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机器的工厂,和轮船、火车、矿山、铁道等,一律收归公有。私人股本,存入国家银行;经理及职工等,悉仍其旧,不予变更,只将红息缴归国家,手续是很简单的。
全国土地房屋,一律照价收买。例如,某甲有土地一段,月收租银一百元,即定为价值一万元,存入银行,每月给以息银一百元。人民需用土地房屋者,向公家承佃。其有土地自耕、房屋自住者,则公共估价,或投标竞佃,以确定其租息,原业主有优先承佃权,如此则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无一人不是佃户,亦即是无一人不是地主,是之谓“平均地权”。
国际贸易归公,国内贸易归私。出口货,由人民售之公家,转售外国;入口货,由公家购而售之人民,听其自由销售,不再课税。外人在内地设有工厂者,人民不得与之直接交易。如此则关税无形取消,外货以百元购得者,以一百五十元或二百元,售之人民,即无异值百抽五十,或值百抽百。至外货何者该买,何者不该买,国家自有斟酌,出口入口,两相平衡,我国与外国,两得其益。
以上四者办理完毕后,即可按照全国人口发给生活费,以能维持最低生活为原则。因为人民既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的收益交之国家,国家即应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法国革命是在政治上要求人权;我们改革经济制度,则注重生存权。中山先生把生活程度分为三级:需要,即生存;安适;奢侈。现在的经济制度,人民一遇不幸,即会冻死饿死,是以“死”字为立足点,进而求生存,进而求安适和奢侈;发给生活费的办法,则是以“生”字为立足点,进而求安适,求奢侈。生存为社会重心,人人能生存,重心才能稳定。
改革社会犹如医病,有病的部分应当治疗,无病的部分不可妄动刀针。从旧经济制度中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收归国有,这即是有病的部分加以治疗;其余可悉仍其旧,私人生活非有害于社会者,不加干涉,这即是无病的部分不动刀针。如此办去,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就可实现了。
中山先生屡次说:“中华民国,是四万万人的大公司,我们都是这公司内的股东。”这种说法再好没有了!那么,如今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即是四万万五千万股东,以一个人为一股,国中生了一人,即新添一股,死了一人,即取消一股,其股权是很分明的。发给生活费是各股东按年所分的红息;服务社会者,或劳心,或劳力,给予相当代价,即是股东在公司内服务,于分红息之外各得相当报酬。像这样的组织法,不但是取法公司制,并且是从天然界取法来的。说明如下:
取法人身分配血液之法:身体上某部分越劳动,血液的灌注越多,弥补消耗之外,还有余剩,因之越劳动的部分越发达,这就是人体奖励劳动的方法;准此,对于国中的劳动者就应该从优报酬。吾人身上还有许多无用的部分,例如男子之乳即是无用的东西,但既已生在身上,也不能不给以血液,不过因其不工作,灌注的血液较少,所以男子之乳渐渐缩小;准此,对于国中的任何人一律发给生活费,以能维持最低生活为止,不劳动者待以不死就是了。饮食从总口入,便溺从总口出,饮食在腹中如何消化,如何运转,脑筋全不知道;准此,国际贸易,由政府支配;国内贸易,听人民自由经营,不必过问。
取法天空分配雨露之法:自然界用日光照晒江海池沼,土地草木把其中的水蒸气取出来,变为雨露,又向地上平均洒下,不惟干枯之地,蒙其泽润,就是江海池沼,本不需雨露,也一律散给;最妙的是把草木所含的水分蒸发出来,又还给它,一转移间,就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了。并且枯枝朽木也同样散给,不因其没有生机就剥夺了享受雨露之权。洒在地上之水,听凭草木之根吸取,无所限制,吸多吸少,纯是草木自身的关系,自然界固无容心于其间,准此,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的收入,原是从人民身上取出来的,除公共开支而外,不问贫富老幼,不问劳动与否,一律发给生活费,而国中致富的机会人人均等,这即是取法雨露的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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