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很爱写作文,虽然是些“下雨了送同学回家”,“老师给成绩差的学生补课”,“母亲在微弱的烛光下缝衣服”等虚构的瞎话,但还是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
从那时起,我就飘飘然了,有了要当作家的梦想。然而,到了高中,我开始讨厌那些幼稚的作文表达,经常在作文中天马行空地乱写,我自认为是王小波笔下的那只“特立独行的猪”,“在沉默的大多数里”,我行我素。然而老师很少理我了。
我很不屑,开始投稿,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个天才少年,写了很多篇,都杳无音讯。正在我绝望时,收到某文学大赛寄来的挂号信。信中说我的一首名为《家乡》的诗获奖了,将与其他获奖者的作品一起结集出版,还将有资格参加少年作家培训班。
我十分兴奋,感叹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自己终于要成名了。然而,信的最后却写道,所有获奖者必须交纳80元的图书出版费,才可以拿到获奖证书、奖金和样书。80元在那年头对我是笔巨款,但想到马上要成名了,就有了要交钱的冲动。
我拿着信找到语文老师,原以为他会祝贺我,但没想到,他看了一眼,就笑笑说,骗人的。我说这个大赛有某某作家的题词,还有很多名人评委。他说那都是假的,之后没再理我。我便失落地离开了。
现在看来,那时真的是太天真了,对文学的迷恋和过度自信,让我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哪有获奖了还要交钱的,何况书出版了应该给稿费才对,不能由作者承担出版费用吧。而且那首名为《家乡》的诗其实很烂,用韩寒的话说,随便敲几下回车就自以为是诗人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