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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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2/2)
    「什么,没有吗?」她不相信,「那你有没有送过什么给男人?」

    「也没有,」我诙谐的说:「我怕人家不敢收,怕将来甩不掉我。」

    我比她大数年,因是长女的关系,成熟得多,一早都没有她那种心情。

    大弟比她小一岁,也好不了多少,一天到晚愁钱,早上收了补习酬劳,晚上就花得精光,直在我身边打转,等我慷慨解囊。

    我笑说:「一个妹妹去收,一个弟弟在种,也罢,打和。」

    他们就是管吃喝玩乐。

    两个人都高大健康活泼热情,对我来说,是个大安慰。又进了大学,前途不用愁。

    寡母常说我宠坏他们,「你也顾顾你自己。」

    我说我自己很好哇,要什么有什么。

    她指的是我未有去寻找未来对象。

    我摊摊手,「有他们两个陪我,我不介意不结婚。」

    「他们很快要飞走,离开你。」母亲提醒我,「你看看他们,一副不安于室的样子。」

    「我还有妈。」

    「我也不能活到一千岁。」

    我黯然,「妈专门说些扫兴的话来吓人。做人,不过过一日算一日,想得那么远,还有什么兴趣?」

    「你总得找个对象。」

    「这是要讲机缘的。」

    「大部份还是得靠自己钻营。」妈不服气。

    我不由得笑出来,「我还读过几年书哪,你叫我怎么去勾搭男人?不同你说了,再说我要生气,别再跟我提这些老土的论调。」

    再过几年,就嫌我是老站婆,要再干涉弟妹的琐事,他们就会派我心理变态。

    我感喟。年纪一大,什么都变质,一个家庭,本来如天衣无缝的榫头,但是渐渐有外来的因素,使这个精密的榫头瓦解。

    弟弟的女友对妹妹有意见,妹妹的男友对弟弟的女友不满意,母亲对弟弟对女友一家人奉若神明,亦有微词。

    都是因为重阳节。

    弟弟要接送女友一家去扫墓,没有车子,大发牢骚。

    妹妹说他:「她若为了一架车子而喜欢你,算了,这种女友不要也罢。」

    弟弟说:「你这种说法是纯理论,你那一位如果不开车来接送你,恐怕进展就没有如此顺利。」

    妈妈重重的拍下桌子。「才忙完中秋,又忙重阳,」她针对弟弟,「我看你仿佛是他们家的长工,出钱出力。」

    弟弟噤声。

    妹妹趁势说:「他们家没有男丁?怎么净靠你。」

    母亲冷冷说:「他们家只得四个女儿。」

    弟弟白妹妹一眼,这一切我都看在眼内。

    年轻人都这个样子,不懂事,好逞强,一定要叫男朋友拜倒裙下,千依百顺,才显得威风。约会,叫他等三个小时。结账,要他付得心廿情愿。又得爱屋及乌,为她家人出力。总而言之,他是奴隶,她是主人。

    在我看来,简直幼稚不堪,然而当事人好此不疲。

    我问妹妹:「你那位男朋友在节日可用车?叫他牺牲一下可行?」

    妹妹马上去打电话勒令男友交车。

    弟弟有了生机,脸色恢复红润。

    妈妈说:「这还差不多。」她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结果是妹妹借到车子给弟弟,她男友受家人抱怨,憎恨弟弟之女友。

    妹妹强辞夺理地对男友说:「你也有姐妹,叫她们去问她们的男友借车呀。」一笔胡涂账。

    我最廉洁,我不问人借,人也免问我赊,我得意地同自己扮个鬼脸。

    入秋以后,弟弟的负担日益增加,口袋永远是空的。我老塞钱给他。

    他嬉皮笑脸,「你不教训我?」

    我说:「教训你,你就不爱我了。」

    「不不,我永远爱你。」

    我感动好一阵子呢。然而不到三天,这个永远爱我的弟弟就提出很过份的要求。

    他问我要我新买的大衣。

    我一时还不明白他要女装大衣干什么,等他吞吐半晌,才懂得所以然,我认为要在这个时候到一条界限,便说:「不可以,我要穿才买,它款式也不适合女学生。」

    弟弟立刻把睑挂下来,「你有那么多,送人家一件有什么稀奇。」生气地走开。

    后来妹妹说:「咱们家好一点的东西,几乎全叫他拿去奉献给女友了,去年冬季,她上门来,拉开衣橱门就取走我的大衣,穿脏了又拿回来洗。」

    我笑问:「人几时嫁过来呢?」

    「不一定嫁。」

    「你们都抱着这个心,做男人就没有前途。」

    妹妹说:「男人也越来越精刮。」

    「你们太幼稚,又不懂得钓大鱼,」妈妈在旁教导,「尽挂着吃吃喝喝,有什么用?他买了房子没有?打算结婚不?」这位老人家也真奸诈。

    妹妹不服,反问:「弟弟要是结婚,还不是搬回来住?」

    「我才不同她住,」妈妈冷笑,「她打得如意算盘,吃我穿我住我,末了生个孩子叫我带,还动不动向人申诉我难为她。」

    「那他们住哪里?」我膛目。

    「没有能力成家,结什么婚?」母亲也很厉害。

    妹妹吐吐舌头,「看来不能在妈妈这里占到什么便宜。」

    弟弟面如死灰,男人也不好做,压力很大。

    我问他:「你不是打算结婚吧。」

    「我想先订婚。」

    「女方的要求?」

    「是。」

    「这么急?」

    「女孩子多数怕有变化。」

    「你们同年?」

    「就是,她毕业就廿三,结婚也并不太早。」

    我没有意见,干涉人家感情是不智的。

    「你说怎么样?」弟很彷徨。

    「你会听我说什么?」我笑问。

    这是真的,只有他女友说的话才是话。

    年轻人就是这样,愚昧而任性。不过不怕,他们也会慢慢成熟、世故、机灵、淡薄。

    我拿到房屋津贴那一日便出去找房子搬家。我向往独居已经有一段日子,真正有自己的天地,关上门,电话可以不听,天塌下来也暂且不理,明天才是另外一日。

    我不想再耽在家中,弟妹不嫌我,弟妹的朋友迟早会有闲言闲语。

    母亲不舍得我,「你也太周到了,管他们怎么说。」

    「要不,你来同我住。」我说。

    「我才不,将来你男朋友会不高兴。」

    母女俩都同样的谨慎多心。

    搬走那日如释重负,妹妹马上扩张势力,占用我那一半房间。

    自此之后,家里面的事,我不大知道,开头母亲向我诉苦,说时常见不到人,都往外跑,她很寂寞。日子久了,也不见她再发牢骚。

    一日我正在家看电视,妹妹忽然找上门来。

    她同我说:「姐姐,你一定要收留我。」情绪非常低落。

    「什么事?同谁吵?」

    「弟弟。」眼睛都红了。

    「手足要友爱。」我不以为然。

    「你收不收留我?」她急躁地问:「少教育我好不好。」

    「欢迎你来住,住到永远也可以。」

    她破涕为笑,「幸亏有姐姐。」

    「不过先小人后君子,我爱静,你那些朋友约在外头比较好。」

    「我可不是修女。」她抢着说。

    我也说:「这里也不是交际所。」

    她泄气,「要是我也有个窝就好了。」

    「要努力呀,」我说:「并不是太困难的事。」

    她告诉我,弟弟已开始带女友回来睡在她房内,翻她的杂物,穿她心爱的衣裳等等,两人吵起来,牵涉到弟弟,他只帮女友,不帮小姐姐。

    「两个人都没有涵养。」我批评。

    「要我怎么样?跑到我家来侵犯我的权益,哪有这种恶人。」她推我,「你良心放平一点。」

    「何苦坏了关系,忍一忍,」我说:「将来好见面。」

    「我一辈子也不要见她。」妹妹气道。

    「话别说绝了,许有一日你要求她,何苦得罪她,」我说:[爱屋及乌,给兄弟面子。」

    「你干么不教训她?」她翘着嘴。

    「她是我什么人?」我反问:「我能爱她像我爱你?我干么教她?你仔细想去!」

    妹妹不出声,躺在沙发上,用垫子蒙住头。

    「你的男友呢?」我说些轻松的,「不来陪你?」

    妹妹呜咽的说:「他家移民。下个月就走。」

    我明白了,难怪心情这么坏。「他也去?」

    「自然跟着去,不知多乐,一点别离情怀都没有。」妹妹声音充满凄酸。

    我默然。真现实,年轻人一想到前面空宽的美丽新世界,往后的人与事都丢在脑后,换了要走的是妹妹,她也一样好不到什么地方去。

    「你裙下人那么多,怕什么?小张走了有小李,

    还有保罗彼得安培约翰。」我打趣她。

    她已闷得说不出话来。

    在我处住了半个月才由母亲打电话把她叫回去。

    这半个月里她很规矩,上学放学,电话也不多,每天早上老是肿着眼睛,大概是晚上哭泣的缘故。

    我不去问她,爱莫能助,被遗弃的滋味不好受,但隔一段日子总能恢复,时间治疗一切创伤。

    走了一整年呢,那男孩子对她言听计从,但一有考验,不过如此,当然,我们硬叫人留下来,也是不公平的,他此刻靠家中,又没有能力叫妹妹跟他走。

    看将来吧,有缘份的话将来他或许会接了她走,不过机会很微。那边的女孩子随和兼夹美丽,小伙子眼花缭乱之余,哪里还会记得旧人。

    这种失意事在人生道路上层出不穷,亦不会是最后一次,无论是情人、工作,以及其他人际关系,都有变幻,人人都不介意弃旧迎新,谁有办法就谁甩了谁,根本没有公理,水门汀森林中亦有弱肉强食定律,人总得想法子往高处爬。

    我同妹妹说:「振作一点,放假我请你到欧洲去旅行。」

    「你陪我?」她总算露一丝笑意。

    「我不去,怕乘长途飞机。」我老实说。

    「像你最好,大姐,独行侠,无牵无挂。」她感慨。

    「什么都要付出代价,」我拍拍她肩膀,「你是我妹妹,难道不知我寂寞孤清?连电话费都可以省下呢,连请一杯茶的人都没有,你难道要学我?」

    「真是的,像你这样的人才,大姐,怎么会没有人追?」她忽然替我不值,「是不是你太过拒人千里以外?」

    我啼笑皆非,「你管我呢。」我推她一下,「先把自己的事摆平。」

    由我送小妹回家,看到弟弟躺沙发上看武侠小说,便与他搭讪几句。

    他有一句没一句的与我说话,我看他情绪不错,便趁势发表意见。

    「别再与小妹冲突,做人要有原则,男人太过软弱无能,女人也看不起你。」

    他意外地心平气和,「我知道,我也想通了,女方如此得寸进尺,需索无穷,我应付得一年,也应付不了十年,终归要得罪她的。现在也不流行做老婆奴了,男女平等嘛。」

    我倒是一呆,所以,要开窍忽然会清醒过来。

    他放下小说,「我想暂时疏远她,搬到宿舍去住一年。」

    没想到他会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

    「母亲很赞成。」小弟又说。

    妈妈点点头,「这是避难的好法子,反正学业未成,未有能力成婚,放慢脚步是明智之举。」

    我笑,一开头爱得如火如荼,落得后劲不继,真是典型现代作风。」

    妹妹听得入神,也就前嫌冰释,搭腔问:「她怎么想?」

    小弟说:「她也有别的朋友,听说家里做海味生意,现在她身上有一股咸鱼味。」

    「没有这样严重吧,」我正容对他说:「勿在背后说女人坏话,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瘪三男人专候着落难的女人来丢石头,你不要去学他们。」

    小弟很少看到我说教,顿时吓一跳。

    「要她不要她都是你的事,嘴巴紧一点,你不要以为男人不怕娶不到老婆,坏了名誉,男人也一样。」

    「是是是,多谢教训。」小弟站起来对我鞠躬如也。

    大家笑起来。

    但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们总归要离巢,男婚女嫁,各自成家,说不定一个月也没得闲回来一次。

    小弟趁大学宿舍有空,便搬了进去,他女友来找过他几次,都不得要领,渐渐静下来。

    妈妈有感慨,「你看,没有外人挑拨离间,家里多么宁静。」

    「好的女婿,等于半子。」我安慰她。

    「我自己有儿子,不稀罕。但我亦不会霸占儿子,不让他成为别人半子,只要他不要来烦我就好,眼不见为净。」

    「抱孙子是天下至大乐趣。」

    「半夜起来喂奶就不必了。」妈妈说得斩钉截铁,「我不需要人陪。」

    现在只得小妹与她。

    小妹在失去男友之后着实垂头丧气一阵,可是性格成熟不少,遇挫折愈多,长大愈快,比起以前的浮,现在的她更为可爱。

    不久便有一个稳重的男孩子陪她出入。有一句说一句,我很欣赏该名男生,白衬衫,卡其裤,但是有一股形容不出的气质,文质彬彬,温文有礼,每说一句话之前必然先经思考,五官不算突出,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表露他的神采。

    这是个可托终身的男人。

    侧闻他颇懂得生活情趣,弹得一手好琴,又爱盆栽,母亲有两株枯萎了的月季花,经他转盆,这里修修,那里剪剪,不出十天八天,便抽出嫩芽,我们喜悦地称他为金手指。

    我暗示妹妹善待这位先生。

    「他又有份好职业,大学很重用他。」我说。

    「这人会不会有点闷?」妹妹偷偷问。

    「你才闷呢!」我瞪她一眼,「难道你又会跳七脱艳舞?你打算怎样过?在马路上当众被男人骂粗口才算够刺激?抑或是同你去派对,走时却开车送别的女友?别误解新潮,以为与男人同店七十周年纪念才算潇洒,你自问有没有资格做蔑视三纲五常的豪放女?去照照镜子才回答我。」

    没想到小妹也够幽默,果真取过一面镜子细细照个够,然后颓然说:「没有勇气。」她随即又笑,「这样吧,先正式结婚,等到关系破裂,才出来玩,什么滋味都尝一尝,过丰盛的一生。

    「十三点。」我骂她。

    然而她心中怕认为我没有资格说她吧,我并没有不贰之臣。

    我们家总算静了一阵子,直到我认识古文俊。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公司派我出去接头,踏入纺织厂时由他接待,一照会,两人便似有一种特殊的电流通过。这种感觉可以意会而不可言传,很难形容。

    我们仿佛像已经认识了一段时期,但明明是陌生人。的确是第一次见,不过无端端却似十分熟稔。

    我跟着他走遍全厂,分手时中午时分。

    他很大方的约我吃中饭。

    我连忙把先前的约会用电话推掉,与他去吃东西。

    他叫了很简单的食物,我与他吃得很舒服,我们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出乎意料的轻松,就像跟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那次之后,他持之以恒,隔数天便约见我一次。

    我并无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太早了,不想提,免得以后有变化,令大家失望。

    因为外出的时间较多,家务便堆积下来,我有点手忙脚乱,立刻请了个钟点女佣帮忙。真没想到古文俊会占去我这么多时间,同他出去之前,总得洗一洗头发,把衣服熨平,就这样简单的打扮,也需要一小时。

    怪不得小妹什么都无暇做,下课回来,书包一丢便扑出去。

    一两个月下来,我发觉自己长了黑眼圈,又不敢建议不要见得那么频,暗暗叫苦,幸亏见到他有无限的欢喜,才支撑着下去。

    真没想到结交男朋友,也得先讲体力。

    很佩服那些可以应酬三四个男友的女子。

    女佣来上工之后,情形好得多,我松下一口气。

    跟着去把头发剪短了十公分,又省下不少功夫,唉,穷则变,变则通。

    我得接受古文俊,把他纳入我生活里,我生活的程序很紧密,经过许多整理与挣扎,才拨出空位给他,相信他也得为我做同样的事。

    大半年过去,大家才习惯对方。我们并没有热恋,但是在一起很愉快,互相补充对方不足处,长处得以发扬。

    他并没有带我去见家长,想必同我一样谨慎。

    在这半年内,妹妹功课飞跃猛进。她同我很感慨的说:「早知把时间用在学问上,也不必去觅闲愁。」

    我微笑。

    「恋爱最划不来,花前月下,空话连篇,一有什么事,立刻作鸟兽散。」她因失望的缘故,论调灰朴朴,「天天花三小时练琴,我都考到第八级了。三小时学法文,我到巴黎不用愁,现在得到什么?」

    她说得很有道理,真的,长时期这样下去,什么正事都荒废,还得早作打算。

    「姐姐,你是对的,太早搅男女关系,非常不智,」妹妹说下去,「每个人都说,友情可调剂生活,但有多少人会适可而止?长时期走下去,什么兴趣新意都磨尽,差点没变为老夫老妻,那还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有点心事,沉默无言。

    我问:「弟弟那笔如何?」

    「散掉了,你不知道?」妹妹诧异,「姐姐,你这一阵子忙得焦头烂额,有两个月没回来了吧,他们散了。」

    「那女孩子真的那么好白话?」

    「人家下个月要做海味铺老板娘,」妹妹说:「不同咱们玩了,叫弟弟把一切还给她,免得误她前程。」

    我追问:「小弟感觉如何?」

    「很惆怅,不过他实在没有能力马上结婚。」妹妹说:「姐姐,你最好,有能力独立,爱怎么就怎么,多自由,遇到好的人,立刻可以结婚。」

    可是他愿不愿意同我结婚呢?

    「有空多回来。」妹妹说。

    母亲的身体还好,只咕哝一句:「别忘了老娘。」

    那以后的几日,我一直思想与古文俊的关系。

    无论怎么样,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我们并没有应允对方什么虚无飘渺的事。

    我们是成年人,绝没有昏了头,什么该说,什么该做,两人都很清楚。

    即使没有结果,将来疏远,隔一两月,也可以见面喝杯咖啡吃顿饭。

    既然如此,我何必担心?

    也许世事是这样的,越处之泰然越是发展顺利。那种轰烈的要生要死的爱情并没有驾临在我身上,但古文俊却向我求婚了。

    我高兴得觉得四周围仿佛都是虹彩与鲜花,活着真是好。

    那日早上他向我说:「我有话要同你说。」

    我很觉突兀,怕他要说些我不爱听的话,我怕他要提出分手。

    他开头的口气也真不像是求婚,他说:「我已经耽误你许久。」

    我紧张,只得勉强笑说:「我并没有其他事。」

    他说:「他们说走了超过一年不结婚就是存心拖。」

    「也许因人而异,一年也不算很长。」

    「我想我们了解也够深切……」

    我张大眼睛等他把话说清楚。

    「……我们可以结婚吗?」

    那一刹那,我几乎瘫痪,我感动得眼睛都红了。

    「如何?」他似乎也很担心。

    「好好好,是是是。」我忙不迭说:「太好了。」

    性格控制命运,两个很理智的人,省下一切繁文缛节,决定结婚。

    他没有家长,我只有一个母亲。

    我向妈妈宣布的时候,她呆住,不相信耳朵,因为她从没听说我有对象。

    妹妹大叫,「隐瞒得这么好!」

    弟弟说:「老奸巨滑。」

    妈妈说:「他人在哪里?带上来呀。」

    我红着脸说:「不准不喜欢他。」

    这个顾忌是多余的,他们非常欢迎古文俊。

    古自然有他可爱之处,为人正直,职业高贵,样子也过得去,弟妹因没有大哥,立刻接受他,古说一句话,比我说十句还好。

    弟弟笑,「我一向问姐姐求助是习惯了的,以后可不打算改。」

    妹妹说:「你好意思。」

    妈妈说:「别在古先生面前出丑。」

    古文俊寂寞了许久,现在遇见这一对猢狲,哪还有不乐的。

    我们订下日子吃晚饭,安排母亲喜欢的潮州菜。

    妹妹居然缺席。

    「怎么一回事?」我质问。

    「她跟朋友去应酬。」母亲歉意的说:「那边有长辈生日。」

    啊,我马上明白,她也有新发展。那个青年有进一步的表示。

    我问弟弟,「你呢?」

    「我暂时不想再找异性朋友。」

    我笑,我不信,他们年轻人,一下子一见钟情,一下子反脸成仇,什么都快得很。

    弟妹两人做我的傧相,婚礼在深秋举行。

    婚后生活很正常舒适平淡。弟妹时常来,吵吵闹闹,仍然不够零用,又希望借到车子用,偶尔也借宿一宵,喜欢来我书房做功课。

    我与文俊的家便是他们的家。

    希望不久将来可以听到妹妹成家的消息,明年她也要毕业了。

    生活便是这个样子,有高有低,很多时候,乏善足陈,越是没有事情发生,越是幸福。而多人不是那么想,许多人爱表现,爱搅新闻,一半是命需如此,但性格成熟沉静的人处理感情,到底不会沦至万劫不复场面。

    母亲说她以为最后结婚的必然是我,可能永远不结,她也不觉奇怪。

    「没想到你秘密用兵。」她说。

    也许我太工心计。不知恁地,我做事不大喜欢给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美德,这只是一个习惯。这种习惯,究竟在做人道理中,也还是小事。

    笔友:

    笔友,顾名思义,便是用笔来做朋友。

    用笔,当然是写,写成信,寄出去,对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笔友,不单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邮。

    故此在少年人阅读的杂志上,总刊登着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笔友去信同他们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两个人熟络了,会得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像交换照片,甚或见面之类。

    我也有个笔友,不过不是通过杂志相识的。

    让我慢慢来说。

    我在一间建筑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户写信来订购一小批东方色彩的瓷砖,因为数量太少,老板不感兴趣,一直没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张邮票吸引。

    火地岛,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个岛屿,在南美洲最尾处,幼时读地理,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过去一点点,便已是南极洲,气温一定很寒冷。

    一个中国人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激发,便照着订单,替他办妥他要的东西,查明船期,给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话,「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中国人可以做什么?」

    邮包寄出,我也忘记这件事。三个月后,我收到回信。

    这个名叫刘志强的人向我道谢,并且覆一句:「中国人足迹遍天下,现在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为着满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书:

    火地岛,与南美洲当中夹着麦哲伦海峡,一五二○年由探险家麦哲伦发现。土地三份之二属智利,余三份一属阿根廷。气温属寒带,夏季约摄氏十一度,冬日时常在零度以下。

    (为什么叫火地岛?)

    火地岛主要产石油,其余就是牧羊,岛上共有羊只十八万余头。

    这刘志强当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么他的职业当然是与开采石油有关。

    当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国及意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种地方长期生活是什么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却巫山不是云,连北美洲超级大国都嫌闷闷闷。

    有一位表兄到加国的温尼柏念过书,回来诉苦说:「温尼柏不适合人类居住。」笑死我们。

    更何况是火地岛。

    他叫我们寄建筑材料给他,不是想在当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继续又来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误会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这些事不该,奈何小弟在贵市没有亲友,只得劳烦阁下。弟在异乡为异客,想阅读中文刊物,可否代办,尤以武侠小说为上选,谢谢。」

    信中附着巨额美金汇票,足可买一百套小说空邮寄出。

    奇。

    既从本市去,又怎么会在本市无亲无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踪迹,故此托一个陌生人办事。

    我买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说替他寄出。即使从前看过,也不怕再读三百次,如果没有机会拜读,那此刻无异得到至大的宝藏。

    此外我又替他订几份比较没那么无聊的时事刊物。

    杂志社问我:「火地岛?!」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两星期后回信来了,仍称我为林先生,郑重向我致谢,不过没有再托我买什么。

    我在外国读过几年书,有经验。相信我,人到外地是会变的,渐渐思乡,在家不值一顾的东西,到了异国,立刻变得刻骨铭心,什么邓丽君的录音带、各式周刊、陈皮梅、棉袄,全部派上用场,动不动弹吉他唱起我的中国心我的中国肺这种歌来,滑稽得要命,现在想来,真笑大了中国嘴。

    不过那时有需要。

    我很同情刘志强。

    过时过节,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贺年。

    是这样成为笔友的,有两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岛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刘先生在该处做石油厂的工程师,负责维修输油管,该地有一条长数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数十个工程师为它服务,刘志强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么孤陋寡闻,没料到那种天脚底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庞大的事业在进行中。

    他们公司的宿舍十分精致,年前进行维修,他便索性订购东方色彩的瓷砖及配件来奢侈一番。

    薪水据说也比欧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志强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当男人,因为我名字、职业,都似男性。

    这样也好,免得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

    男人本来不大肯写信,也许因为寂寞,刘志强每个月总来一封信,有时半页,有时页半,写写身边的琐事及工作的进度。

    他笔触很生动,为人具幽默感,即使短短数句,也令人莞尔,我佩服他的精力及意志力,回信的时候,尽量模仿他的笔调,绝对不婆妈,免他起疑。

    圣诞我寄了丝棉背心给他。

    他回我一张相当大的羊皮,可以铺床上当褥子。

    刘志强并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他虽不说,但我相信故事中少不免牵涉到一件没有结果的爱情。

    为了她,他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躲着独自伤怀,创伤痊愈后,他干脆留下来做一个隐土。

    有时候烦起来,我也希望自己是他,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没有是非、误会、陷阱、嫉忌。

    但我到底不是他,当气温略跌,便觉寒风割面,吃不消,还到那种地方去呢。

    「两个」男人,竟通信那么久,真匪夷所思。

    在他那里,到南极洲去探险倒是方便。一小时船到达,如果冰山不挡道的话。

    中秋,我寄一盒月饼给他。重阳,金华火腿最好部份,多谢快速邮递服务,寄到时食物都还新鲜。

    我很含蓄的同他说,也许应当回来一次,出国五年,也足够了。

    也许前任女友已经是三子之母,事过情迁,还躲那么远自苦做什么。

    他来信说也许明年会得回家看一看。工作经验已经足够,异乡生活也尝够。

    他的家,出乎我意料,并不是本市,而是美国加州。

    他在六岁便跟父母移民,差不多二十年,难怪在本市没有亲友,原来笔友之间了解还不够深切。

    我只得说,希望他回家以后,继续通信。

    不禁有点怅惘。回家以后大约不会再写信了,顶多一个电话。只有在火地岛这种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地方,才会有余闲给远方的人写信。

    那是五月。

    然后到了七月,还不见他有信来。

    也许忙,我想。

    但是一晃眼,八月也过去,没有信,三个月没有音讯,使我这个笔友有点担心。

    怎么,忘记了,还是已经回家,忙于适应?

    我忍不住去一封信询问。

    这封信寄出之后,发觉感情投资已经太过份,连忙警惕自己,凡事要适可而止。

    九月,仍无信。

    我处之以淡,天下没有永生永世的事,这样结束也好。

    同事们诧异的问:「怎么不见你收火地岛的信?」

    我托辞:「那位亲戚回来了。」

    「请介绍给我们认识,真不相信那种地方可以住人。」

    这个叫刘志强的人,一直没有消息,直至十一月。

    足足半年。

    他信中说:「林兄,油田大火,我受了一点伤,日昨出院,发觉有信,未及早覆,歉甚。弟伤势已复元,勿念。经此一役,决定速速返家,下次再写。」

    受了伤!

    火伤?难怪半年没有音讯。

    是何等样程度的伤?竟要休养六个月之久,可想非同小可。

    他都没有说,会不会四肢受到伤害?他亦没提。

    我非常关心这件事,不知道是否应该再去信。他提到要速速返家,恐怕会在最短的时间成行。

    可以做的不过是等。

    最讨厌是等。

    银行等排队,做工等升级,等,等浪子回头,等金价上升,从来没有愉快的等待,除出等孩子出世。

    我竟为此烦躁起来。

    后来又笑出来。能够写信,自然已无大碍,还替他担心做什么。

    故此也不再去想它。

    过一个月,信来了。

    这次发信地点是美国加州。

    仍然是短短几句,附着新地址,他离家四年,再次返去,恍如隔世。

    父母亲欢迎他,看到他行李中居然有武侠小说,不禁大声称奇云云。

    过几日来一封较长的信。

    「林兄:实不相瞒,我离家四年,有一个很大的原因。父母亲有一间川菜馆在此地,弟妹们都入了行,对酸辣汤、麻婆豆腐、四季豆、炒三丝等了如指掌,父亲还想逼我入行,说什么当教授还比不得抓锅铲有进账,为免争吵,索性一走了之。

    「过去几年,要不是你的鼓励,恐怕精神支持不住。但毕竟因工受伤,虽有金钱上补偿,但险些儿赔上小命,想到父母养育之恩,匆匆赶回,学做葱油饼、小笼包,你几时路过,来尝尝弟之手艺是否及格。」

    原来不是为着一个女孩子,我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又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傻子,哪个「林兄」会为他写足三年的信?他却坚信我是男人。

    我笑了。

    我生日那日,他寄上我一直盼望着得到的两枚珍贵邮票。

    我很感激,不知怎么表示谢意。

    这件事我在年前与他说过一次,自己早已忘却,没想到他与我牢牢地记着。

    这两枚票是美国太空人第一次登陆月球的纪念票,一套七张,我有五张,面额大的一直没有机会找到,又不甘心去卖。

    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

    他的信反而来得密,但不知恁地,失去从前那种活泼与俏皮。

    他写:「家人想我成家。

    「妹妹已经抱第二个孩子。婴儿非常可爱,才一岁模样,一粒豆似的头会得左右摆动看风景,奇怪,小小脑袋想些什么?有思想吗。

    「弟弟与一西班牙裔女孩走,那女孩有黑沉沉大眼睛,羊脂似的白皮肤,一头黑发,叫我想起卡门。但据说老得快。

    「中国女人就经老,母亲已五十五岁,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四十岁模样,坐柜台,有不少洋人向她搭讪,我们常以此笑她。

    [林兄,你有没想过婚姻问题?一生对一个人负责,负荷甚重,不知是否吃得消,假使真心相爱,又另作别论……

    「听说你们那里的女孩子出名骄傲,而且都经济独立,不十分看重婚姻,这倒跟外国女子的人生观有七成相似。

    「你有否知心友?

    「为弟的真心盼望你能早日拉拢天窗,可否选加州为蜜月之地?」

    这么婆妈的信不止一两封。

    他似乎真的为婚姻问题困惑。

    他父母一连介绍好些女孩子给他。

    看他道来:「……我想不是巧合,那些女孩子当中没有一个大学生。

    「父母挑媳妇,永恒地跟儿女挑对象的眼光不一样,学问他们不在乎,最要紧是脾气好,肯帮忙,千万不要到写字楼去表现自己,最好在店里做,捧盘碗、收账。

    「还有,肯生孩子。」

    「至理想是两年多抱三个,这里唐人社会大部份非常落后,同旧时农业社会没有分别。」

    「我的生活沉闷,在考虑第二次出走。」

    「你的生活一定多彩多姿吧。」

    「我们通信统共有四年,神交已久,就是没机会见面,与其等你来到咱们这种闷地方,不如实际点动脑筋来你们那里玩是正经。」

    我立刻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欢迎他来。

    在这个期间,刘伯母托我替她把长篇电视节目录下来寄给她。我忠实地为她做齐。武侠的、言情的,一应俱有。

    刘家的小姐迷上某人的小说,亲自写信来叫我寄,她信中用语与某人的小说笔法几乎完全相同,可见中毒甚深。

    我也不怕烦,一一替她做到。

    我成了他们刘家的好友。

    离家别井就是有这个苦,接触不到乡土的文化,表面似没有损失,但日子久了,心底会得空洞。

    在别人的国土上生活……也许第三代是可以习惯下来的,我们,我们始终心中怀念故土。

    再也没有比我与志强更成功的笔友,维持那么久,感情有进展无退步。

    有时我比他更噜嗦,一封信写十页纸,像社会工作者那样开导他。

    说也奇怪,那时在火地岛,还可以说是通讯设备落后,通长途电话不便,是以从没听过对方的声音。

    此刻他在美国,我也没有那么做,其实很方便,拨十个八个数字,便可以听他的声音,但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写信到底有诚意点。

    我与志强两人心意相通,也没建议打电话给谁。

    到最后,我相信我们是会见面的。

    他会惊叫:「你是女身?」

    我暗暗发笑。

    不过事情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理想。

    不久刘志强来函告知,他打算结婚。

    我很诧异。他竟会在父母安排下成亲,这同盲婚有什么分别?

    不过话要说回来,盲婚也没有什么不好,许多白头偕老的夫妇都是盲婚结合的。

    许多新派男女认为白头偕老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是吗,阁下去试试看,也得双方无过无错才可以共同生活,做人还求功不成,但求无过已经上上大吉。

    我非常怅惘,本来我想过几个月去探访刘家,现在看来,这念头只得打消。

    试想想,人家正在筹备婚礼,忽自远方来了一个自称是男方多年笔友之女人,而这个女人,人们又一向以为她是男人……

    太曲折离奇,我反对做这么戏剧化的事。

    结婚,就这么样两个人走在一起。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打着灯笼到处找。

    我的家人从不为我操心或担心。

    自幼我是独行侠,家里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们都受传统教育,有传统思想,单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比他们快几拍,在他们眼中,我惊世骇俗,大胆妄为,落得悲剧下场,实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闯出一条路来,不禁啧啧称奇,形成一条鸿沟,更加无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无法与人同声同气。

    志强结婚后,也是停止写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强颜欢笑地去信:「这次可得给我一帧照片了吧?」

    刘家寄来帖子。

    真有办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红烫金的中文帖子,你说,华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弃原有的风俗?纽约的唐人街超级市场往往供应元宝腊烛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礼,那是两张绣花被面,一张百子图,另一张是鸳鸯戏水,一张粉红,另一张湖水绿,十分娇艳,喜气洋洋,配得天衣无缝,比起中国社会的婚礼更加传统。

    这一段时间志强没有给我来信,由他小妹写信给我。

    她说:「新娘子的父亲是新移民,在台北开当铺,来到加州,也大展鸿图,做同样的生意。

    「他女儿廿三岁,会得说英语,本来打算升大学,后来同我一样,在初级试就没跟上,反正三年大学不代表什么,长期在我们店里洗碗的,不少是美术系的博士,除了念顶尖科学,否则很难闯出路来。

    「嫁妆很钜,因觉与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为她在近郊买了一座洋房,布置顿过得去。

    「她会在我们店中帮忙。

    「她长得微胖,人很不错,温柔,我们相当喜欢她。」

    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媳妇。

    多么好。

    志强在婚后才同我说:「很彷徨。要爱护她,我知道,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时常惊醒。」

    我起疑心。

    自返家后他就没有开心过。

    这里面有文章。

    我慢慢的往回追思,打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问题人物?自返家后。

    不久,自发生意外后,油田失火,他受伤。

    一定与他的伤有关,他一直没提到是什么伤。到现在我相信是永远留下痕迹的伤,否则他不会沮丧良久。

    我终于不再忌讳,写信问他:可否告我,伤势到底痊愈否,我与你无所不说,不应隐瞒。

    他崩溃下来。

    信收到,我阅后双手颤抖。

    他说:「我失去右腿,自膝以下被切除。」

    我发了一身的汗。

    没想到事情会坏得那样。失去一条腿!亏他还肯同我通信,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我佩服他的勇气,难怪他情绪低落,原来一切一切都有因由。

    可怜的志强。

    他还作更大的透露:「我的新娘,与我同病相怜,很难找到健康人为对象,亦无谓一辈子欠负人家。

    「因与遗传无关,我们可以获得完全健康的孩子。」

    我为他哭泣一整夜。

    亦为刘伯母难过。试想想,儿子好好地出去,回来时完全不一样,不再是一个正常的人。

    但我在信中毫无露出戚容,如常鼓励他。

    他是个勇敢聪敏的人,相信一定可以克服这个难关。

    自己的生活却越来越孤寂,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找到好朋友。

    不出我所料,他的信果然越来越少。

    我转了份工作,薪水较以前好。把公司新地址给他,他也没回覆。

    我替他高兴,有了家庭生活,身边有伴,何必逐个字写来同笔友倾诉,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

    年终时他说会来看我,倒是意外。

    「——也是见面的时候了,我来采购一些必需的用品。」

    我很兴奋,一定要去接飞机。

    他不准我那么做,只答允一到埗便约见我。

    争持半晌,约好在酒店大堂见面。

    到了时间,不禁觉得老土,笔友见面,哈,笑坏人。

    真的靠一枝笔便可以认识一个人?有时候深交二十年,还似在五里雾中。

    人是会变的,受环境影响,有些人成熟有些人不,有些人靠毅力获得很大的成功,与他开步走的朋友却不,种种分歧,使友谊不能持续,不如人的那方自然酸溜溜,也不去追究深因,另一方亦只得一笑置之,所以交朋友是困难的。

    我没有见过刘志强,但是一认便把他认出来。

    他高大、英俊、廿余岁,穿得朴素但很有型,一件半新旧的凯丝咪呢大衣搭肩膀上,一见我便微笑地迎上来。

    咦,怎么没有惊异,怎么看到我不是男人没有意外?

    他装了义肢,完全瞧不出来。

    他叫我的名字。

    「喂!」我大嚷,「我是你的林兄。」

    「什么林兄,在第二封信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他笑。

    嘿!

    我瞪着他。

    他的睑上有点风霜,带有点憔悴,但更加显得有气质。与我心目中的刘志强一模一样。

    我与他大力握手。

    我们坐下,叫了浓郁的咖啡。

    「你同我想像中一般漂亮潇洒。」志强说。

    「你!」我有点难为情。

    「生活好吗。」他问。

    「托赖,过得去。」我说:「你这个人,明知我不是林兄,何必一直哄我。」

    「你不想我知道,我自然不便拆穿你,我们两个都不是查根究底的人。」他微笑。

    我点点头。

    「本来或许还有点非份之想,意外事件后,把你当百份百的知己,」他很坦白,「还有什么男女之别。」

    「生活好吗。」轮到我问他。

    「在适应。」

    「太太有无同来?」

    「有,出去购物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你会喜欢她。」

    「一定。」我说。

    「有男朋友没有,问你好几次,也有廿多岁,当心做老姑婆,我妹妹都三任母亲了。」

    我呼呼的笑。

    「看到你真高兴。」他说。

    「我也是。」

    「你一点也没有令我失望。」他说。

    「你也是。」

    我们俩又紧紧握手。

    喝完咖啡就分手了。

    他说:「以后,不再写信了。」

    我很同意:「是的,我的新工作比较忙,也抽不出空来写,你已有人照顾,不方便做这事。」

    「有空来我们这里。」

    「我会的。」

    我们再三祝福对方,然后话别,看着他离去,背影引起我很大的感触。

    再见,笔友。

    少女日记:

    今天是我离家出走的日子。

    我连学堂也不去,带了一个大布袋,里面放了牙刷毛巾以及一瓶晚霜,便出门。

    受够了。

    母亲的噜嗦,大姊的冷淡,我不信我会找不到过夜的地方。口袋有一千块,是替孩子们补习,花剩的酬劳。

    至少逍遥一天。

    出门的时候姐正在化妆,眼尾也不看我,母亲在厨房做早餐,嘴巴老噜嗦那几句话,我是她,我就买只录音机,把话都录下来,早晚用七次。

    我心想,说不定以后你们都看不见我了,不留恋?你们会后悔的。

    我并没有目的,先到大酒店的咖啡店去吃一客丰富的早餐,阳光照在玻璃杯子上,反射七彩的光芒,令我愉快。

    邻座都是游客,兴奋的等待节目开始。

    有些人天天这样过日子,从一个吃茶的地方逛到另一个吃茶的地方,直至天黑。

    让我想:有什么事是我平日想做而一直没有空做的?

    逛时装店,与约瑟到沙滩去散步,与表姨东南西北的聊天,对,就这么办。

    我要疯狂的过一个舒畅的日子,完全不受束缚。

    白天,一连七节课,从一间课室奔到另一个课室,写不完的笔记,读不完的书本,烦透了,学期试一点把握都没有,无论怎么样读,老是不熟,讲师还一直威胁:死读书不是好学生,不准搬字过纸,大学不比小学,背熟功课就可以拿分数……

    我根本不是材料。

    考卷下来,我往往不知他要问什么,胡乱把背熟的课本写满七张纸,让他自己去选择给分。

    一年就厌倦大学生涯,早知道找份时髦的工作,电台做播音,时装模特儿,电视明星,什么都好,不但有收入,生活也多姿彩。

    我想退学,才暗示一下,母亲便三日不同我说话。

    在家,我住在一间没有景色的小房,对面便是人家的窗户,有好几次我看对户,对户也看我,有一个大汉,穿一条烟囱内裤,瞪着我,我只得放下百叶帘。

    真寂寞。

    傍晚想出去也不行,学生跟着来,要我补习,白天人教我,晚上我教人,晚上所得的补习费,白天交给老师,唏,累死人。

    这就是我的十九岁。

    今天不同,今天我要轻松一日。

    我走到游客区,从一间名店溜到另一间名店,我想一条皮裤子已经良久,现在每间店都摆着皮裤子,但我不够钱,我只有能力买一条皮带。

    售货员很友善,问我要不要试穿。

    我放下布袋,试穿裤子,有一条浅咖啡的软皮,又贴又轻,穿上有飘飘欲仙的家觉。

    售货员称赞说:「真漂亮,我们可以给你一个九折。」

    对折也不行。

    我说:「呃,我要想一想。」

    脱下来,还给她们,光是逛也不行,要买得起,否则还真是眼不见为净。

    我看看表,嗯,十点半,找约瑟去。

    他喜欢吃巧克力蛋糕,我大破忄堅(校对者注:该字打不出,我问过一个广州的朋友,说是粤语里的字,音han,小气、吝啬的意思。)囊,买了一大盒,索性阔他一阔,我扬手叫计程车。

    约瑟住在山上那种旧式房子,一大间打通,书桌就在床边,运动器材放在书架旁,非常有气质。

    他是个时装设计师,我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为他客串过模特儿,他有展览会,总给我一张帖子,他们都说约瑟对我特别有好感。

    他不止一次邀请我到他家去坐。

    昨日我已通知他,说上午到他处。

    为安全起见,在楼下管理处我再补一个电话。

    「是你?这么早?」他说:「上来吧。」

    我略略不安,他并不是那么欢迎我,当然,他的声音一贯的愉快,但这种客气我听得出是习惯,不见得发自内心。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我抱着蛋糕盒子上去,揿门铃。

    他来替我开门,穿着白色浴袍。

    今天的阳光好得不能置信,自窗户透进,照得整间公寓明亮而愉快。

    他请我进去。「吃杯茶。」

    早餐桌上有多士有咖啡,还有一个漂亮的大胸脯女郎在吸香烟看报纸,看到我进来,向我投来一个亲切的微笑。

    她也穿着浴袍。

    「来,」约瑟并不替我介绍,「请便。」

    我取起茶壶,斟一杯茶。

    我当然不会吃醋,但这是另外一回事。他知道我今天会来,但仍然没有为我作特别措施,换句话说,我不值得他重视。

    我气馁。

    还以为自己是要人,受人欢迎呢。

    我勉强的笑,「今日放假,所以来看你,你周末一直没空。」

    但我上来并不是有求于他,我只是来看他。

    这个时候,浴袍女郎喝完咖啡,回房去换衣服,她仿佛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也许这就是她的家。

    很快她就自房中出来,擦了唇膏,套上松松的羊毛裙,一双高跟鞋,朝约瑟飞一个吻,出门去。

    约瑟又问我:「是不是想客串模特儿?」

    「不,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浅水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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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水湾?」他的态度似听到什么不毛之地。

    「是。」

    「那里早不能去了,著名的酒店已被拆掉,烧烤炉林立,影树不再开花,还去那里?早就过时。」

    我像个傻瓜似坐在那里。

    他打一个呵欠,像是没睡够,「我还有十张设计要做,唉,生活逼人。」

    什么,这就是英俊倜傥的约瑟,这跟我母亲有什么分别?

    我看他,他看我。

    他下逐客令,「如果没有什么事——」

    我站起来,「没有事,我走了。」

    「有演出的时候我会通知你。」

    「谢谢。」

    「咦,这盒是——」

    「蛋糕。」

    「送给我的?」

    「是。」我无奈的说。

    「今日你来得不巧,我昨日很晚才睡,今日又要赶工。」

    我原谅他,预约又怎样,他并不是为我而活的。

    他有他的生活程序,打乱了整理不易,何苦麻烦。

    今日的阳光这么好,但我的心情却不见得像早上那么开朗。

    我有空是没有用的,别人没空。

    不知表姨那边如何,反正大家都是女人,吃冷面孔又何妨,找她吃午餐去。

    她在写字楼正忙呢。

    见到我,好不诧异,「咦,你怎么来了?」

    都不欢迎我,我委屈得不得了。

    「找你吃午饭。」

    「我约了人了。」她说:「你怎么不先通知我?」

    「自己人嘛,半年没见到你,还要丁是丁,卯是卯的。」

    「好好好,我想个法子。」她叫女秘书去把约会推掉。

    「怎么样,高兴了吧。」

    我转嗔为喜。

    「有什么事?」

    「很闷。」

    「谁不闷?我比你更闷。」她笑。

    这个表姨虽然比我大了十多岁,但是看上去非常年轻时髦。

    「你用什么办法开解自己?」

    「疯狂购物,报答自己。」

    「可以吗?」我睁大眼睛。

    「当然。」

    「买什么?」

    「钻石。」

    「噫,」我为之侧目,「这么俗!」

    「俗?这不过是小女孩子的浅见。」

    「多难看,电灯泡一样。」我骇笑,「不过听说年纪大的女人都喜欢那一套。」

    「呵,」表姨白我一眼,「一边要我请吃饭,一边侮辱我?」

    「对不起,你不老。」我敬个礼陪笑。

    「不老?是,并不老,但十九岁与三十九岁是有分别的。」

    「你看不出来。」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成就修养要与年龄相等。」

    我似明非明,「我们可以出去了吗。」

    「好好,但是止这一回,下不为例。」

    我们到最好的法国餐厅坐下,她为我叫了美味的菜式,自己却只吃几片菜叶子。

    她曾经说她是长期捱饿的,因怕中年发福。

    难怪保养得这么好。

    如果我到她这种年纪(二十年后!)能有她一半漂亮就很理想了。

    我们聊很多,可惜只得一个多小时。

    我喜欢听她说话,有些我懂,有些我不懂,那些都是智慧之珠。

    妈妈怎么都不会说得出这种话来。

    我说:「表姨,将来我要像你,吃好的穿好的,都靠自己。」

    「是吗,」她微笑,「我吃过很多苦,你连这个也要学我?」

    「你吃过苦?怎么我不知道?」

    「同人说这些有什么用?」

    她结账。

    「下午你到哪儿去?」她闲闲问起。

    「我去闲荡。」

    「怎么不回家?」

    「我已离家出走。」

    「什么?」她笑起来,「当真?」

    「你不信?」

    「自然不信,一秒钟也没信过。」

    「嘿!」

    「别开玩笑了,代我问候你母亲。」

    「表姨,我母亲与你差几岁?」

    「四五岁。」

    「为什么你那么时髦,她那么古老?」

    「因为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我在办公,她在厨房,这个道理浅而易见。」

    我们在饭店外分手。

    看看时间,两点正。

    到什么地方去?吃下午茶?也没有伴,人家那些太太小姐是连群结队的,一早就约在一道,每天玩。

    那么职业女性如表姨,也不愁时间没处用,她们可以上班,为社会服务。

    我才放一天假,就发觉没处打发空闲,真可怕。

    多想回家睡一觉,又不甘心。

    拖得越迟越好,最好天黑才回去。

    我到戏院门口去溜达,一个人看电影需要很大的勇气,我不想进戏院。

    忽然之间,有一个男人同我搭讪:「听说这套片子很好看。」

    我吓一跳,看看他。

    他年纪很轻,穿得也清爽,不知恁地,就是像无业游民,我连忙低下头,匆匆避开他,逃到对街去。

    人家又何尝不把我当游民,既不做事,又不上课,大好时光,浪费在马路上。

    我更闷了。

    现在回学校去,还可以上两节课,但又不甘心。我不相信我连一天的时间也无法打发。

    即使与小朋友在一起,也是好的。

    拨好几次电话,他们都在上课。

    我呆坐在公园中,一点法子也没有。

    表哥。去看表哥,他卧病在家,一定希望有人陪他说说话。

    我立刻与姑妈联络,她很意外,表示极度的欢迎,我买了水果上门去。

    表哥患癌症,正在竭力医治,情绪颇为低落,他看见我很是高兴。

    「你好久都没来探访我,」表哥问:「忙什么?」

    我躺在他们家的沙发上,喝着姑妈做的蜜瓜汁,心情才有点平复。

    我申诉,「我不喜欢学校生涯,我想停学,赚钱,搬出来住,过自由自在的独立生活。」

    「你现在不自由?」他吓一跳,「你还要怎么样的自由?」

    「我也说不上来,不过现在无论做什么,都得问过妈妈,讨厌。」

    表哥笑,「将来有一份职业,你就会发觉,无论做什么,你都得问过老板。」

    我连忙说:「那么我做老板。」

    「那你又得事事问过客户。」他笑。

    「唏。」我泄气,「做阔太太总可以吧,什么也不做。」

    「事事得问过丈夫。」

    「嗔?」我笑骂:「天下无安乐土?」

    「人生根本就是这样。

    有什么理由抱怨?你看我……」他的声音低下去。

    「你放心,他们不停的在发明新的医药。」

    「这不过是安慰我的话。」

    我说:「你还要我怎么样?」

    「你一向坦白得令人吃惊。」

    「我一直要来看你,奈何功课忙。」

    「毋忘我。」

    「不会的。」我有歉意,我几乎就把他忘了。

    「好好的念书,你将会用得着这张文凭。」

    「我知道,现在无论唱流行曲的、写小说的,都是大学生。」

    「应当是你安慰我,怎么反而由我安慰你。」他笑。

    「表哥,我渴望看到外边的碧海蓝天。」

    「去旅行呀,不是说要到欧洲?多教几个学生,储蓄是好习惯。」

    「咦,你的口气似年轻导师。」

    「啊,不好吗。」

    「老土。」

    「你看你那套价值观念,不知从何而来。」

    「表哥,咱们出去走走。」

    「去哪里?」

    「到海滩。」

    「这样吧,我们到郊外喝咖啡。」

    「不,去钓鱼。

    「我没有工具,要不要游泳?」

    「真要命,说半天不得所以然。」我笑。

    「看电影。」

    「聊天。」

    「到书店去。」

    「在家下棋。」

    我们哈哈大笑,今日,到现在,总算有乐趣。

    姑妈很开心,她在一旁咪咪笑。我一早就该来这里,为什么要锦上添花?

    结果我们并没有出去,表哥介绍我看许多许多的书,我们讨论研究很久,津津有味。

    到傍晚吃过点心,我才告辞。

    表哥嘱我常去,我应允。

    自他家出来,已经华灯初上,我在海旁站一会儿,但觉前路茫茫,不知何去何从。

    返家去吧。我同自己己说: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我又不是一个重要的人物,谁也不知我是否逃过学,离开过家庭。

    我走进咖啡室,叫杯饮料。

    这里是时髦青年聚集之地,他们呼啸着打招呼,大笑,作弄对方。他们衣饰新奇,理一个秃发,戴反光太阳镜,穿尖头鞋,看着他们,我才知道自己落后。

    我格格不入。

    我从来没有这种小朋友。

    我不喜旅行、远足、看喜剧片,我亦不喜联群结队、跳的士可、吃快餐店食物。

    自小到大,我都是一个小大人,我从没向往过青少年的玩意儿。

    我真倒霉。

    那一台人看我一个人,忍不住善意地向我打招呼,他们都是好人,毫无疑问,但我有怯意。

    「你叫什么名字?」他们问。

    我耸耸肩,不肯说。

    「一个人?寂寞?过来谈谈话。」

    我真寂寞,我寂寞得希望有人廿四小时陪看我,向我说我爱听的话,同我做的事,永不休止地爱护我忍耐我。

    直至到这个愿望达到之前,我都会憔悴苍白。

    这也许是每个人都会拥有的梦想。

    「别怕难为情,说话呀。」

    我只是微笑。

    七点半了,我还赖在这里干什么?视归如死,因为家庭没有温暖。

    有一个男孩子坐在我身旁,「你好。」

    他很英俊,不过脸上有很多小疤。

    我点一点头。

    「失恋?」他问。

    太唐突了,我不习惯这种新潮作风。

    我叫伙计结账。

    「再坐一会儿嘛,」那男孩子说:「做个朋友好不好?」

    他仿佛要伸手来拉我,我放下十元钞票就逃脱。

    在门口,有人叫住我。

    是同学小健,「喂,今天测验,怎么不见你?」

    我有点不好意思。

    「你病了?怎么还满街跑?」

    我说:「我逃学。」

    「我不相信,你一向品学兼优。」

    「我品劣兼质差。」

    「怎么,低潮?」

    「今天的题目难不难?」

    「照例地啰嗦。」

    「我可以补考?」

    「自然。」他说:「你怎么在这里?」

    「你又怎么在这儿?」

    「我约了人。」

    「我不知你也来这种地方。」

    「来,一起进来喝杯东西。」

    「我刚喝过。」

    「你看上去很累。」

    「出来一天了。」

    「我送你回去?」他大概看出我情绪不稳。

    「不用,我要走了,明天见。」

    「喂,明天不要旷课。」

    「得了。」一学期只有一次,他把我当坏学生了。

    当下告别,我乘电车,自始站直到终站,又由终站乘回始站,三过其门而不入。

    夜凉风劲,电车叮叮,别有风味。

    有情侣在车头搂得很紧很紧,在热吻,我不敢看,怕肉麻,真不知这些人怎么可以大胆放肆到旁若无人,我服了他们。

    九点钟的时候,我口渴、肚饿,眼皮都抬不起来,再不回去,就要露宿街头了。

    我只得下车。

    我还以为有人会请我吃烛光晚餐,留住我,不让我走,放最动听的音乐给我欣赏,对我作出许多应允。

    我在做梦。

    人生不得意事常。

    我走入横街,天已经黑透。

    「小姐。」

    我吓得一颗心要从嘴里跃出来。

    是警察。

    「小姐,你何故游荡?」他问。

    「我回家。」

    「家在何方?」

    「前面。」

    「天黑了,少女一个人走路十分危险,我送你。」

    嘿,原来还有这种事。

    我只得在他护送下,返到家门。

    他很礼貌的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我伸手按铃。

    母亲来替我开门,问我在什么地方逗留这么久,以前我也在同学家做过功课,试过十二点返家。

    我也不分辩,连忙抢进浴室,用水洗刷全身。

    我在沐浴时想,算了,示什么威抗什么议,英雄不吃眼前亏。

    我长叹一声,家多么舒服,而父母维持这个家,也不容易,一切账单,要他们支付。

    将来等我有能力独立,才自组家庭。

    一切还得押后,现在总得忍耐一点,不要处处与大人作对。

    我把那枝牙刷自大布袋中取出放好。

    用毛巾包着湿头发出去,母亲说:「为什么一副疲倦?」

    「今天她测验。」姐说。

    我一怔,「你怎么知道?」

    「上星期你告诉我的。」

    她倒记得,这样看来,她倒不是不关心我的。

    她又说:「今天是你生日,你怎忘了?」

    我生日?

    妈妈说:「十九足岁,替你做了爱吃的菜,却到如今才回来,都冷了。」

    姐姐说:「把蛋糕拿出来。」

    我愕住,半晌才说:「不,我还没吃饭,菜冷了不要紧,我饿。」

    母亲连忙把莱取出,盛饭给我,我连吃两碗。

    我怎么会认为他们不爱我?奇怪,完全无稽。

    吃完饭父亲捧出蛋糕,切开,每人一块。

    母亲说:「去年也是这个样子,买了蛋糕也不见你。」

    那是我粗心,我做得不对。

    姐姐说:「我买了一样东西送你,我记得你说过一百次,你羡慕韩清丽那条项链。」她把一只小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正是我想要的一只碎钻十字架连白金颈链。

    「啊。」我叫出来。

    「不便宜呵,」姐姐笑:「我牺牲到日本旅行买给你的。」

    「为什么?!」我极之感动。

    「因为你是小妹。」她耸耸肩。

    我看着她。她还是关心我的,物质并不代表一切,但是藉着物质,你知道人对你的爱念。

    我马上挂在脖子上。

    「其实有没有这条颈链,你都比韩清丽强得多。」

    「谢谢你。」

    「睡吧,明天还要上课。」

    我累得倒在床上,整个像要散开来一样,眼泪滴在我脸上,凉凉的,钻石坠子在胸上,也是凉凉的。

    真奇怪,今日早上,我还想离家出走,但到现在,有谁赶我,我都不走。

    人,就是这奇怪,别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变是少女的特色。

    佳节:

    我在这一连几天内都看见她出现在酒店大堂内。

    她与她的孩子,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

    两母子一起吃客冰淇淋,小孩一脸天真,她有掩不住的寂寞。

    我不知她的名字,她约有三十四五年纪,也许更年轻。许多在职业上出锋头的女强人就算到四十岁也不显老,因为她们有信心,有冲劲。

    但是她!因为早婚的缘故,一早不见物质上享受,十年八年下来,眼睛钝了,身体发胖,一点劲道都没有,活像养得白白胖胖的一只家禽。

    她打扮很时髦,最新式的皮裤,看得上单件头价值都得上万,配最好的高跟鞋及鳄鱼皮手袋,发型也是时款的,但不知恁地,那股味道就是不出来。

    致命伤是发胖,一直从腰身臀围胖到大腿,像只小型水桶,全身缺乏线条,春背影有点滑稽相。

    大孩子也许已经升中学了,这个一定是最小的。

    假期!大节当前!普天欢腾,为什麽没有人陪她?

    丈夫呢?

    她丈夫在什麽地方?

    会不会正拥著美女在不知名的床褥上好梦正甜?

    一点也不稀奇。

    这种什么都有、除了她丈夫的心的女人,在大都会中,不知有多少。

    我知道。

    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落在我眼中,来龙去脉,我都有个数目,因为,我是个靠女人吃饭的男人。是。我提供服务,她们付我酬劳。

    服侍自吃饭跳舞看电影开始,到共游欧洲三个月,我都可以做得到。

    我的生意好,因为我有职业道德,我一向守口如瓶,与我来往过的小姐太太女士从来不会有任何麻烦,我亦从来不作任何非份之想。而我的服务一流。

    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是指,我健谈!有幽默感,细心,会得玩,对艺术文学都略有涉猎,你同我说起齐白石书上的印章有什麽特色,我亦能搭数句腔,对於世界大事,当然更加了如指掌。

    事实上,我还有著美国小大学的学士文凭。

    也有人说过:你怎麽会干这一行,好不下流。

    但每一项职业都得有人做呀,我解嘲的说。

    我只能说我做得好,是这一行一流的人材。

    我不与其他的同行来往.因此更加乾净磊落,没有是非。

    我留意这位少妇,倒不是为了生意。

    这几天比较空,主顾都与家人团聚,因此得闲出来喝咖啡,没想到也有同道中人。

    我付了帐,走过她的桌子,刚巧那孩子把一只玩具熊丢在地下,我替他检起。

    她道谢。

    我向她微笑。

    出得咖啡座,看到她与一白衫黑裤的女佣在等司机。

    她情意地朝我打招呼。

    她很没有自信,看得出来,我再报她礼貌的一笑。

    司机把一辆黑色大房车开过来,她上车。

    我在附近逛一会,也打道回府休息。

    过一日又在同一地方看见她,这次孩子不在,也许由佣人带出去逛了。

    我向她点点头。

    她很犹疑,也向我招呼,然後把目光急急转向窗外。

    她穿著一套黑色凯斯咪西装裙子,那种两万块一套、真正讲究料子缝工的货色,凭我的眼光,看女人的衣著,那还错到什麽地方去。

    有些女人自命懂得穿,专门花花绿绿挖空心思在款式上动脑筋,毫无品味。

    她有点特别。

    我看不得她那麽寂寥,端了咖啡杯子,坐到她对面去。

    吊膀子,我号称第一。

    我说:“你好。”

    她有一丝讶异,亦有一点高兴,为了还能吸引男人!

    “我姓刘。”她嚅嚅说。

    “刘小姐。”

    “不,我夫家姓刘。”

    “刘太太。”我微笑。

    本来我不会免费陪人吃咖啡.但今日例外。

    “喝茶?”她问。

    “是。先吃早餐,後来索性赖在这里。”我说。

    “我也是。”她的胆子略大。

    这小妇人很乖。乖得使人难受。

    “孩子呢?”我彬彬有礼的问。

    “吵著要出去走,司机与他兜风去了。”

    “唯一的孩子?”

    “不,我还有个女儿,在英国念高中。”

    我装得很自然的讶异,“真的,但你还那麽年轻。”

    她很开心,大概许久没听到这种场面话。

    “刘先生呢?”我问。

    “他……出门去了。”

    “啊。”我点点头。

    “你又何故独自一个人?”

    “我?”我自半空抓个藉口,”我与女朋友在节前闹翻,她说我又臭又硬,没有钱亦没外国护照!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是白泡。”

    “吓!”刘太太代我抱不平,著得出来,都变在面孔上,她好天真,太不世故。

    盗亦有道,我不会对她怎麽样。

    我笑了。

    “可是——”她想说什么,又住口。

    “很寂寞。”我说。

    她很同倩我。

    我问:”要不要吃蛋糕?这里糕点做得不错。”

    她摆手,”我已经胖得不能再胖,不可以再吃。”

    我依然微笑,叫侍者来结账。“来”我说:”这里的名店都开著,来逛逛。”

    她呆住,不相信我会指挥她。

    我说:”一个人呆坐干什么?我又拐不走你。”

    她思想在一刹那间搅通,欣然站起。

    “记住,”我帮她拉开椅子。

    “欢乐要自家寻觅。”

    她笑了。

    笑容非常甜美,可见少女时代,实是个标致的人儿。

    我们在橱窗外张望。她忽然说:”我有件大衣在改......”

    “我陪你进去拿。”我说。

    她又有一个意外。

    我们踏进店内,本来我的价钱与大律师同级,八百元一小时,自出门那一刻计算,但今天!大赠送。

    女售货员迎上来,认得我,我朝她陕峡眼,她们都是聪明女!自然不动声色。

    刘太太试穿大衣,我在旁观看,表情表示赞赏。

    她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点关怀。

    这时候有一个摩登女郎闯进来,我与她一照面,发觉是歌影视三星青春花旦露露。

    露露本来一心要与我打招呼,但一眼看到刘太太,立刻噤声。

    她一口气选了三只鳄鱼皮手袋。此妹购物时义薄云天,慷慨激昂,那真是她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无论什么,一模一样要十件,拿来送人也是好的,她所有的积郁,在名店中得到申诉。

    刘太太也一样。心灵空虚,物质补足。

    至于我自己,我苦涩地想,我早已没有心灵了,我天良早已泯灭,我甚至不大去想这些深奥的问题。

    露露偷偷过来,塞给我一个小包,”新年快乐。”她低声说。

    “来,”我说:”同你介绍,刘太太,杨小姐。”

    刘太太正在脱大衣,我帮她拾著领子,这次连露露这鬼灵精都觉得讶异,招呼後一阵风似飘入试身间。

    刘太太纯真的问:”她是你同事?”

    我微笑,”可以这麽说,我们是同行。”

    “你也是明星?”

    “不!我做小生意,我与杨小姐有时候在生意上有往来。”我说。

    刘太太静下来,她似乎有点明白,我已经尽了力来暗示她。我这个人,敬业乐业,根本不会自卑。

    她坐在我身边,想很久,悄悄问:”你是什麽人?”

    我回答:”我是你今天相识的朋友,你认为我们谈得来,那麽就多说几句,你若认为谈不来,我马上可以离开。”

    她呆呆的注视我,神情有点似小女孩子。

    “大家都有空.就不必计较了。”我说。

    她似下定决心,努力点点头。

    “来,上我车子,我们兜风去。”

    “孩子——”她放心不下。

    “奶妈与司机会送他回家,别担心。”我拉起她便走。

    她咬咬牙跟著我走。

    我把车子开向郊外,一路与她闲聊,逗她开心,今日是我日行一善的日子。

    ——“卡尔登有没有来过?那时候你还小吧?”

    “不不不,我跟爸爸来跳过舞,”她活泼起来,”也是过年,开派对,我与父亲在舞池中跳探戈。”

    “真可惜,已经拆掉了。”我问:”令尊呢?”

    “去世有五年了。”她很怅惘。

    “呀,你看,好景不常,行乐及时。”我又问:”沙田酒店也不错,可惜现在变成公寓房子,沧侮桑田。”

    她默点头。

    “自己对沙田酒店特别有感情,”我感慨的说:”不怕你见笑,我中学念的是奢名阿飞学校,自小坏得很,那时候与小女朋友来开房,多数选沙田酒店,那时希尔顿刚开,热闹得很,伯碰到熟人,尖沙咀又嫌杂.最好是近郊,十元计程车。”

    刘太太骇笑,掩著嘴不敢置评。

    我同她说:”莫怕莫怕。”

    她这才说:”怕什么?生过孩子还有什么是可怕的?我只是觉得你们早熟。”

    我说:“好家庭出身的小姐往往迟熟。”

    “我?我是钝,”她的话匣子渐渐打开,”那里与家里有什么关系,一早嫁人,莫名其妙,尚末开始已经老了。”

    “外边的风景,不看也罢。”

    “很多人都这么说!但不是亲眼看过,又不甘心。”

    “都是像我这样的登徒子。有何损失?”我笑问。

    我把车于停在避车湾中,看下山去,是整个海港美丽的景色。

    她凝视我,“可是我觉得你很有意思,说老实话,我丈夫比你庸俗一百倍。”

    “千万别那麽说,别忘记他尊重你,他同你结婚。”

    “那是从前的事,他早已不爱我。”刘太太赌气说。

    “不不不,”我摆动食指,一他若不爱你,早同你离婚,不必赦你,一天不提出分手,他便仍旧爱你,只不过男人爱女人,那方式有点不同。”

    “真的?”

    “真的。”

    她说:”打十七岁开始,我就没与别的男人说过话,告诉我,”她迫切的问:“我还美吗?”

    我说:”那麽端正的五官,那麽美丽的皮肤,当然美。”

    “可是我那麽胖!”

    “做运动,节食,都可以解决问题。”

    “他都没有时间关心我。”

    “你又不是小孩,精神独立一点好不好?”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她笑了。

    我们身旁有卖冰淇淋的人,我问她要不要。

    她说:“廿年没吃这个了。”

    我将一只蛋筒交她手中,”明天开始节食,记住。”

    他又笑。

    “你呢,”她忽然想起来,”你的女朋友真嫌你穷?”

    “不,是我自己没出息,却怪她虚荣。”

    “做你女朋友不错哇。”

    “是吗?但女人是奇怪的动物,你向她交心,她还要向你索取灵魂。”

    “胡说!”

    我哈哈大笑。

    刘太太说:”我很久没有这样高兴了。”

    “是吗,”我说溜了嘴:“我们可以常常出来。”

    “我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你?”她问我。

    “你找我干什么?”我解嘲的问。

    “高兴一下呀。”

    “凡事要适可而止。”

    “刚才是你自己说的!我们可以常常出来。”

    我微笑,木来可以把她也算为主顾,但不知恁地,有不忍之心。

    她更大胆的问:”你是不是常常没有空?”

    我点起一枝烟,看著她笑。

    她进一步表示,”我也可以送你礼物。”

    “啊!说起礼物,忘了看杨小姐这么客气送我什么。”我顾左右而言他。

    我拆开来,是一只皮夹子,她好记性,记得我说过,上回给扒手顺手牵羊,到如今没有空再买。

    “回答我。”她拉住我的手,急急的说。

    “幔慢来!今天我们还有许多时间。”我开动车子。

    我怎么会仁慈起来?一向我不是这样的人。

    “你打算送我回去?”她急急问。

    你看,寂寞是多庆惊人的洪荒猛兽,为了逃避它的残杀,这位太太倩愿与我这种男人在一起。

    但我喜欢她们,因为她们是我米饭班主,而且因为她们始终是有办法的女人:拿身边那个男人的钱来买另外一个男人的时间,多帅。

    有些女人什麽都不懂,只会眼睁睁的希望天上掉下鸿鹄来……哪儿还有这样的事。快乐是怏乐,开心是开心,是不是买来的,又有什麽关系。

    吃得开想得穿的男人女人,才不会这麽计较,他们唯一计较的是:不愿意再闷闷不乐。

    半途中刘太太说:”你的车子开得很好。”

    “幼时肴完阿飞正传,发誓开车要开得好。”

    她似乎又松弛下来。

    她脱掉外套,”我总是穿得太肿。”

    她总是看自己不顺眼。

    哪有这样的事。每个人的型与风格都不同,穿得多有穿得多的好看,她需要的不是仪态学,而是自信。

    我希望我可以治疗她。

    我见过一些只穿白衬衫与牛仔裤的女子,五官平平无奇,但她们浑身有股说不出的味道,亦能算是美女。

    再名贵的衣服亦穿不出青春美貌来。

    “多久没看电影了?”我问。

    “好久好久,噢,你指哪种电影?”我看她一眼,”戏院公开上映的那种电影。”

    “我怕一个人去坐在黑暗中,什么好片子都没味道。”

    “那麽你的确已经万念俱灰。有没有想过救自己?”

    “有。”她冲口而出。

    “说来听听。”

    “我想恋爱。”

    我吹一下口哨,”多麽大的奢望!这位刘太太出奇好白相。”

    “怎麽,不应该?”

    “你可以试著追求。”

    “我不敢。”

    “即使你有胆子,碰得焦头烂额!也未必能达到目的。”

    “没有人愿意爱我?”

    “不不不,我怀疑世上没有爱情这回事。”

    “可是有那麽多男女沐浴爱河中!还有,我年轻的时候,同我丈夫,亦有过类此经验。”

    这个不可救药的怨妇。

    我说:”这样吧,到我家来坐坐。”

    她大眼睛如小鹿般惊惶。

    “别矛盾,我是个斯文人。”

    她点点头。

    “到我家.除了罐头可乐,什么也别喝,当心我在饮料中下药。”我吓她。

    她虽不相信,但面孔已经涨红。

    那处当然不是我的家,是我已经卖出的一层小公寓!只是尚没交出锁匙。

    口

    这一次对她来说,可谓是一良家妇女探险记。”

    到了我的地方坐下,她的胆色恢复,已经憋了这么久,春样子也是豁出去了,情愿做砧板上的肉,也不做闷臭的人。

    但我实在不会对她怎麽样。做我这种职业的人,连带也患职业病,美女当前,也断然不会毛手毛脚,我只把刘太太当一个远房表姐。

    我说:”我有极好的录映带。”

    她弹起来。

    我啼笑皆非,”是银河铁道九九九,”索性开她一个玩笑。

    [我可不是色清狂,别把我看得那麽猥琐。”

    我那只特大电视萤幕开始播映动画长片。

    “注意!这不是小孩子才可以看的卡通。”

    我自己动手做克戟吃,香喷喷,做得极有水准。

    肚子饿得不得了,许是适才吸了新鲜空气。

    跟著接了几个电话,都是客人来预约时间,假期过後,我又要恢复迎送生涯。

    我在吃东西的时候刘太大进来。

    “请,刘太太。j

    “叫我米兰达好了。”

    我把新鲜热呼的热心推过去,再给她一杯热牛肉茶。。

    她一尝,”噢,好味道,”抬起头来,”你到底是什么人?”

    “服侍女人的人。”

    她笑:“可是我以为你们只要——”

    “不不,不止那么简单,你认为克戟好吃?你应试试我做的方天画戟。”

    她先是一呆,然後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牛肉莱使她双额有血色,我与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完场时她鼓掌。

    她只需一个伴。

    甚至是女伴都可以。

    可以想像她的生活如单独幽闭,整天在名店、理发店与家中转来转去。

    她搓不搓麻将?如果玩牌的话,时间应当容易消磨一点。一坐好几个小时,说说笑笑。

    落伍了,良久没有同社会接触,她整个人落伍了。

    她为什麽不学一门手艺?真奇怪,明明闷得慌,却一日又一日的蹉跎下去。许多上班的女孩子,不但年年升职,下班了还赶去念硕士,周末学陶瓷,周三学插花及烹饪。

    所以说,这个米兰达并不值得同倩。

    怏乐要自己寻找,断不会天上掉下来。若自视为女皇,非得有一班小丑围著词笑作乐才能高兴,那实在是难一点,除非愿意花许多的钱。

    米兰进转过头来,”你觉得我很无聊吧?”

    我点点头,何必讨好她,萍水相逢,以後再也没有机会相逢。

    “我公公婆婆不让我出去学东西,也不赞成我有朋友。”

    “你可以争取。”

    “我与他们一起住,一行一动,他们都很清楚。”

    [那岂不是成了囚犯?j

    “差不多,”她苦笑,”本来还可以出去玩玩牌,可是有一次我输了很多,给教训一顿,连这个嗜好也放弃。每天一早五点钟起床,服侍老爷去看晨操——”

    “什么,司机呢?”

    “司机才没有那麽早上班呢,要到八点半。”

    “我的天!少奶奶生活也不好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天寒地冻的时刻,眼皮也睁不开来,他是老人家,从晚上十时睡到清晨四时已经足够,我呢,刚才才瞌上眼,不过十多年来也习惯了。”

    “那岂不是如婢妾般?”

    “根本是,最要紧能生孩子。”

    “就是你这一家如此吧。”

    “也不是,但凡丈夫不是失匙夹万,还好些,熬到那个时候,原配的都已经五十出头,有本钱,做二房比较享受。”她也有幽默感。

    “太悲观了。”我笑。

    “这份工并不好做,但我除了这份工,也不会做别的,打字速记我都不会,仅有的一点英文,早丢在脑後,只能应酬几句,每逢有大场合,打扮整齐了,便像泥雕木刻的娃娃般去摆著。”

    “没有这麽痛苦,”我笑说:”也有舒服的时候:庞大的服装费,每年到欧美旅行三五次,住得好吃得好,没有啥责任,首饰珠宝无数…许多女人梦寐以求,夏天游艇,冬天纲球,还得恁地?”

    她不出声。

    “做人要知足,别自寻烦恼,你买件凯斯咪大衣,许多女孩子要做足一年,起早落夜,风吹雨打。”

    “但她们的生活实足。”

    “你怎麽知道?,”我讥笑她,“你穷过?你看社会小说看太多了,穷人虽然穷,但快乐不可用金钱买,故此穷人生活充实。”

    她面孔红起来。

    “不是你想像中的那回事,你与社会实在脱节。”

    “你呢?你也生活舒适。”

    我说:“我是另外一个故事。”

    “你有没有真感情?”

    “我的感情并不比一般男人更假。”我说:”这种事怎麽能追究?”

    “教我。”

    “回去同你丈夫说.你的生活还长,不打算糟塌掉,希望他同情你,给你自由,但你也得有具体计划才行,别一天到晚嚷著希望恋爱,吓死人家。学画学语言都是不一定要出去,叫老师到家也一样,派司机去接他们,供应午膳,办法多得很,怕只怕你懒。”

    “不,”她激动起来,”我不懒。”

    “但愿一年後见到你,你焕然一新。”

    “你太好了,从来没有朋友对我说过这种话!如果可能的话,我可否时常见你?”

    “没有必要,要是你真想发奋图强,不必我多费唇舌。六年前我劝一个女子学英文,说破嘴皮,她也没听,六年後仍然自不识丁,连表格都不会填,什麽本事都没有,专业守株待兔。你也一样,如果你是聪明人,这一席话足够,如果你愿意蹉跎下去,也无可厚非,社会没有谁不行呢?”

    她真正的沉默下来。

    在那一刹那,面部表倩成熟许多。

    我没有为她服务,因为她不需要我的伺候。

    我说:”天快黑了,你该回去,我送你走。”

    我到洗手间去。

    出来的时候,她人已经不在。

    这次轮到我意外,她溜走了。如此悄悄地,却又是为什么不怕我知道她住在什度地方,引起麻烦?害怕再逗留下去,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女人善变,刚才还说要与我时常见面。

    我耸耸肩,穿上外衣,肴见桌子上有一张支票,我拾起一看,票额并不大,家人问起,她可以说是买了只考究的手袋。

    我考虑三秒钟;把它折好,放进口袋。

    我离开小公寓,开车回我真正的家。

    途中心情渐渐沉重。丈八的灯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我呢,我以後的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是这么过?直至女人不再正眼肴我?

    赚也赚得差不多,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转行自古是艰难的,但只怕有心人。

    我把车俘停在海旁,看著灰色的浪,天下起微雨来,我呆站了许久许久,终於把米兰达刘的那张现金支票取出,撕成一片片,扔入海中。

    太戏剧化了,我知道,但是一般人在下定决心之後,总有类似的表现。我掉头离去。

    贤妻:

    春生今天的确早回来,但回到家中才喝一碗汤便说累,随即倒在床上,没说上三句话就渴睡,然後支持不住,咚一声坠入梦乡。

    我只好一个人在书房看电视至十二点。

    楼上不停的有人走来走去,脚步声阁阁阁,楼上那位女士真奇怪,彷佛上了发条似的,每夜十点半左右回来,开始到处走动,直到十二点半,可是一清早七点缺十五分,她又起床,穿上高跟鞋,来来回回的走动,甚至敲响水管,她到底干哪一行,什麽年纪,我不得而知,但叫我像她制造那么多的声响,的确是件苦差。

    她为什麽不在卧室铺上地毯?

    我是一个寂寞的女人,否则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做文章。

    我嫁了一个商人,像古诗《琵琶行》中形容,商人重利,老与妻了离别,一年倒有六个月在外国,老是出门.即使回来,应酬多,工作劳累,早睡晏起,见面的时间也不多。我几乎没成为怨妇。

    与春生吵过几次,他老怪叫:“我在外头又没女人,你总不能不让我做生意赚钱呀。男人成天在家干什么?打毛衣?那时候你才悲哀呢。”

    想想也真是,他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个月生日,他送我的礼物是一条我向往已久的钻石项链。尽管市面不景气,他还是拿珍贵的现款买奢侈品给我,这样的丈夫,在一般人口中,也不能说了。

    现在我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精神全寄托在那上头,他不累我也顶累的,於是不再对他冷落我发出怨言,不过心里,可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我有与他相处比较长的时候,通常是在应酬中。那时的陈春生先生精神焕发,谈笑风生,令不少女士向我投来艳羡的眼光,认为我好福气。

    是的,隔壁的草地,永远青绿,看别人的生活,自然只看到较好的一面。

    昨天去一个舞会,我们分开桌子坐,他与朋友大讲大笑,我与两位小姐闲谈。

    张小姐是职业女性,开著一家设计公司,自任老板。大概是蛮能干的,否则为何如斯憔悴。

    她襟前别著一只钻石胸针,很眼熟。是,我见过,这原来是一条钻链上的坠,拆下来一物两用,但瞒不过内行人的眼睛,至於项链,大概也可以拆作手镯,这样倒好,变来变去,多些花样。

    有些女人穿皮大衣也一样,长大衣镶几条拉链,下巴拉掉一截,可作披肩,再扯去一截,变为短褛,像跳脱衣舞似,说不出的倒霉。

    不过张小姐是劳动妇女,奢侈品来得不容易,也就不能追究了。

    她在说一宗闪电结婚与离婚事件,整个过程只历时八个月。

    她感喟的说:“真伟大,咱们那时候走八个月还没拉手。”

    我说:“时代不一样,以前再不愉快的婚姻,一拖也就八年。”

    “时间就是这样拖光的,还讲什么青春。”

    我点点头。

    “其实女人也不一定要结婚,但是嫁不掉,非常没面子,尤其是离婚後无人接手,那境况真是不堪设想。为了社会的习俗,女人真是牺牲良多。”

    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大家都不是十八廿二的少女,都有一片苦况,多想无益。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才睡著。

    第二天早上去看春生起来没有,他却已经出门了。

    女佣说:“先生去接飞机。”

    我只好独个儿去上班。

    下班本想叫春生一起去看一个画展,可是他女秘书说他出去开会。

    我永远见他不著。

    我自己在画展场地溜哒,气就渐渐的平了。

    凡事要退一步想,到如今还嫁不出去,那还不是更寂寥,到底结婚已有六年,难道还如胶如漆不成。

    “嗨。”有人向我打招呼。

    谁?

    一个年轻人,笑得唇红齿白,我不认识他。

    他充满青春气息,身裁好得没话说,头发剪时下流行的陆军装,衣著轻松。

    “我是陆文通。我们是见过的,陈太太。”他笑睑迎人。

    叫得出我的名字,大抵是见过我。

    我看著他,不知如何开口寒暄。

    “我父亲是大智洋行的陆大智。”他又笑说。

    “呵。”我完全记起来,陆大智是春生的老拍档之一。

    他很了解的看著我笑,容忍著我的健忘。

    我不好意思,“爹爹好吗?”

    “很好。”他跟著我,没有离去的意思。

    我很觉奇怪,咦,我同他又不熟,又是他的阿姨辈,上来打个招呼,已经足够礼貌。他有何企图?

    我偷偷看他,他双手插在日袋中,一副悠闲。

    他问我:“倦了吧?要不要去喝杯东西?”

    他倒是很体贴哇,正合我意。但与他去,可尴尬相,於是略一迟疑,笑道:“我请你。”

    “都一样。”他说。

    这个英俊的男孩子正当盛年,我想,大好前途在等著他,前面是康庄大道。

    这些年来,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我很感叹,时光白白浪费。

    我们在咖啡座坐下。

    陆文通说:“你总是这样心思不属的。”

    我被他说得笑起来,“你见过我很多次?”

    “每次都不知在想什么,目无焦点,不像宴会中其他女性,急急打量其他同性身上的穿戴,以及钉住有可能性的异性。”

    我很惭愧,“你错了,我同她们一样。”

    “我不信。”他摇头。

    我只得笑。

    他把我想得太好。

    我与其他的女人一模一样。工作不过是消磨时间,其馀的精神都花在吃喝穿上头。

    “你喜欢画?”他问。

    “我不懂,凡是花花绿绿的都看。”我笑。

    “我不信。”

    我说的话他没有一句相信。太难了。

    “你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别人只有三分才华,几乎用棚架都要充足十分,而你,你却来不及的掩饰自己,为什麽?”

    真的,有人叫我一声,我都巴不得用块布遮住头,不叫他们把我认出来。

    我笑说:“人各有志呢。”

    “你是很有风华的。”

    是呀,我暗想,女人长得不美,便只好以风度取胜。

    我伸出手,“很高兴你请我喝咖啡。”那意思是时间已到,我要打道回府了。

    “明晚有没有空?”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什么?”我没听懂。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跳舞。明天父亲不用车子,我可以借来接你。”

    我怔住,张大眼,不知如何回答。

    这时有个娇俏的,二十岁左右的女孩于走过来一把抱住陆文通的腰身。

    他尴尬地,有点粗鲁的推开她,那女孩子一怔,眼光落在我身上,带著敌意。

    我连忙转身走,不欲淌这个浑水,现时的女孩子不要脸的居多。

    路上熙来攘往,很难叫到车,我站了十分钟,才发觉陆文通还在我身後。

    “你——”我很诧异,他是故意的?

    他说:“明天如何?”

    我母性地替他整整衣领,“明天你同那个小妞去,对於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有空。”

    他看著我。

    我拉开一部空街车的车门,“我不会喜欢勃拉姆斯。”我笑说。

    大力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我想他是明白那句话的。

    回到家,春生坐在沙发上打肫。这人,不知是否在外头做贼,一到家总累得倒下来。

    老实说,就算我同别人约会,他也不会知道,他总是在渴睡。

    等睡够了,又该搭飞机往外国去了。

    我微笑著摇摇头。要改变一个人是很难的,说过几次,他无动於中,我也就不再要求什么。

    我买了毛线在家中编织。

    贤良得简直不成话。

    星期六下午与一班太太喝茶,正在聊天,忽然之间,有一只手伸过来搭在我肩膀上,我一转头,面孔马上红起来,这不就是陆文通。

    “一会儿我在门口等你。”他凑近我身边说。

    我被他呵出的口气弄得一边面孔痒痒的,涨红面孔。

    他说完话走开,我却被身边那几个太太的诧异目光,弄得无地自容。

    我被逼说谎,“那是我侄子。”

    章太太笑说:“不说,咱们以为是你小男朋友。”

    胡太太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那倒是真!”篮小姐笑,“她最规矩,与陈是模范夫妻。”

    我立即把话题叉开去。

    这顿茶吃了很久,我是故意的,好叫陆文通不耐烦。

    但是他没有。他不知多麽轻松,站在门口等我。

    我四周看看,拉起他便往停车场躲。

    “你想害我?”我蹬足。

    他笑,“你真有趣,像活在六十年代。怎么,已婚的太太不准有自己的朋友?”

    “人家不那么想。”我瞪他一眼。

    “人家无论怎么想也拿你无可奈何。”他说:“你何必理会?”

    “但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我眼睛瞪得老大。

    “哈哈哈,你的意思是名气是第二生命,现在时势不一样了。”这个男孩子说话真另有一功。

    “不管你们现在的价值观念如何,”我悻悻然说:“我还是那个时代的人。”

    “去吃顿饭有什么关系。”

    “你再胡说我就要生气了。”

    赶回家中,看到春生在监督女佣收拾行李。他又要出门。

    “这次去哪里?”

    “还不是纽约。”他正眼也不看我!一副烦恼相,“此刻气温约零度,冻死我。”

    我说:“我去把那件厚大衣取出来。”

    “又脱又穿,烦死了,一会儿不是掉失护照就是不见手套。”他烦得不得了。

    “你怎麽了?”我问他。

    “我不舍得离开你。”他忽然说。

    我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听到这句话,怔住,感动至心慌,这些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说这种话呢。我连鼻子都酸了,但觉一切忍耐至今都彷佛修成正果。

    我拍拍他的肩膀,“不怕不怕.我都习惯了。”

    他坐下来,“我想告一年长假!与你坐一只轮船去渡假。”

    “男人没有工作怎么行?”我说:“不可以这样纵容自己。”

    “可是你——”

    “我也有工作。”我微笑。

    “这些日子来,我知道你很寂寞。”

    “放心,我又不是爱热闹的人,非得夜夜笙歌不可。”

    我们坐在沙发上,谈起心来。

    他很不放心,“最近你彷佛很沉默。”

    “没有,你多心。”我一再向他保证。

    “我情愿你同我吵吵吵,像以前那样,吵架也是一种交通的办法。”他握住我的手。

    “是吗?”我啼笑皆非,“真有此事?人家还说家和万事兴呢。”

    “这次公事之後,我也想改变公司方针,多点在家陪你。”

    “我先领这个情,”我说:“你别烦恼。”

    他笑了。

    我很开心,至少春生是关怀我的。

    我送他到飞机场。他将於一星期後回来。

    他一走,我又要开始沉闷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看看爱看的电视节目,与太太们吃杯茶,生活乏善足陈。

    只是那个叫陆文通的男孩于,老是不放过我。

    真奇怪,我们会在各种场合碰见。

    他永远那麽英俊时髦,身边一直有女孩子缠着他。那些女孩的大胆,足以使观者脸红。

    有些索性与他挤在一张椅子上!手臂挂住他的脖子,而他呢,总有空过来与我打招呼。

    我有点烦恼。这个“侄子”迟早要给我找来麻烦。

    他不过想与我约会。

    吃一次饭又如何?我很好奇。

    这一生人我如描红簿的抄写员,一切要在界限中填上色彩,不得越雷池一步,我想冒一次险。

    那日我去取车子时碰见文通。

    我忍不住摇头笑,“你!”

    “我故意的。”他闲闲说。

    “怎麽找到我?”我不服气。

    “太太们,还有什麽地方才可去的?”他说:“还不是这几个地方。”

    我迟疑一下问:“你们呢?你们多数去什麽地方?”

    “我们?”他诧异,“怎麽。你有兴趣?”

    “如果你肯陪我的话,不妨见识一下。”我说。

    他并没有拍手称好,脸色反而很沉重,“你想清楚了?”

    “如你所说,吃顿饭有什麽关系。”

    “我是骗你的,”他说:“一切事情都是从一顿不经意的晚饭开始,然後如江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是吗?这么严重?”我微笑。

    “你不相信?很多人在开头的时候都以为他们可以控制场面,但到最後,感情本身有了生命,完全有它自己的旨意。”

    我笑,“那麽算了!我们不去吃饭了。”

    “不。”他拉住我的手,深深吻下去。

    我想缩手已经来不及。

    从来没有人吻过我的手。那感觉很奇怪,但非常的好。

    “我不止想与你吃一顿饭。”他说。

    “别说太多了,”我说:“你的车还是我的车?”

    “我的车。”

    他把车子开到郊区去,那个地方很偏僻,因驻有英军,故此开著西菜馆,风景非常好,价钱也不贵。他们年轻人很会得化腐朽为神奇。

    我喝著白酒,吃著海鲜沙律,说:“不错,不错。”

    “喜欢?”他笑。

    “会得上瘾。”我点点头。

    “你怕不怕?”他问我。年轻的眼睛纯如两潭子水。

    “我怕你年轻的女友来捏死我。”我说。

    最後的一道甜品他替我叫了冰淇淋,火烧雪山。多年也没有吃这道菜了。

    这是小孩子吃的甜品,我虽然节食,但也吃了很多。

    “好不好吃?直接了当是不是?你们吃的食物多数扭扭捏捏,什麽爱情果雪芭之类,一点也不实际。”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好。

    “我很喜欢你;你有成熟女人的韵味,但没有沧桑。”

    “谢谢你。”我说。

    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听到这麽赞美之词。

    我伸伸腿,或许他说得对,就是这样开始的。一次约会之後,觉得有趣,觉得很投机,

    觉得有人陪好过独自守在家中,因为寂寞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所以失去控制。

    我用手摸著头,想到老远。

    忽然我悲哀了,我应当怎么办?有没有指示?

    “怎么一回事?刚才你还好好的,现在又不快活了。”

    我不出声。

    “我们走吧。”我又胆怯。

    “好的。”他似乎很明白,“自沙滩那条小路走回去。”

    我与他走下去,小径用石板铺出,石隙中生出青苔,一边是沙滩,风景非常可观,像南欧某个小镇。

    奇怪,我从不知道本城有这麽美妙的地方,心又定了一点。

    我们找到车子,他送我回市区。

    临别时说!“你这麽纯洁,我真伯教坏你。”

    我嗤一声笑出来,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向他告别。与朋友约会,并不算越轨,我不需要如临大敌,况且春生就要回来。

    当天深夜,我接了个电话!是春生打来的。

    他说:“我这里有要事,要多住几天才回来。”

    我很失望,几乎用哀求的语气说:“你马上回来好不好?”

    “我不行,只是迟数天而已。”

    “少赚一点,春生,钱我们已经够用了。”

    “好好的等我。”他根本不愿意多说,挂上电话。

    我叹口气,一切应允都属虚假,他的习惯永远不会改变,我将永远在家痴痴的等。赌气出去找个假期吧。

    我用力将在织的毛线一脚踢开,生气。

    引诱会得一直来,春生别太稳坐安乐椅。

    我气平了以後,便对牢窗门看风景,一站便数小时。

    我们家的露台风景很好,一望无际,海港旁车如流水马如龙,非常壮观。

    我站得腿都酸了,才坐到沙发上,也没有开灯。

    我没有吃饭,菜凉了自然有人收回去。

    客厅中也没有插花,春生不在,我就省些功夫,钱还是其次,插花讲心机,色香俱全的花并没有多少,光是亲自去选已经够踌躇,更不要说其他。

    家里面起码有十只八只各式花瓶,春生比较喜欢水晶瓶子。

    我在沙发上瞌著。

    不知睡了多久。迷迷朦朦彷佛已去到很远的地方,悠悠然忘却一切不快。

    是电话铃把我唤醒的。

    开头我还不知道是电话,过半晌,才知道它就在茶几上,是春生?不会,他一向体贴,不会无端在半夜打电话到家。

    女佣已经睡下,只得自己听电话。

    “喂?”我取起话筒。

    “是你?”那人惊喜。

    “你是谁?”我马上警惕起来。

    “文通。”

    我啼笑皆非,“半夜三更打电话来作甚?”

    “看你会不会来听。”

    “会又怎麽样?”

    “跟你聊天。”

    “别胡闹,我要睡了。”

    “你要是睡得著,就不会听得到这个电话。”

    “你想怎麽样?”我笑问。

    “没有怎麽样!聊聊天。”他又笑。

    “刚自的士高回来?”

    “嗯,逃回来,越来越没有瘾。”

    “你们这些年轻人,都被纵坏了。”

    “你比我大多少?这麽德高望重,何必假装年老色衰来保护自己?我不见得会绝望到同一个老太太夜半通电话。”

    我哈哈大笑。

    “听到你笑真开心。”

    我的确不常笑。生活并非过不去,但老是像欠缺什麽,无法高声的畅笑。

    “我认为你是可以开心一点的,”文通说:“开头我对你不怀好意,但是现在真的想与你做一个朋友。”

    我好奇,“有这样的事?”

    “嗯,我不是一个好人。”这孩子在夜半向我坦白。

    我再度哈哈高声笑起来。

    “明晚出来如何?”

    “一言为定。”我说:“晚安。”

    开头我还有些担心,此刻知道他孩子气得那麽厉害,顿时安下心来。

    出奇的事还在後头。

    第二天下午在办公室就接了春生的电话。

    我当然有此一问:“你在哪里?”

    “我在飞机场。”

    “什麽?不是说要迟回来?”我意外到极点。

    “我决定早回来,不可以吗?”他有点气鼓鼓,“你还不来接我?”

    “不行,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我说:“你为什么不叫公司的人接你?”

    “我要你出来。”他缠住我不放。

    “春生,”我笑说:“别胡闹。”我挂断电话。

    他回来了,开会时我想,今天约会与文通不作数。该死,我甚至不晓得在何处联络文通。不过不要紧吧,结了婚的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朋友,即使他是男性,甚至是年轻漂亮的男性。

    下班以第一时间回到家,春生在骂佣人。

    “下碗面她弄即食面,我还要佣人干什麽?”在发脾气。

    我连忙放下手袋到厨房去做虾子面给他吃。

    端出来他又骂我,“你叫我回来有什麽用?回来叫我坐冷板橙?开会,开什麽会?,家裹等你赚钱来买米?”

    我呆住,一向春生对我是内疚的,他从来不敢对我发脾气,今天是怎麽一回事?

    我说:“你累了,还不吃了东西去休息。”

    “休息,我干麽要休息?”他拍下筷子。

    他分明是找麻烦,我不去理他,到浴室去卸妆。

    他捧著面碗追进来,睁圆了眼睛,“回家就落妆,对著丈夫不用漂亮?”

    我觉得有趣新鲜极了,笑哈哈的听他尚有什麽下文。

    女佣进来说:“太太的电话。”

    我有点分数,他一定是听了什麽新闻回来。

    是什麽人向他报耳神?

    “谁?”他拿著听筒。“谁?啊!蓝小姐!你等等。”

    我取过话筒,白他一眼。我与蓝小姐讲了几句,放下电话。

    女佣取过我的衣服来问:“太太,穿那一件?”

    “你要出去?”春生跳起来。

    “也许,如果你需要我作伴,我会得推掉他。”

    “他是谁?”

    “朋友,人总得有朋友,春生。别不讲理。”

    “我不许你去。”他横蛮的说。

    “有话好好说,大家这麽久的夫妻,不要不讲理。”

    他沉默下来。

    过一会他说:“我请你今晚陪我。”

    “好,我接受你的请求。”我是个很合理的人。

    他尚怏怏不乐。“那人是谁?”

    “小孩子。”我说:“陆大智的儿子。”

    “现在的小孩子才坏呢。”他愤愤不平。

    “我不出去就是了。”

    “他有什麽道理来约我老婆出街?”他拍案而起。

    “蓝小姐也约我哩。”我说:“罢了。”

    “女人约女人又不同。”

    “这话太封建。”我说:“你自己想想有没有理。”

    电话铃又响,我以第一时间抢听,果然是陆文通。

    我说:“我正想找你,今夜的约会要取消。”

    春生在一边虎视耽耽。

    “陈先生回来了,是不是?”他在那边问。

    “你怎麽知道?”我讶异。

    他笑,“我通知他回来的。”

    “嘿!”我放下电话。

    春生瞪著我,我也看著他。

    他说:“我以後这三个月,都不会离开香港。”

    我站起来,“我还以为是一年呢,你答应放一年假陪我。”

    “你先去拿三个月无薪假期陪我才真。”他悻悻说。

    没想到他这麽重视我,我心中感动起来,这次是真的了吧,他该有时间陪我了吧。

    我伸手过去,握住他的手。他也伸手过来,紧紧握住我。

    女佣问:“是不是在家吃饭?”

    春生答:“不,在外头吃。”又同我说:“快去化妆换衣服。”

    我驯服的站起来。我一向是肾妻,女人如有个好丈夫的话,都是贤妻。

    弟弟:

    认识弟弟,几乎是一辈子的事。

    那时我七岁,弟弟刚学会走路,还以为她真的是弟弟,喜欢得不得了。

    她可爱得不像真人,似一个会动的洋囡囡,我立刻把她抱起,亲吻她面孔,并且求母亲给我同样的弟弟,大家为此笑得打跌。

    她其实是个女孩子,乳名弟弟,但我不晓得,婴儿有什么性别呢。

    那日是年初三,大人搓起麻将来,我看牢这小宝宝,过了一天。

    我爱上了她。

    喂她吃巧克力,替她穿外套,看她蹒跚地走来走去。她一声都没哭过,精灵的双眼像是通灵,完全知道我说什么。

    末了肚子饿,舌头伸出来黏我耳朵,以为是什么可吃的东西。

    我乐了,这么好玩的小动物!

    弟弟的母亲同我说:「你喜欢?给你做老婆。」

    七岁的我顿时板起面孔,晓以大义:「弟弟怎么可以当老婆。」大人真无聊。

    他们又笑。

    那日回家,就催妈妈生弟弟。

    母亲说好好好。

    隔了一整年,真的弟弟才出生。

    然而一点也不好玩,哭得要死,半夜哗啦哗啦,清晨也是他,放学他又哭。

    有时好奇去看看小床里的他,哟,丑得要死,一只小红皮老鼠似,嘴巴张老大,额上全是皱纹,拚命的在哭哩。

    一点也不像人家的弟弟,不肯抱他。

    这个哭宝宝终于也学会走路,殊不可爱,就会过来抢人手上的东西,母亲又叫我处处让他。

    我问:「那个胖胖的弟弟呢?」

    「哦,她,」母亲说:「她上幼儿园了,由她外婆带她。」

    「为什么?」

    「她父母分手了,没有人要她,给了外婆。」

    「没有人要?」不可能,「我们要,把他拿来养,反正已经有一个弟弟,两个也不算多。」

    「那怎么行。」

    「只要办妥手续便可以。」

    「你有你由自己的弟弟。」

    「他不好玩。」

    「弟弟不是要来玩的。」

    我走开,还是怀念那个洋娃娃般,可以搂在怀中的弟弟,并且觉得恻然,没有人要养她呢。

    到自己的弟弟有三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很懂事了,弄清楚许多事情。

    第一,许家弟弟不是男孩,是个女孩子。

    第二,许家阿姨是母亲的表妹。

    第三,许氏两夫妻离婚后各自又结了婚,又各自生下孩子,弟弟完全无人认领。

    第四,我仍然喜欢弟弟。

    孩子们一起玩的时候,总是叽叽喳喳发表意见,不管三七廿一,有理无理,争做一哥一姐,越是蠢纯越无天才越想出人头地,表现自身才华。

    唯独弟弟,玩的时候最合群,玩得最高兴,从来不闹脾气,不笑闹,我最疼她,有吃的,总留份大的给她,见不到她,总要找她来。

    与她出奇的投缘,这孩子始终留短发穿工人裤,想必是没有人肯替她打理长发,有几个表妹的头发留到腰际,做成油条那样卷曲。

    那是因为她们有爱她们的妈妈,而弟弟没有。

    可怜的弟弟。

    我没有表露出来。

    十四岁已开始发育,也有自己的小女朋友,但心中还记念许家的弟弟。

    这时自己的弟弟顽皮得不能形容,他块头变得很大,脾气坏到顶点,什么不爱吃都摔出来,不爱玩就破坏,像只小人牌炸弹,与他完全合不来。

    最糟有一次打了他。

    他把我的坦克车模型一脚踏个稀烂,那是我花了百多小时拼成的心爱物,忍无可忍,把他抓来打手心,气头上,用过了力,手心肿起来,像块草莓蛋糕,他哭了大概有一年,父母非常生气,一直不原谅我。

    兄弟之情彻底的破坏掉。

    以后见到弟弟,他总露出一丝敌意,不肯走近我。

    父亲说:「他不是不爱小孩,但对自己亲生弟弟就不一样,真奇怪。」

    其实父母可以为我们调解,但是他们没有。

    你可以说,弟弟与我之间的感情,自幼不佳。

    长大以后,他的脾气不改,我从来不开玩笑,他却调皮得天翻地覆,什么都可以拿来笑一顿,在我眼内,无聊得要命,在父母眼中,他活泼得紧。

    父母对自己的产品甚觉满意,一一个动一个静」,他们说,「最佳配搭」。

    冷眼看弟弟,他有他的好处,英俊、高大、聪明,会笑的眼睛,像贼似活溜,十三岁起就有女朋友,比起他,我像老木头。

    女孩子迫在他身后转呢,电话不停的打上门来。

    好大胆的新女性,想要什么便伸手去抓,幸福在她们手中。

    幸亏许家的弟弟比较含蓄,读到预科,女孩子的理科总是差一点,有时我替她补习,我那弟弟看到她,总爱取笑。

    我同她说:「别去理他,疯疯癫癫的。」

    她说:「他有他的福气,又不见他担心功课。」

    弟弟抱一只篮球,下巴枕在球上,看着她笑,「你也是弟弟,我也是弟弟,喂,咱们岂非同道中人?」

    我按捺着说:「对不起,我们在温习功课。」

    「我也来补习,这一科我也有不明之处。」

    我忽然生气了,抢过他的球,丢出房间,「出去!」

    他一怔,耸耸肩,出去了,临走向弟弟睒睒眼。

    弟弟看着我,像是怪我反应过激,「你一直同他合不来。」

    我不否认。

    「有时候我觉得你对我好过你对他。」

    其言不谬,一直都是。

    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爱她,我心中温柔地牵动,表情一定出卖了我。

    我送她回家时,小弟在园子里拍球,他比她小一岁,也许他们会有交通,我看到她与他打招呼。

    心里有说不出的不舒服。

    他只应吸引那些浮薄的,轻佻的女孩子。弟弟不应与他打招呼,不过,也许她只是为着礼貌,毕竟我们是亲戚。

    那些叫咪咪及露露的女孩子,有时闯过界限,到我房来混,手足不停,摸这个碰那个,我老是不客气地赶走她们,大力推上门。

    母亲说,两兄弟搓匀一点就好了,她担心小弟会结五次婚,而我,王老五终其一身。

    没想到小弟会大胆到闹出事来。

    他与姬娜走了有一段时候,那是个热情奔放的混血女孩,最多十六七年纪,已经风情万种,父亲是英国人,在衙门办事,居然任她无牌驾驶,傍晚便开了小小跑车来接小弟出去,两个亲热似火。

    姬娜爱穿露背衣服,老是打出雪白一大片背脊肉,也不怕冷,又爱浓妆,戴大耳环,十分似五十年代的国际女郎,但你不能说她不好看,因为年轻,因为活泼。

    但是没隔多久,人家的父亲找上门来。

    把小弟拉进书房,不知说了多久,姬娜不住哭泣,父亲的声音一度提得很高,我且听到他打小弟的声音。

    我很难过。

    对小弟失望不在话下,对父母也不满,早不管教,现在出了事又不能镇静处理。

    索性披上外套出外。

    在弟弟家附近,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吃蛋糕。

    看着她圆圆的面孔,圆圆眼睛,又想起十多年前,我以为她是男婴的事来,不禁莞尔。

    她不住问我笑什么,我不肯回答。

    她照例同我诉说着学校中的琐事,功课压力很大,她必须考到本地的大学,因为没有能力往外地升学。

    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在这两年努力储蓄,为着想在必要时帮她一把。

    那日返家,姬娜父女已经离去。

    父亲铁青面孔,母亲躺床上,说是头痛。

    小弟睑上五指印痕清晰,垂头丧气。

    我没有问。

    他们不想我知道,我问来也无用。

    这件事之后,小弟收敛得多了,放学晓得回家,周末跷着二郎腿在房内听音乐,电话少了大半,异性不再上门。

    我与他仍维持距离,但他真变了很多。

    我不知道结果如何。

    倒是弟弟,她向我打听这件事。

    「听说那混血女后来返英国去了,此事不了了之,她很帮男友,竭力说一切由她主动。」

    我不出声。

    算小弟够运。

    她问:「他最近如何?」

    「乖多了。」

    「他会改呀?」

    「一个人本性很难变,受了刺激,不过弹压一会儿,很快又会故态复萌。」

    「你一直不看好地。」

    我皱上眉头,不再予置评。

    我一直没怀疑什么。

    我说过,我是老木头,可怜。

    过了几个月,不出我所料,弟弟又活跃起来。

    开头还是试探性的,与男同学恢复往来,后来就干脆回复原状,又找到一班花蝴蝶。

    我也并不寂寞,小弟取笑我,「大哥喜欢做灌溉工作,只问耕耘,不问收获。」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弟弟是否明白?这么些年了,我是否表现得太含蓄?

    她没有考上大学,沮丧得不能形容。我赶紧安慰她。

    「平时不够用功,嗯?」

    「我已经烦死了,你还来打趣。」她用手捧着头。

    我沉默,是,我是不懂说话,不像小弟,一开口便讨人欢喜。

    「有什么打算?」

    「还有什么好打算的。」

    「不是想找事做吧。」

    「没有别条路了。」

    「怎么没有。」

    「说来听听。」

    「第一,你可以接受我的资助,到外地去继续学业。」

    弟弟诧异的看着我,「那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不不不,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大恩。」

    「第二,」我管我说下去,「你可以从头来过,明年再考。」

    她不语。

    「第三,」我笑,「你可以结婚,做全职主妇,这绝对是份好事业。」

    她涨红了脸,「你们两兄弟,真是一样会取笑人。」

    我背转她,「弟弟,我对你怎样,你不是不知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这话憋在胸中若许年,终于说了出来,反觉空虚。

    良久弟弟都没作出反应,我忍不住,回过头来。

    只见她苍白地坐在书桌前,不发一言。

    我纳罕,怎么会有这个反应?

    「弟弟——」

    「不当我是弟弟?」她问我。

    轮到我头上的血全部往脚下流,耳畔嗡的一声。

    来了,古典悲剧来了。

    「当你是弟弟?」

    「我一直把你当大哥哥。」———

    我呆视她,不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我头上,这是汤默斯哈代小说中之桥段。

    「把我当哥哥?」

    「是,你是最爱护我的大哥。」

    万劫不复,我变成一座石像,动弹不得。

    「我们怎么可以结婚?」弟弟说:「我们认识了足有一辈子,怎么还可以搂抱亲吻?我想都没想过,这不是同一样?」

    我全身的血渐渐又似涌上脑袋,涨得头面通红。

    「你比我亲兄弟还要亲,真的,我会毕生尊敬你,但,但我们没有可能做夫妻,你不介意我说明白吧?」

    我被她气得笑出来,「得了得了,我不见得会抢亲,你别紧张好不好?我只是说,你的事便是我的事。」

    她松了一口气,倒在椅子里。

    也好,说清楚了也好,趁还能转弯的时候转弯。

    我长长叹口气,心中积郁难消。

    要命,一生中只有这位女性,现在她硬说她只是我的好兄弟——

    当年她摇摇晃晃走过来,拉住我的衣角,圆圆的面孔抬起,胖胖手指指着我手上的巧克力。

    我把她高高抱起,吻她面孔。

    一晃眼十八年。

    我垂下双眼。

    「大哥,没问题吧。」

    我看看双手,沮丧的说:「赶明儿就自杀谢世。」

    「你如小弟般撒赖。」

    也许是,也许弟兄确会有时作出同一反应,到底是同父母亲生。

    「我没有力气了,弟弟,你先回去吧,我们容后再说。」

    她走了以后,我崩溃下来。

    对她的感情是奇妙的,我只想一辈子都照顾她,不想她彷徨,不要她吃苦,正如小时候同母亲说:「没人要弟弟,我们来养她。」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男女之爱,那时还不晓得弟弟是女孩。

    但不知恁地,心中一直想保护她,可能是同情她的际遇,是一种缘份……

    我累得倒下来。

    也许是失恋,开始精神不振。

    星期六傍晚,眼看着有女孩子来接了小弟去跳舞,他左拥右抱的嘻哈出去。

    希望他已学乖,希望他只止于跳舞。

    我听见父亲同母亲说:「小弟入学试成功没有?」

    「还在托人找学校,他成绩又不是那么好。」

    「不过明年初必定要把他送出去,眼不见为净。」

    「他很喜欢到外国去。」

    「皆大欢喜。」

    「不去也不行,学校里已记了三次大过。」

    还有瞒着我,小弟的事他们全不想我知道。

    不过我知道了也没有用,帮不到他,徒然心烦。

    电话铃响,我去听。

    是弟弟。

    我很有一丝惊喜,她好几天没同我联络,这次听到她的声音,我知道她心中芥蒂消失。

    谁知她听到我的声音,没有一丝高兴,支吾半晌,她说:「我找的是小弟。」

    在这一刹那,我完全明白过来。

    是小弟。

    她一直喜欢的是我弟弟。

    竟瞒了我这许多年,一时间我来不及作出反应,只是深深的替自己悲哀,也替她悲哀。

    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平静的问:「你约过他吗?他出去了。」

    「当然约了他,一早就说好今日去看戏,你去叫他一声。」

    我不禁生气,她暗示我撒谎?这些年来,她还不晓得我为人?

    「小弟真的不在家,」我说:「你应该知道他脾气。」

    她在那一头沉默许久,「同谁?」

    我说:「一堆女孩子,说是去跳舞。」

    她摔下电话。

    我没有必要为小弟隐瞒,根本他不会把她放在眼内,这话该怎么说呢,在我心目中,她至高至大至尊,但她不选我,她情愿在我弟弟手下,做芸芸众女中一名,受他疏忽,被他轻视。

    我看着天花板,呆坐整个下午,不明白人类的感情何以这么愚蠢。

    她显然没找到小弟,午夜又打来,这种粉红色电话咱们家接得多了,没想到她也会是其中一分子。

    「他还没有回来。」

    她疲倦了,「你呢,你为什么没有出去?」

    「我不爱到处玩,没意思。」

    「你是他就好了。」

    「我是他,你就不喜欢我。」

    她讪笑,因为我说的是实情。

    「你们都爱不羁潇洒的男性。」

    她不响。

    「弟弟,要是你心中闷,过来聊天。」

    「不了。」

    「你决定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的前途。」

    「呵,我想找事做。」

    「你都不按情理出牌。」

    此刻轮到她心平气和,「可笑,是不是,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谬,我应该接受你的帮助,去外国念三年大学,然后回来与你结婚,生儿育女,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你是一个那么难得的好人,打着灯笼没处找,我在晚年潦倒的时候,想起你,还是会觉得温馨。」

    「但不后悔?」

    「大哥,我从来没把你当过男人。」

    「哦,我是女人。」

    「大哥,你明白我的意思。」

    「弟弟,他明年初便要出去念书,似地这般浪荡的性格,一去甚难回头。」

    「我知道。」

    「你还是选他。」

    「连我都恨我。」

    「我很佩服你。」

    「是的,」她自嘲,「太不知好歹,只有好出身,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才配这样任性,我呢,我渡过艰难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还不懂得把握这样的良机来翻身,太愚不可及。」

    「你会吃苦的。」

    「我知道。」

    「花这么大的代价,你认为值得?你不用以身相报,我还是肯供你升学。」

    她不出声,隔很久很久,她说:「小弟回来,说我找过他。」

    我已尽了力。

    相信她也已尽了力。

    她不能变我。

    我照镜子,看着自己的尊容,很有默憎恨自己。

    小弟在清晨三时才回来,往床上一倒,也不更衣,就想睡觉,我硬是推醒他,他睁开充满红丝的双眼,春着我。

    「我有话同你说。」

    「明天再说。」

    「不,一定要这一刻说。」

    他撑起来,「好好好。」

    「你同许家弟弟是怎么一回事?」

    「朋友。」

    「就这么简单?」

    「她们都要把我占为己有,我怕。」

    「你可喜欢她?」

    「当然,我喜欢每一个女孩子,而且终有一日我会结婚,但不是现在,要是她愿意等,十年、十五年后再说,大哥,我疲倦死了,明天再说好不好?」

    「我要你与她一起入学。」

    「别开玩笑,我懒得照顾她。」

    「她是我们的表妹,这点情谊都没有?」

    小弟坐起来,他醒了,「你真的爱她是不是?」

    我点点头,「我要她快乐。」

    「你爱了她一生,自小你就带着她,待她如珠如宝。」

    「我要你照顾她。」

    「谁付她学费与生活费?」

    「我。」

    「大哥,我真的被你感动了,好,我答应你,同时我会用三年的时间来说服她,你才是真正爱她的人,我会把她送回你手中。」

    我沧桑地微笑,低下头。「我只想她开心。」

    「她会明白过来的,三年是一段颇长的日子,她会成熟,她会看清楚。」

    「她心目中的人是你,如果三年相处,你想回报她的感情,不用为我着想。」

    「不会的,」小弟笑,「我会忙于结交金发女郎。」

    我叹息,

    「由你带她去办入学手续,她会听你的话。」

    小弟大力拍我的背。

    兄弟,到底还是兄弟。

    他没负我所托,真的替弟弟办起入学手续来,不到两个星期,两人申请了同一间大学,

    同一科目,过了农历年便得动身。

    我将毕生积蓄汇过去,归弟弟名下,这够她三年开销了。即使她不回来,即使将来她遭

    遇到挫折,一生中也总算有过三年一千个好日子。

    临走之前,弟弟来看我,一语不发,靠在我肩膀上哭。小弟在她身后做手势,叫我放心,

    保证弟弟会得回心转意。

    我的心已碎,他们不知道。

    三年后会怎么样?

    也许小弟会与她在一起,金发女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弟弟会回到我的身边。

    也许,也许在这三年里,我这老木头会得遇到意中人,比他们两人更疯狂的恋爱起来,

    把过去抛在脑后。

    谁知道呢。

    将来是个未知数,但是此刻我的心已碎。

    我亲自把他俩送上飞机,挥手说再见。

    弟弟同弟弟。

    一个是亲生的,一个不是。

    一个甚至不是男孩子。

    两个弟弟,都至爱至亲,我发誓终其一生,爱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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