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主如何正当(2)
根据以上标准,民主显然是不正当的。以强凌弱,民主以众暴寡,同样都违背公正。民主的逻辑是多数人的偏好高于正义或天理,这是对少数人的歧视和对真理的蔑视。和民主还同样都抑制了部分人的自由。关于民主优越性有一个似是而非的流行论证认为,民主国家的人民享有更多的自由。这一阴险的论证暗中非法占用了不属于民主的证据。民主国家比较自由的真实原因与民主几乎无关,保证自由的是法治而不是民主。民主的本性是反对个人自由的,正如伯林论证的,民主此类过于“积极的”行为往往假自由之名去反对自由。对于一个成功的制度,法治比起民主重要得多,而法治的原理是公正。自由可以是民主的一个条件,但民主却不是自由的条件,两者关系不能颠倒。至于社会和谐,就更与民主无关,也超出民主所能,民主不能减少社会冲突,不能增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和民主都是权力游戏,而权力游戏的逻辑直接就把人们划分为赢家和输家,这必定有损共同幸福。如何使一个社会冲突最小化并且合作最大化,这要比民主更重要也更深刻。总之,无论民主还是都同样严重偏离公正、自由、和谐等普遍价值。现代人为了支持民主而给民主想象了太多好处,比如达尔给民主优势开列的清单参见[美]r达尔:《论民主》,52~6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其中大多不太靠谱,有些甚至毫不相干。
既然民主并不高尚,民主的优势与道义无关,那么,民主的优势到底在哪里?这是关键问题。民主真正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具有技术优势的政治策略。从目前已有的政治制度来看,任何制度都不得不面对一个巨大麻烦:既然总有人利益受损,那么如何对付利益受损人们的不满和反抗?一般地说,利益受损人们的政治反抗策略主要有:革命、反叛、分裂和消极抵抗。对于制度来说,这四种危险都存在,这是的技术劣势。即使政府能够依靠强大的国家机器去镇压反叛,也仍然相当危险。对于民主制度来说(如果是合格的民主制度而非伪装的民主制度),革命和反叛的危险几乎不存在。这是因为,在民主制度下,各种利益集团通过选举而获得胜利或者获得部分权力的机会和策略永远存在,至少还能通过舆论和宣传去争权夺利,于是,政治竞争显然优于革命和反叛的暴力冒险。因此,民主制度能够提供相对安全的政治,尽管政治不合作的危险仍然存在,特别是分裂和消极抵抗,但毕竟不是最危险的挑战。在这种技术意义上,民主优于。不过这一切都是在给定了法治和自由的条件下的比较,假如不存在法治条件,民主就很可能还不如。当法治缺席,民主非常容易变成比更可怕的暴民乱政。假如缺乏法治保护的个人自由,民主对个人的侵犯不见得弱于,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表面上看,民主和自由似乎都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其实不然。民主和一样都是争夺统治权的权力政治,只是代表了不同利益集团,但都不代表人民。民主只是假装代表人民利益,实际上代表的是群众领袖的利益。这其中的秘密颇为有趣:按照民主的逻辑,多数人共同体首先排挤了少数人共同体,在多数人共同体中又会出现不同意见,其中分裂出来的多数人再次胜出,如此等等,可以发现,最终决定一切的那个“多数人集团”与最初的多数人集团相比已经完全是个少数人集团,这个假装代表多数人的少数人集团就是群众领袖。与民主不同,自由并不争夺统治权,而是试图限制统治权,以划清权力界限去限制政府的权力范围而给个人留出不可侵犯的空间,因此,自由才真正代表了人民利益。民主与其说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方式,还不如说是解决公共选择问题的一种政治技术,认清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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