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崩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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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党、“阉党”和明清之际的党争(14)(2/2)

    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这在当时的留都也是极平常的事。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阮大铖挂名“钦定逆案”,有口难辩,一败涂地;陈贞慧等人自以为痛打落水狗,功德无量。顾诚:《南明史》。

    对这一事件的起因,此案主要主事人之一的陈贞慧,在其《书事七则》中有一章《防乱公揭本末》记叙颇周,其曰:

    崇祯十一年戊寅,吴次尾(吴应箕)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繾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顾杲),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为南都除此大憝。”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

    以此观之,则顾老之言诚为是。

    阮大铖“借寓南京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交往者虽不乏当朝名士,然亦全凭一己才气之佳,方入张岱、文震亨等人之法眼,包括史可法、范景文等人,也均是以诗会友之来往。即便在其所创作的戏曲之中,也毫无陈贞慧、吴应箕等人所说的“恫喝”嚣张之意,反是借此连连讨饶不已,陈寅恪先生曾谓其“至所著诸剧本中,《燕子笺》、《春灯谜》二曲,尤推佳作。其痛陈错认之意,情辞可悯”,此诚为实情,于此可见其人并无跋扈之迹。

    其实陈贞慧说得很清楚,四公子和吴应箕等人看不惯的不是其他什么事,乃是阮大胡子区区一个戴罪被废了多年的安徽乡下佬,跑到南京不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地在家待着,却四处交游,其所作词曲畅行于各种通宵达旦之歌茵舞席上,大家竟然还非此不欢;而“流传演唱,与东嘉、中朗、汉卿、白、马并行”,又得“识者推重,谓……实得词家正宗嫡派”,阮家戏班更是冠绝当时,号称金陵第一;兼且其门庭若市,“南中当事多与游……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繾绻,争寄腹心”,风头之健一时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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