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英雄儿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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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生都活在“纠结”中的游牧民族二世祖(6)(2/2)

    这一年石敬瑭44岁,而耶律德光才34岁。

    这一次,耶律德光慨然应允。

    对割地、赔款不怎么在乎,而对别人尊之为父却很满意,这是不是说明耶律德光有一种给别人当“爹”的瘾呢?

    看看另外一件事或许不无裨益:

    就在石敬瑭遣使北来的同时,割据幽州的军阀赵德均也派专人“厚币甘言”,请求契丹皇帝资助他成大事。赵的条款就物质方面说不比石敬瑭的差,而且不需耶律德光为之解城下之围,但他却遭到耶律德光的拒绝。

    据史料记载:德光对使者指帐前一石:“我已许石郎为父子之盟矣!”

    一语道破天机,这个“石烂方可改”的盟誓最起码的条件是能给别人当爸爸,且是当皇父立别人为“儿皇帝”!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之举。

    937年1月11日,那位渡海逃到后唐的耶律倍,接到后唐潞王李从珂的一道圣旨:

    “赐李赞华即刻自尽。”

    李赞华是耶律倍南逃的新名字,该名系当时后唐明宗皇帝李嗣源所赐。

    这样一个连故国尊爵都已经舍弃了的“叛逃者”,李从珂为什么要赐他自尽呢?

    原来,这是“小山”对“大山”的又一次“压力”,或者确切一点说,是“大山”再一次受“小山”之害。不过,这一次“小山”的主要矛头并不是直接对准“大山”的。

    上文我们已经说过,“小山”耶律德光以让石敬瑭尊其为父的条件换得他出兵解救城下之围。解围之后,44岁的“儿子”对34岁的“老爹”请求移得胜之兵,直指后唐首都洛阳,耶律德光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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