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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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徽商商道:“贾而好儒”走四方(16)(2/2)
    在商界,徽商的法律观念从小就养成了。由于徽商生长于封建礼法十分森严的山区,他们从小就受到宗族有关“安分守法”的训诲。保存下来的各姓族谱,首卷一般都列了“族规”、“家训”,其中大部分都是训诫族人遵守法纪的内容。

    伴随着商业经营的发展和壮大,市场竞争意识的增强,徽商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强烈,他们善于利用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维护自身利益。明朝文人谢肇湖就曾给予评论说:“徽州商人非常节俭,吃饭穿衣不讲究……只快快乐乐图个温饱就足够了。只有在打官司方面,那是毫不吝啬的,甚至挥金如土。”这说明徽商是极其重视用法律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这方面,徽商程正奎可算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程正奎是歙县临河人,小时候,父亲便让他读书,期望他日后能走仕途。可是,当他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时,父亲却突然病倒了。家中没有人主持门户是不行的,程正奎又是家中的长子,他不得不承担起支撑家庭的重担。为了摆脱拮据的家庭生活状况,他毅然出外经商,辗转到江浙一带经营盐业。由于他读过书,熟知善贾之道,能很好地把握义利之间的关系,并且对当时的盐法非常熟悉,能够根据盐法的规定而灵活经营,所以他的生意越做越好。没过几年,程正奎就已成为江浙一带的大商人。

    当时盐法有一个明文规定:各处生产盐的盐场要按照登记注册的盐商分派盐务,根据生产盐的多少增减盐课。程正奎曾向盐务司上书请求变革盐课征收之法,其目的是避免盐户逃亡,使国家失去纳税的名额,同时又能让盐户通融获取盈利。这在当时看来是有杀头危险的!可是,程正奎并不惧怕,他认为,当年的盐法对如今的盐业已不能完全符合了。既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那么就要改革,只有改革才能保证如今盐业发展的通畅。因此只有改革盐法,盐法所起的积极作用才会继续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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