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你就向警方报了案吧?”
宫清美用手帕捂着眼睛,点了点头。
“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
田春达问清美,她把手帕拿开,稍许想了一下,“应该是他原定出发日的三天前。”
也就是案发前一天。
“那个时候他确实打算三天后去上海的是吧?”
“是的。”
“带够了在那边的生活费吗?”
“还用说嘛,要是没钱的话他无论如何是不会去的。”
“他带了多少存款呢?”
“嗯,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大概两万左右吧。”
听到这里田春达看了清美,要是清美说的是实话,那么冯利坚并没有金钱上的烦恼。
“和你见面的最后那天,他有没有说还得做什么事?”田春达问。
“就是把订的报纸取消,去跟大家告个别什么的。”
“他有没有说过要去歌舞团之类的话?”
随即她睁大了眼睛,好像一下子忘记了悲痛,“我可不知道什么歌舞团的事情。那个人怎么会去歌舞团那种地方……”
“他对歌舞团完全没有兴趣吗?”
田春达问她,她直摇头,“完全没有”,她回答道。
“我因为志向当演员所以曾学过一段时间舞蹈,但是我却从没听说过他和舞蹈有过任何沾边。”
田春达再次挨个儿望望另外两个刑警,他们同样带着疑惑不解的表情。
当天田春达几个人就前往冯利坚的住宅。就像清美所说的他的邮箱里塞满了报纸,装不下的部分堆在了一边。
房间里有着比较明显的打扫过的痕迹,墙角还并排放着一直旅行箱和运动背包。鉴定人员开始采集室内的指纹,田春达他们则调查起包中的物品来。
行李箱里除了衣物之外,还装有绘画工具、书、日用品等等。而书包里则胡乱塞着身份证、驾照、装着现金的信封。这两个包看上去都没有收拾完毕的感觉。
之后刑警们彻底检查了房间,目的是为了找出可以表明冯利坚和歌舞团或者是叶紫之间有联系的东西。
“队长,你看这个。”
正摸索着书桌抽屉的刑警递给田春达一张小纸片。
“这是歌舞团演出歌舞剧【节日的狂欢】的入场券啊。”
“这是去年的日期嘛。”田春达说。
“是啊。”
“可是宫清美说冯利坚对歌舞没有兴趣。”
“不过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哦。”
田春达把门票递给了其他刑警。
然而,其它能够表明他和歌舞团有联系的东西一样都没发现。不光是叶紫,证明和别的成员有关的物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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