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花谢了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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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谢了春红 第十五章
    林花谢了春红 第十五章

    是的,我就是喜欢她,主编的女儿。有时候,甚至是用一种同性恋的目光在欣赏她。当然不是爱,怎么会是爱呢?只是欣赏,把她当做一件艺术品。是的有时候,一些人自身就是艺术。而这种艺术通常是可以悬挂起来供人观赏的。那天作家儿子的婚礼,我们都去了,却很感伤。因为我们已经明白,为什么婚姻必然是爱情的坟墓。两个人,躺在同一张床上,紧挨着,却一如两具僵尸。其实我只年长她几个月,我是说,那天主编的女儿在黄昏的草坡上,她美得仿佛天使在人间。而我却仿佛已经躺进爱情的坟墓,何以如此匆忙地等待着被活埋。是的我想重新写诗,回到从前。但怎么可能呢,那啼血的杜鹃。我觉得我有时候就像疯子,不,不是我,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疯狂的念头,不遗余力地将我带到绝望的尽头。从窗户里跳下去,我真的想过。在最悲伤的时刻,我曾经试图尝试,但最终,最终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自己的死亡。但死亡的方式,相信总是会被选择的所谓天意。好了,不说这些,说挂历上那些美丽的风景。抬起头就能看到金色阳光下的湖岸的芦苇。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多美的诗行。芦花,在黄昏里摇曳出紫色的光芒。我是说我们写诗的那个年代,连枯枝败叶都会歌唱。是的,我丈夫他有了别的女人。不是猜测,更不是某种感觉,那是确凿无疑的,他身上慢慢飘散的那女人的香。否则他怎么会如此改变?曾经那么坚定不移的姿态,植根于我们的信念中。那是我们共同营造的,有点衰朽的与世无争。我们喜欢这样的方式,甚至为此而骄傲。在如此繁乱的世界中,有我们之间的那片净土。只是一切已经被改变。我并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她是谁有那么重要吗?关键是来自于这个女人的强大力量,正在蚕食一般地摧毁着我们的生活。我原以为他形单影只,在边缘化的道路上踽踽独行。我还以为他的生活中只有我,只有我是他生命的力量和源泉。但一个被视为唯一的男人,他怎么会蓦地就跳出了你的视野?于是你不认识他了,仿佛从远方来的某个陌生人。我知道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痛。的确很多的家庭很多的男人和女人。摇曳多姿的出墙,进进出出的围城。恋情,伴随着动荡的心性。没错,我把这些都告诉摄影师了,他就像我的亲人我的兄弟。然后,为着那个我所不知的女人,我报复了,用我的身体。你听不懂我的意思?是的我们做了,我和他。那种一般的感觉,尽管,那一刻,我们都在巅峰上。你看着他的眼睛,就像是看着你自己。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你觉得他就是你,你就是他。至少,他是你须臾不可离开的手足之亲。在暗室里,他一张一张地洗印他的照片。他就是喜欢那种原始的有着化学味道的工艺,喜欢把曝过光的相纸依次放进显影液和定影液,喜欢等待着那些影像怎样在药水中丝丝缕缕地显现出来,然后用木夹吊在线绳上晾干的那种感觉。他说他太喜欢这个流程了,就像在品尝琼浆美酒。我没有别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报复,而我又找不到别的什么男人。唯有他能够帮助我,也唯有他能心甘情愿地献出他自己。为了我,他说他什么都可以做,只要我能实现我的愿望。那天在作家儿子的婚礼上,我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妻子。婚宴中我们坐在一起。那女人突然对我说,她丈夫其实不喜欢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而且是对一个几乎陌生的人。后来我觉得他只是不喜欢他妻子那样的女人,不不,她非常美,却又非常冷,那种冷的美,你可以想见的。所以摄影师应该不是不喜欢女人,他只是不喜欢她妻子那样无趣的女人,不过这可能是我妄加评判,总之他和我在一起时总是很快乐,尤其在没有发生那些事之前。那以前我已经无数次去过他的工作室,也进入过他那黑漆漆的暗房。那时候我们要共同挑选杂志的照片,尤其是封面的那些女人。在昏暗中也曾有过几次,他突然拥抱我,但我们很快又笑着相互摆脱了。那以后他一直很生我丈夫的气,并扬言想揍他一顿。我知道他是说给我解气的,他怎么敢呢?尽管我丈夫是个书生。那晚上我们都喝了太多的酒。幸亏醉酒前我说完了我的苦难史。我们歪歪斜斜地走出酒吧,谁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了。我们沿着河岸向前走,想着风能帮助我们走出迷茫。后来他说他扛着我把我送回了家,至今犹记门卫那惊恐的目光。那天我丈夫刚好不在家,或者就因为他走了我才去喝酒。已经很多年没喝过那么多酒了,后来发生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岂止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清晨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我却看到一个人影站在昏暗中。一忽儿我以为那是我丈夫,定睛才蓦地想起来那依稀的昨夜。我看着那个人影,问他,我们,是的,我们有过吗?你真的不记得了?那么是我要求你做的?他说他知道不道德,但是的他还是做了。说过后他好像真的恨自己,但其实是他协助我完成了复仇的愿望。我们坐在厨房里,喝明媚阳光下的早晨的咖啡。我和我丈夫久已没有这般怡然的情调了。每天早晨他不是匆匆忙忙赶去学校,就是我出门时他还在他的房间里睡觉。我问摄影师,为什么是你?我恳求他,从此每天早晨都来陪我吃早餐吧。对我来说,早餐是一日三餐中最优雅的。早餐没有中餐晚餐那样的铺排,也无须鱼肉饭汤那类世俗的陈设。早餐只需果酱面包,只需浓浓的咖啡的香。于是摄影师想都不想就说好吧,但他却再不曾来过我家,更何谈坐在清晨的窗前陪我吃有情调的早餐。说太久了吧,我听到你在打哈欠,可你还是耐着性子在听我的苦恼。第一次和他长长地接吻,我是说我丈夫,我就知道是他的人了。但又能挽救什么呢?此刻,当然不知道他睡在谁的床上。这个城市那个城市或这个国家那个国家都有可能。和谁在一起?当然还能有谁呢?举证?什么是举证?不不,你弄错了,完全错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牢骚而已。我当然不想鱼死网破,更不想伤害他。为什么要和你说?和你说,其实只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回我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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