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都市这个人类的活动场所,施特鲁斯执意从现代都市的普遍平凡的外观去寻找现代都市、社会与文明的内在本质。因此,人们在他的照片中难以找到那些人们眼熟能详的巴黎、东京、罗马、纽约的著名的标志性建筑。他所注目的街景经常是一些日常生活中朴素普通的景观,它们都具有不起眼的常规的形态,而他则通过这些同样也凝聚了人们的生活观念与文化意识的建筑来呈现某种历史与现实的真实,确认它们在人类文化、历史、社会的整体关系中的位置与现状。在他的镜头下,都市虽然以一种相对静止的面貌被呈现,但我们仍然能够感受到都市作为一个人类生活的综合空间所具有的内在生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系列、组照的手法成了最为合适的一种表现方式。因为这种手法与施特鲁特把现实与历史作为一个文化的复合体加以理解并表现的观念最为相符。他是在用照相机来描绘形成这一切的一种内在的历史、社会、文化的合力的具体结果。
从某种意义上说,施特鲁特的摄影实际上是一种记忆方式。只不过这种记忆方式并不是以动态的现实为对象,而是以静态的现实为对象。他在历史的长河中,以他的照片其中,使其暂时停顿一下,呈现一种别样的样态,给我们一个“观看”现实与历史的综合作用的新的角度。需要指出的是,他的照片出示了一个“观看”的方式与态度,而并没有要求我们无条件地接受他的所见。在他这里,摄影的态度要比摄影本身重要得多。
施特鲁特曾经说过:“通过摄影,我不是将已经存在于我的感情与心中的事物表现出来,而是想要找出什么东西来。我想要探索发现对我来说还是未知的事物,而不是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对象上面去。”他的摄影不是一种移情活动,他展现的是一种刻意与现实保持一种距离的富于思考性的摄影姿态。施特鲁特从这种自己人为设定的距离来获得一种把握对象、认识事物的客观立场,同时也确保一种不被事物所干扰的自由。可以这么说,这是他在制作作品时的基本立场。
同时,施特鲁特的城市风景影像还打破了人们对风景抱有的固定观念。他把都市这个现代人生活的空间作为一种风景纳入自己的视野,纳入摄影的观看之中,使人们意识到构成风景的元素并非只是由大自然的给予所形成的景观与一些点缀人类生活的诗意景色。都市风景作为一种社会风景,与自然风景的决定性区别在于其景物构成都是人的活动的目的性的产物,放眼所及,处处都是理性的构筑与功能的堆积,并不是什么可以提供浪漫遐想的地方。施特鲁特的都市影像所提供的是一种质地坚硬的社会风景,它当然区别于软性的、感性的自然风景,同时也不是那种只展现都市繁华表面的观光明信片式的影像。由此,他对视觉表现中的风景定义做出了新的拓展。
摄影作为一种强迫注视的视觉方式,有其不加选择照单全收的特点。正如在摄影术发明之初为法国画家德拉克洛瓦所注意到的,“在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只是从整体截取的一部分。画面边缘与中心有着同样令人感兴趣的地方。我们可以煞费苦心地想象整体,但可以看到的只是事物整体的被偶然选择的一部分。从属的部分与主要部分几乎同样重要,但经常性地,从属部分先来到眼前,干扰我们的视线。”这就是德拉克洛瓦所说的摄影术的“不加节制”的局限。而许多摄影家也通过各种方法要刻意回避这个画面中不分主次、“从属部分先来到眼前,干扰我们的视线”的局限,避免照片一览无余的缺点。但是,施特鲁特的摄影则特意运用大景深的方式来提示、强调摄影的这一特点,提醒我们注意摄影在复制现实时所具有的这一视觉特点。施特鲁特以这种方式刻意挖掘、发现一种现代都市的视觉真实,细细发掘都市场景的种种细节并通过大面积的放大,迫使人们正视这种由丰富的细节所体现出来的丰富的现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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