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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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家庭生活(2)
    第四章家庭生活(2)

    一次,在与中国政府高官的谈话中,我提到了摄政王新近去世的夫人,推测他会挂冠守丧一段时间。

    一个内阁成员笑着回答道:“不,不,死个女人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王爷没必要为她守丧。只要他愿意,老婆要多少有多少。”

    其实他已经有好几个老婆了。在中国,只要养得起,娶多少个老婆是任由男人决定的,这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是允许的。第一个妻子是正房,她拥有某种统摄其他妻子的权利。虽然她们都是仆人,但是她是这些仆人里的头。妻和妾的孩子都是平等合法的,他们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在实际上,这项规定并没有被严格遵守。就慈安太后(1837-1881),咸丰帝皇后,在同治、光绪朝与慈禧共同垂帘听政拿皇帝来说,他通常娶4个妃,75到100个嫔。皇帝原本应该详细了解这些妃和嫔所生的子女,并从中选出最优秀的一个来继承大统。但是继承权往往落在他最宠爱的嫔的儿子身上。百年一见的明君乾隆就是第十四皇子;在1875年驾崩的同治是一个嫔的儿子这里有史实错误。乾隆帝是雍正帝第四子。同治皇帝是慈禧太后叶赫那拉的儿子——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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