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校长和吕倩副校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的内容是针对这次期中考试,吕倩副校长首先发言。
吕倩在讲话中说,“首先,我们要把这次期中考试当成中考一样对待,让学生们以积极的心态去感受和适应中考的氛围,以增强自己适应中考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这次考试也是对我们二中半学期以来教学教研工作的一个检验,也是对各位在座老师的教学成绩的检验,看看通过这半个学期的教研活动,每个老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是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因此,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和严格对待这次考试的考风考纪问题。”
接着吕倩强调了以下几点学生考试纪律。
1、考试开始前5分钟,学生必须将书包、课本、复习资料等放到讲台上,监考老师要对学生桌面和桌堂检查确认。
2、学生们必须按考号顺序入座,不得随意串座。
3、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许擅自离开考场。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学生们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随便说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相互暗示,不准偷看、夹带、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或接传答案。
5、严禁学生使用汉语词典、英汉词典、手机、文曲星、计算器等其他工具,违反此条按作弊处理。
6,监考老师们一定要注意学生的文具盒里、衣服口袋里,女生的头发里藏没藏小抄纸条,更要注意观察有没有学生把小抄写在衣服上或者胳膊上手心里之类。
7、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因为打小抄的学生会把答案写在橡皮或者尺子上,更有的学生会把小纸条塞进笔帽里传递出去。如果真的有学生有困难,必须通过监考老师妥善解决。
吕倩讲完后,李校长又强调了教师监考纪律。
一、监考教师必须按教导处的安排准时到位,不得迟到和缺席,不得请假和找人替代,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月奖金。
二、严格按学校统一的铃声信号分发和收集试卷,不能提前或延后、缩短考试时间。
三、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做好本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不能准许考生提前交卷,只能在考试终了信号结束后才能让学生离开考场。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