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骗局——形形色色的骗术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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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骗局:拿感情当儿戏(1)
    征婚骗局:拿感情当儿戏(1)

    征婚是现代人寻找伴侣的一种时髦方式,许多骗子便盯上了这块肥肉,利用征婚骗色骗钱。以征婚为名,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种种理由骗取钱物,或干脆与对方结婚,骗得婚嫁礼金后逃之夭夭,不但骗了钱,还骗了受害人的感情。

    一女子将行骗目标盯准广告上征婚的男子,自称前世是“唐朝公主”,很有“背景”,“在广西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情。”导致该男子上当受骗,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便被骗去了8万余元。这个受害人便是刘先生。刘先生在柳经商多年,在事业上也算小有成就,但因为几年来一直忙于生意,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耽误了。于是,他于2004年7月中旬在报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不久后,一名自称“秦文”的女子联系上了他。刘先生与秦文多次相约吃饭、喝咖啡。秦文对刘先生自称是在柳州市某单位秘书科工作,马上就要调到来宾市某单位任副局长。在之后的接触中,秦文一直对刘先生称自己很有能耐,因为她是佛教徒,前世是唐朝公主,并称她在唐朝时的亲戚现在是广西的领导,所以“在广西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情。”刘先生开始并不相信秦文的这些话,但是秦文每天要打近20个电话给他,不断地给刘先生讲这些事情,又因为爱情的催化剂,慢慢地刘先生也就相信了秦文。

    2004年8月的时候,刘先生的一个朋友要与某建筑公司为工程款的事情打官司,秦文称“官司必须让她介入,否则肯定赢不了。”这时,一位自称秦文的“大姐”的女子出现了,秦文说“大姐”是她与佛教联系的中间人,只要给这位大姐8000元钱,刘先生的官司就能赢。

    刘先生刚开始不同意,秦文又与“大姐”商量,最后,“大姐”收了刘先生朋友的4500元,之后,秦文又以“请法官吃饭”、“打点法律顾问”等借口为理由,多次向刘先生及其朋友索取钱财。

    2004年8月,刘先生姐姐的小孩高中毕业,想进入一所大专院校读书,秦文称自己也能帮忙,并要刘先生将2万元钱款汇入秦文指定的一个账户内,等钱汇过去之后,小孩上大学的事情就再也没有任何回音了。

    2004年8月9日,刘先生一位亲戚的小孩同样为上大学的事情让刘先生帮忙,秦文又以同样的借口向刘先生及其亲戚索取了3万元,之后秦文又以打通各种关系为由,多次向刘先生的亲戚索取钱财。但这些事情一直就没有下文。

    在刘先生认识秦文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及亲戚共被秦文骗取了8万余元,其中4万余元是由刘先生汇进秦文指定的账户,其余的钱则是直接以现金形式交给秦文。之后,刘先生总结秦文的行骗手法说,她说话很有水平,并与只露了一面的“大姐”一唱一和,来骗取别人的信任。因为刘先生托秦文办理的几件事情都没有回音,刘先生渐渐起了疑心。他要求秦文将骗取的8万余元还给他,并到秦文的家里催着要她还钱。秦文当时还给刘先生写了一份协议,注明是在与刘先生谈恋爱的时候花了刘先生的钱,但是秦文表示只愿意归还有票据的4万余元也就是刘先生给秦文账号里面汇入的那些钱,刘先生及其亲戚朋友给她的那些现钱,嘶准备还,她认为那是她与刘先生谈恋爱的时候刘先生为她花的钱,秦文还表示,只有刘先生签订这份协议,伺会将打入她的账号的4万余元还给他。为了先拿回部分被秦文骗的钱,刘先生只得在协议上签字。

    其实秦文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刘先生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报案。由公安机关侦察处理这个案迹而对于刘先生与秦文签订的那份协议,因为刘先生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在《合同法》有关条例的规定中属无效协议,这个协议是无法掩盖秦文用来遮掩其诈骗的非法目的的。

    无独有偶,硕士毕业的刘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骗局,落得个人财两空。1972年出生的刘先生硕士毕业后,在杭州从事计算机网络工作,因为忙于事业,把婚姻大事耽搁了。2005年6月4日,朋友给刘先生提供了一张杭州某媒体刊登的征婚广告,征婚女子都在30岁左右,条件也很诱惑,基本是“经商女”、“富家独女”或“成功女士”等,都标榜有房有车并且对男方要求很低:“不在乎一无所有,诚实重感情即可。”

    刘先生与其中一位“富婆”联系后,两三天内就通了好几次电话,有时对方还主动打过来,双方很谈得来。有一天,女方向他“透露”了自己生日,刘先生觉得是个机会,便提出要送花表一下心意。对方也显得很高兴,便给刘先生提供了深圳一家花店的电话,并称自己生日当天要去一趟香港,可以通过花店把花寄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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