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花谢了春红 第二十四章(3)
如果这样,年轻女人愤恨地说,我宁可不被生下来。
是我想要你来到世间的,因为你是他的女儿。
那么,那个姨父,就是我父亲了?
但不久后他就死了,他的死……
死于非命?
他的死让我更加需要你,因为,我爱他,而唯有你的身上,流着他的血。我不管这个孩子是不是我自己所生,只要你是他的骨肉,而那时候你妈妈根本就没有能力抚养你,更不能因此背上未婚而孕的罪名,于是,我就能名正言顺地领养你了。
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我让你享受阳光享受享受那个时代所能拥有的一切。所有你想要的,哪怕天上的星月。可惜你全都不记得了。你的小床,就在屏风的后面,你妈妈的行军床旁边。还有,你半夜响起的哭声,天籁一般,那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的时光。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不要家庭不要男人甚至不要亲情,只要有你睡在摇篮里……
我妈妈呢?她真的放弃了我?
美好总是短暂的,总是,去日苦多。没有多久,你母亲就来兴师问罪,并且不顾一切地夺走了你。为此她不惜承受名誉的损毁,甚至不惜把你随便放在一个偏远的人家很多年。而我,却从此再没有看到过你。看不到你的笑脸,也听不到你的歌谣,难以想象我是怎样度过的那段艰难岁月。从此我们手足反目,不再往来,她还恶毒地扬言,她绝不会再让我从你的脸上感受到他。
什么意思?
她知道我爱你,是因为你是他的骨肉。她不能忍受我在你身上看到他的影子,更不能容许我在亲爱着你的同时,也感受到他。她说我触摸你就等于是在触摸着他,这也是她不能容忍的。而他,那个死去的男人,是她一生的挚爱。
你们都疯了。就为了那男人?他值得你们如此反目成仇么?
所以,为什么监狱里的女杀人犯大都是因为爱?
那么,是您杀了那个男人?
那是他咎由自取,也是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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