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徽商商道:“贾而好儒”走四方(6)(2/2)
明清时代,徽商不仅开起了店铺,而且还开始从事长途贩运贸易,即坐贾与行商两者兼之。他们往往以《货殖列传》中所载的商界先贤为榜样,进行远洋贸易。有的甚至将资本孤注一掷。例如安徽歙县商人鲍鸣歧,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后,资金丧失过半,又因为“浙东适改票盐”,认为“株守不足取,乃作背城计,而自与仰山从兄合资营运,悉力调度,获利其厚,十年累积数万”。
徽商当时已抛弃了“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的传统原则,不但贩卖满足统治阶级需要的奢侈品及地方特产,而且还贩卖一些与农民生活发生直接关系的商品。当时,徽商经营的几个主要行业如盐、典、茶、木、粮、布等业,除典当业外无不是转迁四方、长途贩运。他们把江浙一带的棉布、丝绸,徽州的茶叶、竹木远销到四面八方,又把长江中上游的木材、粮食贩运到长江下游销售;还利用运河航道,把北方的棉花、大豆运销到江南,把江南的物产又运销到北方。正是在东—西、南—北大规模的双向商品流通中,徽商获取了丰厚的利润。
后来,徽州商人就把长途贩运视为发财致富的最佳途径。明代嘉靖、万历年间,休宁人查杰,13岁时没了父亲,祖上留下的遗产又被他人侵吞,他同母亲、弟弟的生活极为艰苦。后来,他投亲靠友到了芜湖,发现芜湖水陆交通都非常便利,是转运商品的天赐“宝地”。于是,他以芜湖为基地,往来于浙江、扬州、湖北各地,从事商品贩运活动。这一做就是30年,最后终成大富商。当初和他一起出来创业的伙伴们,无不啧啧称赞。
歙县人潘侃跟随父亲入蜀经商。他对父亲的经营方式不是很赞同,认为“良贾急趋利而善逐时,非转毂四方不可,今坐困蜀地一隅,非良贾之首”。于是他从父亲手中领取少量资金,往返于荆、扬、吴、楚间,从事商品贩运活动,最后发了大财。后来,他的两个儿子承袭了他的做法,也都获取了丰厚的利润,积累起巨额的资本,歙县商人许侔先曾对人们说:士农工商,勇往为先。以经商为业的人,要想经商致富,就必须不避“利涉之艰”,不辞辛劳,从事长途商品贩运活动。可见,这一点已经成了很多徽商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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