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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苹果(6)(2/2)
    芳芳住在城市另一头,每天骑助动车上班。芳芳爱穿长裙子,骑车时拿大文件夹夹住裙摆。她有五彩缤纷的透明文件夹,总是与当天衣裙的颜色相配。长发、长裙、骑助动车的芳芳,是傍晚街头的一道风景。

    小时候,芳芳是父母的骄傲,4岁能背“鹅鹅鹅”,5岁会跳新疆舞,小脖子一扭,把大人们爱得七荤八素。她的中上游成绩保持到初二,校花芳芳第一次谈恋爱,发现和成熟男人交往,是仅次于化妆打扮的乐趣。勉强升到高中,读了大半年,一个42岁的女人闹到学校,第三者芳芳被勒令退学。她对她的基督教徒父母说:上帝不会把所有东西给一个人。我长得漂亮,这就足够。

    芳芳不太信上帝,但偶尔会祈祷:主啊,让那个男人喜欢我吧。妈妈时常带小芳芳去教堂,有时主日崇拜,有时妇女团契。教堂外部是乳白色的,内部却终日阴沉沉,尤其在雨天,整个世界仿佛从尖顶上倾压下来。

    一楼是售书室、教会办公室、少儿主日学。芳芳喜欢花花绿绿的资料、年历和纪念品。那个叫上帝的人一脸愁苦。二楼副堂,三楼主堂,四楼楼座,踩着木楼梯时,芳芳总感觉,有什么东西会突然从脚底钻出来。妈妈总是起个大早,在主堂找到靠近讲坛的位置。讲坛前是一排排长靠椅,椅背平伸出来,放着一叠叠书,挨着坐下时,正好每人面前一叠:《圣经》、《赞美诗》、《启应经文》。妈妈看得认真,还小声轻念,走时捋平折痕,按上下顺序放回原位。芳芳一听唱诗歌,就犯困。妈妈却总是唱得眼睛发亮,小芳芳觉得,那很像即将流眼泪的样子。

    妈妈的舅舅是神父。妈妈说,主救过她两次:一次是上小学时,在家学习后忘了吹蜡烛,整张床除了睡人的地方,全都烧起来,当时恰有一个十字架正对床头;还有一次,芳芳外公的衣服被火烧着,里面几千块钱的存折竟然完好,原来存折表面压着一个十字架——那几千块钱,是一家人的全部积蓄。

    妈妈还说,在这里能学到做人的道理。要做善良、勤劳、宽容的人。善良的种子永不灭。神保佑教徒有吃、有穿、有住。神为穷人、世人、老弱残者办善事。

    芳芳觉得,爸爸和妈妈有些傻。如果神那么好,为什么她家的日子越过越穷?她不相信上帝,稍稍相信运气,百分百相信成功和财富。16岁退学之后,芳芳凭借美貌,辗转于各类成功男士之间。25岁上,她的人生出现空档,沦落到自己养活自己。但她还是体面的——“百合”的工作不累,环境不错,薪酬不低。

    在百合,芳芳不愿与蝇营狗苟为伍,这是她讨厌小苹果的最大原因。芳芳从不乱来,她的黄金准则是:只交往有档次的人;不同时交往两个;每次交往都相对稳定。

    芳芳和靖阳区的副区长好了大半年。他是个温和干净的男人,为芳芳租了一间小单元房。芳芳贴粉红墙纸,挂紫色窗帘,还买了有很多花边褶皱的浅绿碎花床上六件套。她喜欢“金屋藏娇”这个词:“金屋”代表富足,“藏”给人以安全感。而“娇”,不正是对她芳芳的形容嘛。

    最初的日子,副区长粘得不行,天天见面。他叫她“宝宝”,喂她吃饭,给她按摩,还买各种名牌衣服和首饰,恨不得将公款统统花到她身上。一次芳芳耍脾气,他跪爬在地上学狗叫。

    后来渐渐的,副区长恢复大忙人作派,开会,出差,加班,陪老婆。芳芳抢不到他的时间,就在屋里拉一桌麻将,找不到“搭子”时,索性闷头大睡。

    芳芳偶尔把房间借给艾丽斯。艾丽斯清秀、乖巧,却不足以构成竞争。这样的同类,是完美的朋友。唯一让人嫉妒的,是艾丽斯的头发。但上帝是吝啬的,芳芳已拥有修长的手指和狭窄的脚踝,此外,她的头脑也不错。

    芳芳躺在床上睡不着,就细数自己的优点,越数越欣赏自己。找不到好男人的原因,也许就是不够平庸。好男人们的老婆,不是难看,就是刁蛮,或者既难看又刁蛮。

    正胡想乱想着,好男人敲门了。芳芳觉得不对劲,副区长的电话总是比人先到。

    “谁?艾丽斯吗?”

    来人继续敲门。门上没装猫眼。芳芳犹豫了一下,整整衣服,打开房门。

    门外是暗的,人影压住了走廊灯光。芳芳来不及看清形势,就被撩倒在地。一些手伸过来,它们分别是拳头和巴掌的形状,并且很有棱角。三个,还是四个?芳芳纷乱的意识里,听到一个女人嘶吼:“狐狸精!狐狸精!”那些手渐渐配合了节奏,狐狸精——额角——狐狸精——眼窝——狐狸精——锁骨……

    芳芳辨不清哪处在疼。疼痛包围成一片。她屏住呼吸,绷紧肌肉,蜷作一团。有手硬她的胸前,狠拽了一把,还有脚分开她的大腿,拼命往中间踩踏。头发被扯住了,拖着脑袋向上,但汇集在头颅后侧的殴打,又压着脑袋向下。两厢拔河的结果,是“嚓”的一声轻响,芳芳感觉有尖针一根一根扎进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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