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学-全本珍藏版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一百四十六章 利人与利己,可以调和为一(2/2)
    著者把性善性恶,利人利己,唯心唯物,知难行易,知易行难,种种互相反对之学说,加以研究之后,乃下一结论曰:“无论古今中外,凡有互相反对之二说,双方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经过长时间之争辩,仍对峙不下者,此二说一定可以并存,一定是各得真理之一半。我们把两说合而为一,理论就圆满了。”

    宇宙事物,原是滋生不已的,由最初之一个,滋生出无数个,越滋生,越纷繁。自其相同之点观之,无在其不同;自其相异之点观之,无在其不异。古今讲学的人,尽管分门别户,互相排斥,其实越讲越相合。即如宋儒排斥佛学,他们的学说中,掺得有禅理,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孟子排斥告子,王阳明是崇拜孟子之人,他说:“无善无恶心之体。”其语又绝类告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因为宇宙真理,同出一源,只要能够探求,就会同归于一。犹如山中生出草草木木一般,从它相异之点看去,草与木不同,此木与彼木不同。同是一木,发生出来的千花万叶,用显微镜看之,无一朵相同之花,无一片相同之叶,可说是不同至极了。我们倘能会观其通,从它相同之点看去,则花花相同,叶叶相同,花与叶相同,此木与彼木相同,木与草相同。再进之,草木和禽兽相同。精而察之,草木禽兽,泥土沙石,由分子,而原子,而电子,也就无所谓不同了。我们明白此理,即知世间种种争端,无不可以调和的。有人问我道:你说心理变化,循力学公例而行;请问各种学说,由同而异,又由异而同,是属乎力学公例之哪一种?我说:水之变化,即是力之变化,同出一源之水,可分为数支,来源不同之水,可汇为一流,千派万别,无不同归于海。任它如何变化,却无一不是循力学公例而行。宇宙事物,凡是可以用水来作比喻的,都可说是与力学公例符合。

    `1<w>1`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