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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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七国之乱(13)
    第六章七国之乱(13)

    沉默了良久,刘启作出决断:我不会为了一个人而与全天下人对着干。希望处死晁错后,七国叛军能够守信撤军。

    于是,刘启任命袁盎为礼仪祭祀部长(奉常,位列九卿),去和吴国秘密交涉。

    晁错算是活到头了,最后期限是十余天。

    十天之后,丞相陶青、首都警备司令(中尉)嘉(名不详)、司法部长(廷尉)张欧联名弹劾晁错:晁错损害领导的威德,离间领导和臣民的感情;晁错曾提议把城市划给叛乱的吴国,毫无臣子的立场。大家最后建议,晁错大逆不道,按法律应当处以腰斩,诛族。

    汉景三年(公元前154年),正月二十九日,晁错接到刘启征召,随即被接他的专车直接拉到长安东市,就在街口,晁错被武士拦腰砍为两截,亡命之际,晁错仍旧穿着正规的朝服。

    腰斩,是近年来上座率颇高的词汇,本人于公元2008年投资的股票,至今仍被腰斩,看来解套无望,呜呼!

    比投资被腰斩更惨的,是腰斩之刑。据说,受刑之人,往往不能立即死去,受尽痛苦的折磨。清雍正十年(公元1733年),有个叫俞鸿图的河南学政因科场舞弊被处腰斩,受刑之后,他以手醮血,写了七个惨字方才咽气。据说,性格刚戾的雍正皇帝听说后,也觉此刑太过酷烈,于是,腰斩之刑被废除。

    处死晁错显然是出于刘启的授意,但处死晁错的手法竟至如此残酷,我以为,是高级干部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晁错生就人见人厌的性格,之前大家顾虑的,不过是晁错的皇帝后台。现在,处死晁错既泄私愤兼能向领导表明忠贞,何乐而不为?

    有的人,用自己的鲜血证明忠贞;有的人,用别人的鲜血证明忠贞。

    现在,我对前些时日自杀的晁老爹深表钦佩,他给儿子取名为“错”真有预见性。晁错,在错误的时机,用错误的手段干了一件并不太错误的事(削藩)。

    晁错,是一意做事无意做人的人;可惜,人做不好,事也没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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