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ch.14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7)
但当我下了飞机,到了妈妈指定的公寓,包包被我随手一丢后,那封信封就这样不翼而飞,再也找不到,当时虽然觉得怪,却也没有再仔细的找过。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
「企划案我已经交给行销部的廖经理了,包装设计我是拜託设计部的小仪处理,今天我会进公司处理ar.的订单,那就麻烦你通知叶经理那边啰,谢啦。」
挂上电话后,我赶紧抓起沙发上的包包,并拿起桌上那叠厚报表,再匆匆往外跑。
在美国的第一年,我花了半年时间在语言学校,之后利用还不错的成绩上了现在这所大学,同时间我也在董事长的公司实习,到现在我从个菜鸟助理,成了业务部的主任,而在学校方面也都学的很不错,就在上个月我成功考过了缩时学业的考试,相当于台湾的跳级考,因此我只剩下一年的学业。
自从到了美国,我把自己丢进忙碌中,因为唯有这样,我才能够忘了那些在台湾的回忆。
每天早上我六点就起床,先读完英文报纸后,我会拿德文的杂誌来看,看到上学前一个小时,我便悠哉的搭车去学校,放学后,我会先去公司,跟在琍菁姐的身后那边学一点,这边学一些,一路跌跌撞撞学了两年。
而琍菁姐或许看见了我的死不要脸,又或是努力,便让我在她身边当跟随行助理。
到现在,我已经成功的从小菜鸟助理,升到小业务,到现在的业务部主任,我花了我所有的心思在学习和工作,所以到现在我只曾打电话给妈妈三次,以及偶尔和千玺传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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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报表交到琍菁姐,并把ar.的订单处理的差不多后,我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家,在路上我买了一杯拿铁,到家时已有些冷掉。
「累死我了。」我把包包一甩,躺到柔软的双人床上,用手抚着前额,抹去上面的汗水。
翻个身,我伸手去抓空调遥控器,按下那颗红色按键后,当我準备再次甩开遥控器时,我看见在书桌的一角下压着一张东西。
一张蓝色的东西。
我从床上翻下去,把遥控器丢在床上,走到书桌旁,我蹲下身,把那张蓝蓝的东西给捡起。
信封早已变的破烂不已,上面还沾染着灰尘,小凯哥哥的字被染的模糊,边边角角已看不太出原来的形状,被皱褶的痕迹很明显,而信封原本的粉蓝色变成了难看的灰蓝色。
基本上,对于这种陈年久信,我连一眼都不想瞄,但不知为什幺,我的手比我的脑还早行动,当我意识到时,我已经动手在拆信封了。
吃力的打开信封,我把里面那张黄黄旧旧的信纸取了出来,摊开后,字已有些模糊掉,但还仍能阅读。
看着开头,不得不说,鼻酸的感觉蔓延至全身,这封信早已迟了两年了,那幺,我的感觉是否也暂停了两年?
? ? 迟来两年的信 ? ?
琪琪:
谢谢妳打开这封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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