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之前,天命是个神秘信仰。商的天命观念强调统治受命于天,而天命是一个无需解释和证明的信仰——如果一定需要证明的话,恐怕就是强大武力了,只要能够维持胜过其他部族的武力,就证明了天命的真实性。商的天命观念来自上帝。据许倬云,其时这个“上帝”并不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普遍神,而是殷商部族所专有的部族保护神,大概是上天与祖神的混合想象。殷商部族相信他们伟大的祖先凭借上天保佑而建立不朽之功,后人将永世继承作为部族遗产的天命,仅仅因为祖荫而不需要道德理由许倬云:《西周史:增补本》,101~103页。。可见,殷商的天命就只是殷商自己的信仰,与别人无关。这种专有的天命不是普遍有效的政治正当性。
周以小邦克商,这一奇迹使人发现原来以为殷商独占的上帝其实并非专属于商,天命与特定部族的崇拜和神秘祭祀其实无关,证据是,尽管商对上帝的祭祀隆重非常,虔诚之至,从未懈怠,可是上天却放弃对商的庇护,反而“乃眷西顾”,助周克商,可见上天其实是普遍无私的,是天下所有人的上天,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礼记?孔子闲居》。。上天决定保佑谁,不在祭祀,而要看是谁做到了德配天地,谁配得天命,天命必将归之。殷商失德,而周以德闻天下,因此上天把天命转给了周。《诗经》记述了这一新的天命意识:“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诗经?大雅?皇矣》。。又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假哉天命。有商孙子。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王之荩臣。无念尔祖。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大雅?文王》。。把天命落实为德行,这是政治思想的一个划时代推进,它说明政治正当性不在于以力为胜。暴力统治属于前政治的自然状态,自然的弱肉强食与政治无关,强者只是以力压迫弱者,并没有“政”,没有制度化管理。强者只是自然事实,无需政治证明,无所谓合法不合法;另一方面,弱者并没有心服,仍然心在治外,并不承认和支持强者,只是惧怕强者,无力以抗而已。人类早期社会虽然已有初步的文明统治,但很大程度上仍然延续自然的弱肉强食规则。所谓政治,必须以智力设计的制度去实现稳定可信的统治和管理才成为可能。周发现了德治,这才开始了政治并且确立了政治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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