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崩地解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蝴蝶的翅膀——明季士风(26)(2/2)
    于此可见,这以赵用贤廷杖后腐肉做的腊肉,乃是赵家的传家之物。虽此家人之士节可敬,然此事仔细想来,尤其是那位赵夫人的举动,还是不免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至于廷杖的侮辱性,已无需多说,只需径自想象一下在大庭广众间被摁倒扒掉裤子就足够了。那些德高望重的士大夫,或白发苍苍的耆宿,或英姿勃发之栋梁,或为人师表或一门领袖,于人前、内室无不受人尊崇,而明人又素重礼仪人望,突然之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扒掉裤子露出私处,还得噼噼啪啪挨打,相信当事人在受辱后自觉威信扫地无地自容之心,是无法以文字言表的。

    这种恶法,摧残的不单是,首先是士人们的自尊和信心,以及他们对这个皇朝和制度的忠诚,也正是在其他各种因素以及这种丑陋的惩罚制度的合力促进下,经过廷杖摧残十分酷烈及普遍的正德和嘉靖两朝之后,相当部分官员开始明哲保身,渐渐地趋向于极端个人主义,对国家安危和社稷宗庙采取了一种令人心寒的冷漠态度,这种冷漠的态度在明季政局,尤其是崇祯朝中,日益显露出来。

    又,关于打这一刑罚,清代的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曾以反讽笔法写过一段文,直看得人哭笑不得。其内容虽与本节无甚大关碍,但实为奇文一篇,故节选赘录于此,与大家共赏。

    郑板桥在给“辽东三老”之一的李锴的书信中道:

    刑律中之笞臀,实属不通之极。人身上用刑之处亦多,何必定要打此处?设遇犯者美如子都,细肌丰肉,堆雪之臀,肥鹅之股,而以毛竹加诸其上,其何忍乎?岂非大煞风景乎?夫堆雪之臀,肥鹅之股,为全身最佳最美之处,我见犹怜,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之地位,迎受此无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鹤,如何惨怛?见此而不动心怜惜者,木石人也……我又不知当初之制定刑律者,果何恶于人之臀,惩罚时东也不打,西也不打,偏欲笞其无辜之臀也。臀若有口,自当呼冤叫屈……圣朝教化昌明,恩光普照,将来省刑薄税,若改笞臀为鞭背,当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真是妙人。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