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救赎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华裔移民的“悲惨世界”(1)(2/2)
    到90年代末,大批来美国以一胎化申请政治庇护的人,生活无着落。她们不再是“小姐”,年龄在30—50岁之间,但为生活所迫,也做起皮肉生意。有的在主流报纸做广告,“老美”看不出中国人的年龄,四五十岁照样有人要。

    90年代末东北一名美国签证官接受贿赂后,大量发签证,大陆有五万多人从东北来美国,其中有一些东北妹“下海”做妓。因此,90年代末期以来,南加州出现“繁荣娼盛”的时期,华人聚集的圣盖谷几个城市及山谷大道,业兴旺,虽然警察也不时展开扫黄行动,但“淫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自不同地区的及控制她们的帮派为争地盘互相打斗,在南加州经常闹出许多新闻。山谷大道上有的华资夜总会,曾被人烧过多次。

    警方对业从未停止过打击,但美国抓妓容易,定罪难。因此,警方在行动之前,一定要做充分准备。一要有交易的证据,就是钱要过手。因此事先警察要将钱复印留底。二要有易的证据,一般要等将客人戴上保险套后才能抓人。

    不过,“9·11”之后,法官对卖淫的定罪趋严,警察也在程序上有所简化,警员充当嫖客时,不一定要等将保险套套上再行动。卧底向问价,只要开价就是证据。如果开始动手,如脱衣服或有进一步行动,就是易的证据。有了这两条,被定罪的几率大增。不过,也有对付警察的办法。在华裔社区抓妓,一般都要派华裔警员卧底。但南加州各警局的华裔警员本来就不多,能在风化组抓妓的更少,经常被派去当嫖客的就那么几个人。这几名警员被列入“黑名单”,一见到他们出场,便不和他们交易,因此,利用卧底抓越来越难。现在的也学会对付警察,看到不太肯脱衣服的嫖客,就问他们是否警察。按以往法律,如有人问到是否警察,警察必须如实回答,否则到法庭上,就可以此为自己辩护,迫使法官裁定,以此拿到的证据无效。但近几年法官有新说法:问嫖客是否警察,本身就是心中有鬼,即使警察身份暴露,所取得的证据照样有效。

    这些卖多数在出国前就受人控制,到美国后护照被人拿着,要挣够偷渡费才可获自由身。即使自己自愿“下海”,也因为英文不通,又无其他谋生本领。而一旦下了海,则白天怕警察,晚上怕“黑道”,白道黑道都找她们麻烦。

    美国的业多驶帮派控制,帮派定期上门收“保护费”。有时一个卖淫点有多批帮派上门收保护费,帮派之间还为此大打出手。一些不法分子看准怕警察,出事不敢报案的弱点,上门吃“霸王餐”,甚至还将辛辛苦苦挣到的“皮肉钱”抢走。不听话的,便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当然,有的也不是省油的灯,勒索嫖客的事时也会发生。有的男子图一时快活,被拍照或录像,然后开出价格,要求客人拿钱去换照片或录像带,否则将一事公开。有的则声称自己怀了某某人的孩子,但经查,所谓的医院打胎证据是数年前的,已经用过多次。

    卖淫是移民问题中一个屡禁不止的问题,而到美国征婚的移民们所遭遇的问题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又备感凄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