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世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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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的伦理学转向(3)(2/2)

    儒家试图以普遍人情作为礼的根据,这是一个天才的想法。如果一种人情“人皆有之”,并且人皆同意此种人情可以普遍推广,就是普遍人情。如果礼以普遍人情为根据而设计出来的,就应该对于所有人都是可共度的。儒家选择家庭作为人情的基地,这一选择颇为得当,因为家庭是与个人利益最为密切一致而又超越了个人利益的最小社会单位。一般情况是,如果破坏家庭利益,就同时破坏了自己的利益,家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因此,家庭就成为创造共同利益的最好模式。儒家试图把家庭模式这一“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社会层次上去。不难看出,儒家认为普遍人情中最重要的是亲亲、尊尊和推爱,这都是从家庭模式分析出来的。对于儒家理论,亲亲无疑是一切之本,尊尊也几乎同样重要,所有等级关系都是由尊尊变化出来的,而推爱也必不可少,否则不能及众,这些就成为礼的基本根据。但儒家在选择普遍人情时更多考虑的是人皆有之,而没有充分考虑人皆同意,这就暗含了一些严重困难。除了亲亲是自明无疑的天理,其他原则都只是儒家的偏爱,既非普遍同意也非别无选择的原则。普遍人情之路或许是正确的,但儒家的具体选择颇多不当,它隐瞒了坏的普遍人情,而且又把一些并非普遍的人情说成是普遍的。

    尊尊原则就不是一个普遍必然的人情选择。比如说,尊强、尊智、尊能、尊贤甚至尊美,或者干脆人人平等,都恐怕不弱于尊尊的吸引力和支持率。如果认真比较的话,尊尊毫无优势理由,无论是智慧、勇敢还是高尚品德,都是人类从事各种事情所需要的优势能力和条件,而人人平等则普遍尊重了每个人的人格,这些都比尊尊更符合人类需要。上下尊卑关系完全是特定伦理(礼)所定义的,并非人们的普遍意愿。把尊尊说成普遍人情,恐怕颠倒了逻辑关系。不过,尊尊所规定的等级制度和论资排辈秩序是一个老谋深算的统治策略,但从长期来看会造成社会的慢性衰竭。尊尊意味着,一个人即使愚蠢无德,只要熬成老者或者领导就将获得巨大利益;同时,一个人即使弱智卑鄙,只要唯命是从,阿谀奉承,那么他将从领导或长者那里获得发达的机会。尽管儒家声称社会需要倚重贤能,但尊尊原则的地位明显高过贤能原则,因此贤能原则总是在实践中被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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