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权令智昏(2)
是的,烦恼。亲爹死了,麻烦事就来了。为什么呢?因为“宪法”规定,父母去世,儿子要丁忧。
关于这个丁忧制度,我们现代已经没有了,所以有必要简单说几句。
按照孔圣人的说法,孩子在三岁前,离不开父母的怀抱。那么,父母去世,作为儿子,也要守制三年。这以后,特别是明代,作为制度,就明文规定了,父母去世,儿子在外做官,应该立即辞官,回家守孝三年(实际计算出来是二十七个月即可),此谓之“丁忧”。守孝到期,再复职做官,谓之“起复”。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战争爆发什么的,将帅势必不能回家尽孝,那皇帝就可以命令他继续为国效劳,不准丁忧;考虑到这个决定不近人情,所以称为“夺情”。
不过,开始,制度有漏洞,就有人钻空子。有些人,宁愿不要死爹死妈,也要权力,所以,居然出现了父母去世他隐匿不报,继续上班的怪事。看过《秦香莲》这个戏的人,或许可以回忆一下,陈世美共有三宗罪,其中就有一宗,是父母去世,他隐匿不报,身在朝中穿红衣。于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后来干脆就又明确规定,父母去世隐匿不报的,严厉处罚;而且对文官,一律不得“夺情”。换言之,凡是文官,父母去世,必须丁忧。
这是法律规定。就是说,丁忧,是祖制,是法条。
意识形态的和人情的因素,也得交代几句的。为什么作出这样的规定呢?其实不仅仅是人情,更多的是统治的需要。历代的执政当局都讲孝道,明代尤甚。从朱元璋起,就号称以孝治天下。因为在当权者看来,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何谈“忠”呢?家、国一体,国就是一个大家庭,皇帝就是君父。不孝父母者,很难指望他忠于君父。推而广之,那他对自己的上司也就不会忠诚,这样的话,集权统治如何进行得下去呢?所以,孝道是很重要的,是判定一个人道德节操的一个最主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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