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彼此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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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啥啥啥?

    全班人的视线开始落在我的身上几乎对这件事情看得很重。可是误会误会啊!……咦?我这在做什幺?我只要拒绝他不就没事了吗?又没有说我喜欢他。

    “其实呢我也是犹豫了很久,那时候繁梦曾向我告白,但是我还很小怎幺知道恋爱是什幺?没有想到事情过了那幺多年,我的心里还是有她的身影、她的声音,好不容易和她相认,她却忘了我,也忘了对我的那个情感,让我很伤心。”   俊彦的声音开始变得幽幽的,显得他是那个受害者,而我是那个犯人。

    我看着斌枫和雨恒,我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他们也知道了,也和我一样惊讶地听着俊彦说的每一句谎话。

    “我知道你已经忘记我,也是……那时的我们才几岁,一个小小的人儿竟然说爱情这种东西。你和我告白的时候其实我真的很开心,但是我是一个不坦率的人,就拒绝了你。我以为我们分开后我会忘了这份感情,但是没有想到竟然超过了五年!我心里那个女孩还是你啊,繁梦。”

    你!我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他这个什幺话?   感觉好像是我侵犯了他,然侯在大家的面前摆出事实。可是我什幺事情都没有做,   我就这样被他戴上"坏人"   的角色。

    "繁梦,   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就看在我为了你和其他女生断绝关系,   答应我当我的女朋友吧!   现在繁梦是我的女朋友,   谁都不可以接近她,   尤其是一直在她身边的那两个男生,   你们已经没有机会了,   繁梦是我的了,   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

    明明不关事情的斌枫和雨恒躺着中枪了,   这个人到底是安了什幺心情说出来的?   我多想要现在马上冲去广播室,   袖起他的衣领然候把他扔出去。

    "繁梦,   你要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西北西北(非常非常)喜欢你。我知道你一定也和我一样,   心里一样住着的人是我,   只是你比较害羞,   不大会说出自己的心意。可是没有关系,   年8现在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不要再隐藏对我的感情了。"

    为什幺一句比一句还要肉麻?   他知道本小姐有一定的极限吗?   以为帅就"带赛"(大完[以为自己很厉害])   啊!

    我要去找这个人算账!   而且还是要现在,   我怕等下就没有机会活着见到他了。

    "既然我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我今天就去你家做客吧!   好向你父母交代我们之间的事情,   这样就不怕他们后来发现而大发雷霆。你待会儿放学记得要在你的班上等着我,   我会去你的班上接你,   然候我们肩并肩走回家,   在你家吃晚饭,   和你父母说说我们之间的关系......"

    他在说什幺啊?   鬼才和他是男女朋友关系!

    更重要的是我家那两口子是白痴,   只要知道我有男朋友,   就会开心得开派对的打算。要是真的这样那幺我就完蛋了,因为我的爸妈还可能直接帮我们订婚算了。

    “我亲爱的女朋友,放学后可不要跑喔。”   俊彦那一句话果然是具有挑拨性的,就算其他人还是觉得他说的话很甜蜜,可是对我来说每一句听了都是像毒药一样,听了就会死去。

    我到底为什幺要让这个人出场那幺久……

    接着的情形想必大家都知道,老师进来的时候都会先点我的名字,打量我上上下下,才叫我坐下。身边的同学也开始用不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我知道斌枫和雨恒都很担心我目前的状况,但是我还是保持非常冷静的度过,尽管我已经对那个叫俊彦的忍无可忍了。

    在下课后,我就发现我的桌子被涂鸦,抽屉里有很多字条,大多数的都是叫我去死,没有和那个小白脸般配等等。

    这些事情对我来说只是个开端,比较严重的是放学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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