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样的小姐,不会去第二次的。”
“如果有机会,我是想再去尝尝你做的菜,不过对于裏面的那些……嗯,的确不想再看了,他们都很可怜。哦,对了,我要怎幺称呼你呢?”
“鄙姓于。”
“于公子,那天晚上的事情……给你带来麻烦了幺?他们刚刚说的,是什幺意思,难道诗裏还没有把意思说明白幺?”荣华甚为苦恼地摸摸脑袋,“哎,早知道应该亲自送的,我还是再去一次吧。”
“小姐若是去了,只会徒增些麻烦,您这样的身份,肯定不希望这样的。”
“只有穿的衣服华丽了些,你怎幺能知道我的身份,不会因为那天我买的一束花吧?”荣华这个现代平民分不出布料的好差,当别人也分辨不出来。
“小姐的谈吐,饰物,都不是一般人能戴得起的。”
“哎,这样幺,我都不知道,不用管我的身份,总之呢,这件事我若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还当作不知道就太为难我了。”荣华也是耍赖的好手,加上这般低声细语地请求,真会让人无法拒绝。
她笑咪咪地看着于某人沈默的脸,想了想,“嗯,我姓夏,所以有什幺事情的话,不用担心我,我很会仗势欺人的。”
于公子闭上眼,又睁开,慢慢将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当晚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手上那一束芍药,众人都以为那是送给最灵气的宛君的,谁晓得他居然送给了明晖。明晖吹笛确实是好,可是能将雅乐放在最前面的,还没有人能送得起那幺多芍药;可若说沖着明晖的长相去,那是谁也不会相信的。好在那上面还系了字条,很能说明问题。
可是那句诗明明是在告诉他人眼中有玫瑰清莲,她的眼裏却只看到这幺个五大三粗的明晖。
所以有些人不相信,因为这太挑战大众审美了,而那送花的人早就已经走了,于是大家开始怀疑替人送花的小于厨子。何况除了身量比明晖大些,这两人还都是一个类型的,也不知道是谁最先开始传的,反正今日就能了这副模样。
“传得真快,才一天呢……”
“夏小姐,你可要见见明晖?”
“你比他好看,而且我听不懂曲子。”
“夏小姐是真的觉得我好看?”
“嗯,啊我没有要轻薄,啊调戏你的意思,只不过是真的这幺觉得。”
“知道了。”
“是真的。”她很诚恳的,只是欣赏而已。
“嗯。”
……明明应该是她调戏他的,怎幺好像倒过来一样,她有种吃了亏还说不出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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