩子会有出息,我看得出来,她会进化,无论将来她是否会得成为王夫人,她都会演变成为一个有风度有教养的女人,因为后天的她太愿意吸收及学习,足以补先天之不足。

    有一天她会真正的艳光四射。我看女人看得多了,我知道,她有潜质。

    此刻小王是她的恩师,他提升她,使她脱胎换骨,步入新境界,她当然要感激他,这是她第一块踏脚石。

    美女一生中,必然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她拿她所有的出来,换她所没有的。

    她小心翼翼地右手刀,左手又,斯斯文文地吃完烧牛肉,多放一两滴辣椒汁,小王便说她,“别放太多,人家会说你不懂马肉与牛肉之分别,调味品味道盖住肉味,太浪费。”

    她立刻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我一直不予置评,也许她在小王身上学够了,小王不能再给她什么的时候,她就该就离开他了。

    你教她吃喝穿,开车、运动,带她旅行……玩根本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玩得不灵光便是世人所谓老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玩,玩得起,除了钱,还得有一定的天份,还得有前辈教路。

    我从来不敢看轻玩家。

    那顿饭吃得很尽欢,因为小王是个好主人。

    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美女叫蒋莉莉,她们多数有这样的名字。

    “明天,”小王说:“我们滑水,你也来?”

    我摇摇头,我只是摄影师,不是跟班。

    而且我决定把照片冲出来便交货,小王要利用我的名字,用到便值回票价,我也不必替他呕心沥血地创作。

    思想搞通之后,特别轻松愉快。

    我以喜怒哀乐作题材,表露了莉莉的特色,再把她的优点(特别细致的牙齿,优美的脖子,无懈可击的腿)一一标榜出来。

    足足有一百张照片。应该可以挑到她满意的吧。

    我不会这么快便把照片送去,隔两个星期吧,否则小王会以为我赚得太容易。

    之后莉莉又来过一次。

    很明显地,她的自信一天比一天增加,小王做的是一件好事,毫无疑问,他是大英雄,把这些一无所有的美女打救出来,赋她们以新生命。

    我让她看照片的大样。

    她很满意,开心如一只小鸟,跳上跳落。

    这不过是一个开始,将来她会得到更多:封面、彩图、招贴,甚至拍电影,做一颗灿烂的明星,或是做小王的妻子,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即使不遇到小王,她也不会寂寞长伴打字机,总有别的贵人会遇见她。

    她一直欢呼,“谢谢你,谢谢你。”

    我说:“不必谢我,这不是免费的。”

    她是个听话纯良的孩子。

    她滔滔不绝的同我诉说她的希望,她把我当作好朋友了,我开始理解为何小王要爱上她,除了美丽成熟的,她还有温柔平和的性格,所以旁人不能单自鼻子“哼”一声便说“买卖关系”。

    她说:“我希望能够做三年模特儿,闯出个名堂来,然后才结婚,但他只给我两年。”

    “他”自然是小王,在莉莉心目中,“他”与“痘”无异。

    真好,小王真是值得。

    我说:“两年也足够了,有些女孩子只要一年,便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我行吗?”

    “为什么不?凭条件,你胜她们十倍。”

    她又谢我。

    “我下星期要到美国去接洽生意,我会叫助手送照片到小王那里去,祝你一切顺利。”

    她欢天喜地的离开我公寓。

    小王运气真是好,碰到蒋莉莉,对他那么好,又不介意他的啤酒肚子与秃头,晤,我简直妒忌。钱,谁没有钱,但是你瞧瞧那些阔佬身边女人的水准,吓死人。莉莉不同,她有一颗真挚的心,她确是一个美女。

    我在北美洲逗留的时间比想像中略长,因为手头比较充足,因为东岸一连串的艺术活动吸引了我。

    一个月后,我在唐人街看到莉莉的彩照被刊登在画报上,正是我的杰作。

    我顺手买一份来看。

    里边有很详细的报导,原来她影视两忙,兼夹要做大型时装展览,士别三日,已得刮目相看。

    文中没有提及小王。

    我担心,会不会吹了,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在大城市中,任何事都千变万化,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在北美洲小镇中一千年都不会有什么发生,但在那里就不同。

    我又再逗留了一个月左右,颇有点乐不思蜀,渡假的地方,当然是越清静越好,真真正正的松弛神经,但是长住?我苦笑,我还年轻,隔十年来,还来得及。

    我回到家那日,劳累不堪,长途飞机确然不是人坐的,地狱便是永恒将人困在一张椅子上,不准你平躺,旁边挤着不相识且有口臭的邻座,每三小时喂你吃可怕的飞机餐。

    我决定以后坐头等。

    回来第一件事是从头到脚地洗刷。然后倒头大睡。

    是小王把我叫醒的。

    他捧着一大迭书报杂志来叫我看,都是蒋莉莉的倩影。

    我那批照片全用上了,一张不漏。

    “好了,功德完满,你该心足。”我说。

    小王说:“我现在很难见到她,看样子就要成为陌路人。”他茫然若失。

    我替他分析,“这不重要,你仍然是她的恩师,她会记得你,你的目的已经达到,况且这样的女孩子还是很多的,你大可裁培另一个。”

    “你不知道,莉莉特别可爱。”

    “这是真的、她容易满足。”

    “没想到拍的照片一出来,立刻有导演看中她,一连拍两部片子,捧得发紫。”

    我仍然坚持,“谁拍都一样。”

    小王苦笑,“说不定这些照片用完之后,她自已掏腰包出十万块请你再拍一集。”

    这倒不稀奇。女人有的是办法。

    小王说:“早知道娶了她算数,你不知道,她肯嫁我,是我犹疑。现在她已高飞,虽然仍待我不薄,但我也知道,以后没有太大的希望了。”

    我拍着他肩膀,试图安慰他。

    “她不似没良心的人。”我说。

    小王笑得很憔悴,“不过这一切,也是她诚意换回来的。”自然,有什么是免费的呢?

    我也不替小王担心,至多一个礼拜之后,他身边又会出现另一些女孩子,个个似羊脂球般可爱。

    至于莉莉,她的故事其实再普通没有,天天在发生着,发生了几千年,并无新鲜之处,著名如西施玉环,也是这么起家的,但凡美女的遭遇,大同小异。

    至于她的将来结局如何,那就看她自己了,希望她善于利用她的本钱,希望她不要学咸美顿夫人。

    名人:

    一看就知道她是谁。

    这张面孔还有什么黄皮肤的人不认得。

    尽管她戴着太阳眼镜,头发梳往后脑,用一条橡筋扎住,只穿件白色宽线衫与粗布裤,但她仍然百分之一百,是高美琴,最著名的女歌手。

    高的唱片每种销路在三十万张以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她的歌声,她是一个奇迹,也是一个金矿。她年轻貌美富有,但众所周知,她并不快乐。

    她的感情生活不愉快,而感情这一环对女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不必多作解释。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

    我们坐在同一只船上,游览爱琴海。

    爱琴海的蓝色奇异的美丽,其深湛之处,就像上好的蓝宝石,海风吹来,略带海藻的盐味,深深呼吸一下,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但高小姐显然没有同感。

    她静静坐在一角,靠着左舷,面孔肃穆,像正在一个丧礼中致最后的哀悼

    船上只有我们两个华人。

    当然我不会去打扰她。

    我希望她把我当作日本人或是韩国人,那么她就不怕会被认出来。

    这个航程将会继续一段时间,船上的美国游客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大声赞叹风景美艳。

    我举起摄影机拍摄海光船影,以及远处岛屿。

    这里跟卡普利不一样,卡普利终年埋在雾中,如蓬莱仙境一般,但希腊的天空永远明朗,艳阳高照,有哪个游客会遇上雨中的雅典?没有。

    身边一位穿紫色格子衬衫的中年大胖子问我:“小伙子,第一次来欧洲?”

    我笑说:“不,早来过了。”

    “幸运的年轻人。”他说:“我与我妻是头一次来。”他向高美琴呶呶嘴:“那是你的女朋友?你们吵了嘴?”

    “不不,”我连忙解释,“我们并不相识。”

    “啊?”他诧异,“那么你还在等什么?还不过去认识她?”

    我尴尬的说:“也许她想静一静。”

    美国男人责怪我,“胡说,年轻女孩子怎么会主动选择静寂。”

    我仍不好意思。

    如果她不是高美琴,我不介意过去说几句话,碰钉子又如何。

    “去呀。”胖子乱鼓励我。

    我只得走到左舷去。

    高双目看着海。白浪卷起,几乎扑在我们身上,盐花香味震荡在空气中。

    我轻轻说:“据说爱琴海这么篮,乃是因为当年伊卡勒斯堕入海中的缘故。”

    她转过头来问:“为什么?”

    我尽量放松声音,“诸神伤感,使海色格外的蓝,好使后人一见爱琴海使记念伊卡勒斯。”

    希腊神话是我终身之爱。

    高美琴忽然说:“但那是他的错,他不应飞得太接近太阳。”

    “他不知道太阳会融化他的腊翅,”我说:“正如飞蛾扑火,它们死于无知。”

    高美琴笑了,露出细小整齐的牙齿,“没想到碰到一个哲学家。”

    我耸耸肩,“如果我用太普通的开场白,你不会理睬我。”

    她看着我,“你相信缘分?”

    “信。”

    那边厢的美国胖子向我竖起拇指赞我吊膀子成功。

    “来,到太阳伞下坐一会儿,”我说:“伯你哂焦。”

    她没有化妆的脸呈一种金棕色,光洁的好皮肤.身材略为瘦削,没有舞台上的艳光。

    我替她叫一杯冰茶。

    “一会儿登岸,我们将去品尝当地食物。”

    “是什么?”她好奇。

    “驴子眼睛煮汤。”

    “不是吧!”

    “当然不是。”我笑。

    “为什么吓我?”她轻轻问。

    “我惯于欺侮女孩子。”我说。

    “我同情你姐妹。”

    她出乎意料的健谈及随和,适才的沉默一扫而空。

    实是一个可爱的女子,但没人追。

    大抵每个男人都想:高美琴还会没人追?王孙公子,巨富商贡,排队排得一百公里长,何必去自讨没趣。

    据说还是亿万女富翁哪。

    谁知道一个人坐在船上。

    船缓缓泊岸,向导大声叫我们过跳板时应当小心。

    我礼貌地扶她过去。

    小贩立刻上来兜售草帽。

    我取了两顶,“台湾制造,香港制造,要哪一顶?”

    高美琴笑,“随便。”

    我付了钱,把帽子给她。

    她欣然戴上。

    根可爱,我想,这样可爱的女子居然寂寞。

    一路上,羊肠小径两侧有人摆卖,游客要失望了,见壳都来自菲律宾,衬衣在韩国缝制。

    我说:“只有戴安娜神殿是货真价实的。”

    “很美。”她说:“小时候在画报中读过希腊神话,便一直想来,总算抽到空,还了心愿。”

    我们在路边咖啡店坐下,她脱下眼镜,一双碧清妙目。

    侍者取来酒及青菜沙律,她坚持要喝矿泉水。

    “你为什么一个人?”她问

    “难觅知心人。”

    “多寂寞。”她很替我惋惜。

    “没法子,”我据实说:“我不太追究理由,也不打算承认是我的错,只得暂时过没有伴侣的生活,我没有自卑。”

    “说得好。”她称赞。

    我耸耸肩,被一个那样的女子称赞,到底有点飘飘然。

    她站起来,“我去洗手。”

    这一去便是好久,向导来找人,说要出发。

    “少了一个。”大家说:“你去找一找。”

    我也急,四周都找过,不见人。

    我只得叫:“高美琴,高美琴!”

    在小径紫藤花影映之间,她闻声奔出来。

    众人鼓掌。

    她红了脸。

    “来,要出发了。”我说。

    她看我一眼。

    “到哪儿去了?”我问。

    “我见那边村落小店有银器卖。”

    我摊摊手,“买买买,女人的通病,什么都要买。”

    她笑出来。

    过很久,她问:“你知道我是高美琴?”

    “对不起,我是逼不得已。”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嘴里嚼着橄榄。“第一眼看见你。”

    她叹一口气。

    我说:“为何叹息?应当骄傲,等到别人不认识你,那才惨呢。”

    她过一会儿说:“你说得有理。”

    “来,让我们暂时忘记你是谁,骑驴子去。”

    我拉起她的手,扶她上驴子,替她拍照留念。

    她开怀的笑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夏季的阳光还比不上她笑脸明媚。明星到底是明星。

    我们在傍晚回到雅典。

    霞光万道的天空下我约她晚餐。

    “好。”她不加考虑就答应下来。

    “七点正我来接你,你住哪里?”

    “丽晶。”

    “别迟到,我在七点十分还见不到你,就不带你去买土制手饰。”我警告她。

    她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我,“所有的录音师及乐队都会告诉你,高美琴永不迟到。”

    “那最好。”

    她果然没有迟到。

    穿件露肩的裙子,面孔晒得红红,尤其是略扁的鼻梁上,起了数颗雀斑,显得俏皮。

    我们先来金银市场。

    小小的店摆卖手饰,风情有点像摩洛哥及土耳其,不知是谁抄袭了谁的风格,反正都是地中海国家。

    “是真的吗?”美琴问我。

    “这就不能追究了,只要你喜欢,管它是真是假。”

    她点点头,抓起一串金链子,往脖子上比。那是一只只金子的小见壳。

    我为她讨价还价,一千截玛的货品还价至两百。

    她笑,“你真厉害。”

    “还价的时候我最毒。”我说。

    然后我们去吃海鲜。

    傍晚空气略为凉快,白色的餐馆情调甚佳,土墙上爬满不知名浅紫色的花,晚霞映到美琴那双著名的眼睛里去,她戴着刚才新买的饰物,有种心满意足的样子。

    “开心吗?”我问。

    “很开心。”她似个小孩。

    “吃这蛤蜊,味道奇佳。”

    “可惜不久就要回到现实世界去。”她说。

    你的现实世界才不现实呢,五彩缤纷。

    “是吗?那是因为你不在那里工作的缘故,当你一天花十多小时在录音间的时候,你也会欲哭无泪,舞台上的两小时等于一年的筹备与排练,血汗泪又有谁晓得。”

    “但你是得到酬劳的。”

    她想一想,“是,”她解嘲说:“不然谁干这一行?所以我不应埋怨。”

    这倒是真的,她很少接受访问,很少诉苦,很少解释。她很寂寞,工余大部份时间躲在加州的一座别墅中。这些都是看报导看回来的,我发觉虽然不认得她,但却知道很多关于她的事,一半真,一半假。

    “有没有想过多结交些朋友?”我问。

    “试过,太辛苦,放弃了。”

    “为什么?”

    “异性朋友,多出去几次,记者就说我同人家谈恋爱了。同性朋友更难维持,要做到不卑不亢,谈何容易。想通了不如在家看书算数。”

    “你总有一班心腹。”

    “有,公事上的朋友,一下班各忙各的去。”

    “你已经站在最高峰,还有什么烦恼?”

    “最大的烦恼便是被人歪曲我所说所做的事,真是欲哭无泪,后来心灰意冷,于是把一切都视作“多谢赏脸”,不去理它。”

    “是可以不必理会,乐得大方一点。”

    “但是人们又说我因理亏才默认,不敢声张。”

    我微笑,“你别以为只有明星才会遭遇到这种烦恼,我们普通人也一样,同事与亲戚朋友间是非多多,只不过没有人有兴趣写出来。”

    “背后议论,听不见也算了。”

    我说:“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含蓄,有些人假装关心你,把什么芝麻绿豆不利于你的事情都来不及告诉你,使你生活不愉快,看你眼睛鼻子的反应。”

    “为什么人都这样?”美琴非常绝望无奈。

    “不知道,”我微笑说:“人就是这样。”

    “没法子解决?”

    “没有法子,”我说:“还是接受现实算了,历来有许多话你可以安慰自己,譬如说“不召人妒者为庸才”之类。”

    她笑起来,“你真是幽默。”

    我举起杯子,“共勉之。”

    杯子里的啤酒是对过水的,而且微温,但不知为什,我忽然觉得它别有风味。

    “我师傅老同我说:别太紧张,放松来做,游戏人间……渐渐我也往这条路上走了……”

    没有霓虹光管的天空上,星星特别明亮闪烁,如一天蓝丝绒上的钻石。

    “要回去了。”我说。

    “多坐一会儿。”她恳求。

    “明天有什么计划?”我问得很小心。

    “明天我要回洛杉矶。”

    我点点头,略感失落,要分手了。

    “你呢?”

    “我的假期比较长。”我说。

    “打算到什么地方去?”

    “哪里都不去。”我笑,“每天起来散步,游泳,打球,光是看不到中文报纸,已是幸福。”

    “你也有同感?”她欣喜。

    “当然有。”

    她迟疑很久,没有再说话,但我看得出她原本不知想说什么。

    在酒店门口我与她道别。

    没有明天了,我想。

    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名字有什么重要?”我说:“我叫约瑟。”

    她向我挥挥手,微笑道别。

    助人为快乐之本,今天我令一个美女开心了,睡得特别稳。

    第二天醒来,只余惆怅,本来这假期打算心如止水般好好休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伊人已经离开了。

    我到露天茶座吃乳酪,今日天气比昨日更好,这样晴朗的天气,如果到山顶往下看,可以用肉眼看出去一百公里。

    这时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以为是当地的小孩子间我讨零用钱,一转头,看到美琴。

    我意外惊喜,“你还没有走?”

    “我告了假,多玩一天。”

    我连忙站起来让她坐。

    “假准了?”

    “他们也不想逼我,”美琴说:“乐得做顺水人情。”

    我问:“你怎么会找到我?”

    她狡猾的笑,“昨夜我悄悄跟住你,相信吗?”

    当然不会,但她一定有其它的方法。

    她自己揭晓,“从你带的火柴盒子,我找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住这里呢?”

    “那就是没有缘份。”

    “你昨晚为什么不问地址?”我急问

    “昨晚我还没有决定留下来,今早我到机场才折回的。”.

    原来如此。

    我看着她清丽的面孔,颇有点大事已定的感觉。她是一个畏羞谨慎的人

    能够为一个异性跨这么一大步,当真不易,说不定是经过通宵思考来的。

    但这个时候她却气定神闲,伸个懒腰,眯起眼睛,看向海中心。

    侍者托着银盆,送来电报。

    美琴开头以为是她的,看过名字,才说:“是你的。”

    我并没有拆开。

    美琴的双眼打着含蓄的问号。

    我解嘲地说:“我父亲来催我回去。”

    她脸露讶异之色,“你来渡假已经多久?”

    “大半个月。”

    “也许是该回去。”

    “独生子也不好做,”我无奈的说。

    她笑,“我想人人都不好,做人根本全不好做。”

    “今天我们不要理这些问题。”

    “非得要好好轻松一下。”她说:“别辜负这一天。”

    “是的,一定。”我握着她的手,“多谢你来找我。”

    她温婉的笑。

    如无意外,必有佳音。

    “来,约瑟,我们下山到村庄去。”

    我们刚开步,侍者上来说:“杨先生,柜台有人找你。”

    “谁?”

    “是一位女士。”

    美琴看我一眼,有点尴尬。

    我说:“你放心,那决不是我女朋友。”

    美琴笑。

    我到柜抬一看,看到大姐站在那里。

    她怎么来了?我傻了眼

    我连忙为她们介绍。

    大姐没把美琴认出来。

    她对我说:“叫我来把你押回去。你没收到我电报?”

    我顾左右而言他,“你瞧这里风光多美妙,索性把爹妈也叫了来玩玩。”

    “大姐白我一眼,“我有正经话同你说。”

    我说:“你先上去沐浴休息,中午我来找你。”

    “你再溜开的话,别怪我对不起你,”她责备我,“都是为你,我才坐这种长途飞机。”又自觉太过分,连忙向美琴补一个笑。

    我把美琴拉到一角,“别理她,我们走。”

    美琴胸有成竹地看着我。

    我很尴尬,“你看,做人不容易。”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便是那位杨约瑟。”她侧着头看我

    “是的,”我无奈:“你猜着了。”

    “杨约瑟,你比我也好不了多少,你亦是个逃避现实的名人。”

    “我比你略好,我的面孔不为人认识。”

    她接下去,“所以才瞒了我一天。”

    我苦笑。

    “你放弃承继权的消息布满所有华文报纸,”美琴说:“每一段消息我都有拜读。当时我心想,怎会有这样一个人?没想到不但遇上了他,而反还为他留下来。”她神色有点腆,极其可爱。

    我俩真是同病相怜。

    我说:“祖父产业分两份,父亲与叔父各占一份,叔父一系在过去廿年来逐渐衰败,有权无实,父亲退休,要我上台,股东乘机要逼我叔父下台。我同叔父感情好得不得了,事实上我像他多过像父亲。我能这么做吗?当然不可以,与律师会计师商量过,唯一可行之法便是退出。”

    美琴静静的聆听。

    “到了这里,”我说:“我才发觉没有纷争的世界是多么可爱,乐不思蜀。”

    “但是闹出那么大的新闻,不影响家族名誉吗?”

    “现在也无所谓,大报也不敢指名道姓,不是用谐音就是空一个字,至于小报黄绿杂志只好置之不理。不然还能告他们不成?何苦跟无聊的人结这种怨。”

    “你父亲不生气?”

    “不气,我们整家人的特性便是游戏人间,父亲笑说:“大抵我们杨家可算是名人了,不然哪来这么多花边小道消息。””。

    美琴但笑不语。

    “你也是呀,如果你不红,谁来造你谣寻你开心,他们还不干呢。”

    “你倒明白我的苦乐。”她有感动的成份。

    我开玩笑:“报上说我有隐疾,所以不能承继杨家的产业,你不怕?”

    美琴笑,“报上说我结过三次婚,有个儿于已经十八岁,养在美国,你又不怕?”

    我喃喃道:“有些人还说我生癌,不久人世。”

    “那还不算厉害,有谣言说我已经死在东南亚。”

    我吐吐舌头,“真有他们的。”

    美琴说:“想下去真不能一笑置之。”她有点光火。

    我诧异,“为什不?你一定要维持风度,想想欧洲的皇室都要身受其苦,你会好过得多。”

    她说:“别让这些事妨碍咱们的乐趣,今天打算怎么过?”

    “今天?今天恐怕要跟我大姐一起过。”我苦笑。

    美琴笑,“看样子我来得不是时候。”

    “正是时候;”我说:“正好趁机会与我家人熟稔。”

    “他们可难相处?”

    “绝不。”我说的是实话。

    美琴仍然犹疑,大概她以前有太不好的经验。

    “而且我的事,纯粹是我自己的事,”我说:“我不是家庭的奴隶。”

    她略表犹疑,但毕竟是个有果断的女性,未来掌握在她自己双手,立即释然。

    当日中午,我与大姐开谈判,美琴旁听。

    父亲差大姐来讲条件,叫我回去,公司暂不分家,他延迟退休,以免家族决裂,同时决定把股权买回来。

    大姐一向是父亲的左右手,一边讲大事,一边并没有冷落美琴,密不通风的招呼着她,真能干,比我强一百倍。我感喟,谁说生女儿不好?

    大姐最后说:“你也该回家了,父亲挂念你。”

    “好好,同你一起走。”

    “我?好不容易收拾东西来到这里,怎么回去?我明天转道到巴黎。”

    我向她颊颊眼。

    大姐咕哝,“这里有什么好?几条破柱子,一个海,太阳晒得眼睛都睁不开来,闷死人。”

    我忍不住笑。

    “你这狗头,笑什么?”大姐责问。

    一点诗情画意都没有,大姐是那种住在巴黎四年也可以不进罗浮宫的人,然则有什么损失呢?当事人无知无觉.我怅惘的想:她致力做著名的杨大小姐就可以了。

    大姐仍然没把美琴认出来,她交待清楚后挥挥手回酒店房间去。

    我同美琴约好:“明天你去洛杉矶,我回家,五天后我来找你,把电话号码及地址通通交给我。”

    她不响。

    “迟疑什么?”

    她轻轻说;“何必拖一条尾巴?”

    这要紧关头不能放松,我立刻说:“今天已经是个尾巴,一人走一步,我决定的事很难反悔,反正大家都是小报上出锋头的人物,半斤八两,什么地方去找一个天涯沦落人?”

    她抿着嘴笑。

    “既然叫我遇上了你,”我说:“至少可以做朋友,别害怕,我也不是赞成盲婚的人。”

    假以时日,她会发现我的好处。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黄昏时大姐问我:“那位小姐是高美琴不是?”

    我说:“你知道了?”原来她水仙不开花。

    “人家跑到这么远来渡假,就是不想被人认出来,你偏去相认,多没礼貌。”

    她真会替人着想,我很感激。

    大姐问:“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有。”我喜不自禁。

    “恭喜。”大姐也笑,“我们可不用担心了。”

    “然而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她也是吓怕了的,不知道追她的男人是为她名气还是为她钱。”

    “怕斗伯,你只有比她更怕,结果两人可以完全放心来往,反正旗鼓相当。”

    我笑。

    送美琴上飞机的时候,遇见华人,已在向我们指指点点。

    这是开始,以后还有得瞧呢。

    以毒攻毒,我与美琴都可以做得到置之不理。

    我对我们的前途表示乐观。

    “记住,”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别等我找上门来。”她说。

    我们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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