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本色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二章中国的政府(4)(2/2)
    官员的自由行事导致两方面的结果。如前所述,它允许地方政府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照顾当地人民的意志;同时也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滥用职权和渎职现象。两个结果都造们将指责的矛盾对准当地官员而不会指责中央政府与皇帝。中国政府在运作上是松散的,而不是相反。当中国人的不满累积到一定程度之时,他们就会寻找宣泄。他们往往不是抱怨政府的干预,也不是抱怨政府对他们管理得太多太死,而是抱怨政府对他们不闻不问。拥有绝对权威的帝王很少真正实践手中的权力,他们很少成为真正的领衔角色,显得无足轻重。

    从整体上说,中国的法律是温和、人道的,远远比亚洲的其他国家法律高明得多。乔治·斯坦顿爵士曾经翻译过中国法律。他的评论是:“当我们从语无伦次的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火祆教圣书和印度史诗中走出来,考察中国正规、精密的法律时,就好像走出黑暗奔向光明,从愚昧进化到科学。尽管这部法律冗长、烦琐,我们很少发现有欧洲国家的法律像它那样丰富、连贯、严谨,很少发现有欧洲国家的法律走出了错综复杂、顽固偏狭和主观臆断。”

    有各种各样其他的原因导致中国人满足于自己的统治者和生活中的法律。中国有很多预防、制止渎职的措施。通向北京的申诉道路是完全敞开的。至少在理论上,去首都申诉不需要任何金钱成本理论上,各地政府不能阻止上访申诉的百姓。沿途地方政府还要为这些告状者提供饮食、住宿的便利。在实践中,这一点执行得非常不好,常常异化为皇帝大开告密之门的工具——译者。。虽然帝国政府很少干涉地方政府的权威,但是中央拥有完备彻底的侦察刺探的部门,监督所有政府部门和官员。首都有一个专门部门负责监察管理每一位帝国官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