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钞当然不可能有这么多,但也说明情况相当严重。伪钞一多,交钞就更加不值钱。
除了伪造钞票以外,还有涂改真币的,把小面额改写成大面额糊弄人。
总之民间盗印户的原则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咱们就谁也别说谁了。
当货币贬成废纸之日,就是一个政权失尽人心之时。红巾军义旗一举,天下响应。
大元,就这样咽了气。
后来各股农民起义军也都铸了铜钱,有张士诚的“天佑通宝”、韩林儿的“龙凤通宝”、徐寿辉的“天启通宝”和“天定通宝”。
最后要提一下的是,尽管元朝很霸道,但政府的钞币却一直未能进入云南,云南地面始终是以金、贝、盐为货币。
——你再怎么忽悠,我也软硬不吃。
元朝开了社会道德大滑坡的头
说了元朝这么多不好的地方,它在金融信用方面是否也有好的方面呢?有。
不仅有,而且开了前代未有之先例。
这就叫辩证法。
赈济灾民就不用说了,那是除了秦朝之外,哪个王朝都做过的,不算什么天大地大的恩德。
元代在信用上的一大创举是,从皇上到官员,都有“替民还债”的记录。
这里要说一下元太宗窝阔台(1186—1241年),他是成吉思汗的第三子,也是成吉思汗的霸业继承人。
他指挥的蒙古大军,不单是灭了金国,还降服了高丽、波斯,占领了俄罗斯大部,拿下了波兰和匈牙利全境,差一点就打到了维也纳。
这样一位枭雄,在我们印象中必是嗜血的君主无疑。可是,他也有仁心宅厚的一面。曾经拨付官银76000锭,替民间贫苦百姓偿还高利贷。
不仅他这样做,他治下的一些官员,也有自己出钱、或用自家田地房屋抵押,替老百姓还债的。
到了忽必烈时期,也仍然有这样的爱民楷模。万户(官职名,地方长官)严忠济就曾自己借债替百姓缴纳欠税,结果他本人积欠富人钞币43万多锭,欠官库银子16000 多两。忽必烈听说后大为感动,下令免了他欠官库的债,又动用皇家库藏替他还了私人借债。
忽必烈见这样的好官还有很多,就下诏说,凡是官员为民负债的,债主不得追债。或由官府代偿,或由官府免去原征赋税。
这些官员为民负债,有些是为了替百姓纳税,有些则是为了筹措赈济款。
在素以暴虐著称的元代,这样的好官竟然接二连三地出现,真是匪夷所思。可能我们过去对元朝还是有太多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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