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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4)
    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4)

    由《点将录》之事可见,即使在天启四年十一月王绍徽上任后,魏忠贤集团也还是将阮大铖目为东林党人的。

    至于余以为文秉所见《点将录》为后来增损之本,除前所云之外的另一理由,便是其中记载的“没遮拦”为“刘宏化”一条。按《明史·左光斗本传》云:

    明年(天启四年)二月拜左佥都御史……光斗与给事中阮大铖同里,招之入京,会吏科都给事中缺,当迁者,首周士朴,次大铖,次大中。

    此处说吏部补缺首序为周士朴,次阮大铖,次魏大中,但依《魏廓园先生自谱》记载,补吏部缺的首序者为刘弘化,推升周士朴之事又另有他说。魏大中就是此事件的当事人,他关于这点的叙述应该是可信的:

    是岁之二月,吏垣都谏程芸阁(程注)当升,序属刘弘化。弘化于冬间即微以艰闻矣,序当属予,而某不便予之居斯地也,且讳刘之丧,急贻书予阮大铖,令急来,时阮移病未半年也。阮资虽在予前,而尚为右给事中。阮至而程始升,升后复以补刘;补刘之后,阮转左,尚未以刘之丧闻,而予不觉也。会江北铨司缺,某意属何(原文残缺),阮意属曹履吉,公论以属宿望程我旋,程后徐当补何。而阮于某格格也。则又倏而推升周士朴,出工垣缺以待阮,阮大恨,急图于故所结兄弟傅继教,嗾弗下。而某又阴御,以为是予欲之,而予弗闻,阮故弗善予。

    此处的这个“某”是谁,魏大中在前后文里一直没明说,但依照上下文来看,应该是书招阮大铖的左光斗。

    而在李逊之的《三朝野记》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

    吏科都程注于二月中俸满当升,其缺序当属刘宏化,次阮大铖,次魏大中。阮方告假省亲,刘亦奉差在外,且传丁艰矣。阮因不待假满,先期入京以待,时工科周士朴亦当升任,部先推之。而阮疑以工科缺待彼,遂通于内,格升士朴疏不下,盖亦方以疏参织监取忌中珰也。

    文秉的《先拔志始》则说:

    甲子吏科都缺,序应属刘宏化,其次阮大铖,又次魏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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