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名相徐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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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 排除异己高拱恩将仇报 命悬一线徐阶墙倒众推(1)
    第三十二回 排除异己高拱恩将仇报 命悬一线徐阶墙倒众推(1)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三月,海瑞辞官,六十八岁的徐阶又恢复了平静的乡居生活。但他隐隐感到不安,徐阶知道,李春芳是不至于立马调海瑞为南京粮储的,这风风火火的手段,定是高拱的手笔。想到这儿,眼前浮现出高拱凡事都心急火燎的样子,想起高拱在内阁向自己兴师问罪的气势。徐阶所料不错,高拱从未忘记自己被逐,灰溜溜出京的耻辱,他要报这一箭之仇。

    李春芳虽为首辅,但是个至诚之人,是个太平宰相。当年徐阶致仕,李春芳长叹道:“徐公致仕,我难以久留,致仕回乡是早晚之事。”可见李没有恋栈之意。眼下张居正推荐的高拱来了,事事越位争先,更何况内阁中张居正、陈以勤都是裕王府旧臣,隆庆帝信任有加。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历来如此,所以李春芳去意更坚了。在此种情势下,高拱就大权独揽,为所欲为。

    李春芳主政务求安静,“萧规曹随”,依遗诏、登极诏推行政令。高拱则全盘推翻徐阶的布局和拟定的政令。

    先朝议礼得罪的大臣依遗诏予以起用、赠恤死者正推行中,高拱拦腰一刀,加以废止。他上疏隆庆帝说:先朝得罪的大臣,以大礼议为“多,而今褒奖、赠恤,显皇帝(隆庆之祖)在庙之灵难安,先帝(隆庆之父嘉靖)在天之灵难安,陛下每年入太庙祭拜,又何以面对?”隆庆帝听了,也以为然。于是数百得罪之臣,存者不复起用,死者不予赠恤。

    徐阶为先帝扮英明,还群臣以公道,高拱则相反,坚持先帝之错,不恤群臣之冤。

    紧接着,高拱出手第二招。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十月,改议方士王金英等人的罪名。当年王金英等妄进丹药,致嘉靖帝服后病情加重,法司论子弑父律,论死在押。为陷害徐阶,高拱上疏称:“君王妄服丹药而死于非命,不得正终,名声甚为不美。先帝执政四十五载,享年六十有余,因病去世,应称善终。而今指系王金英等所害,诬蔑先帝不得善终,天下后世将如何评价先帝?”可见高拱的本意并非偏爱方士,而是中伤徐阶,徐阶陷先帝于不义,岂不应开刀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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