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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共同富裕社会(1)
    第六章 共同富裕社会(1)

    第六章共同富裕社会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1990年12月24日),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3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邓小平(1990)

    实现共同富裕意味着,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居民,无论是生活在东部沿海地区,还是生活在西部内陆省份,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都能够过上相对富裕的生活,都能够获得质量相对高的公共服务,都能够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

    按不变价计算的城乡收入差距在2015年将下降到25倍,在2020年下降到24倍,在2030年有望降低到22倍左右,略低于改革之初的差异水平,届时,按现价计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将接近9万元,农村居民纯收入接近4万元。

    在2010—2030年,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将分为两步走,首先在2020年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到2030年实现高水平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中国能够打破发展悖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走向共同富裕的有利条件是:一是领导人的强烈政治意愿,二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三是相对雄厚的国家财政能力有力地支持发展差距缩小,四是地方创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有人类文明史以来,“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社会,要么是哲学家和诗人美妙的幻想,要么是政客漂亮的说辞,而真实的社会则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几家欢乐几家愁”,人与人之间因为出身、地域、阶层的不同,横亘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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