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计划(1)
在吾第一、第三两计划,吾已详写吾西南铁路系统、西北铁路系统两规划矣。前者以移民于蒙古、新疆之广大无人境地,消纳长江及沿海充盈之人口为目的,而又以开发北方大港;后者则所以开中国西南部之矿产富源,又以开发广州之南方大港也。此外仍须有铁路多条,以使全国得相当之开发。故于此第四计划,吾于《国际共同发展计划》绪论中所拟十万英里之铁路细加说明,其目如下:
(一)中央铁路系统。
(二)东南铁路系统。
(三)东北铁路系统。
(四)扩张西北铁路系统。
(五)高原铁路系统。
(六)创立机关车、客货车制造厂。
第一部中央铁路系统
此系统将为中国铁路系统中最重要者,其效能所及之地区,遍包长江以北之中国本部,及蒙古、新疆之一部。论此广大地域之经济的性质,则其东南一部人口甚密,西北则疏;东南大有矿产之富,而西北则有潜在地中之农业富源。所以此系统中每一线,皆能保其能有利如京奉路也。
以此北方、东方两大港为此系统诸路之终点故,吾拟除本区现有及已计划各线之外,建筑下列各线,合而成为中央铁路系统:
天东方大港塔城线。
地东方大港库伦线。
玄东方大港乌里雅苏台线。
黄南京洛阳线。
宇南京汉口线。
亩西安大同线。
洪西安宁夏线。
荒西安汉口线。
日西安重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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