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们可以组织弱小民族联盟,难道日本不能组织强国联盟,与德、意联盟;且或进而与其他列强联合,一致向弱小民族压迫吗?他说:日本想是这样想,其他强国,也未尝不这样想;但是这种联盟,即使组织起来,也断难持久。何以故呢?列强联盟,恰犯了当时六国联盟“连鸡不能俱栖”之弊。兼之列强与列强有矛盾,列强与自己的殖民地又有矛盾。而“弱联”方面,以我国为首领,只要坚持到底,抗战到底,他们那个联盟自然会破裂。为列强计,反是与弱小民族联合,还少些矛盾,而于他们有种种利益。我们须知,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强国对强国作战,弱小民族牵入旋涡,而居于被动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弱小民族对侵略的国家抗战,其他强国牵入旋涡,而居于被动地位。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第一次大战截然不同的地方。这种趋势,英、美诸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所以卢沟桥战事发生,他们很想从中调停,就是生怕牵入旋涡之故;然而大势所趋,他们欲不入旋涡而不能。何以故呢?请问日本能自动退出东北四省吗?既不退出,请问我国能甘心、战争能幸免吗?战争既不能免,他们能逃出旋涡吗?他们倒是眼光放远点,与我们的“弱联”,取一致行动,和平的曙光,或可早点出现。
他以为对日抗战,当应用三种战争:全民抗战,是为武力战争;组织弱小民族联盟,施以经济制裁,是为经济战争;将中国主义,在国际上尽量宣传,是为心理战争。这三种战争,必须同时发动,才可战胜日本。讲到武力战争,又可分为三部分:一是战斗的精神,一是战斗的经验,一是战斗的器械。前二者,我国俱占优势;唯有器械一项不如日本。因此当避其所短,用其所长,换句话说,就是“斗智不斗力”。必须一面采取持久战,把阵地战和游击战,交互运用;一面必须组织“弱联”,宣传中国主义,把中国主义,把心理战争、经济战争,同时发动起来,才能把日本在国际上的矛盾,本国中的矛盾,完全暴露,相持越久,日本的败着越多。最终就成了垓下的项羽,七十二战,战无不利,忽闻楚歌,一败涂地。
他在《制宪私议》上所说事项,多与国际战争有关系,因为政治、经济、外交三者,原是一贯之事,那篇文内主张:“银行由国家设立,私人不得设立,每村各设银行,全村粮税若干,责成村长收缴。”这种主张,如果见诸施行,在长期抗战中,即可把各村银行之款,提作战费,而以该村粮税为担保品,于全国有大益,于私人亦无伤。
他在《制宪私议》上主张:“工厂由国家设立,工厂以供给需要为目的,不以赚钱为目的,多设小工厂,分布乡间,便于人民做工。”此项办法,在战争中极有利。外国工厂是大规模的组织,多设都市,一遭轰炸,所损实多;我们的小工厂分设乡间,依山临水,飞机轰炸不易,即遭轰炸,损失不大。
`1<w>1`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