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狂(3)
1984年,“性解放”的词开始四处乱窜了。上海外滩已能见到情侣光天化日下的搂搂抱抱,官方对婚前的性行为虽不允许,但也不作为流氓行为来打击。某次,奕华与马狂下午去逛公园,走岔道,走到游人罕至的后园去了。坡,懒洋洋地向嘉陵江伸去,接近江水的地方却戛然而止,突然就成了悬崖峭壁,把江水奔涌的绿与草坡截断。草坡上开放的是春天巴渝大地上最常见的野雏菊,小朵小朵的花,叶多花少,茎却是半人多高。小朵小朵的黄,组合在一起,倒是波浪翻滚的人间四月天。奕华他们看到一对男女在黄色中翻滚,因为大片黄色的衬托,特别显眼——她甚至把那女人的和男人的都看到了。怎么敢在大白天就这么狂呢?还是这样的地方?难道不知一不小心滚下去,便是深渊,活不了命的。这是奕华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真人秀,惊得目瞪口呆,脚都软了。马狂还无事一般,说比外国的差多了。主要是东方人的体型不够性感,技术含量不高,姿势又不丰富,想干,又怕兮兮,鬼鬼祟祟,不像人家光明正大的地享受,所以没得美学价值。奕华被马狂说得“扑哧”一声笑了。
而现在,回到寝舍的奕华连生气的工夫都没有了,她得抓紧时间先躺一会,养精蓄锐。马狂说好了,6点30分来接她。“打扮点哈,今晚的节目很霸道哟。”马狂在电话那头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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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夜里跟马狂出去参加“节目”,穿衣服都成为令奕华头痛之事。
1984年的女人都不会太有钱,就奕华这样的大学生每月工资也就是五六十元,不可能拿出来置行头。再者,即使有钱,供你挑选的时髦服饰也少得可怜。那时的时尚是一窝风的时尚,不懂选择:街上流行红裙子,女人十有九穿,还排成一排在街上招摇,得意着劲,没有撞衫一说,只怕自己被这一波潮流落下。也就是原始的摹仿阶段的时尚,粗糙,有时牛头不对马嘴。奕华就曾见到她们班上的某女生在渝都最繁华地段逛街,一副欧洲十八世纪贵妇的打扮,用闪光的白绸缎制作成低胸、大泡泡耸肩袖的拽地长裙,带着简爱帽。上面的配搭总算是凑齐了,足下却蹬了双白色塑料高跟凉鞋,从贵气的白绸缎下伸出来,一步一次大破坏,简直是雪上加霜,为滑稽的装扮增添了说不出的寒碜。哎,1984年的时尚就是这样仓促、捉襟见肘、无魂儿似的,有点拆东墙补西墙的尴尬。
所以,奕华苦恼。
快25岁的奕华彻底出落成一个美人了。但她的美并不是光芒四射、一见惊艳的。而像是藏在深巷子里的好酒,得靠着人有好耐心,七拐八拐,踏着青石板,带着信念去寻。她的衣着打扮便是进入巷子的导游了。但这个“导游”不能是一种公众语言,不能附和流行,人云亦云。那样的话,奕华便大众而庸常了。她得逆流而动,但又不能走得太远,得把标新立异用一种温和方式表达出来。这也很符合奕华的个性,潜意识中蠢蠢欲动,想来点石破天惊。但临了,临了,又把头缩回去,患得患失。她后来研究张爱玲的着装行为,不由感叹:真正的大家闺秀啊,天马行空,有的是底气穿成那样,再庸常的姿色也被不凡的服饰捣鼓成了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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