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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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旗袍(1)(2/2)
    奕华知道马狂诅咒旗袍派对,是因为被她伤了自尊。本来派对规定,须带一位丈夫以外的男士。她可以带马狂的,但想了想马狂穿长马褂的模样,恐怕比耍猴的好不了多少,女人们会暗地嘀咕她:只带得出这般品像的人吗?她自然不能被嘲笑,情愿孤身赴会。两袖清风的飘逸,倒给人无穷的想象力。

    马狂说,我开到之后便会立刻消失的。车夫嘛,要知趣。需要接时,我会招之即来。

    奕华笑靥如花,想起余同学说须带丈夫以外的男人赴会时那种气势如虹的口气;想起马狂说余后追逐着嫩水儿般的俊男,又禁不住喃喃咀嚼“她世纪”这个新词儿,心里有隐秘处在颤颤绽放,如石头里蹦出了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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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边的酒吧,像偎在水岸边的趸船,踏上去有摇摇晃晃的漂浮感。寒天寒地的江风从门窗的缝隙飕飕渗进来,像钻进了万千条冰凉的蛇,缠绕于那些着旗袍的光膀子、光腿子之间。

    但江风也吹旗袍醉。那些被外力陶醉或自我陶醉的旗袍无疑都在奕华眼前东倒西歪。哦,这些声势浩大的旗袍,像一场声势浩大的沙尘暴,一下就迷糊住了奕华的眼睛。并且,那么多旗袍的彼此粘连、重叠,像泥巴遇上水,有了永世的恩爱似的。旗袍们多么芬芳啊,无论是轻佻的玫瑰香还是异类的薰衣草或沉稳的檀香型,都相安无事、彼此致敬。

    而这么多旗袍扎堆,并不完全像马狂预想的那样,只顾着叽叽喳喳的东家长、西家短。着旗袍的女人早就不屑于干那种事了。她们甚至都不是来这里风花雪月一场的,而是为着扩大人脉、交流信息、找寻商机。奕华听到一个被称作“徐爷”的女人悄声指着另一个“旗袍”,对手下的说:那人,得给我拿下。

    奕华那位余同学穿了一件比西藏的天空还要湛蓝的旗袍。以金色盘边的粉彩龙,从左肩至腿,几乎飞腾在她全身。而她的马蹄领有着放纵的意思,像挖了口井似的,让她犹存的乳半遮半掩,令人想入非非。她亲热地一把抓过奕华的手,活泼少女般地摇晃:“你太漂亮了,太有创意了。我们伟大的西城大学的女生就是不同凡响。”她的语调歌咏般地充满夸张。

    其实那天奕华穿得极为低调。洗得灰扑扑的牛仔布做的刚过膝的短旗袍,中式直扣从高耸的企鹅领,翻越右斜襟,一直抵向摆脚。直扣像最简单的算术题,让她身上毫无秘密可言。可闪烁着哑光的铜扣头,又让一切变得没那么简单了。还有她那双牛仔布镶了皮做成了长靴,手腕上戴的价格不菲的骷髅银手镯——奕华这一身,表面上看去带着简陋的自谦,其实是天衣无缝的别致,充满着藐视一切的气息。

    余同学咬着奕华的耳朵说:我要你来,是将给你一个天大的惊喜。你会成为今天旗袍秀、不、明天整个大渝都的焦点人物的。记者将踏破你的门坎,你会比你的乔大师还会得到市里那帮人的重视。说完,她转头,扭着腰肢往台上走,把奕华呆呆地扔在一旁。奕华见她迈上舞台时,过于活泼,一趔趄,差点就是个狗吃屎。但马上就有三个俊俏的小男生争先恐后地飞奔过去,扶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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