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与我的恩人单独同行,他不高、清瘦,却文质彬彬,相貌柔美。我喜欢听他的声音,微微闭上眼,就能想起千年之前,那个唤醒我的声音。低低弱弱,却饱含磁性,真不知这样的声音是如何生出来的。
“公子,不用称我于小姐,叫我于归罢。”
他犹豫问:“这样可好?”
“无妨,云珞也这样唤我的。”
我们之间隔了一尺的距离,偶尔会近一些,但马上又拉远了。于是想起他将我揣在怀里时候,他的怀抱温煦得就像山谷里的春天,令我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但除了桃花,他只会将沈云珞搂在怀里了。他抱着她,折桃花送给她,与她唱曲**,唱的是那一曲《山桃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稍儿揾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沈云珞细细绵绵的声音在耳畔回响,渐渐、渐渐地,那声音变了,变成秦朗坤的声音,磁性、那磁性将我吸入地狱,万劫不复。
“于归、于归姑娘!”
我被秦朗坤叫醒,一头虚汗。
“到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府邸,“你快快进去,明日我会在兰仕居等回信。”
晌午的骄阳下,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虽然我心甘情愿,但是他不能这样指使我。咬了咬嘴唇对他说:“云珞快要出嫁了。下聘的日子定好了。”
他的脸唰地一下全白了,薄唇颤抖,“什么时候?”
“这个月。”我尝到一种快感,好像叫做报复。用伤害彼此的方式,去报复他对我的不屑一顾。看着他僵直的身影,心里很难受,但是我故作从容,袅袅婷婷迈入了沈府大门。秦朗坤,我成不了仙,就要灰飞湮灭,所以你要娶的是我,不是她。
沈云珞将他的信捂在心窝,好像要将他写的每个字都刻在心上一般。她是如此痴情,我要向她学习,让自己看起来也是个多情的女子。翘儿趴在案边吃糕点,嘴里鼓鼓的,还一面说着话:“于归,你在哪里买的糕点?真好吃!”
“兰仕居。”我是没有胃口的,但还是伸手拈了块,不吃白不吃。
“你今天走了那么远?兰仕居和石湖是相反的方向诶!”
“我早和公子约好在兰仕居见面。”我又撒谎了,偷瞄沈云珞的表情,她竟笑了,说:“兰仕居很近,我想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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