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权欲:小人物的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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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尘埃落定
    第二天早上,李振华和女同事陈丽在被告姚翠华家吃完早餐,就告别了,然后匆匆朝镇里赶去,他们一起走路来到了金田镇的派出所,接待他的是李振华上次见过面的刘所长,李振华上次和副院长李大国来镇里调查5.20凶杀案,和刘所长有过一点交情了,也算是老朋友了,。

    两人见面后格外开心,不免寒暄一番,寒暄过后在镇里派出所民警刘所长的带领下,李振华和陈丽他们一起去临时看守所提审被告李友兵。

    在镇里临时看守所里,李振华见到了传说中的犯罪嫌疑人李友兵,只见李友兵长得高高大大的,看长相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但是明显没有姚淑琴的老公李友军长得标致,所以李振华心想:姚淑琴肯定不会看上这个长得很一般的男人,如果要不是李友兵逼迫的话,姚淑琴肯定不会和他有染的。

    振华看着眼前有点憔悴的犯罪嫌疑人李友兵,没想到他那么卑鄙,居然三番两次胁迫姚淑琴发生关系。在审问过程中,李友兵对自己多次扰姚淑琴、并胁迫她发生性关系的实际情况供认不讳。

    正是李友兵的性扰和性胁迫,让姚淑琴夫妻关系破裂,使得姚淑琴感到屈辱和绝望,最后事情败露,女人姚淑琴也随之被丈夫李友军看不起,离婚未果的情况下遭遇了丈夫李友军的家庭暴力。

    也正是李友兵屈辱的和丈夫李友军的家庭暴力,把姚淑琴逼到了绝境,最后导致她走上不归路,所以李友兵是姚淑琴自杀最大的元凶,他违背女人意愿,多次胁迫强迫姚淑琴发生性关系,最后导致了女人的自杀,所以他犯有罪,他此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罪孽深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李振华和书记员陈丽在派出所提审完李友兵,此次来金田镇岩门前村调查姚淑琴因为和家庭暴力自杀的案情基本完成,已经是上午10点半,正好镇派出所要开车押解李友兵回县城看守所,李振华和陈丽就搭上他们的顺风车一起返回县城。

    李振华和女同事陈丽回到县城已经是上午12点了,正好赶上了单位吃中饭。这次他和女同事陈丽去金田镇做了为期1天半的调查,接下里他就要开始准备梳理案件,做好姚淑琴案子的开庭准备工作,因为这个案子他是主要负责人,也是本案的审判长,而庭长陈娟还安排女审判员张晓倩作为此案的助理审判员,来协助他。

    自从李振华和女同事张晓倩有了隔阂后,两人彼此在单位关系生疏了许多,要不是工作上的需要,两人私底下很少来往,但是金田镇姚淑琴的这个案子:美女庭长陈娟安排李振华作为审判长、张晓倩作为助理审判员,让他们两人再次坐到一起研究交流案情。

    姚淑琴的案子在三天后的周五下午进行开庭审理,李振华和张晓倩、书记员陈丽拿着案卷资料、身穿法袍离开了民一庭办公室,然后朝审判大楼的3号法庭走去。

    审判大厅的门口有法警站岗,显得庄严无比。当李振华他们来到法庭时,只见旁听席位上已经坐满了原告姚翠华和被告李友军、李友兵代表家属。

    书记员陈丽在审判台前面的书记员席位上就座,李振华和张晓倩分别在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审判台上就坐。江南已经进入仲夏时分,天气比较炎热,虽然法庭里也开了空调,但是由于里面坐满了人,李振华又身穿长长的法袍,所以还是感觉有点热,但是此刻他只有忍住,严肃地准备开庭审理。

    此时原告姚翠华已经站在了原告席位上,被告李友军和李友兵分别在被告席位上就坐,其中被告李友兵是被法警押着戴着手铐进来的,面对严肃的气氛李友兵低下了头,书记员陈丽核实了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同时宣布了庭审纪律,然后向审判长李振华报告。

    李振华严肃地看了看法庭,于是庄严地敲响法槌,宣布庭审正式开始。他首选宣布了本案的案由:被告人李友军和他的哥们李友兵两人都是金田镇岩门前村人,一起逼死了原告姚翠华的女儿姚淑琴。首先犯罪嫌疑人李友兵是破坏姚淑琴和李友军婚姻的元凶,他多次逼迫威胁姚淑琴发生性关系,犯有罪。被告人李友军因为妻子姚淑琴被迫出轨后嫌弃她,经常辱骂、殴打姚淑琴,对她进行家庭暴力。被告李友兵和李友军两人一起导致姚淑琴走上了不归路,投唐自尽。

    随后,法庭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原告姚翠华声泪俱下地控诉了被告李友军和李友兵两人的罪行,其中李友兵是罪魁祸首,他多次对女儿姚淑琴强迫,实施。女婿李友军对女儿姚淑琴的家庭暴力也是导致女儿姚淑琴自杀的原因之一。

    接着金田镇派出所民警和2位知情的村民先后出庭作证,证明犯罪嫌疑人李友兵确实多次强迫姚淑琴发生过性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村民也证实女婿李友军有对姚淑琴实施过家庭暴力。

    随后原告姚翠华的代理律师发表了意见,进行辩护。他指出:被告人李友兵多次违背姚淑琴的意志,以暴力行为、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姚淑琴发生性关系,导致了姚淑琴和李友军夫妻婚姻破裂,受害人姚淑琴最后受不了屈辱和精神压力自杀,后果比较严重,犯有罪,所以不但要赔偿原告姚翠华家精神经济损失,应该要判刑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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