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烧伤与冻伤(19)
3.补充血容量:中、大面积烧伤后,血管内液体逐渐向组织间及创面外渗出,导致有效血循环量减少,而引起低血容量性休克,所以在进行上述治疗后,则同时应该注意及时补充血容量,保护有效血循环量。这里强调的是保持有效血循环量,而不是机械地不考虑人体的排泄和心脏、肾脏功能情况而盲目地大量输入液体,其原则性治疗如下:
补液成分要求:晶体液1份(生理盐水或5%gns),胶体液1份(1/2血浆+1/2代血浆)。胶、晶体液成分比为1:1。
补液量的要求:应根据外科基本原则,缺多少补多少,但烧伤病人不如一般外科病人那样容易计算,所以临床上掌握如下原则:
休克期每天需要量 = 生理需要量(ml)+1% 面积×1 ml×kg (体重) kg( 体重) ml/h( 尿量)
输液速度要求:由于伤后心脏及肾脏和脑组织受烧伤创伤的刺激,在第1个24 h补液中,前12 h的速度不宜过快,应补一天总量的1/2或3/5,后12 h速度则可根据心脏的承受能力和肾脏功能恢复情况适当加快输液速度,输入一天总量的1/2。第2个24 h可均衡输入。第3个24 h则应严格根据尿量和休克症状决定量和速度。休克症状明显好转或未发生休克,尿量正常【约1 ml/h/kg(体重)】,可减少1/3输液量,减慢输液速度。
4.休克期护理治疗:休克的发生除热损伤外,还与伤后的护理是否适当有着重要的关系。因伤后各脏器均处于创伤的应激状态,机体几乎不能再经受任何外界的打击。所以休克期护理应作为治疗的重要步骤。其原则治疗原则如下:
(1)烧伤创面立即外涂mebo,隔离创面与空气的接触,解除疼痛,减少和阻止一切创面外刺激对机体的伤害,禁止清创。
(2)保持室内恒温30~32℃。绝不能使室内温度忽高忽低。无室内保温条件者,则采取床罩架保温。
(3)铺好床垫及接触受压部位创面的敷料。每12 h轻轻更换一次受压部位创面下的敷料及mebo。保持病人的仰卧平位。
(4)控制输液速度,禁止忽快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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