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都督只有指挥、统辖权,没有发兵权,无诏命不得擅自发兵。
b,都督没有对所辖部将的人事任免权。曹魏即使是牙门将、百人督等级别的武官任免都是由朝廷的中护军决定,都督并没有任免之权。
c,无驻守的地方行政管辖权。曹魏地方实行都督、刺史的军政分管制度,都督虽偶尔会兼职刺史,但都督之职本身并无地方行政权。
2,对都督的监察
都督除了受到当地刺史的监察之外,还会被朝廷派遣的军师(避司马师讳改为军司)作为监军,监督、节制其行动。如大将军军师辛毗节制大将军司马懿;灭蜀时,行镇西军司的卫瓘节制邓艾、钟会等。
3,质子
都督出征时需要留下儿子作为“质子(人质)”。如都督投降或叛变,其质子会受到严惩。
第四问:何为中央军、州郡兵、私兵部曲、士家、世袭部曲?
汉末三国军队的组成,可分成中央军与地方部队两种。
何为中央军?中央军是直接隶属于朝廷的部队,是各国最精锐的力量,负责卫戍京师以及充当战时的机动部队。又因为汉末战乱、三国对峙的长期性,造成部分中央军不得不常驻地方,形成了相对而言的“中军”与“外军”。
曹魏中军由曹操的宿卫亲军虎豹骑、武卫营发展而成,一般认为其统率为中领军,其下有中护军为副。
其内部有十营,分为新五营和老五营,新五营为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五营,其统率者皆为将军,此五营为曹魏中军主力。老五营继承自东汉的北军,有越骑、屯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其统率皆为校尉,基本只是名义上的继承,并不受重视。
外军统率即是之前已经介绍过的都督。
中央军的最高统率,除了皇帝本人之外,也出现了“督中外诸军事”,这种总摄军权的职位。
蜀汉、东吴的制度变化记载虽然不如曹魏详尽,但也能看出他们有仿照曹魏中外军的设置。
州郡兵是隶属于地方长官的部队,由地方州郡自行招募。其存在目的主要是为了保卫地方、维护治安等,有时也会被朝廷征召,协助中央军作战。重要的地方刺史、太守会被加以将军军号,以方便其指挥军队。
士家,即对兵士家庭的称呼,又称兵户。曹魏为了加强对士兵的控制,将其家属控制起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家族。士家男子称为“士息”,女子称为“士女”。士兵逃亡、叛乱时,其家族会受到严惩。为保证兵源,规定世家子弟不得转行,婚配只能在士家内部进行。但也有士女嫁于非士家的例子,可证明此类规定实施并不严格。
一般认为,士家子弟的社会地位低于普通平民,但也有人持反对的观念,认为汉末、三国这种战时,时代为兵的士家的社会地位应至少与平民等同,甚至高于平民。
私兵部曲是地方豪强的私人武装。部曲二字是类军事组织的泛称。
汉末战乱时代,盗匪猖獗,有大量的平民因为战乱、灾害而背井离乡,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地方豪强地主出于自保以及壮大己身的目的,趁机收聚流民形成自己的私人军队。很多军阀早期也依靠拉拢部曲来提高自己的势力,比如曹操麾下的李典、许褚等,都是以部曲归附于曹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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